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
第 12 章
拿单
撒下 12:1-15> 从来忠言皆逆耳,然而劝诫者不单需要勇气,还需要有说话的智慧……
12:1-15 拿单既然作先知,自应嫉恶如仇,即使是君王犯法,也一样指责。要令大卫看出自己的错来,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技巧,说得婉转动听才可收效。在你必须对人讲出逆耳忠言的时候,你应当求神赐你勇气、技巧与口才,才能讲得恰到好处。如果你想对方有良好的回应,就要先好好地思索你所要讲的话。劝戒的方式与内容是同样重要的,切记将你的话语用智慧修饰。
撒下 12:5-6> 冲动的言语难以改变一个人,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他需要的是……
12:5-6 经过一年时间,大卫对于自己的罪已极其麻木不仁,他不觉得自己就是拿单隐喻之中的大罪人。我们谴责别人的过错,常是自己也易犯的。你的朋友、同事及你的家庭中,哪些人是你最常批评的呢?你若是要力图改变他们,不如求神帮助你了解他们的感受,更清楚地看出你自己的缺点;你会看出,你谴责别人的时候,其实已经谴责了自己。
撒下 12:10-14> 事后追悔,不如及早防备,因为罪的结果实在使人轻忽不得……
12:10-14 这几节的预言都应验了。由于大卫杀害乌利亚,夺了他的妻子,以致( 1 )他家中不断有凶杀的威胁( 13:26-30 ; 18:14-15 ;王上 2:23-25 );( 2 )他儿子背叛他( 15:13 );( 3 )他的妃嫔在众目睽睽之下与别人同寝( 16:20-23 );( 4 )他与拔示巴所生的头一个孩子死了( 12:18 )。他若知道犯罪带来的痛苦后果,就不会追求一时的罪中之乐了。
撒下 12:13> 神真奇妙,祂既不宽容罪恶,却又屡次饶恕罪人。此刻我是让祂震怒,抑或蒙祂宽恕?
12:13 大卫王因这次事件,写了诗篇第五十一篇,使人对他的性格有更深的了解,也给我们罪得赦免的盼望。不管你为自己犯罪感到多么的痛苦,所犯的罪有多沉重,你都可以像大卫一样向神倾心吐意,求祂赦免。我们认罪悔改以后,神总要赦宥。大卫也写了诗篇三十二篇,表明他罪蒙赦免的喜乐。
撒下 12:14> 神接纳了我,不等于罪行的恶果会被勾销……
12:14 大卫虽然承认自己的罪( 12:13 ),神仍处罚他,叫他所生的儿子死亡。犯罪的后果是无法改变的,有时道歉也无法挽回。神赦免我们,使我们可以与祂相交、恢复关系,但是祂并不会因此就取消我们因过错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可能冲口而出说:“假使这件事错了的话,我可以向神赔个不是。”但是必须记住,我们可能使许多事情无可挽回,后果无法估计。
撒下 12:14> 我常有这分疑惑:为什么成年人犯罪,会祸及小孩子身上?
12:14 这个孩子为什么要死?这并不是神对通奸所生的孩子的刑罚,乃是对大卫犯罪的审判。大卫与拔示巴也该死,但是神饶恕了他们的性命,却叫这孩子死去,因为神要大卫去建立以色列国度,祂还有工作要大卫去完成。这孩子的死对大卫来说,也许比自己死去还要痛苦。
婴儿的死亡固然是悲剧,总好过神令全民族死亡。神赦免大卫的罪,但是并未免去他一切的刑罚。
撒下 12:20-24> 回转,是一切爱的开始……
12:20-24 大卫没有继续活在罪中,他回转归向神,神就赦免了他,使他重新生活。祂为大卫与拔示巴以后所生的儿子所罗门赐下一个名字:耶底底亚,就是“耶和华爱他”的意思( 12:25 );是叫他纪念神的恩典。我们回转归向神,领受祂赦罪之恩,祂就赐我们新的开始。不过先要像大卫一样向神认罪、归向祂,才能感受到罪的赦免,然后重新生活,努力向前。
撒下 12:22-23> 生离死别的悲痛,究竟可以从哪里得着安慰?
12:22-23 孩子的死亡,可能是人生最痛苦的体验。如此艰苦情势之下的安慰,可参看诗篇 16 篇 9 至 11 节、 17 篇 15 节、 139 篇;以赛亚书 40 章 11 节。
撒下 12:24> 蒙神喜悦的孩子的出生,安慰了经历丧亲之痛的心灵……
12:24 所罗门是大卫与拔示巴所生的第四个儿子(参代上 3:5 ),在他们第一个儿子死后,到所罗门的出生,中间经过了一些年日。拔示巴可能因第一个孩子的死犹有余哀。──《灵修版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
灵性的醒觉(十二 1 ~ 14 )
“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 26 )大卫以为他所做的天衣无缝。一年后,拔示巴为他生下一子。请记我们所信的神是公义又是满有恩慈的,一方面要管教大卫,但又给他机会回转──藉拿单先知使他的灵性复苏。
.先知用比喻导引大卫以客观的态度对这件不合理的事作出适当的反应,因而自定己罪( 1 ~ 6 )。他听了这故事后的反应( 5 ~ 6 )表明他是个严明 公正的 君主,对不法的事必施以正确的制裁。
.先知直斥其非,一语中的,直刺王的心,可见神仆人的机智及胆量──那管你是贵为一 国之 君。敢言、直言是神仆人应有的态度。
. 10 ~ 12 节预言祸害必临到大卫身上,神决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先知用三种“必定”临到的刑罚向大卫指明神的报应是肯定的,而且是严厉的。
.大卫一经先知提醒,立即承认过错( 13 ),不像扫罗被指出不是时便恼羞成怒,致落到永不能回转的地步。大卫的谦卑、肯坦白认罪是他可取之处,因而耶和华肯赦免他的罪( 13 )。
祈祷 求指出我的不是,更求使我有勇气承认过错。
肯被校正的君王(十二 15 ~ 31 )
神要大卫为自己所犯的罪付上代价,神取去他与拔示巴因行淫而得的儿子,因为凡是从罪恶所生的都要被对付、除去。大卫在神的对付中显出对神的信心及顺服,这足以令我们佩服。
.七日的痛苦( 15 ~ 18 ):大卫逼切的为孩子祷告,虽然拿单先知明明指出这孩子必死,但他仍没有停止向神的呼求。可能他想彻底地为自己的罪过求神赦免;也可能他为孩子的灵魂祷告,孩子是无罪的,却要承受父母犯错而带来的报应。
.反常的表现( 18 ~ 25 ):孩子死了,表面看来,是神不听大卫的祷告,所以他理应更沮丧、更痛苦才是,这是一般人的看法( 18 );然而,大卫的表现却令人惊奇,对神确定的信念使他顺服神的安排,并且接受管教;这种信心,神不但欣赏并且加倍的赐福。这段婚姻本是污秽的,但经神校正后却生了一个神所喜爱的儿子来。
.重张旗鼓( 26 ~ 31 ):大卫检讨失败的原因是由于贪图安逸的生活;他醒悟了,于是再亲自领兵出征,攻取敌人的京城。神使他重获胜利,看他荣耀的得胜、攻陷城池,掳掠仇敌和夺取战利品可见一斑。从这件事再一次给我们看见神必惩治罪的,但却不弃掉甘心悔改的人。
祈祷 求带领我,使我有胆量承认过犯;更赐我能力重新做人。──《新旧约辅读》
撒母耳记下 第十二章 注释
1-31 先知拿单谏君及大卫悔改
大卫犯大罪本来死不足惜,可是神仍设法挽回他,帮助他面对犯罪所
引起的後果。
1-15上 拿单受遣以暗喻及直言力斥大卫的罪,并预言神的惩罚
拿单进谏大概是在拔示巴生下孩子以後。
1-6 以暗喻使大卫自判己罪
一国之君操审判裁仲权,所以大卫对拿单的谘询没有任何猜疑。
3 当地穷人往往视小母羊羔为宠物。
4
近东居民认为主人家应盛情招待客人,参创18:7。
5-6 大卫认为这该死的富户按律法应四倍偿还穷人。
「四倍」:七十士译本作「七倍」。
7-9 大卫既定富户的罪,更何况自己抢夺人妻的罪呢
8
「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历史没有记载大卫把扫罗遗下
的妻妾收娶入宫,但按当时风俗,君王有权承受先王遗下的妃
嫔。
「你若还以为 ......
赐给你」:大概指妃嫔。
事实上,大卫後宫妻妾众多,仍去抢夺他人的妻子,实难辞其
咎。
10-12 大卫的报应
大卫犯下奸淫杀人罪,因此淫乱和刀剑必不离开他的子孙。
预言的应验可参串 12-13。
13
大卫立即忏悔(参诗51篇)而蒙神赦宥,死罪得免。
14 「叫耶和华的仇敌 ......
机会」:指不信靠耶和华的人藉大卫的
罪乘机攻击他的信仰。有古抄本作。大大亵渎耶和华。
15下-2 ; 拔示巴生的头胎婴孩夭折
应验了拿单在 14节所说的预言。大卫共失四子,其他三人皆死於自己
所犯的罪,只有这个婴孩是死於耶和华直接的攻击。
16
大卫尝试藉禁食、哭泣(22)来感动神,改变神的惩罚。
23 「我必往他那里去 ......
这里来」:重点不是在人死後的情况,
而是以此指出人不能改变死亡。
24-25
拔示巴生下另一子所罗门,是神所喜爱的,不像头一胎受神击
打夭折。
所罗门是日後继承王位者。
26-31 攻克拉巴城
本段交代 11:1有关战事的发展。
27
「水城」:属拉巴城一部分,是保护此城水源的堡垒。
28 约押将胜利功劳归大卫(如耶路撒冷又名大卫城)。
30 「王」:这字字根可作「米勒公」
──亚扪人信奉的神名。
「人将这冠冕 ......
」:可作「人将这宝石 ...... 」。由於王冠
的金子重三十公斤,有学者认为只有神像才能戴起这麽重的冠
冕。可能日後文士将「米勒公」的字根加上母音改作「王」,
以掩饰大卫所戴的王冠宝石曾与偶像有染。
31
以极刑处决战犯可能是按亚扪一向的做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
人之身(参撒上11:2; 摩1:13)。
思想问题(第 12章)
1 拿单所设的比喻,对现今资本主义的社会有什麽提醒?
在你的圈子里,你曾否遇到类似的事件?
你又会怎样应付?
2 大卫听完拿单所设的比喻後,未经反省就马上作出审判,他的做
法适当吗?
你会作出同样的反应吗?
主耶稣对这种人有何评价?参太 7:3-5。
3 根据拿单的斥责,大卫如何得罪了耶和华呢?
他将要受的惩罚,与他所犯的罪如何相应?
13节对大卫的品格与神的属性有何提示?
拿单的这番话给了你什麽提醒呢?
4 大卫如何面对儿子病重至死亡这一连串的事?
期间他对耶和华的态度有什麽改变?
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
拿单的比喻(十二 1-15 上)
拿单的比喻,像耶稣许多的比喻一样,使得聆听者自己去判断。耶稣所讲的许多比喻是祂的聆听者期望知道的,也知道他的意思不是字面的。拿单比喻的效果也一样,大愚拙地以为先知告诉他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事件。大是以色列的最高审判官,我们可以想像拿单经常与王讨论各种最近发生的事情。我们的意思不是大正向犯罪者宣判官方的判决;正常的法庭程序一定容许被告人为自己辩护(看撒上廿二 11-16 )。这里乃是大的回应,是对刚听见的故事即时的反应。另外,这里不大清楚那位财主犯的是什么罪:是他偷了那人的羊,抑或对此他有一些法律的权利?这个比喻对此不是很详细记述,好像是个编造的故事,为使人对贪婪和不公平有深刻印象。这就是为什么大这样反应,而我们有理由想像拿单也是发表公众的意见。如果大可以掩饰这件事,十一章的故事可能不会写出来;可是要公众的眼睛保守秘密是不容易的。
拿单既不是真正表达百姓的心声,也不是大的良心:他相信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来斥责君王,他显出真正先知的几个记号:
(一)他清楚相信自己有从上帝而来的使命。
(二)他有胆量面对面向王挑战──需要冒极严重的生命危险。
(三)他对特殊的罪行宣判。
(四)他相当详尽地豫言将来。
最后的一点是我们今天最神秘和最不熟悉的。否定一些人,不只是旧约先知,偶而有能够洞悉天机豫测未来的恩物,这是懒惰人的作法;但他们必须作出解释。然而以为圣经里的先知,每一豫言都是字面性和要求应验的想法,也是错误的。他们所说的话时常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你继续这样做,上帝一定会这样惩罚你。’正如今天的法官,有时候会改变他的判决;同样如果人悔悟的话上帝一样有权利和能力,去更改甚至取消祂自己的决定。在这个案中,大即时的懊悔,便立刻得到宽恕,但事情既已经发生,有一些后果便不可避免了。
拿单宣告的刑罚中有两个原则:(甲) 刑罚一定配合过犯 ,大犯奸淫和谋杀;这样,情欲和暴力会临到他的家庭,我们看见这种刑罚,是一种由上而下逻辑的推断──如果父亲的行为不负责任,他的儿子跟随父亲所立下的榜样,这是很自然的事。(乙) 一定要显明公平 ,大在秘密行事( 12 节),但事实上已造成公开的耻辱,故此,上帝的刑罚也是公开的。
大第一步走错,带来一连串的悲剧。起初只是一次情欲的观望:我们赞赏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话的力量:‘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太五 29 )但是真正的错误比这更严重,因为这关系到大对上帝的态度。在他的人生这一阶段,拿单说大 蔑视 上帝,他确是 蔑视 耶和华。这种态度无疑完全是潜意识的,但是大破坏上帝的诫命显露出来。正如我们会逐渐冷淡对待那些我们曾经爱过和尊敬的人,我们也会好像启示录二章四节的以弗所教会,对上帝失去起初的爱心。
所罗门的出生(十二 15 下 -31 )
拿单的最后豫言( 14 节)却是首先应验:拔示巴怀孕而私生的儿子,夭折而死。他死的故事被生动和带怜悯的心描述;很明显这孩子对大是很宝贵,而这孩子之死,实在是给他一个惩罚。顺便一提,值得记,这死亡乃是给大的惩罚,而不是给那孩子的惩罚;旧约视死亡,无异看作一种刑罚,显然有时候实在如此。
大的宫廷人员因为他违反正常的哀痛惯例,而觉得很惊讶:在那孩子死亡之前,他禁食和哭泣一星期,但死后他却没有这样做。他不寻常的举动需要解释。在这情形之下,也许先知的宣判会有所更改,这是大的盼望和祈祷;但一旦孩子死了,事情就完结。藉停止哀伤,大表示他接纳上帝的旨意,但并不是他内心没有悲痛。
这章圣经最重要的部分在廿四节,这里向读者介绍以色列下一 任 君王──所罗门。扫罗与大都是年青时被膏立作王,但所罗门出生时就已被选立。大已经有几个儿子,但先知以不十分明显的方式点出这位,正如扫罗和大也曾如此。内文的 耶和华爱他 与‘耶和华拣选他’乃同一意思。这里正如圣经经常记载的,我们遇见上帝拣选这个奥秘的题目。没有解释为什么是所罗门而不是他的弟兄,将成为大的继承人。相反,我们可以豫期大与拔示巴的结合,建基于谋杀她的前夫,会永不被赐福;但令我们很惊讶,同是一位责备谋杀的先知,现在又立即为这孩子取名为耶底底亚,这样可以时常提醒人们上帝喜悦这个孩子。 耶底底亚 意思是‘被耶和华所爱’;足够希奇,这个名字没有在圣经其他地方提过,但差不多可以肯定这是他的乳名。可能所罗门是他成为王后的名字,正如大不列颠英国亚尔拔王子( Prince
Albert )继承王位后,他的名号是‘英皇乔治六世’( King George VI )。
这样,大因拔示巴的第一个儿子的死的惩罚,不久便随意想不到上帝喜悦的记号。这一个记号不单给大,同时也给这个国家,因为──正如以后几章圣经会提及──前途黯淡,大的宝座看来摇摇欲坠。这孩子不像他的兄弟,会重新肯定生存和成功,他的名字乃是将来的应许。
廿四节也同时给后期以色列一个信息,正如列王纪上第一章提及的,所罗门继承王位的故事,看来好像一件残忍争权夺利的事情。这里重新确定,无论人采取什么行动,上帝都站在所罗门的统治一边。在大死前许多年,上帝已经设计和策画好。当我们想到这世界和自己国家的强权政治时,我们时常感到无助;但值得安慰的是知道同一位上帝仍继续工作,祂时常在平静、不能豫见,或者以一种神秘的方法,在人类历史事件中工作。
这一章的最后一段,结束于与亚扪人的战争。约押占据亚扪首都拉巴水源的时候,该城肯定很快即将失陷,所以大被他的最高统帅邀请,直接指挥以色列军队作最后的围攻。亚扪可能是第一个在以色列境外的领土即将合并到大的王朝。他们对大使者的侮辱(参十 4 ),现在已受到报复,而亚扪首都的居民都要当苦工( 31 节)。这不是蓄意的残忍,乃当时对付战犯一种通常的方法。以色列国的增长,特别是在建设项目方面,需要甚多的劳力,超过以色列本身所能提供。如此,亚扪战犯无疑吃尽苦头──都是由于他们愚拙的王。再一次,我们留意到政治领袖行动是智慧或愚蠢,无可避免影响到他们的百姓的命运。正当亚扪人为他们愚拙君王付出高贵的代价,以色列人却享受现 任 君王的成功,和所罗门出生象征的未来应许。──《每日研经丛书》
撒母耳记下注释 二.向主承认罪(一二)
一二1~9 一般解经家相信,第十一章与本章之间的事情相隔了一年时间。在这段时间,耶和华的手在大卫身上沈重,他心灵里的挣扎记录在诗篇第三十二和五十一篇。先知拿单去见大卫;说了一个比喻给他听,叫他作出判断:“一个拥有羊群的富户,要招待一个客人,但不愿意用自己的牲畜作食物给客人吃,就把一个穷人的惟一一只小母羊宰了。”
大卫判断别人的罪,比判断自己的罪容易。他忿怒地宣称,那富户应该偿还羊羔四倍,并且该死。”拿单无惧地指出大卫的罪,说:“你就是那人!神以厚恩待你,膏你作王,给你丰厚的家业,你心所愿的都给你了;但你竟然从拔示巴丈夫那里把拔示巴抢过来,又杀死他以遮掩你的罪!”
一二10~14 接着,先知拿单严肃地宣布大卫王的判决:他的孩子将要死去,使他忧伤;他的家庭将会被血腥的冲突折磨;他的妃嫔将从他被夺去,公开地被侵犯(参看撒下一六22);他的罪行在众人面前扬开。于是,大卫悔改,承认他得罪耶和华。摩根评论说:“注意第13节,当一个人诚心承认自己的罪,就表示他要撇弃那些罪。这使神可以涂抹他的罪。”拿单立即向大卫保证,他犯罪的刑罚已经撤销了——他不至于死,但他犯罪的后果要跟随他。因为一个人犯罪的后果是无法改变的,即使道歉也无法挽回。神赦免我们,使我们可以与他相交、恢复关系,但是他并不会因此就取消我们因过错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可能冲口而出说:“假使这件事错了的话,我可以向神赔个不是。”但是必须记住,我们可能使许多事情无可挽回,后果无法估计。事实上,他要偿还四倍(出二二1);正如他在那个富人的比喻中所作的判断:那孩子死了;暗嫩被谋杀(十三章);押沙龙被杀害(十八章);亚多尼雅被处决(王上二)。他若知道犯罪带来的痛苦后果,就不会追求一时的罪中之乐了。
一二15~23 当乌利亚的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得重病了,大卫躺在地上祷告、禁食,他悲痛极了。但当他知道孩子死了,他便起来吃饭。他解释道。那孩子不会回来,但有一天当他离世时,他会到孩子那里去。对于那些丧失宝宝和孩子夭折的父母来说,第23节是很大的安慰。
马太亨利评论说:“对于孩子的夭折,敬虔的父母可以有很大的盼望,因为那些孩子的灵魂正在另一个世界里享受安息。这个应许是给我们,也是给我们下一代的。这应许是给门户没有设栏的人,正如婴孩的一样。”我们可以有信心,那些死的时候还未到达负责任年龄的小孩子,都去到天堂,因为耶稣说:“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一九14)
大卫对神的审判的反应,明显地反映出他对神的性情有深入的认识。孩子未死,他祷告,因他知道耶和华是有怜悯的神;孩子死后,他敬拜神,因他知道耶和华是公义的神。他忘记已经发生的事,接受神的管教,并前瞻未来。他没有沮丧,因为他知道神仍然祝福他。他是对的。
一二24~25 大卫没有继续活在罪中,他回转归向神,神就赦免了他,使他重新生活。大卫与拔示巴又生了另一个儿子,叫所罗门,就是那命定要继承父亲王位的。透过先知拿单,神给这个孩子多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耶和华所爱的),叫他纪念神的恩典。当我们认罪悔改,回转归向神,领受他赦罪之恩,他就赐我们新的开始。
一二26~30 经文的描述又回到攻打拉巴上,第十一章1节另述大卫的罪,打断了记载。除了城的一部分,可能是最高处的堡垒外,看来约押巴经攻取了拉巴所有地方。(约瑟夫和新英王钦定本指出,约押攻取了水城,敌方即将投降了。)约押叫大卫来完成最后一步,使打胜仗的功劳完全归在大卫的名下。
约押的行动令人侧目,表现出无私的精神。约押是个捉摸不透的人。有时,他似乎性格刚强;但就他整体的行为来说,他是一个聪明、不拘情面、有恶计的谋略家。最后,大卫攻取了拉巴,夺得一个金冠冕,重一他连得;此外,他的战利品还包括许多财物。
一二31 究竟这最后一节是描述大卫对亚扪各城的居民施行的酷刑(英王钦定本的译法),还是只形容强迫他们做农务或在工业生产上服役(新英王钦定本的译法),圣经学者没有一致的看法。后者似乎更象大卫一贯对待敌人的方式。
撒母耳记下 12:9
你 为 什 么 藐 视 耶 和 华 的 命
令: 先
知 拿 单 明 确 指 出 大 卫 犯 下 奸 淫、 谋 杀 和 欺 骗 的 罪 行, 也 就 是 藐 视 “ 耶 和 华 的 命 令 ” 和 藐 视 神 (10 节 ) 。 “ 藐 视 ” ( 希 伯 来 文 bazah) 意 思 是 轻 蔑 地 对 待、 嘲 笑、 轻 视; 所
以 大 卫 所 行 就 等 于 宣 告 神 是 无 足 轻 重 的, 不 配 得 到 人 的 热 爱 和 忠 诚。
1. 今
天 教 会 里 的 教 牧 人 员 若 犯 奸 淫, 也 同 样 反 映 出 他 们 不 尊 重 神 和 他 圣 洁 的 话 语。 他 们 轻 视 福 音 和
基 督 的 宝 血, 视 之 微 不 足 道, 不 值 得 效 忠。
2. 圣
经 指 出 任 何 堕 入 淫 乱 关 系 中 的 信 徒 都 没 有 资 格 担 任 监 督 的 职 分 ( 提
前 3:2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 。
12:10
刀 剑 必 永 不 离 开 你 的 家: 因 为 大 卫 藐 视 神, 为 娶 乌 利 亚 的 妻 而 杀 了 乌 利 亚, 神 就 向 大 卫 和 他 的 家 宣 判 惩 罚。 在 他 余 生 里 ( 约 25 年 ) , 这 惩 罚 将 以 暴
力、 冲 突 和 凶 杀 的 方 式 ( 即 刀 剑 ) 出
现。 圣 经 至 少 记 载 了 由 这 咒 诅 而 生 的 四 件 事:
1. 孩
子 之 死 (14 节 ) 。
2. 押
沙 龙 杀 暗 嫩 (13:29) 。
3. 押
沙 龙 反 叛 其 父 而 被 杀 (18:9~17) 。
4. 亚
多 尼 雅 被 治 死 ( 王 上 2:24~25) 。
12:11
11~12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拿 单 预 言 大 卫 将 受 的 可 怕 惩 罚 并 不 仅 仅 是 其 罪 产 生 的 自 然 后 果, 也 不 是 神 被 动 地 允 许 发 生 在 大
卫 身 上 的 事; 而 是 神 直 接 行 动 的 结 果。 神 用 了 3 次 预 言 性 的 措 词: “ 我 必 …… 兴 起 祸 患 攻 击 你 ” ; “ 我 必 在 你 眼 前, 把 你 的 嫔 妃 赐 给 别 人 ” ; “ 我 却 要 在 以 色 列 众 人 面 前 …… 报 应 你 ” 。 大 卫 将 遭 受 自 己 孩 子 对 他 的 暴 行, 如 暗 嫩 强 奸 他 的 女 儿 他 玛 (13:7~14; 参 13:1 注 ) ,
押 沙 龙 对 他 的 嫔 妃 们 施 淫 (16:22) 。
12:12
在 以 色 列 众 人 面 前: 在 以 色 列, 对 奸 淫 和 杀 人 的 惩 罚 是 处 死 ( 利 20:10 ; 24:17) 。 然 而 这 次 神 没 有 如 此 行。 这 主 要 不 是 因
为 大 卫 悔 改 , 而 是 因 为 神 必 须 在 全 以 色 列 和 列 国 面 前 维 护 自 己
的 公 义。 在 大 卫 的 余 生 中, 他 成 为 一 个 犯 了 大 罪 被 神 公 正 处 罚 的 属 灵 领 袖 的 典 型。
12:13
耶 和 华 已 经 除 掉 你 的 罪: 大
卫 的 罪 被 神 赦 免 指 大 卫 的 死 罪 和 永 远 的 刑 罚 被 免 去 ( 比 较 约 一 3:15) ; 所 以 大 卫 是 得 救 的, 与 神 有 份 ( 比 较 诗 51 篇 ) 。 尽 管 如 此, 他 的 声 誉 却 被 永 远 玷 污 了, 他 的 罪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也 延 及 他 的 余 生 和 后 代。 大 卫 在 得 到 赦 免 并 与 神 和 好 后 的 经 历 对 那 些 将 犯 罪 视 为 儿 戏,
以 为 神 会 轻 易 赦 免 和 忘 记 的 人 来 说 是 一 个 严 肃 的 教 训。
12:15
拿 单 就 回 家 去 了: 大
卫 向 拿 单 承 认 了 他 的 罪 (13 节 ) 。
之 后 不 久, 大 卫 又 在 神 面 前 认 罪 并 接 受 惩 罚 ( 参 诗 51 篇 关 于 大 卫 悔 改 和 认 罪 的 祷 告 ) 。
12:24
他 的 妻 拔 示 巴: 大 卫 从 其 淫 乱 和 谋 杀 之 罪 中 丝 毫 未 受 益 处。 他 一 手 策 划 了 拔 示 巴 丈 夫 之 死, 然 后 拥 有 了 他 渴 求
的 妇 人。 大 卫 在 后 来 25 年 里 之 所 以 受 到 神 如 此 严 厉 的 惩 罚 也 许 要
部 分 归 咎 这 个 事 实, 他 并 没 有 清 楚 地 意 识 到 自 己 没 有 法 律 或 道 德 上 的 权 利 霸 占 乌 利 亚 的 妻 子:
1. 神
曾 命 令 王 不 可 多 立 妃 嫔 ( 申 17:17) 。
2. 在
这 件 事 上 他 违 背 了 十 诫 里 的 数 条 诫 命 ( 参 11:27 注 ) 。 为 此, 神 宣 布 说: “ 你 既 …… 娶 了 赫 人 乌 利 亚 的 妻 为 妻, 所 以 刀 剑 必 永 不 离 开 你
撒母耳记下
注释
十二 1-14 拿单的责备
拿单是一位先知(七 2 ),是神在王宫中的发言人,也是撒母耳很好的继承人。他有权柄和勇气去批评审断王的行为。在作出第 9 节那直接的责备前,他述说了他着名的比喻。有些圣经比喻是叫人困惑的,但这个比喻却不是。大卫被误导,以为拿单在描述一件真实的事,因而他在明白拿单真正的意思之前,说出了他对事件的判决。大卫知道偷去别人的羊,应承受的惩罚是作 4 倍的偿还(出二十二 1 ),但他也表达了他的义愤──这样一个没有怜恤的人,应该处死。这样,他便定了自己的罪。
这比喻的目的不单是诱使大卫谴责自己,也生动地把这处境的真相描述出来。君王若是贪婪,他有权夺取任何想要的东西,而平民百姓却要无故遭殃。拿单继而指出大卫是何等贪婪。除了他自己的妻妾以外,他显然也取了扫罗的妃嫔( 8 节),作为他从扫罗手上接收皇室治权的象征。
第 11-14 节是神的判决。大卫自己可以活至暮年,但他的家必有流血事件,为他带来祸患。其后各章显出这预言是何等真实。押沙龙在字面上应验了第 11 节的预言(十六 22 )。然而,我们要留意,在神的惩罚中是有宽恕的,因为大卫知罪悔罪( 13 节)。大卫诚实地悔罪,跟扫罗意图欺骗撒母耳很不相同(撒上十三至十五)。诗篇五十一篇的标题把那首悔罪诗与这事件联系起来。
十二 15-31 所罗门的诞生
拿单最后预言那不合法的孩子要死,这预言首先得着了应验。大卫没有以宿命论的态度接受这事。本段强调大卫多么关怀那婴孩,并使我们留意大卫在孩子生病时是多么苦恼。他对孩子极之关切,以致连平常的会议也忽略了,使他的臣仆十分焦虑。大卫真挚的悲伤,以及他对拔示巴的关怀,引来了读者的同情。然而,作者的目的是指出神的判决多么有效:大卫当受的惩罚开始了。
其后各章继续那些使大卫愁烦的事件。然而,本段有两节经文( 24-25 节)指出,虽然神在惩罚大卫,但衪却没有忘记以色列。所罗门的诞生,是神应验祂在七章 12 至 13 节的应许。神借着拿单告诉大卫耶和华喜爱所罗门,是要向读者暗示,这儿子已蒙神拣选作下一任的君王。因此,神这样便定下了对未来的计划(在列王纪上一章之前,所罗门再没有出现在故事中)。
第 26-31 节交代了以色列人战胜亚扪的故事。这次大卫也亲自与军队一同出征。约押再一次显出他对王的忠心。
第 30 节可能那极重的「冠冕」并非亚扪王所有,而是属于亚扪人所敬奉的主神「玛勒堪」。(参新国际译本旁注、修订英语译本、新修订标准译本、和合本小字。)
撒母耳记下
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
12:7
先知是神的声音。先知拿单奉命往见大卫,明斥其罪,宣布刑罚。任务艰巨,需要大勇。他用一个寓言开头。对道德感很强而又已有内疚的大卫来说,立刻发生作用,他判了故事中的富户“该死”的罪。忠心于神的拿单立在王面前,声色俱厉,指着大卫说:“你就是那人!”大卫只有听神宣布祂的刑罚。
12:8
“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据圣经所记,扫罗只有二妻,亚希暖和妃利斯巴(撒上14:50;撒下3:7)。此处“妻”为多数,暗示扫罗还有别的妃嫔。当时风俗,前王遗下妻妾可为后王所有(比较3:7;16:22;王上2:17)。但圣经没有大卫曾如此做的记载,可能拿单只是用形象的句子来说明神如何让大卫继扫罗为王。
12:10-14
神的刑罚分为:1,立即实施的—大卫和拔示巴淫乱而生的孩子不能存活(18节)。2,长久的—“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以后一连串发生在大卫宫廷的事,例如三个儿子暗嫩(13:28-29)、押沙龙(18:14-18)和亚多尼雅(王上2:24-25)的横死,大卫被逼离开耶京,逃避其子押沙龙的追杀(15:13-18)、亚他利雅的剿灭王室(王下11:1)等等都是。
信徒读到这段经文应分外警惕。大卫在暗中、在宫帏内犯的罪,要在“众人面前”和“日光之下”刑罚他。大卫受的责罚岂仅止于他的家人。三千年来千万人都从圣经上读到,齐声申斥。大卫犯罪给神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信主的人若故意犯罪,也必给恶人羞辱主名的机会。
12:20 大卫毫无怨尤地接受了神的管教,沐浴洁净自己,进到神殿中敬拜。
12:23
大卫认罪痛悔的彻底可从《诗篇》51篇见到;他的罪已除,也不至于死(13节)。他深爱与拔示巴所生之子,但此子既死,他停止了哭泣。他学到了许多功课,其中一个是:他无法叫孩子复生,但他终会去到孩子那里。他深信刚出生的婴儿未沾染世界罪恶,必获救赎,安息在神怀里。一切信靠天父的人死后也必在天国相见。
12:24
所罗门是大卫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神喜爱他,赐他一个名字耶底底亚,意思是“耶和华所爱的”。所罗门等到大卫晚年才由祭司撒督膏立,继大卫为以色列王(王上1:28-40)。
12:26 本段继续11:1讲约押攻打亚扪人的事。耶和华神爱以色列民的心未因大卫干罪而稍减。以色列的军队征服了亚扪人。
12:30 “金冠冕”重一他连得,约34公斤。“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象征已取得亚扪全境的主权。
12:31 这句话有两种解释:1,大卫叫这些俘虏服苦役;2,大卫用亚扪人的方法杀战俘。此处指前者,大卫要各城的亚扪人服劳役(参王上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