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八章
第 8 章
王下 8:1-6> 以利沙长期眷顾书念妇人,我在关怀他人上做得如何?
8:1-6 这件事必定发生于第五章所记载的事件以前,因为这七年的饥荒必定是在基哈西生大麻疯以前。这件事显明以利沙对寡妇一家的长期眷顾,他对这个家庭的服事,可与他公开行神迹的事工媲美。以利沙的一生在关怀人方面为我们树立了好榜样。
王下 8:12-13> 我们常自信不会犯罪,犯罪的根源是什么?怎样才能抵挡罪恶?
8:12-13 以利沙说哈薛必要大大犯罪,哈薛极力否认,说绝不会如此,他不认识自己有犯罪的可能性。在文明的社会里,我们常以为自己不会犯大罪,能克己行事、绝不会沉沦败坏。其实我们应当用更合乎圣经、更实际的态度来看自己,承认在我们里面的罪性,这样才会求神赐下能力去抵挡邪恶。
王下 8:12-15> 神为何允许哈薛这样的恶人篡位?
8:12-15 以利沙论哈薛虐待以色列人的话,在 10 章 32 至 33 节有了部分的应验。哈薛一定知道他必要作亚兰人的王,因为以利亚曾经膏了他(参王上 19:15 ),但是他不等神所定的时间来到,就自己动手杀了便哈达。神用哈薛来审判不顺服祂的以色列民。
王下 8:18> 与亚哈女儿结为夫妻,可能是为了政治的目的,可是却带来……
8:18 犹大王约沙法为他的儿子约兰娶亚她利雅为妻,她是以色列邪恶的亚哈王与耶洗别的女儿。她依照北国拜偶像的习俗去做,将拜巴力带到南国犹大,使南国开始败落。约兰死后,儿子亚哈谢作王,亚哈谢被北国将军耶户所杀。后来亚她利雅杀了自己所有的孙子,只漏掉一个约阿施,最后她自立为女王( 11:1-3 )。约兰的婚姻可能有政治上的好处,在灵性上却是致命伤。
王下 8:20-22> 以色列人与以东的争战由来已久──
8:20-22 犹大虽然与以东接壤,并且同出于一位祖宗(以撒),两国却争战不息。大卫作王时,以东一度是以色列联合王国的附庸(参撒下 8:13-14 ),国家分裂以后,以东曾臣服南国犹大。至此以东背叛犹大宣告独立,约兰立刻攻打以东,但伏击失败,失去一些疆土,这是不荣耀神所带来的惩罚。
王下 8:26> 亚哈谢作王是因──
8:26 亚哈谢是犹大王约兰所有儿子中惟一留在国中的一位,他最年轻,但因为其他兄长在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入侵时被掳去,所以他能登基作王(参代下 21:16-17 )。
王下 8:26-27> 亚她利雅的家族背景──
8:26-27 亚哈谢的母亲亚她利雅是亚哈与耶洗别的女儿,她的祖父是前朝的暗利。亚哈与耶洗别的恶行藉亚她利雅传到犹大。
王下 8:29> 8:29 耶斯列是以色列王夏宫所在地。──《灵修版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第八章
风云幻变的政局(八 1 ~ 29 )
这短短的经文里共出现了六位君王的生平琐事。包括两位亚兰王、四位以色列及犹大王。
.便哈达( 7 ~ 14 )。由于多次入侵以色列,他曾经一度叱吒风云。惟今日卧病在床,甚至要低首求问以色列先知有关他自己病情的变化。可见风光的日子何其短暂,那些没有永恒把握的人,他们的人生究有何意义?
.哈薛( 15 )。他原已身居高位,却慕想作万人之主。力争上游乃人之常情,这感受无时无刻不在驱策人奋斗、努力;但我们可别走火入魔,只求一己之利益与晋升,而完全漠视他人,更且以损人之法以增益自己呢?
.以色列王( 1 ~ 6 )。这几节经文是以利沙先知的生平轶事,没有说明那王是谁,有人以为乃指耶户。由于他对妇人的义助,他的事迹得到存留,也成为神手中的器皿。
.约兰( 16 ~ 24 )。他与北国同时期的以色列王同名。共同执政是当时常见的一种继承方法,多于君王年老或卧病时实行。约兰与北国结亲,使北国的宗教恶事也行在南国。以东叛变等事均发生于他在位的时候。
.亚哈谢( 25 ~ 29 )。亚哈谢只作王一年就殒命,相信与他固执行恶,不行其祖大卫之道有关系。三王包括有争战的以色列王约兰与亚兰王哈薛;有姻亲关系的亚哈谢与约兰,他们虽共存于一个时代,却有不同的政行与遭遇;但归结一句来说,他们是时代的一分子,为推动整个历史巨轮而在神手中努力不懈。
思想 任谁今日显赫一时,但并不是永恒的;试想什么是永恒且值得我们去追寻的?──《新旧约辅读》
列王纪下简介 列王纪下 第八章 注释
8:1-6 书念妇人复得产业
这妇人本来富有,曾因接待以利沙得一儿子,并蒙以利沙将她儿子救
活过来(见王下 4:8-37)。
以利沙又曾指示她离开家园,逃避七年的
饥荒。七年後她回来要收回原有的产业。此时她的年老丈夫(见王下
4:14)可能已经去世,大概以利沙亦已死去。神是藉着以利沙的仆人
与王合时的倾谈使她能顺利重得原有的家产,显出神奇妙的安排。
8:7-15 哈薛杀便哈达篡位
亚兰王便哈达患病,差哈薛求问以利沙。以利沙原知道神已立哈薜作
亚兰王,并要藉着他降祸与以色列(见王上 19:15,
17),所以趁着这
次机会将神的指示告诉哈薛。结果次日哈薛便下手杀便哈达夺了王位
。
9
亚兰王被称为先知的儿子,是表示对先知的尊重。
(见王下6:21)
10
以利沙的意思是:便哈达的病不会致命,但他却要死於非命。
11
「定睛看着哈薛」:有学者解作「极为震惊」。
「惭愧」:或译作「作难」。
12
形容亚兰人将来对以色列民十分残暴,连妇孺婴孩也不放过。
这样的做法目的是要灭绝以色列的後代。
13
「狗」:代表卑贱的身分(参串15)。
15
「被窝」:原指网织物,可能是床罩或睡觉时铺在面上的纱罩。
8:16-22 约兰作犹大王
16
此时是主前八四八年,约兰已与父亲约沙法共同执政最少有五
年之久(参串18),这里是指他正式登基。
18
约兰跟从以色列家离弃耶和华,是因为以色列王亚哈与犹大王
约沙法结盟,将女儿亚她利雅(见26)嫁给约沙法的儿子约兰
为妻。
约兰的恶行包括杀死他所有的弟弟(见代下21:4)。
19 「灯光」:见王上11:36注。
21
「撒益」:可能是近以东边境之琐珥(创13:10),位於死海南
部;又可能是位於希伯仑东北约八公里(五英里)之洗珥。
(书15:54)
「围困 ......
车兵长」:或译作「围困他和车兵长的以东人」。
这里的意思是:当时约兰乘夜击退敌军冲出重围,但其余的士
兵则逃回家去。
22 「立拿」:近非利士边境。
这次的背叛可能与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侵略有关。
(见代下21:16-17)以东与立拿的背叛截断了通往埃及或亚拉
伯的要道,严重影响犹大在南方的商业贸易。
8:23-24 约兰寿终,他儿子亚哈谢继位
8:25-29 亚哈谢作犹大王
犹大与以色列的和亲,影响了下一代,以致亚哈谢也离弃耶和华。
26
亚她利雅是亚哈的女儿,嫁给犹大王约兰为妻(见18)。
27 「女婿」:这里是指外孙。
28
「基列的拉末」:见王上22:3注。
当时以色列王约兰是亚哈谢的舅父。亚哈谢北上在基列的拉末
与约兰合力对付亚兰,结果约兰受伤,退至六十四公里(四十
英里)外之耶斯列养伤,亚哈谢去探望他。
思想问题(第八章)
1 有人认为所谓神迹完全是巧合而已,你同意吗?
从本章 1-6节,你得到什麽启迪?
2 书念妇人对先知的话抱什麽态度?
如果神指示你放弃现有的财产?
你会怎样做?
3 试比较便哈达和以色列王亚哈谢(参 1)在病危中的表现。
他们的做法与他们的国籍、信仰有何不协调之处?
若与他们比较,你对神的倚靠有多少?
什麽因素令你有这样的表现?
4 从诗 139:1-4及16节看来,我们生命中的一切都是神所知晓和掌管
的。
从本章看来,基督徒和未认识神的人在这方面有没有分别?
未信主的人在神的计划中有什麽地位?参赛 13:17-19;
哈1:6。
5 从犹大王约沙法儿子约兰和约兰的儿子亚哈谢的婚姻(见 18,
26-27),你对基督徒的婚姻有什麽体会?
列王纪下第八章
不同的故事继续发展(八 1-29 )
(一)
看到以色列大敌非利士的土地成为避难所( 2-3 节),可能会感到意想不到,这出现于许多圣经故事中。如果情形确是如此,这地方可令我们记起多少世纪以来旧约故事怎样获得解释。较为近代的历史中有不少政治关系也确实在短期间有了改变。同样的情形,现在的以色列与非利士也不再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总之本章里所指的是一次饥荒,而且正如我们说的是‘遭受风暴的任何港口’。
这故事的开头部分令我们想起其他的故事,例如以利米勒和拿俄米从伯利恒越过约但河移居摩押(得一 1-5 ),还有族长雅各往埃及籴粮及终于移居埃及(创四十二至四十七)。以色列或巴勒斯坦都不是资源丰富的地区,中部的山区尤其硗瘠,一到不稳定的雨季,社会经济便容易出现波动。
基哈西的事也令我们惊奇。基哈西虽因贪婪向乃缦索酬而遭受重罚(五 19-27 )却仍然出现(或再次出现?)于画面──在国王面前称颂以利沙的作为( 4-5 节)。事实上在这几章中的各种事件可能不严格地按时间表次序去报导,这故事开头用的措辞与前面事件并没有关连。
但是,那妇人住了七年之后,房屋田地主权出了问题倒不太值得惊奇。我们只能假定这难民案是怎样根据事实递交宫廷。但是,正当基哈西向王禀告有关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时,幸而那儿子获救活的妇人来到现场。她有朋友在宫廷上,知名度自然立刻提高,而她的案件也得了胜诉。无论王的慷慨是出于虚伪或只是随口而出,他实际上关照部属把属于那妇人的东西都还给她──七年饥荒蹂躏下的进益是很有限的。
(二)
以利沙的名声在大马色宫廷中颇为人所熟知。如果下一个事件的报导( 7-15 节)确是跟在乃缦的病得以医治(五章)以及亚兰军在大马色陷于困境(六至七章)之后,那是完全不足为奇的。但是,标准修订本的译文未能像希伯来原文一样捕捉到那种惊奇,应该说‘神人 老远 的赶来’。
出现于列王纪前面部分的两个主题再次出现且交织在一起。一个是要以利亚回何烈山膏哈薛作亚兰王(王上十九 15 ),另一个是故意使用谎言以达到耶和华的目的(王上廿二 22-23 )。当日对以利亚所嘱咐的事现在加以执行了,但有两处作了修改。以利沙已成为上帝的发言人而不是他的主人。但是膏立国王的公开行为便含有私下和政治暗示的意义。至于耶和华的欺骗,不是由宫廷的先知组织阶层传出,而是出自以利沙本身( 10 节)。
以利沙对哈薛作的残酷知会,令笔者想起大临终前对所罗门的吩咐(王上二 1-9 )。那里的重大指示并没有明确说明。但是对于那将会做的事我们却是无可置疑的。我们很难肯定作者要我们怎样去衡量这种行为。即使我们认为作者支持这种做法,身为基督徒读者仍然 能够 从新约圣经中找出控制性的道德律去做决定。但是旧约圣经谈及民族生活、政治家与政治事件比新约多了很多。或者基督徒应该记取的是,在 那个 环境中,墨守道德成规并不是美德。或者情况是这样。笔者自己就未能肯定。
总之,以利沙哭了并不是为了他对来求他医病的病人提供错误的解答,而是为了他知道这个哈薛对以色列人将做的事( 12 节)。这种对待孕妇和婴孩的残酷行为不仅发生于战争期间,也成为先知的批评主题(例如摩一 13 的记载)。哈薛的即时反应证实了以利沙所说的话,他将神人说病得治疗的好消息传给便哈达,然后又在第二天用浸了水的被窝蒙住王的脸,令他‘意外的’窒息而死( 14-15 节)。
(三)
约兰( 16-24 节)与他儿子犹大王亚哈谢( 25-29 节)的简短记叙有许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有暗利家族的特点。列王纪上廿二章的开头并未提及约沙法与亚哈家联婚的事,虽然与它类似的历代志下十八章一节却提及了。结果发生的邪恶试验了上帝对大所承诺的力量( 18-19 节)。上帝的应许没有落空,但是以东人背叛犹大,在约兰统治下宣布独立,亚哈谢与亚哈的儿子约兰联合去对亚兰王哈薛作战,约兰受了伤。亚哈谢到耶斯列去探望他( 29 节),他的过访为下一章的着名事件安排了序幕。──《每日研经丛书》
列王纪下 注释 11.念妇人复得产业(八1~6)
在以色列地七年大饥荒之前(也许是第四章38节的饥荒),以利沙警告(第四章的)书念妇人,要全家(包括他所救活的儿子)离开以色列。妇人全家迁往非利士地,饥荒后再回来。虽然一般来说,长大麻风的人不能进宫,但这时基哈西在以色列王的宫内(或许这七年的饥荒是在基哈西生大麻疯以前)。就在基哈西向王提起以利沙怎样救活一个孩子的时候,书念妇人便来求王将她的产业归还她。王便吩咐将她的产业,并七年来其上的出产归还于她。
12.以利沙预言哈薛得位(八7~15)
八7~12 亚兰王便哈达正患病,他听到以利沙来到大马色,便差他的臣子哈薛带着大量礼物,求问他的病是否能好。乃缦是便哈达之亚兰军队的元帅,他可能因此知道以利沙有医治的能力(五章),他期望先知或许能医好他。
以利沙给哈薛的回答有些隐晦:“你回去告诉他说,这病必能好;但耶和华指示我,他必要死。”即是说这病本身并不致死,但便哈达不会康复,因为哈薛会弑杀他。以利沙定睛看着哈薛,令后者感到惭愧。以利沙预见哈薛会苦害以色列人——他的手段是那么凶残,令先知想到便下泪。
八13~15 哈薛回答说,他不过是条狗,怎能做这些大事呢?威廉斯这样意译他的话:“我只不过是一条狗,怎能坐上亚兰的王位,并做这些大事?”但耶和华告诉以利沙,哈薛将要作亚兰王。哈薛听到这个宣告之后,他回到便哈达那里,告诉他必能好。然后他用诡计,以一条浸湿的被窝令便哈达窒息。
以下的评述扼要地描述以利沙预言的准确性:“哈薛在谋杀便哈达之后,在基列的拉末与约兰和亚哈谢的联军对垒(八28~29;九14~15)。他经常打败耶户,掠夺约但河东的地——从南面的亚嫩到北面的巴珊(一O32~33)。当约哈斯承接耶户统治时,哈薛一再侵占以色列的地方。”靠着神的恩典以色列方不致全被消火(一三3,22,23)。哈薛也走到西南面的非利士,攻取迦特,又迫使犹大王交出很多财宝才放过耶路撒冷(一二17~18;代下二四23~24)。直到哈薛死了,以色列人才可以制止亚兰王哈薛的儿子便哈达三世的侵略(王下一三24~25)。
六.犹大王约兰(八16~24)
约沙法的儿子约兰作犹大王八年(主前853至841年;比较代下二一4~20)
八16~17 第16节的年表需要与列王纪上二十二章42和51节、历代志下三章1节及八章25节一同参详才能明白。其中一个解释是约兰和他父亲约沙法一同当政五年。另一个解释是约沙法有一段时间和亚撒一同当政,而亚哈谢和约兰治国的年期是由约沙法独自掌权时开始计算。
八18~19 约兰娶了亚他利雅为妻,她是以色列邪恶的亚哈王与耶洗别的女儿。她依照北国拜偶像的习俗去做,将拜巴力带到南国犹大,使南国开始败落。约兰死后,儿子亚哈谢作王,亚哈谢被北国将军耶户所杀。后来亚她利雅杀了自己所有的孙子,只漏掉一个约阿施,最后她自立为女王(一一1~3)。这宗婚姻肯定由他父亲约沙法一手促成,作为与以色列修好的政策之一。但这婚姻的结果,是使犹大国效法北国犯拜偶像的罪。倘若耶和华不是记念他对大卫的应许(撒下七12~16),这种背离足以叫耶和华消灭犹大。
八20~24 在约兰年间,以东人背叛他。为了平乱,他领军到死海南面以东的撒益。围困他的以东人迫使他要在夜间突围而走,他的军队也逃跑,各回各家。从那时开始,以东便不再完全臣服于犹大。也许在约兰年间,先知俄巴底亚讲述针对以东的预言。
这里亦提到靠近非利士的立拿也背叛犹大,让人看到约兰邪恶的统治期间,王国的积弱。立拿是一个利未人的城邑,它背叛的原因记在历代志下二十一章10至11节。再过一些日子,犹大明显再次控制立拿(一九8)。
七.犹大王亚哈谢(八25~29)
约兰的儿子亚哈谢作犹大王一年(主前841年;比较代下二二1~9)。
八25~27 第26节说亚哈谢是暗利的孙女……亚他利雅的儿子。亚哈谢跟历代志下二十一章17节的约哈斯是同一个人,他在历代志下二十二章6节被称为亚撒利雅。亚哈谢是以色列王约兰的外甥;他母亲亚他利雅是亚哈的女儿、约兰的姊妹。这段时期的历史中,王的姓名有些混乱。以色列王亚哈有两个儿子先后继承王位,他们是亚哈谢和约兰。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而这个约兰由他儿子……亚哈谢接续他作王。因此,在亚哈谢和约兰统治以色列的时候,南国犹大由约兰和亚哈谢当政。
以色列 犹 大
亚哈谢 约 兰
约 兰 亚哈谢
这里说犹大王……亚哈谢……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二岁,但历代志下二十二章2节却说他登基的时候年四十二岁。大部分的考据都指出二十二岁是正确的年纪,四十二岁可能是手抄之误。
八28~29 亚哈谢与他的舅父约兰一同出兵,在基列的拉末对抗亚兰军。约兰正受了伤,被带到耶斯列养伤;亚哈谢前去探望他。约兰的父亲亚哈在基列的拉末丧命(王上二二),亚哈谢的祖父约沙法愚蠢地与亚哈联军,几乎死在那里。可是亚哈谢没有汲取历史的教训,竟与以色列联军,结果命丧(九章)。
列王纪下 8:1
命 饥 荒: 神 降 饥 荒 于 以 色 列, 做 为 对 他 们 悖 逆 的 刑 罚 ( 比 较 申 11:16~17;
28:38~40) 。 作 者 没 有 写 这 饥 荒 始 于 何 时, 但 很 明 显 是 在 审 判 基 哈 西 (5 节; 5:27) 之 前 以 及 救 活 书 念 妇 人 之 子 (1 节 ; 4:32~37) 以 后; 它 有 可 能 与 4:38 中 提 到 的 是 同 一 个 饥 荒。
8:2
妇 人 就 起 身: 因
为 妇 人 在 这 个 百 姓 普 遍 悖 逆 的 时 代 中 显 出 了 真 诚 的 信 心, 并 信 任 神 的 先 知 (4:8~37) , 所 以 耶 和 华 帮 助 她 摆 脱 了 困 境 ( 比 较 太 10:41 ;启 3:10) 。
8:11
11~12 神 人 就 哭 了: 在
启 示 之 灵 所 赐 的 异 象 中, 以 利 沙 看 到 哈 薛 将 成 亚 兰 的 国 王, 并 将 对 以 色 列 犯 下 可 怕 的 罪 (12~13 节 ) 。 以 利 沙 为 以 色 列 人 因 悖 逆 将 受 到 刑 罚 而 哭
泣。 作 为 一 个 真 正 的 神 人, 以 利 沙 深 深 地 感 到 悲 伤: 一 方 面 他 为 神 痛 心, 因 为 神 被 他 自 己 的 子 民
弃 绝; 另 一 方 面 他 也 为 以 色 人 悲 哀, 因 为 他 们 将 要 因 自 己 的 罪 而 遭 受 严 厉 的 审 判。 这 与 耶 稣 为 耶
路 撒 冷 哭 泣 ( 路 19:41) 以 及 保 罗为
教 会 哭 泣 ( 徒 20:28~31) 很 相 似。
列王纪下
注释
八 1-6 书念妇人的地业
这里清楚显示,伊莱沙的故事并不是按年序来编排。由于基哈西出现在这故事中(他在五 27 已离开了伊莱沙),所以这故事必定发生在医治乃缦一事之前。
第 1 节所预言的饥荒,大概给四章 38 至 41 节提供了背景。
这故事显示伊莱沙仍然关怀书念妇人和她的家。妇人充当一家之主,也许因为她的丈夫(在四 14 已年纪老迈)此时已逝世。妇人返回以色列时,王给她的待遇表示他对伊莱沙极之敬重( 4-6 节),妇人因田地的事来哀告王时,基哈西正讲述她儿子的故事,这也表明神的看顾。
八 7-15 便哈达为哈薛所弑
从第 9 节中便哈达向伊莱沙表示格外的敬意,可见伊莱沙在亚兰人心目中的地位。在希伯来圣经中,便哈达那求问病情的用字,跟列王纪下一章 2 节中亚哈谢的话相仿,这使我们很自然地把两者作一比较。两个王都是转向外邦人的神来查询自己患病的结果,以色列王寻求巴力西卜,亚兰王却来求问以色列的神!
伊莱沙给便哈达的信息( 10 节)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译法:可以作「你回去向他说:『你这病必能好』,但耶和华指示我他必要死」,或作「你回去说:『你这病必不能好』,因为耶和华指示我他必要死」。问题由于在希伯来文中「不」和「向他」二字,只有极小的差别。虽然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也是)用了第一个译法,但第二个译法也附作旁注,作为正确的译法。大部分译本采取第二个译法,这是基于一个原则:较难解的译法常是正确的。这里把「向他」改作「不」并不难理解,因为抄写圣经的人不希望读者认为伊莱沙说谎。若是把「不」改作「向他」,却不容易去解释了。
伊莱沙给予假信息的原因仍是不明朗,但第 10 节大概表达了伊莱沙因知道便哈达之病情,和哈薛之意图而感到的为难:病本身并不会致命,但便哈达依然会死,因为哈薛已计划谋杀他以夺其王位。伊莱沙没有说神已拣选哈薛作王代替便哈达,伊莱沙只是说他会作王,并且他会带给以色列人极大的苦难。
然而,我们不可忘记,伊莱贾较早时,曾蒙神指示去膏哈薛作亚兰王(王上十九 15 )。虽然这里没有实际膏立他,但这事也可看作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了那个指引。另一方面,两段谈及哈薛的经文,都有很不相同的强调点。在列王纪上十九章 17 节,从以色列除掉巴力崇拜一事中,哈薛只是扮演一个小角色,但在伊莱沙的异象中(和其后的事件中),亚兰在哈薛统治下,带给以色列无穷的痛苦。
八 16-24 犹大的约兰
在 16 至 29 节,我们有第二个关乎犹大的插段,这个插段包含在暗利王朝的历史故事中。第 16 节的希伯来文暗示约沙法与其子约兰正共同执政。约兰在位时,从前约沙法跟以色列结盟的做法(王上二十二 4 ;王下三 7 ),给犹大带来了苦果。圣经广泛地指约兰的罪为「行以色列诸王所行的」,也归因于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 18 节)。
第 18 节介绍了亚他利雅(但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她会在第十一章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第 19 节重复列王纪上十一章 36 节和十五章 4 节的话,提到神「永远赐灯光与他的子孙」的应许。然而,这是圣经中最后一次提及这应许──从犹大后来的发展看来,这是一个恶兆。
以东成功取得独立(王上十一 14-22 所预期的),和立拿的叛变(估计是归向非利士人,因为这城位于犹大与非利士接壤的边境),可理解为约兰行恶的结果(比较罗波安在位时示撒的入侵;王上十四 25-28 )。
八 25-29 犹大王亚哈谢
犹大王亚哈谢继续效法他父亲(和母亲)所行的( 26-27 节)。关乎他与以色列王约兰结盟的短注,引介出以色列和犹大废除巴力崇拜的事件。这里也首次提到哈薛是以色列的欺压者,开始应验伊莱沙的异象。关于亚哈谢之死,到了九章 27 至 28 节才有记载。
列王纪下第八章
i. 书念妇人得回原地(八 1 ~ 6 )
这故事附在以利沙生平事迹之后,目的是要印证使书念妇人之子死里复活之神迹(王下四 8 ~ 37 )的真实性,并继续交代其后的发展。此段经文也显示先知以利沙一如以利亚一样运用自己在王宫的影响力来帮助寡妇。这里的饥荒与撒玛利亚的饥荒(四 38 ,六 24 ~七 20 )之间的关系不详,但是任何饥荒都为神所命定,警诫神对一个国家的不悦,呼吁他们悔改(参:王上十七 1 ,十八 2 ;该一 6 、 9 ~ 11 ,二 16 ~ 17 ;启六 5 ~ 8 )。此事件可能发生于约兰年间,在南国的司法改革以后( Whitelam )。
1 ~ 2. 先知预言耶和华命定饥荒降临,因此这寡妇便离开了以色列,暂时去外地居住(希伯来文动词为 gu^r ); NIV 作“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参: REB “寻找栖身之处”, NRSV “落脚”)代表希伯来文“寄居在你可以寄居的地方”。我们不需要假设这 七年的饥荒 乃特别为了要配合律法所规定施行豁免债务所需的七年(申十五 1 ~ 4 )。这么长久的饥荒在古代文献中有稽可考(参:创四十一 30 ) 318 。
3. 佃户有关土地的一切事宜都可以向王上诉(参:王上二十一),因此她 去到王那里 ( NIV ),视王为在她离开的时期内所有产业的所有者。她去为自己的房屋( 5 节)“哀叫”(希伯来文 s]`q ),此字乃一个法律用词,比 哀求 语气更强( NIV 、新译;或“谒见王”以提出要求, NEB 、 REB ;“恳求”, RSV )。“提出所有权”( JB )很能表达其义(一如亚喀得文之 raga{mu )。经文并未指明王( 4 节)是指谁,既然基哈西在王的面前,可能这事发生于他被辞退不作以利沙仆人以前的时候(五 27 )。若果如此,则王可能是耶户,因为约兰对以利沙所知甚多(三 13 )。
6. 被派负责她的个案的 官员 ( sa{ri^s )并非一位“太监”( JB ;见:王上二十二 9 )。他必须计算自她离开后,她的田中所有的收入(“使用收益权”、“收入”, NEB ;而非“出产”, RSV )。神常吩咐在上掌权者供应孤儿寡妇的需要(申十 18 ,二十四 19 ~ 20 ;耶七 6 ~ 7 )。
j. 以利沙和哈薛(八 7 ~ 15 )
这里所记载的细节可能来自以利沙的门徒,其时间显然距亚兰战争有一段距离(王下六 24 ~七 20 )。以利沙去到大马色,并非要模仿以利亚,乃是要实现神赐给以利亚的未竟使命(王上十九 15 )。这次是一位外邦王求问耶和华神(参:王下一 1 ~ 4 )。
7. 便哈达 可能是大马色(亚兰)王于主前八四四至八一八年登基时所采用的一个名字,此处所指的应当是第二个采用此名字的君王,本名为 Hadadeser (亚述文为 Adad-`idri )。亚述编年史在记载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第十八年(主前 840 年)及第二十年(主前 837 年)的战役中曾提及他的名字。
9. 有关 哈薛 ,请见增注 。他送的见面礼(参:撒上九 7 ;王上十四 3 )十分可观,极有可能是为了想要贿赂以得到耶和华的神谕。他采用外交手腕( 你儿子 , 9 节)礼貌上的表示,而并非表示臣服(参六 21 ;撒上二十五 8 ),因此无需认为 四十个骆驼驮着的礼物 只不过是摆排场,而实际所载不多,或认为此数字只不过是代表很大的数目罢了。
增注:哈薛
哈薛(希伯来文 h]@za{~{e{l )乃一位出名的亚兰王(约主前 843 ~ 796/7 年),当时的亚述文献中称他为 haza~ili
ma{r la mammana ,意为“无名小卒之子”亦即他的家谱不详,可能是一介小民,不一定是篡位者。他在便哈达二世被刺杀后取得王位,被迫向攻陷他的首都大马色(后来在亚述被称为 Bi{t-Haza~ili ,“哈薛家”;参:摩一 3 ~ 4 ;黑石碑 102 )的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献上一百他连得金子及一千他连得银子为贡物。
哈薛于约兰、耶户及约哈斯王朝时为以色列国外患,于主前八三七年与撒缦以色争战,于主前八四三/二年与约兰于基列的拉末争战(王下八 28 ),也与约哈斯争战(十三 22 )。他年老时曾臣服于亚大得尼拉力三世手下,后者称他为 mari~ ,这可能是一个头衔(“我主”)或是私人名 Mari~-Hadad 之简写,因为由 Arslan Tash ( Til Barsip )出土的象牙碑文刻有“主哈薛”( mr~n
h]z~l )。他的名字也出现于一块出土于宁录的象牙上,写在撒缦以色所掳获的一串珠子上面。另外一块象牙上所出现的名字也可能是代表他( IBD , p.612 )。他的儿子 Bir-Hadad (便哈达三世)继位,他的治理及由主前七九六年至七七○年(十三 24 )。亚兰的 Zakir 石碑文上刻有“亚兰王,哈薛之子 Bar-Hadad ”。
10. 原文应为你的病必不会好 或你必不能存活 ( NIV 边注; MT lo{
h]a{yo{h t[ih#yeh )( Kethib ),但许多手抄本为了遮掩神人说谎这一件令人困惑的情况,而将 lo{ 改变成为 lo^ ,“向他”,亦即变成“你必能存活”( Qere{ )。大多数的七十士译本抄本均采此法。然而,可能的解释是神人的回答乃是真实的,首先,王必会死,但并非因为他所求问的疾病而死。其次,他必定会死于一位暗杀者之手。哈薛只传达了这信息的前半段( 14 节)。这个解释比较有可能,而非如一些解经家所提出的前半段是一般性回答,后半段则是更周到的回答( Montgomery ),或认为这句话乃是对哈薛说的,而非对他的主人说的( Labuschagne ),或是只能视此为一个寒暄的客套话( Gray )。
11. 这一节并不清楚,因为未指明主词。按希伯来文直译为“他定睛直视,直到他感到惭愧”(参: NEB 所译之“神人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直到他无法支持为止”),假设哈薛因与一位忘形的先知相会而感到不舒服, NIV (“他”〔以利沙〕定睛看着他……直到哈薛觉得惭愧为止)则将此主词改变,这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12 ~ 14. 以利沙因为他自己预言的后果而感动下泪。他描述出哈薛对以色列造成的“苦害”(“邪恶”, AV ;见十 32 ~ 33 ;十三 3 及下)。希伯来人的律法禁止战争中卑鄙残酷的杀戮行为,此举将会长留后人记忆之中(摩一 4 )。哈薛自贬(“死狗”)以示抗议,说他不会作这样的事情。这种传统的说法出现过许多次(拉吉贝壳 VI ;亚马拿泥版 60 号;参:撒上二十四 14 ;撒下九 8 )。以利沙启示哈薛将来的地位如何,并不表示他鼓励他、承认此为合法,或有分于此突袭。经文中没有关于他膏抹哈薛的记载(参:王上十九 15 ),他并非合法继承人,因为他不是皇族直系后裔。
15. 便哈达是如何死的为一争议性之问题。若一如通常所假设的是哈薛( he )拿“床单”(和合作“被窝”;希伯来文 mak[be{r ,只出现于此处),则这是蓄意谋杀。此物件可能是一件厚的衣服( AV 、 NIV )或是一张滤网式用来作蚊帐用途的毡子(参:摩九 9 , RSV ),浸水后可能用来使王窒息或是一如葛端( Gray )所主张的,用来遮掩窗户或尸体,以避免太快被人发现。
307 R. Yaron,' Ka~eth h]ayyah and Koh leh]ay', VT 12, 1962, pp. 500 ~ 501; J.
Barr, Biblical Words for Time ( London: SCM Press, 2 1969 ) , pp. 119 ~ 120.
308 D. J. Wiseman, 'Medicine in the OT
World' ,载于 B. Palmer 所编之 Medicine and the Bible ( Exeter: Paternoster Press, 1986 ) , p. 28.
309 A . R. Johnson, vitality of the Individual
in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 ( Cardiff: University of Wales Perss , 1949 ) .
310 A . Mazar, 'Three Israelite Sites in the
hills of Judah and Ephraim', BA 45, 1982, pp. 167 ~ 178.
311 R. L. Cohn, 'Form and Perspective in 2
Kings 5', VT 33, 1983, pp. 171 ~ 184.
312 E. G. Browne, Leprosy in the Bible ( Christian
Medical Fellowship, 1974 ) , p. 5.
313 D. J. Wiseman 上引文, 32 页,取材自 B. Palmer 。
314 D. J. Wiseman, '"Is it
Peace?"-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32, 1982, pp. 320 ~ 324.
315 A . L. Oppenheim,
'"Siege-documents" from Nippur ', Iraq 17, 1955, pp. 69 ~ 89.
316 B. A. Mastin, 'Was the s%a{li^s% the Third Man in the Chariot?', VT Supp 30, 1979, pp. 125 ~ 154.
317 H. Hoffner, 'Some Contributions of
Hittitology to Old Testament Study', TynB 20, 1969, p. 88; POTT ,
p. 213.
318 W. H. Shea, Famines in the Early
History of Egypt and
Syro-Palestine (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 1977 ) , pp. 129 ~ 235.
vi. 王朝历史(八 16 ~ 29 )
a. 犹大的约兰(八 16 ~ 24 )
参:历代志下二十一 1 ~ 20 。这里继续列王纪上二十二 50 的犹大历史。
常见的前言公式( 16 ~ 17 节)及结束日期( 23 ~ 24 节;见导论Ⅵ “文学形式” )中间有作者对此王较长的评价( 18 ~ 19 节)以及他与以东争战的情节( 20 ~ 22 节)。此时期恰巧犹大王及以色列王乃为同名,各抄本对于使用 \cs16 Jehoram 全名或是其简写 Joram 并不一致,但为方便起见,本书将用 Jehoram 以指犹大王约兰, Joram 指以色列王约兰。请注意他们两位都被归类为恶王。
16 ~ 17. 以色列王约兰 第五年 也是犹大王约兰第一年,为主前八四八年(见 25 节;王上二十二 42 、 51 ;王下三 1 )。在耶路撒冷作王 八年 , LXX ( L )作“十年”, LXX 作“四十年”,此处的八年可能是指他独自作王的年数,不包括他由西元前八五三年起与约沙法共同执政的年数。 RSV 及有些 LXX 抄本省略了“约沙法乃犹大王”。约兰之母的名字未被列入,此为犹大王朝模式之例外,可能是因为她在他登基前已去世。
18 ~ 19. 犹大王约兰的 恶行 在此被强调(与作者所呈现犹大王的理想形像相反)。他与以色列王朝联姻,娶了亚哈之女亚他利雅为妻,她将巴力崇拜引入耶路撒冷( 27 节;十一 18 ),显然是因为约兰的放纵姑息而造成。她是暗利的孙女( 26 节),希伯来文中“女儿”( bat )一字乃指任何女性后裔,一如“儿子”( ben )一字乃指任何男性后裔。不论是男是女,任何人的恶行都可能留下长久的影响。作者认为犹大的 恶 比以色列的更差,因此耶和华的守约益显其慈爱( 19 节)。 因他仆人大卫的缘故 (见:王上十一 12 ~ 13 、 32 、 34 ,十五 4 )。 灯光 不仅是象征生命及见证,同时可以提醒听众有关神的约(诗一三二 17 ;参:代下二十一 7 )。见:列王纪上十一 36 。有些解经家将 MT 的“与他的子孙”( l#b[a{na{w )改为“在他面前”( l#p{a{na{w ),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支持。
20 ~ 21. 以东人背叛与列王纪上二十 47 所说起初没有王并无冲突,只有“一位总督”( NEB )。 撒益 可能位于希伯仑东南的洗珥(书十五 54 ),也有其他解经家认为是在 Arahab 的一处地方,但不可能是琐珥(创十三 10 )。第 21 节的希伯来文颇为难解,或可以犹大王 约兰与所有的战车长 为主词( RSV 、 NIV 、 REB ),解释为他们夜间冲破包围,或可解释为以东人军队击败约兰( NEB 边注)。后者较为可能,因为“各回各家去”或“各回各帐幕去” 319 ,暗示战事的结局为战败。
22. 当然以东后来一直“脱离犹大独立了”( REB ),后来虽然受到亚玛谢的攻击(十四 7 ),亚撒利雅又重修以拉他(十四 22 ),但以东一直没有再落入犹大的控制之下。因此 NIV 与和合读作“以东人背叛犹大”。 立拿 乃非利士之边境城市(十九 8 ),位于示非拉西边山脚的 Tell es- S[afi^ ^ 或其南部的 Tell Burna{t 320 。有关此地与阿拉伯及以东之关系,请见;历代志下二十一 16 ~ 17 。此处对犹大的入侵、约兰之子及妻、王宫被陷省略未记。
23 ~ 24. 同样的,作者并未记载约兰因为患上无药可治的肠病,导致慢性痢疾及严重直肠脱垂而死(代下二十一 18 ~ 19 )。他也并未记载约兰虽被埋葬在 大卫城中 ,但却并非在王室陵墓里荣誉埋葬的。历代志作者纳入了一封信,以以利亚所用的句法为本,严厉责备约兰与以色列联盟(代下二十一 12 ~ 15 )。
b. 犹大的亚哈谢(八 25 ~ 29 )
参:历代志下二十二 1 ~ 9 及约瑟夫《犹太古史》 ix.5 。此形式为作者所惯用的前言公式( 25 ~ 26 节),及对他的王朝的评价( 27 节),最后便是对此王朝重要事件(亚兰之役, 28 ~ 29 节)的总结论。亚哈谢之死的细节及结束公式被留待九章 28 ~ 29 节,在他与耶户交手的记录之后。
25 ~ 27. 这里的历史年代对照,显示亚哈谢统治了一年(虽然不足一年也算为一整年)。“登基年”在此算为王朝的第一年(参九 29 ,约兰第十一年)。亚他利雅是暗利的 孙女 ;见:第 18 节。约兰与暗利王朝的亚哈为姻亲( NIV 、 JB )。此处所用的字( MT h]@t[an )意为“家庭亲属”(一如亚喀得文 hata{nu ),不仅只是“女婿”(和合、 AV 、 RSV )的意思 321 。
28 ~ 29. 有关亚哈在基列的拉末之役,请参:列王纪上二十二 2 ~ 28 ,有关此役,请见:列王纪下九 15 ~ 27 。这里的经文并未清楚指明亚哈谢随约兰(他的叔父)上阵 与哈薛争战 是否特别为此目的而结成的联盟,因为他可能并没有亲自去到基列的拉末战场之上,而只是在耶斯列探访了以色列王(九 21 、 27 、 29 )。 'Ramah' ( RSV 、 MT 作“高处”)可能是 'Ramoth' (基列的拉末)的简写, NIV 采此拼法。他乃是从耶路撒冷下去的。
319 这不仅是“回帐棚”(申五 30 ;书二十二 4 ~ 8 )或解散的意思(撒下二十 1 ;王上十二 16 )。“帐棚”乃是住所的意思,见 D. J. Wiseman, 'They Lived in Tents' ,载于 G. A.
Tuttle 所编之 The Bible and Near Eastern Studies: Essays in Honor of William
Sanford Lasor (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 , pp. 195 ~ 200.
320 Y. Aharoni, The Land of the Bible ( London:
Burns & Oates, 1979 ), 86 、 353 页,参: 392 页。
321 T. C. Mitchell, 'The meaning of the noun h]tn ; in the Old Ttestament', VT 19, 1969, pp. 93 ~ 112.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
列王纪下第八章
8:1
本节至6节继续4:8-37所记书念妇人的故事。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有两种解释:一是说发生在以利沙的仆人受罚长大痲疯之前(5:27),也就是紧接4:37之后,因为基哈西仍可自由活动,与人交往。一说此事发生时,以色列已不是约兰作王,而是耶户时代。耶户是新王,想知道以利沙的事迹;若是约兰,他与以利沙交往甚多(3:13-14;5:7-10;6:10-23等),不会要基哈西追忆往事。基哈西所得的是一般皮肤病,可以与人往来,不是今天的大痲疯(看5:1注)。有的人还推算出此事发生在主前838年,正是耶户作王的时候。两种解释以后者较多可能,但难确定。
8:6
“太监”原文作“官”,因须与书念妇人办事。此“官”(saris)或为一太监。“田地的出产”:指从田地得来的收入。这妇人敬畏神,又懂得供应神仆人的需要(4:8-10);神给她恩典的丰富也是好得无比。
8:7
本节至15节记叙以利沙去大马色完成神交托他老师以利亚的任务(王上19:15-16):立哈薛为亚兰王。他在亚兰王便哈达患病时来到叙利亚的京城。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的大事记,载有他在主前846年战胜便哈达和主前842年战胜哈薛的事。以利沙访问大马色当在主前843年前后。
8:12
耶和华对以色列民的刑罚极之严厉。本节所列数项为当日战胜的一方对战败者视之为当然的行动。(参赛13:16;何13:16;王下15:6;摩1:13)。先知预睹来日,不禁悲哭。
8:13
神命以利亚膏立哈薛,此事由以利沙执行时,并未如膏立一国之君那样用油倒在他的头上,只把神的指示郑重地向他宣布。“膏”为赋予责任的意思,(参王上19:15注,比较赛10:5-19)。先知未肯定哈薛为合法继位人,也未要他暗杀前王。哈薛的暴虐出诸内心。
8:16 犹大王约沙法效法他父亲的所为,在他任内最后四年,立子约兰为王,共同执政。
8:18
约兰娶了北国亚哈王的女儿亚他利雅为妻,此女把她父亲拜巴力的恶行带到南国。她不可能是亚哈和耶洗别生的女儿(看26节;代下18:1),但左右约兰,引他作恶,尤胜耶洗别之于亚哈王(代下21:6)。
8:21
撒益在何地,一般有两说。传统认为即“琐珥”,在死海南边摩押人境内(创13:10);但更可能是距以东边境不远的“洗珥”(书15:54)。此村位于希伯仑东北,适宜作指挥中心,进攻包围犹大军的以东人。此役犹大人惨败,退回本国。
8:22
立拿的确切位置不详。当年约书亚不惜发兵攻取此城(书10:1-5,29-30,32,39),可见地位相当重要。在分给利未人的犹大和西缅业地上的九个城邑中,立拿排名仅次于希伯仑(书21:13;代上6:57)。从此处未有约兰对立拿用兵的记载,可见立拿人独立的计划已成功。
8:25 亚哈谢继他父亲作南国的王,在位不到一年。他是约兰的幼子。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进侵犹大,掳去亚兰众子,只留下亚哈谢(代下21:17)。
8:28
亚哈谢年纪虽轻,却与他外祖父亚哈一样好大喜功,居然约同北国的约兰王(他的舅父)去和亚兰王哈薛打仗。约兰受伤,在耶斯列休养,亚哈谢去看他,同为耶户所杀(9:24,27)。耶户继约兰为以色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