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八十二篇
第 82 篇
诗 82:6> 人被神称为神,是什么意思?
82:6 这首诗称以色列的统治者及士师为“神”和“神的儿子”。他们被称为神是因为他们在执行审判中代表了神。在约翰福音 10 章 34 至 36 节中记载说,耶稣用这些经文来为祂自称是神的儿子辩护。耶稣的论点是:如果神都称人为“神”,为什么对祂而言就是侮辱神呢?祂是真神的儿子,说自己与神等同又有什么不可呢?──《灵修版圣经注释》
诗篇第八十二篇
秉公行义的神(八十二 1 ~ 8 )
本诗蕴藏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美丽神话,其中有无限的真理。
现代中文译本第 1 节译句是:“神主持天庭的聚会,在诸神的会议中行判断。”和合本则译作“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不论在哪一个译本,这一节带来的真理非常明显:神是大能的真神,是超越万神的大君王(诗九十五 3 )。祂掌管万有,统御一切。“审判是从神而来,祂判某些人有罪,某些人无罪。”(诗七十五 7 ,现代中文译本)有神同在的人一无所惧,满有平安。“上主跟我同在,我不至于惧怕;血肉凡人能对我怎样呢?”(诗一一八 6 ,现代中文译本)“上主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上主是我生命的保障;我有什么好畏惧呢?”(诗二十七 1 ,现代中文译本)。
神不但大有能力,祂更喜爱公义,嫉恶如仇。由于偏袒邪恶的人,常作不公平的审判,漠视穷苦人和孤儿的权利,没有为贫苦无告的人主持公道,容许穷苦贫寒的人受恶人的欺凌而不加援手;无知愚昧地在黑暗中生活,让正义被埋葬而视若无睹。因此,连至高者的儿子也要受罚,跟人一样死去,跟任何王子一样倒毙( 2 ~ 7 )!
在这篇发人深省的诗篇,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神喜爱公义,祂的爱并非溺爱和偏私的爱,凡相信祂的人应该以此为修身处事标准。圣保罗在这方面有深刻的体会,他提醒我们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 6 )
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徇私枉法、贪污舞弊的不义行为会使人失去神儿女的尊贵身分,堕落到与神隔绝的罪恶深渊,在那里我们将要面对永远的死亡和痛苦。
思想 你们应该像洪水滚滚涌流,不屈不挠地伸张正义!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终不懈地主持公道! ──《新旧约辅读》
诗  ; 篇
诗篇 第八十二篇 注释
82:1-8 这是一篇带有先知谕言色彩的诗
1-5 控告不公正的使者
诗人好像先知看见异象,描写神在天庭召开大会,控告那些没有秉公
行事之神的使者,指斥他们没有为贫弱者伸张正义。
另一解释是将「神」( 1, 6)解作地上的审判官。
5
「地的根基」:乃指地上的公义法纪 ── 社会应有的基础。
6-7 判决不公正的使者
他们要像世人一样死亡,有如那明亮之星坠落到阴间(赛 14:15)。
6 这些使者本是天空属灵界的。
7
「世人」、「王子」:二者联在一起表示「人类」。
8 结语
既然神的这些使者如此败坏,诗人求神亲自来审判世界,因全地都属
诗篇第八十二篇
诸神的没落(八十二 1-8 )
观看米高安哲奴( Michelangelo )在梵蒂岗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所画的伟大名画的最佳方法,就是躺卧在地板上向上望。在这里,诗人躺卧在地上,也即是说,他直观在他上面的天空。在众多可表现的主题之中,米高安哲奴选择了上帝创造亚当的故事。为了达成这事,他使用一幅人类的思想也可以明白的图画。他画了天父用祂的指头刚刚接触到祂的孩子──人──的指头。以同一种方式,我们的诗人也给予我们一幅他用信心的眼睛,看到在诸天上面的图画。他看见至高者上帝( 6 节)行使祂对整个宇宙的管治权。在宇宙中,没有一样是死物,一切都是活的。
在赛六章一至七节,先知用图画的语言来描述他所看见的异象,就是 主坐在高高之上 。他所看见的,就是上帝被 撒拉弗 围绕 。另一方面,在我们这诗篇中,以罗欣( ELOHIM ,即上帝)被诸位以罗欣(诸神 elohim )围绕 。这幅图画是‘宇宙议会’的一个会议,至高者是主持人。虽然这幅图画 对我们来说是奇怪的,但是对当日的人来说,他们能够完全明白;因为他们知道,在东方的伟大君主,无论是以赛亚时代的亚述王,或是在耶利米时代的新巴比伦王,他们皆称自己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其他细小 国家的小 君王就必须坐在议会中(用想像力!),听命于大君王(赛卅六 4 ),领受他们作为附庸 国 君王的责任。但是在这里,是全地的审判者、全能的主、至高的上帝,祂担任主持。这个议会,在这位主席领导下,已经确立了一个唯一的目的,就是向所有在地上的国度施行公义。
那些小 君王,虽然他们被子民视为神灵,但是他们未能施行同等的公义。他们继续偏袒 恶人 。所以,那位神圣的主席劝戒他们,命令他们要对 贫寒的人、孤儿、困苦和穷乏的人 彰显同等的公义。这不是任何一位 东方的 君王、管治者或专政者想到要做的事,所以这由上帝而来的审判,指出了圣经启示的独特性。这位主席非常积极地在议会中进行审判:神性的君王统治者不会停留在不公义的地步,他们要采取积极的行动, 解救 (中文和合本译作“保护”) 贫寒和穷乏的人 。也许会从官僚的人、借贷的人、或是恼恨的三K党人的势力中, 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 ,有如那成功的农夫,强迫贫穷的邻居放弃他的祖业来偿还债项(比较赛三 13-15 ,五 8 )。
按照圣经的思想,这个世界和‘另一个的世界’,在天上的神灵和在地上的君王之间,是不能画开界线。假若这一个是邪恶的,另外的一个也会如此。在这伟大的议会场中,至高的上帝做了世界上任何宗教也没有建议他们的神要做的事。我们的诗人所回答的问题,并不是‘谁是上帝?’,乃是‘上帝要做什么事?’他显示了祂是站在被迫害的和受苦的 众一边的上帝。事实上,祂是社会公义(以今日的话说)的上帝。
我们要记得‘诸神’只是人类的思想创造出来的虚构的事或创作。在这议会会议中,它们代表了人手所造的偶像、人思想上的形像或意识形态。它们包括了我们人类所创造的权力机制,要成为统治世界的统治者的国族主义,种族歧视,那些没有人能负责的跨国基金的发展、没有人能控制的放任自流的战争倾向,和其他类似的事。虽然我们已将我们个别的生命委身于上帝,向祂顺服,但是上述的势力事实上今日仍管治 我们的生活。好像诸神一样,这些运动、势力或意识形态,看来是在我们的控制之外,我们的世界好像朝向毁灭。
但是旧约和新约圣经都宣告这意义深长的好信息,就是上帝是主,祂掌管天上和地上所有的神。赛廿四章廿一节说:那日子将到,主将会探望(不是 惩罚 ) 在高处的众军和在地上的列王 。在上帝的眼中,天上和地上都是一样的,而邪恶就是邪恶,不管在这里还是在那里。正如宇宙的最高法院已准备就绪,至高者前来主持、检查,并且对在上的神灵和在下的万国作出裁决。保罗怎样称呼他们呢?‘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弗六 12 )。
虽然他们是 至高者的儿子 ,这些神灵都要 死 (这是他们得到的裁决!),好像 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 。(耶稣在约十 34-36 也曾引用这节经文)请参阅赛十四章十二节(在那处,有一位神也得到同样的惩罚);结廿八章十六至十七节(是对一位神所委派的君王的裁决);路十章十八节(我们读到耶稣所看见关于神灵堕落的异象);路十章十九至二十节(我们学习到有关邪恶堕落地上的结果);启十二章九节(我们得到一幅关于最后永恒结果的图昼);太廿五章四十一节(我们看到临在地上的结局,是与在天上的一样)。
在我们的日子,很多人,甚至基督徒,都被一种观念所迷住,认为这世界是不受控制的,并且冲向灭亡。为了支持他们的论据,他们指出了他们每日在报章上所读到的暴力、贪婪、蓄意的凶杀等事件;又有一些细小无助的国家,无力克服他们所经历的财政问题和贪权的势力;又有失业、经济衰退和将要临到的世界经济崩溃。我们的诗人对他们宣讲好信息,这是新旧两约圣经所宣讲的。事实上,他正谈及耶稣在约十六章卅三节时全部有耳当听的人所说的话: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
就是这个缘故,一位着名的神学家曾描述我们所生活的时代是‘诸神没落’的时代,因为我们有耳听的人已经知道,他们的末日近了。──《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诗 篇
第八十二篇地上的统治者受审
八二 1 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坐在法官席上。那是神自己。祂召开神圣议会的一次特别会议,目的是责备地上的统治者和审判者。他们被称为诸神,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是受按立作祂仆人,以维持社会秩序的。当然,他们事实上只是人,象我们一样。但由於他们的职分,他们是耶和华所膏立的。纵使他们并不认识神,但他们是神正式的代行人,因此在这里有诸神的尊称。这名字的基本意思是大能者。
八二 2 首先神责备他们的渎职。他们因贪污腐败而有罪。在他们的管理下,有钱的人得到偏袒,穷人受压制。罪犯逃离法网,无辜的人蒙受损失,不能追索。公平的天秤变成压迫的天秤。
八二 3,4 跟着全地的审判者再次提醒他们,他们在社会公平上有什麽责任。他们要保卫贫寒的人和孤儿 .. 困苦和穷乏的人的权利。他们应该作所有受剥削和被践踏之人的帮助者。
八二 5 但无论主作何警告,他们似乎都没有任何改善。耶和华好象自言自语一样,祂叹息他们不能按着知识和理解来行事。由於他们自己都在黑暗中摸索,所以我们不能盼望他们可以帮助其它需要指引的人。由於他们不能按着公义和智慧来行事, 所以社会的根基都摇动不稳了。律法和社会秩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八二 6,7 虽然他们有被提升到天上的权利,但他们将要被扔下来受罚。神称他们为神和至高者的儿子,并不表示他们可以免受审判。他们与世人一样,要受到相同的对待,并且要仆倒,象王子中的一位。事实上,他们受罚的程度较大,因为他们有较大的权利。
我们的主有一次跟反对者对质时,曾引述第 6 节的话(约一○ 32 ~ 36 )。当时他们控告祂亵渎神,因为祂自称与神同等。耶稣(回答)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 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
对於西方的人来说,这争论可能不是那麽清晰或有说服力,但对於耶稣的听众来说,这显然是强而有力的。他们明白耶稣正在以较小的,来辩明较大的。这论证的说服力如下:
在诗篇第八十二篇,统治者和审判者都被神称为神。事实上,他们并不是神性的,但由於他们是神的代理人,所以被尊称为神。他们跟世人最大的区别是,神的话临到他们。那就是说,他们由神正式任命,他们在管理和司法上有较高的权力(罗一三 1 )。
倘若神的名字可以象他们一样,这麽宽松地用在人身上,把神的名字应用在主耶稣身上,不是更完全和准确吗?祂已经成圣, 被父神差遣到世上来。这暗示祂自亘古以来,就已经与父神住在天上。其後父神把祂分别为圣,来到世上要完成使命,并且差遣祂降生在伯利恒。
犹太人完全明白祂是自称与神同等,他们设法要逮捕祂,但祂却避离了他们(约一○ 39 )。
八二 8 我们现在回到本诗篇的最後一节:
神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 因为你要得万邦为业。
那是亚萨呼吁耶和华干预人类的事务,为他们带来公义和公正,代替腐败和不公平。当主耶稣回来统治全地的时候,这祷告将要得到应允。那时候,正如先知所预言: “公平要居在旷野,公义要居在肥田。” (赛三二 16 )这地享受一段社会有公平和自由,而没有贪污和欺骗的日子。
诗 篇 82:6
我 曾 说:‘你 们 是 神’:此 节 中 的 “神” ( 希 伯 来 文 elohim) 可 能 指 以 色 列 民 间 的 官 长 和 审 判 官, 他 们 奉 差 做 神 的 代 表, 伸 张 正 义, 保 护 弱 者, 并 解 救 他 们 脱 离 欺 压 他 们 的 人。 这 个 词 绝 不 是 说 人 有 成 为 神 的 潜 能, 而 只 意 味 着 人 可 以 做 神 的 代 表, 以 能 力 和 权 柄 在 地 上 施 行 审 判 和 主 持 公 道 ( 参 约 10:34 注 ) 。
诗篇 注释
第八十二篇 天庭:一个异象与一个祷告
诗人并不常常解释自己,而我们作为读者,须要尽所能捕捉他们的暗示。
第 1 节 开庭 「主审」(和合本:「站」)的原文在相同情景的以赛亚书三章 13 节同样出现。最高的审判者进来在「诸神中行审判」──但究竟「诸神」是谁?
第 2 节 罪名 「诸神」滥用其位,于审判时「徇恶人的情面」,屈枉正直,偏袒恶人。
第 3-4 节 法律 主控官开始陈述法律上的要求。这是「诸神」应该做的:维护无助的、「贫寒的人和孤儿」的权利,就是那些没有势力的人──无论在人事上或经济上;「困苦」人,就是被蹂躏,在众生中最低层的人;「穷乏」人,即一无所有的人;「贫寒」人,就是那些被强者所剥削的人。法律并不偏袒这些人,而是给予他们合理的维护,并且( 4 节)他们必须受到保护,脱离那违反法律之人的权势(「手」)。
第 5 节见证人 陈述法律之后( 3-4 节),主控官传召证人。第一位证人( 5 节下)控诉「诸神」缺少智慧:他们无知,没有知识;他们的决定与行动都缺乏知识和判断力。第二证人( 5 节)表示,在这种统治下,人民被领往歧路,就好像活在黑暗里,没有目标,没有方向。第三个证人( 5 节下)见证了社会结构之崩溃。
第 6-7 节 刑罚 神或非神,不管他们是甚么身分( 6 节),他们要被判死刑,如同所有必死的人一样( 7 节)。
第 8 节 祷告 神施行审判的异象( 1 节)转为一个祈祷:祂必会施行审判──审判是普世性的,因为这是祂的权力( 8 节)。
究竟这一切是甚么意思? 1. 「诸神」可能是扑朔迷离,却是真实存在的「执政和掌权」者,他们行使邪恶的方法,把弄世事(赛二十四 21 ;但十 12-13 、 20 ;弗六 12 )。旧约圣经偶然用「神」 / 「神的众子」来形容天使(八 5 ;伯一 6 )。 2. 第 2 至 4 节所说的职责却是属于以色列的审判官的(出二十二 22-24 ,二十三 6-7 ;申一 16-17 ,十 17-18 ,十六 18-20 );他们的工作是执行「神的审判」(申一 17 )。将一件案件带到「神面前」,或带到「祭司/审判官面前」,两者意思实是相同的(出二十一 6 ,二十二 8-9 ;申十七 8-13 ,十九 17 )。此外,主耶稣曾形容「那些承受神道的人」为神(约十 35 )。
故此,证据显示,地上掌权者是这诗篇的主角可能性较大。他们地位显赫,他们向神负责,向神交代。 3. 当地上掌权者失职( 5 节),自己迷失了方向,令人民得不到安慰,造成社会分裂,此时,真神仍然存在,他们要向祂交代( 1 、 6-7 节),而我们也投诉有门( 8 节)。
诗篇第八十二篇
第八十二篇 诸神受审判
这个审判场景既大胆,又戏剧化,为混乱的人类处境带来一些清明。透过几句话,它领我们越过眼前的诸般错误,描绘出神无限的裁判权,祂分授的权力,祂对我们情形的判断,以及祂下猛药的心意。最后的祷词则热切地回应了这则异象的宽广性。
要解明本诗,关键在于反覆出现的“诸神”一字,就是被斥为不公者。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 34 、 35 引用第 6 节,使得其身分更成为公开的问题。有一种看法认为(如:德里慈、柏容、布理格),这些是人的审判官,因作神的代表,故得此头衔。这解释主要是依据出埃及记二十 6 ,二十二 8 、 9 ,那里提到,某些法律要求双方来到“上帝( God )”(或“那位神( god )” 382 面前;也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二 28 (“你不可毁谤神 383 ,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将“神”与“官长”视为同义词。但这些经文本身并无定论。最后那节经文虽有同义词的可能,但并非必须如此解;至于前面那几节对法官的声明,应当不超过摩西对他自己角色的声明:“因百姓到我这里来求问神。……我又叫他们知道神的律例和法度”(出十八 15 、 16 )。
第二种看法认为这些“诸神”是“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参,弗六 12 )。旧约曾提到这类有权柄者,其中有善有恶(赛二十四 2l ;但十 13 、 20 、 21 ,十二 1 ),而新约则用“使者”称之(启十二 7 )。虽然他们的身分是君主而非法官,但圣经未将这二者作严格区分(参,诗七十二篇)。整体而言,从本诗的语句(如: 7 节),及旧约偶尔用“诸神”或“神的众子”称呼天上使者(见诗八 5 的注释 ;参,伯一 6 ,三十八 7 )看来,这个看法似乎比前者更正确。
第三种解释认为,此处透露多神教的遗迹,这些是外邦神只,未被否定为神,但被驯服,且需交帐。虽然哥林多前书十 20 提到异教的崇拜,且指其为祭鬼,但那里乃是要说明,拜偶像绝不是中立的事,而是向彼列 384 与其差役臣服;并不可以说,保罗接受了外邦的神话。同样地,旧约对于外邦神只的痛恨,亦从未动摇过。若说,耶和华会以:“我说:‘你们是神’”( 6 节)来肯定它们,则完全与旧约的特质不相称。
标题
亚萨 ,见导论 , 47 页。
天上的法庭(八十二 1 )
会议 (和合: 会 )的译法会导致误解。旧约的确曾用此字(见二十五 14 的注释 )生动地刻划神与其仆人分享祂的看法,但在这里的意思,只是指“聚集”而已。这一群乃是来受审判的,而非来提供意见的。 诸神 ,见上一段的讨论。
至于这事件的场合,其实应为“不断的评估”,不过这里以一次法庭场景作了戏剧化的表达;然而亦有遥望末日之意。审判的过程为申斥与警告,而其判决则尚未执行(参 7 、 8 节)。
控诉与判决(八十二 2 ~ 7 )
神问:“ 要到几时呢? ”这是向地位最高的“掌权者”而发的;传道书五 8 的观察与此呼应:地方上的不公现象乃是冰山的一角(是将此处的譬喻倒过来看),“因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在他们以上还有更高的”。而这里升到了“天空掌灵气的恶魔”。但是第 2 ~ 4 节显明,那位至高者对这一连串的不公治理厌恶之至;我们不能因地上发生的事,就误会祂的心意。从洪水的故事以后,圣经启示我们,神的忍耐是为要成全救恩,而绝不是在宽容罪恶,但是罪却利用机会任意滋长(参,彼后三 9 、 13 、 15 )。
5. 大多数注释家都认为这句话是“岔离主题”之言,在批评这些腐败的治理者 385 ;我却认为这里在形容被虐待、受误导的百姓,他们“因无知识而灭亡”(何四 6 ),因为没有光,缺乏道德准则,而在暗中摸索(参,赛五十九 9 以下)。“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作什么呢?” 386 。
6 、 7. 开头为强调语:“正是我,我曾说:‘你们都是神。’”主耶稣引用这句话,接着说:“……那些承受神道的”(约十 35 )。与第 7 节并行来看,就标明了一个原则:即使有再高的荐信,在颁赐推荐函的神面前,也不能引为保证;请参神对那原本无所顾忌的以利所说的话:“‘我曾应许……’;现在我却说:‘我决不容……’”(撒上二 30 )。若这种话会临到地位最高者,卑微者亦可引以为鉴。此处 神 的意思,见本诗开头的注释 。第 7 节中的比较语, 与世人一样 387 ,似乎已判定这些神为人间法官的看法为错谬;有人将 至高者 视为迦南人的用法,而不认为是指圣经的神,如 NEB ;这种解释实在毫无正当理由。见七 17 的注释 \cs16 。至于死刑的惩罚,新约也确认:魔鬼与其使者将来会和背叛的人类有同样的命运(太二十五 41 ;启二十 10 、 14 、 15 ),即“第二次的死”。
来自地上的呼求(八十二 8 )
本诗踏入了启示录所探究的境界,而其结尾亦很像该书“主耶稣啊,我愿来!”的呼求。它对这些“神”及其神秘的角色,再没有什么兴趣,而只关心神自己并祂的救恩;这正符合全本圣经的重点。
最后一句, NEB 是按德莱维的声明而译;他说:“惟一可能的翻译”,是将最后一个动词解作“筛选” 388 ;因此 NEB 译作:“因为藉筛选筛掉万国”。这译文的意思亦甚可取,不过这动词的一般含义也说得通,即:视全世界成为神的产业。尽管魔鬼曾宣告(路四 6 ):“我愿意(将世界)给谁,就给谁。”而这话仍以各种方式向我们挑逗,但事实上它的权力有限。
382 这三节都用了定冠词,不过这并非不寻常,因在介系词之后常有如此用法。参,如:创世记五 24 ,在同一句中,“神”字之前有用冠词的,也有不用的。
383 此处“神”没有定冠词。
384 参,哥林多后书六 15 、 16 。
385 参 RSV 、 JB ,它们的引号在本节之前结束: NEB 、 TEV 将希伯来经文的“他们”改为“你们”(并无依据)。
386 诗篇十一 3 (用一个与“根基”不同的字)。参,七十五 3 ,不过又是另一个字。
387 此处可译为“像亚当”,但其平行句为“像任何王子”,意思甚广泛,所以此译法可能不恰当。“像人”( Twenty-five Psalms , Church Information office, 1973 )还比较接近。
388 HTR 29 ( 1936 ) , p. 187 。这是根据一亚述字根,与利亚和阿拉伯的同源字。 ──《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 篇
诗篇第八十二篇
82篇
作者仿佛看见神坐在天庭的宝座上(象《约伯记》1:6所描写的),秉公义审判列邦。地上负有保护贫寒孤苦责任的人站在祂面前听审。由于作者仿先知口气说话,所以本诗带有浓厚的神谕色彩。
诗中的“诸神”(1,6节)可指以色列国中不秉公行义的审判官(看撒上8:3;赛1:16-17等),也可指列国的君王,自以为替天行道,但毫无公义之心。还有人把诸神看为神的使者,忽略了为神伸张正义的责任。总之,这些握有审判权的人现在受到大审判官的斥责。
82:1 “诸神”也就是负有责任替神公正审判世人的君王和审判官,在天庭的审判大厅中受神的审判。
82:3-4 这两节说明当权者的首要责任:保护弱者,救助贫困者,不为强者、恶者所欺压。
82:5 “在黑暗中走来走去”:这些人完全不明白在神的道德秩序中所负的责任,尸位素餐。由这种人来维持公义,社会秩序岂能不崩解(“地的根基都摇动了”)?
82:6-7
不问这些人承不承认神,他们既然掌权,治理人民,便应该是神的代表(罗13:1)。这里的“神”和“至高者的儿子”都指地上执法的人,神交托他们神圣庄严的责任,有若至高神下面“神”和“子”的地位。耶稣曾为这里的“神”的意思作过解释:“承受神道的人”(约10:34-35)。可是地位虽高,要因他们不法,象世人一样受审判,褫夺他们的权力,取回他们的生命,象那明亮之星(天使)坠落阴间(赛14:15)。
82:8 诗人祈求神速速审判这些人,使世人生活在神的完全公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