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书第三章
第 3 章
拿 3:1,2> 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吩咐约拿为祂作工,我这不配事奉的人,神会用我吗?
3:1,2 约拿逃避神,但神再给他一次机会参与神的工作。你也许因为过去的失败而感到不配事奉,但事奉神不是自己挣来的一分工作。没人配事奉神,但神仍然让我们去完成祂的工作。今天,你仍可能再有机会。
拿 3:1,2> 神召约拿宣讲信息,约拿的心情不难理解,怕自己所讲人不接受嘛;其实我也怕……
3:1,2 约拿要去宣讲的仅是神告诉他的信息──神要对世界上最强盛的城市之一施行审判。这虽不是最理想的任务,但是既然要把神的话带给他人,就不应该受社会压力的影响,更不要顾忌听众的反应。人一旦蒙召宣讲神的信息和真理,就不要考虑是否能讨人的喜悦。
拿 3:3> 用三天的路程,是指什么?
3:3 希伯来经文中没有区分尼尼微城的中心地区和行政区域。中心地区是指城墙方圆约十三公里,居住人口约十七万五千的地区;行政区域则指四十八至九十六公里之间的区域。所以,只是参观这座尼尼微大城中心地区,也得花上三天的时间。
拿 3:4-9> 尼尼微城的人都能悔改,你还怕自己所传的别人不会听吗?
3:4-9 神的话语是给每一个人的。尽管尼尼微的百姓罪恶滔天,但他们信服接受神的信息,并且很快地悔改。我们简单地宣布我们对神的认识,就会为许多人愿意听从而感到惊讶。
拿 3:10> 神珍惜痛悔的心,看重人对祂的回应,从祂看待尼尼微人可看到;我们对神的回应又是怎样?
3:10 尼尼微的外邦百姓接受了约拿的信息,诚心悔改。神的话语对邪恶之人产生神迹般的作用。他们的悔改,正与以色列人的固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以色列百姓已从先知那里听了许多信息,可就是拒绝悔改。尼尼微的百姓只不过听了一次神的信息,就有了这么大的改变。耶稣说,在最后的审判中,尼尼微人要站出来谴责以色列人不肯悔改(参太 12:39-41 )。不是我们听到了神的话语,神就会喜悦,祂更喜悦我们对祂的话作出顺服的回应。
拿 3:10> 神怎么说出口又收回不惩罚他们呢?
3:10 神以怜悯为怀,取消了既定的大惩罚。神曾应许过,祂所宣告要惩罚的任何国家,如果悔改就会得救(参耶 18:7-8 )。神赦免了尼尼微,正如赦免了约拿一样。神审判的目的是惩治、挽救,而不是为了复仇。祂随时准备向任何愿意寻求祂的人表示同情。──《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拿书第三章
尼尼微的悔改(三 1 ~ 10 )
第三章叙述神第二次差派约拿往尼尼微去传讲信息,以下几点值得留意:
.神给悔改的约拿第二次事奉的机会,这是神对人的忍耐。亚伯拉罕,摩西在他们犯罪的时候,神都一而再的给他们机会;大卫犯罪时,神也再给他机会,但最重要的,是人有悔改的心;彼得和犹大顶撞主之后有不同的结果,也在于是否真正的悔改。
.尼尼微的悔改,有几方面的因素,他们早已听闻希伯来人之神的伟大作为,以利亚和以利沙的神迹也必传到他们耳中;神用鱼腹将约拿送到旱地上,成了他们的神迹(参路十一 30 )。但这些都只是他们悔改归正的预工,真正叫他们悔改的是神自己的工作。今日人的悔改也是圣灵自己的工作,宣讲和见证只是人得救的媒介。
.尼尼微的悔改是彻底的,由上至下,包括牲畜在内;又是谦卑和真实的,王也披上麻衣;更是有行动的,就是禁食的痛悔;他们的信心和盼望(三 9 )表示悔改的积极,这些都是真正悔改所应具备的因素。
.经文中两次提到神的“后悔”,这并不表示神的改变,神待人的原则永远是赏善罚恶,只是当人改变恶行时,神必会回心转意,由罚变赏,这样做才是真正的不变。
默想 我们认罪悔改时,是否有信心、有行动、有盼望的呢? ──《新旧约辅读》
约拿书简介 约拿书 第三章 注释
3:1-2 神再颁下使命
3:3-4 约拿宣讲悔改信息
3 「极大的城」:见1:2注。
「三日的路程」:约八十公里(五十英里),大概是指城的直
径。
4
「走了一日」:约拿的脚踪只达城的三分之一地方,但果效显
着,见5节。
「四十」:似乎这是神延迟降罚,给予人机会悔改的期限,或
是考验期(参申9:18; 太4:2)。
3:5-9 全城悔改
5
「信服」:指相信约拿的警告和预言,并且承认和信靠独一真
神。
「最大的到至小的」:可能指位分的大小或年纪的长幼。
「穿麻衣」:禁食、披麻及坐在灰中(6)。
这些悲伤痛悔的
表现并不限於希伯来人。
6
「尼尼微王」:可能指当时城的统治者或亚述国王。
7-8
人与牲畜一起禁食披麻,在当日是常有的事。
8
「手中的强暴」:亚述人以强暴闻名(参鸿3:1)。
3:10 神的赦免
「他就後悔 ......
与他们」:见珥2:13注。
尼尼微城的悔改并没有维持多久,若干年後当地居民的罪恶终
约拿书第三章
向尼尼微传道(三 1-10 )
约拿再次开始他的新生活;耶和华的话第二次临到他,邀请他把过去交托他的信息向尼尼微宣告。这一次先知顺服了,虽然这里没有指出他接受任务时,是否带 欢喜快乐,然而,无论如何他是最终学会了顺从上帝。
当约拿经过长途的旅行,从他被大鱼吐出的海滨,带 艰巨的使命,来到了尼尼微的郊外。远远看到尼尼微,圣经描写它是‘极大的城,有三天的路程。’( 3 节)这不是指它的中心有这么大,而是指约拿的旅程的长度。尼尼微的确是一座大城市,它的四周筑成的范围广大到八哩,在城中有很伟大的宫殿和花园。当约拿来到的时候,它真是堪称‘伟大的尼尼微’,其郊区林立 成排成行的房屋,其中住 这个城市原来的居民。正像考古学家发现其遗迹所表明,这个更大的面积(包括郊区算在内),周围大概有六十哩(比现代的摩苏兰 ── 伊拉克北部之一都市大得多,这个地方和尼尼微的古代位置相邻近)。
当约拿沿 郊区开始他的缓慢旅行的时候,他开始有一种可怕的感觉,即他的使命不可能成功。他是一个外国人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有一个信息要传给外邦人,他们不计其数地住在他经过的郊区街旁。他许当他第一次不听从上帝的命令到尼尼微来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他的任务只会带来绝望。所以,三天的路程他只走了一天,还有一段相当长的路程才到繁荣的内城,他已开始传道了。他毫不害怕,毫不含糊地宣告一个不愉快的信息给他身边的人:‘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 4 节)有人会想,这根本不是一篇信息,这是一种信号,要引起听众的回应。
约拿书从开始的几节中就带给我们的那种激动和惊讶的特征,在这里继续表现出来:好像有上帝的手在那里工作,尼尼微郊区的居民立即回应了约拿的宣告;他们相信上帝,并且从罪恶的生活中回转过来。他们的转变是彻底的,而且立即又把先知的信息传递给他们的朋友和邻居。像森林里的野火被风刮起来那样,消息迅速传到市中心,国王和他的大臣们也听到了,他们也作出回应,使得那本来是 众发起的悔改运动,藉 国王的法令得以加强和发展起来。尼尼微城中心都悔改了,虽然约拿只走了三分之一路程,但皇帝发布的命令,不但人,而且包括牲畜,都要披麻禁食;王号召人民从内心悔改,离开他们以往的暴行和罪恶。外邦人从他们愚昧的道路上转过头来,求上帝息怒,希望保存他们的城市,他们诚恳的行动,使得上帝‘后悔’了。因此,祂改变了原来要对这座城市施行的惩罚,因为他们的悔改而施怜悯与他们。
对于尼尼微这个角色,故事讲到这里是已经达到了高 ;然而对先知个人来说,则还有一些经历尚未临到。在先知向尼尼微城的布道工作完成以后,我们既能从上帝的仆人个人方面,又能从整个的人类方面,都学到一些功课。
(一) 约拿的任务虽然令他不快,事实上却是他很大的福分 。他个人历史上所经历的每一件事,都表明他不应有份参与上帝的事工。当他不顺从时,他一路往下堕落,被抛到深海里,得到应得的报应。然而是上帝的话第二次临到他;他才有了第二次机会。
就个人的品质和权利而言,我们都像约拿。谁能自夸自己配得参加上帝的圣工呢?谁没有不顺从的经历,谁不会丢失事奉上帝的权利吗?在某种意义上讲,事奉上帝常常是上帝给我们的第二次机会,是我们不配得的权利。假如使命临到我们,我们永不能立即就说:这是因 我们的恩赐和素质;或者我们有能力担负这工作。上帝的呼召同时又是祂怜悯的记号,在上帝的呼召中,祂要使用我们这些不配的器皿,祂关心那些无名的 众,那些生活在没有上帝的光照的人。
(二) 这个故事还教导我们一些关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要学习的事 。它的重点是放在郊区的人民,而不是繁荣的市区;它的兴趣是在大多数的 众,而不是国王和大臣们。故事给我们一个非常的异象,不是用有限的几句话能讲清楚的。上帝不但关心犹太人,祂也关心外邦人;祂的怜悯和关怀遍及所有的人,包括那些郊外的和乡下的居民,那些名字不太为人所关注的,正是对 这些人,约拿宣告 ,而且也是这些人最先回应他,并且因 他们的回应,使国王和这个国家的尊严阶层的心也起了改变。我们从那里所瞥见的是一种不寻常的异象。这是一种人类大众的异象:各种各样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类型的,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需要,和一个共同的要求;共同的需要是需要上帝,共同的要求是他们都要悔改。 ── 《每日研经丛书》
约拿书 叁.神借先知宣告的信息(三)
一.审判的警告(三 1 ~ 4 )
耶和华再次命约拿往尼尼微去 3 ,这次他遵从了。他进了那大城後,便宣告四十天後这城要被倾覆。
二.全城悔改(三 5 ~ 9 )
尼尼微城的人一向敬拜鱼神大衮,而他们显然已经知道发生在约拿身上的事。在他们的历史里,也曾有人经历同样的事;他们的皮肤因鱼的消化液而变得斑痕驳驳,所以在群众中是突出的。对他们来说,约拿是一个神蹟。全城的人都悔改,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信服神,并且宣告无论人或牲畜,从君王到牛只,都要披上麻布 .. 禁食。
三.审判撤消了(三 10 )
约拿书 3:2
向 其 中 的 居 民 宣 告 我 …… 的
话: 神 要
约 拿 向 尼 尼 微 人 宣 讲 神 的 信 息。
1. 神 再 次 呼 召 约 拿 传 讲
毁 灭 和 审 判 的 信 息 ( 参 4 节 ) 。
无 论 尼 尼 微 人 接 受 与 否, 先 知 的 责 任 就 是 传 讲 神 的 信 息。
2. 传 道 人 也 同 样 蒙 召 传
讲 神 的 全 备 信 息 ( 徒 20:27 ;提 后 4:2) 。 他 们 必 须 忠 实 地 传 讲 神 的 怜 悯 和 震 怒, 神 的 赦 免 和 定 罪。 传 道 人 必 须 非 常 谨 慎,
不 可 淡 化 福 音 的 本 质, 避 而 不 谈 神 的 话 语 中 那 些 难 懂 的 教 义 和 伦 理 问 题。 他 们 传 道 的 结 果 应 当
是 使 人 离 弃 罪 恶 ( 参 徒 14:15) 。
3:3
极 大 的 城: 尼
尼 微 城 当 时 的 人 口 总 数 已 经 超 过 十 二 万 ( 参 4:11) 。
3:5
尼 尼 微 人 信 服 神: 尼
尼 微 人 悔 改 了, 信 靠 了 真 神。
1. 尼 尼 微 人 接 受 了 约 拿
的 信 息, 相 信 他 们 如 果 不 悔 改 就 必 灭 亡。 他 们 禁 食 ( 比 较 撒 上 7:6 ;撒 下 1:12) 并 且 穿 麻 衣 ( 一
种 通 常 由 山 羊 毛 做 成 的 粗 布; 比 较 撒 下 3:31 ;王 下 19:1~2) , 这 些 都 是 他 们 真 正 悔 改 并 且 在 神 面 前 谦 卑 的 外 在 表 现。
2. 主 耶 稣 说 过 当 审 判 的
时 候, 尼 尼 微 人 将 起 来 定 那 不 肯 悔 改 信 主 的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 太 12:41) 。
3:10
不 把 …… 灾
祸 降 与 他 们 了: 因
着 尼 尼 微 人 的 悔 改, 神 就 取 消 了 施 行 审 判 的 计 划。
1. 神 的 本 意 是 向 人 厚 施
怜 悯, 而 不 是 施 行 可 怕 的 审 判。 神 怜 悯 那 些 真 心 悔 改 的 罪 人。
2. 本 书 体 现 了 这 样 一 条
圣 经 真 理: 神 不 愿 一 人 灭 亡, 而 愿 人 人 都 悔 改, 罪 得 赦 免 并 承 受 永 生 ( 参
约拿书
注释
三 1-3 上 重新被差往尼尼微传道
神的话再次临到乔纳;神在一章 2 节向他说话之后,乔纳虽经历到神在他人生的际遇中掌权,却没有直接从神那里听到祂的声音;现在他再一次直接听到神委派他一个任务。这任务与原先的没有两样。第 2 节说:「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这是神吩咐人常用的一句话,说明在乔纳到达尼尼微境内时,神会把合宜的话赐给他。第 3 节上显示乔纳顺命,准备向尼尼微宣讲神要他说的话;他不再拒绝向其敌国传善意的信息。乔纳有第二次机会;在神的恩典下,我们也会有。但这并非此故事的教训,这里并没有以此为原则,说明神经常如此对待背叛祂旨意的人。
乔纳并非代表罪人,他的处境也不能代表信徒一般的经历。无可否认,他对仇敌的错误态度,是要唤醒信徒的警觉;而这错误在第四章中被显明地对付,为的是要我们从中学习。但乔纳生平的每一个细节不能都取以为鉴。故此,我们不可假定神会同样三番四次地更正我们叛逆的态度。不要忘记乔纳此时虽已顺命,心中却仍厌恶这神圣任务,其后他还要为此受苦。故此,这故事的教训并不是说神永不会因我们第一次走错路而把我们撤去(参路九 59-62 )。
三 3 下 -10 尼尼微悔改
第 3 节下严格来说,当日的尼尼微还不是亚述的首府(虽然「首府」是近代的称谓),却是渐渐冒起的重要城市。根据亚述的外交传统,外交团要正式探访全城,需时 3 天。如此看来,第 3 节下新国际译本把它译得很贴切(「这尼尼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城市──要探访此城需时 3 天。」和合本的译法是:「这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相对来说,有些英文译本把希伯来原文翻错或混乱了(例如修订标准译本:「 …… 极其巨大的城市,其广阔有三日的路程。」新修订标准译本:「 …… 极其巨大的城市,足有步行 3 天的阔度。」而新英语译本则译作:「一大城,需三日的路程才可横过全城」)。重点并非在尼尼微城的周围究竟有多大,而是说:一个外地人要好好地探访这城市需时 3 天。通常一个外使(外交官员、来探访的贵族等等)在第一天到境,先安顿下来,找到政府当局的官员,递上文件;第二天负责的官员接见外客,商讨公事;第三天官方必预备正式的送行,届时把一切回复对方政府的函件递交外使团。
第 4 节在这一节里,乔纳只做了行程中第一日的事──像外使一样办交涉。古时的先知是代表神的,故此也常被视为官员,与外交官类似。他们有外使的特权,出入宫庭,在列王纪上二十二章的故事,或以赛亚与犹太诸王的密切关系中,可见一斑。乔纳受感所传的信息包括 40 日的警告期,暗示了若悔改将可避免刑罚。「四十」在旧约中有时用来代表不确定的一个颇大数目,有点像中文的「数十」之意。尼尼微人明白这是一个警告,他们知道若没有悔改的机会,先知不会指出任何一段确定或不确定的时限。
第 5-9 节还没有等到第二天的正式接待,悔改之风已经在头一日蔓延;君王(假设是亚述旦王三世,他当时可能正在城中,也可能藉信差得闻此事)见民意激昂,在第二或第三日趁机颁发通告( 7-9 节)。类似这种禁食、披麻(多刺的布料,为了攻克己身而穿戴)的行径(有时甚至动物也如此行),在古代亚述帝国以后,仍然流传。「尼尼微王」( 6 节)一词是标准的通称,以某一城市来泛指整个帝国,并不是说这皇帝只管治尼尼微一城而已(参王上二十一 1 ,亚哈王在此称为撒玛利亚王,别处则称他为以色列王)。
听了这位怪异的外族先知所传的道之后,究竟是甚么促使这一大群亚述民众如此热切地回应与悔改?从亚述的咒语文献中,我们知道有 4 种情况足以使全体人民及国君禁食哀恸。它们是:敌军入侵、全日蚀、饥荒及瘟疫、大水灾。我们又知道在亚述旦三世的时代,敌国诸如乌拉图 ( Urartu ) 等曾多次战胜亚述;另在某一位名为亚述旦(却不一定是亚述旦三世)的君王在位期间,亚述曾遭遇严重的地震;此外,在主前 763 年 6 月 15 日,即亚述旦三世在位第十年,一次全日蚀掩盖亚述。在这一切以外,更重要的是全能的主定意要他们悔改。难怪这些又紧张又迷信的群众回应得那么快;他们必定以为乔纳的信息可以解决他们的难题,必然有一位外族的神明用这些事件来警告他们,目前这位先知就是被差来到他们中间,警告他们务要悔改的。王的通告所用的字眼显示悔改有可能会带来拯救( 9 节),却不能肯定;其实结局如何,连乔纳也不知道。神是否看尼尼微人的禁食哀恸为真诚的悔改?是否足以带来赦免?我们马上看到乔纳不愿如此;而另一方面;尼尼微人却渴望能成为事实。
约拿书第三章
Ⅱ 约拿在尼尼微(三 1 ~四 11 )
A 约拿二度蒙召(三 1 ~ 3 )
约拿在奇妙地获救并返回陆地后,被神再度指示前往尼尼微。这一次他不再试图躲避耶和华的面,而是甘心地顺服。作者在此的用字遣词,几乎是逐字地和第一章的开始相对照,很技巧地让读者得知,约拿已有了新的开始。虽然约拿早先曾拒绝神交托的使命,但现在他有了崭新的机会去完成它。
1 ~ 2. 除了“亚米太的儿子”(一 1 )被希伯来文 s%e{ni^t[ “二次”(三 1 )取代之外,第一和第三章的起首文字完全雷同,一直到动词 宣告 之后,两者之间才有显着的差异。约拿在第一章 2 节被要求向尼尼微呼喊,原文的介系词 `al “向”,有反对之意;在第三章 2 节,他被指示向该城宣告,原文的介系词是 ~el “向”(参 RSV 、 NIV )。针对这一字之差的重要性,学者们的意见分歧。许多人认为,加在动词 qa{ra{~ 之后时,用介系词 `al 或是 ~el 并无太大区别 180 。但是,沙森( J. M. Sasson )则大力主张, qa{ra{~
`al (参一 2 )可能带有“谴责”的弦外之音(参 NEB ),而 \cs16 qa{ra{~ ~el 则仅是“向……宣告” 181 。这用字的微妙转变,可能是作者为约拿此行出人意表的结果,替读者预作准备。
我所吩咐你的话 。此句强调约拿所宣告的,是出于神而非出于他自己 182 。 JB 和 GNB 依照七十士译本,均用了过去式∶“我以前吩咐你的”和“我曾给你的信息”。但是,希伯来原文还可解为目前,“我现在给你的信息”(参 Vulg. ),或是指将来,“我将给你的信息”(参 Syr. )。三者中以前者最不可能,因为作者若想用过去式,那么以动词“吩咐”的另一种形式来表达,当更为清楚 183 。
3. 约拿的顺服在此被反覆强调。作者不仅重复约拿首次蒙召时(一 2 ;见一 2 ~ 3 的注释 )的动词“起来”和“去”(见 RSV 、 AV ),而且还用了“照耶和华的话”一词( RSV 、 AV )。
尼尼微是极大的城 一词,不应被视为表示约拿书的着书日期,在该城于公元前六一二年倾覆之后。作者仅仅表明在约拿往该地之时,该地为一大城(见导论 , 59 ~ 62 页)。 极大的城 其实原文就是“神看为大城”。许多学者认为 ~#lo{hi^m “神”在此意味着夸张的写法(参∶创二十三 6 ,三十 8 ;出九 28 ;撒上十四 15 ;诗三十六 7 ,八十 11 )。但依全书的情节看来,这句话最好解为“神看为重要的城” 184 。“有三日的路程”( AV )是横越该城所需的时间,也是一确切的陈述 185 。
这些关于尼尼微的描述,为约拿动身( 3 节)和他到达尼尼微( 4 节)间的故事,提供了适切的间奏。由于尼尼微距以色列约五百哩,或一个月的路程,这段该城的简短叙述,使第 3 、 4 节间有了平顺的转折 186 。它同时也为下一段故事设下场景。
180 这主要是因为七十士译本并未区分两者。
181 J. M. Sasson, 'On Jonah's Two Missions', Henoch 6 (1984), pp.23 ~ 29 ;参 Keil, p.389.
182 旧约先知经常表明他们的信息直接来自神。若想得知先知用以表明上述事实所用之语句,见 E. J. Young, My Servants the Prophets (Eerdmans, 1952), pp.171 ~ 175 ,摘自以赛亚书的用语。其他先知书也可找到类似的用语。
183 Price, pp.51 ~ 52.
184 D. W. Thomas, 'A Consideration of Some
Unusual Ways of Expressing the Superlative in Hebrew', VT 3 (1953),
pp.209 ~ 224 ,以相当的篇幅讨论用神的名字来表达夸张。他的结论是∶“在旧约中,用神的名字单单为了加强形容的效果,我相信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十分难以找到任何明确的例子。”( p.218 )。此外,此表达法在此的确切形式,并未见于旧约他处。在所有 ~#o{hi^m 用于加强效果的例子中,仅在此处有 l# “对,向”这个介系词在其前的。
185 有关尼尼微的大小,见导论 , 59 ~ 63 页。 1978 年版 NIV 的翻译是,“花三日才能走遍”,这表示三日是行遍该城大街小巷的时间。但希伯来原文的用字却不支持此一说法。 1984 年版的 NIV 则遵照 Wiseman, 'Jonah's Nineveh', p.38 ,的意见,译为“极大的城──访该城需三日的路程”,亦即到达的一日,访城一日,以及离去的一日。
186 并无必要像 NEB 一样,重新安排经文的次序。
B 约拿和尼尼微人(三 4 ~ 10 )
作者对约拿赴尼尼微之前的事件着墨甚多,令人惊讶的是,他对约拿在尼尼微的活动,竟然一笔带过( 4 节)。反而是尼尼微人的悔改,和神因此而回心转意( 10 节)占较显着的篇幅,而前者更是这一小段( 5 ~ 9 节)的核心所在。
4. 约拿在尼尼微的事工,记载得出奇简洁。 约拿进城走了一日,宣告说…… 有好几种解释。希伯来文的原意是“他开始进城,走了一日的路程并宣告”。大多数的解经家据此认为,约拿在进城一日后才开始宣告神的信息。另有一说是,约拿一进城便已宣告信息,而该城需要三日的路程才能横越( 3 节)。无论经文作何解释,显然约拿并未等到他到达尼尼微都会区的中心时,才宣告信息;在他进入尼尼微范围的第一天,便已告诉居民神要给他们的惩罚。
约拿信息的要旨,由一句话概述∶ 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 约拿极有可能向他遇见的人,说得更详尽;但作者淡化了约拿滔滔不绝的能力,而将信息浓缩为希伯来文的五个字。虽然有些学者偏好七十士译本的“三”日而非“四十”日,但前者可能是因抄写者误看至前一节的“三日”所致。“四十”这个数字并非任意而定的,在旧约中它常与具有特殊宗教意义的日子有关 187 。
必倾覆 。动词 ha{p{ak[ “倾覆”亦曾用于他处形容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创十九 25 ;哀四 6 ;摩四 11 )。此字的基本意义是“转”,有时也用作“倒置”(王下二十一 13 ,“将盘倒扣”)。此外,它可以解为“转向”、“改变”(王上二十二 34 ,“转过车来”;耶十三 23 ,“改变容貌”,和合本作“改变皮肤”)。由于此字含义广泛,故而在此处出现绝非偶然。虽然尼尼微并未倾覆,但也确曾经历了回转 188 。
5. 由于神的审判迫在眉睫,尼尼微人莫不心惊。经文明显指出,在约拿宣告之后立即便有了回应。约拿宣告后作者紧接着描述百姓的反应,在先知的宣告和尼尼微人的悔改之间并未穿插其他事件。此外,经文亦未显示约拿在入城第一日后还继续宣告信息(参 4 节)。
尼尼微人信服神 (原作“尼尼微百姓信奉神”)有两种解法∶ (1) 尼尼微人相信神的话语( NEB ;参 AV 、 RSV 、 GNB 、 NIV ); (2) 尼尼微人信奉神( JB )。希伯来文片语 he~#mi^n
b# “信奉”却不仅是相信某人的话,还表示信靠某人 189 。重要的是,尼尼微人的反应,竟是神希望其子民做到(参∶出十四 31 ;代下二十 20 ),却经常不可得的(参∶民十四 11 ,二十 12 ;申一 32 ;王下十七 14 ;诗七十八 22 )。
尼尼微人既信服神,便 宣告禁食,……穿麻衣 。古代常以此表达忧伤、谦卑和悔罪,也就是真正悔改的表征。当先知以利亚斥责了以色列王亚哈后,亚哈也有类似的反应∶“他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王上二十一 27 ;参∶尼九 1 ~ 2 ;赛十五 3 ;但九 3 ~ 4 )。可能和约拿同时代的先知约珥,亦曾要求听见信息的人禁食且披上麻布,以表示悔改(珥一 13 ~ 14 )。所谓的麻布是一种粗糙的厚布,通常以山羊毛制成,穿上麻布即象征拒绝了世俗的安逸与欢娱。尼尼微人的反应是全体一致的∶ 从最大的到至小的 。没有任何的社会阶层认为自己不必在神面前谦卑。
6. 作者将焦点转到尼尼微王身上,也为第 5 节的泛泛内容续添细节 190 。作者藉重复某些细节来加强他原先对尼尼微居民的描写──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真心为罪痛悔。
尼尼微王 此一称号,仅见于约拿书。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这表示约拿书写作于距亚述年代久远的波斯时代(约公元前 539 ~ 331 年);通常的称呼是“亚述王”(参∶王下十九 36 )。然而,若约拿赴尼尼微发生于公元前八世纪中叶,亦即亚述国势不振之时,那么“尼尼微王”的称号亦并非不合情理(见导论 , 63 ~ 64 页)。
尼尼微王究竟听见什么,希伯来原文记载得含糊不明。 da{b[a{r 一字可以是“话语”、“事件”或“东西”。在此它可能指约拿宣告的确实内容,或是城中百姓的反应。王的行为构成了工整的交错模式∶他起来,脱下,披上,坐下。王从宝座起身,将朝服换为麻布,而后坐在地上的灰中。王以此举,象征他的软弱和不配(参∶伯二 8 、 12 ~ \cs16 13 )。
7 ~ 8. 王和大臣 共同 下令 给百姓和牲畜,也被许多学者认为,证明了约拿书的写作年代甚迟。他们基于两点理由指出,这种作法是波斯而非亚述的习俗。 1. 亚述历史并未记载 (a) 王和大臣共同下令,或 (b) 牲畜披上麻布。 2. 这两种习俗均曾见于波斯时代后期。虽然他们立论的基础似乎直指以色列被掳后为着书年代,但语言学的证据已经显示此种可能性并不高。我们只能假设,亚述史籍缺乏这些习俗的记录,乃是一不幸之巧合,或表示了此种习俗之罕见,由此益显尼尼微人反应之不寻常。而王和大臣下令的对象包括牲畜,则强调了下令者的确感到事态严重。此外必须提醒的是,公元前八世纪前半是亚述历史上文献最欠缺的时代之一。(更详尽的讨论,见导论 , 64 ~ 65 页)。
王所下禁食的敕令包括两个与吃有关的动词。第一个动词可以适用于人和牲畜,就是 t]a{` am “尝”。另一个则自字根 ra{`a{h 衍生而来,意指“吃草”或“放牧”,此字只适用于牛羊。有趣的是,两个动词都可和这段经文的其他用字连结,再次证明作者乐于文字游戏。动词“尝”和名词 t]a`am “敕令”拥有同根子音。同样,动词“吃草”一字也可以和第 8 、 9 节的形容词 ra{`a{h “恶”连结 191 。
王下令要百姓 切切求告神 ,令人回想起先前有关祷告的陈述(一 6 、 14 ,二 2 )。热切的祷告与禁食和披麻同时进行。最后,王要求臣民真诚悔改∶ 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 。敬虔的外表并不能拯救尼尼微脱离迫近的毁灭;只有心灵和行为彻底的更新变化,或能提供一线生机。即使以色列人在祷告禁食时,神也曾警告他们切勿仅是表面敬虔(如∶赛五十八 3 ~ 9 )。
9. 就像信奉异教的船主(一 6 )和其船员(一 14 )一样,王和大臣体认到神有绝对的自由随己意而行。他们十分了解,敬虔的行为和祷告绝不能保证神一定饶恕(参∶珥二 13 ~ 14 );神并无赦罪的义务。然而他们仍抱持一线希望,盼望神以怜悯对待他们,并且不发烈怒。尼尼微人全体彻底悔改( 8 节),很可能便促使神如此行。 我们不至灭亡 回应了早先异教水手的希望(一 6 、 14 )。
10. 支配第 9 节的悔改主题,在此藉着重复动词 s^u^b[ “离开恶道”和 nih]am “后悔”而延续 192 。由于尼尼微人真心悔改,神便动了怜悯之心,不把所说的灾降给他们。可惜许多英译本将动词 nih]am 译作“悔改”(参 AV 、 RV 、 RSV ),而这自然让读者难以理解。神可能悔改吗?英文的 repent “悔改”意指将行为由坏改好;希伯来文动词 nih]am 则指决定的改变,而且不一定是由坏变好。英文的动词 relent “后悔”( JB ,参 NIV )较能适切地表达希伯来文原意。此外,耶利米书十八 7 ~ 8 说得很清楚,先知宣告的审判不是绝对的,而是条件性的∶“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神在此转变心意并非代表祂的失败,反而显示祂永不改变的特质 193 。
对许多学者而言,尼尼微人悔改的迅速、范围和诚心,似乎完全不切实际。尼尼微的所有人口是不是可能对外邦先知的宣告,如此迅速地回应呢?此外,公元前八世纪的亚述编年史亦未记载此等事迹。此等重大史迹,理当会有记载才是。凡此种种,造成他们对故事的真实与否存有疑虑。
对这些疑问,可以有如下的解释。第一,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见导论 , 84 ~ 85 页),公元前八世纪前半的亚述史籍十分缺少。很不幸我们对此时的亚述所知贫乏。第二,我们毋需将尼尼微人的悔改视为不寻常或出乎意外,尤其是如果约拿赴该城时,正如魏兹曼所说的 194 ,正好是亚述丹三世(公元前 772 ~ 755 年)和亚述尼拉立五世(公元前 754 ~ 745 年)为王,国中乱象频仍之际。第三,经文并未指出,尼尼微人在悔改之后,成了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敬拜者。第一章在记叙异教的水手时,曾提到耶和华的名字;但这名字在第三章却付之阙如。虽然尼尼微人都已悔改,但并不代表他们改信耶和华。此外,他们的悔改虽被描述是真诚的,这并不意味着约拿的使命在他们身上有长久的果效。就算在以色列,悔改也不一定有持久的改变。例如亚哈王为拿伯之死而悔改,并得到神的饶恕(王上二十一 27 ~ 29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被称为以色列最恶的王之一(王上二十一 25 ~ 26 )。
187 例如出二十四 18 ,三十四 28 ;民十三 25 ;王上十九 8 ;参 J. B. Segal, 'Numerals in the Old
Testament', JSS 10 (1965), pp.2 ~ 20, esp. pp.10 ~ 11 。他不同意一般人经常的说法──四十只不过代表一个整数,别无他意。
188 参 Good, Irony in the Old Testament ,
p.48; Wiseman, 'Jonah's Nineveh', pp.48 ~ 49.
189 例如∶撒上二十七 12 ,“亚吉信了大卫”;创十五 6 ,“亚伯兰信耶和华”。 D. Kidner, Genesis (IVP, 1967),
p.124 ,评述,“亚伯兰的信靠( 耶和华 , AV 、 RV )是个人的,也是理性的(上下文便是 4 、 5 节的 耶和华的话
)”。
190 AV 和 RV 边注。此处是“信息传到王的耳中”,即把第 5 节作为概述,之后才解释如何发生。
191 参 B. Halpern and
R. E. Friedman, 'Composition and Paranomasia in the Book of Jonah', HAR 4 (1980), pp.79 ~ 92, esp. p.85; D.L.
Christensen, 'Anticipatory Paranomasia in Jonah 3: 7 ~ 8 and Genesis 37: 2', RB 90 (1983),
pp.261 ~ 263.
192 在 8 ~ 10 节中,动词 s%u^b[ 出现四次,两次以神为主词,两次以尼尼微人为主词。动词 nih]am 出现两次,均以神为主词,此字在旧约中每次几乎都是以神为主词。
193 参 W. C. Kaiser, Towards
Old Testament Ethics (Zondervan, 1983), 《旧约伦理学》,华神, 1988, pp.249 ~ 251 ;“主……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 9 )。
194 Wiseman, 'Jonah's Nineveh', pp.44 ~ 51.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拿书
约拿书第三章
3:3
“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尼尼微城之大已从考古掘得的部分遗址中得到证明。其王城圆周约为12公里。约拿用三天时间走完的,可能包括附近各城在内,《创世记》10:11-12记有利河伯、迦拉和利鲜三城的名字,这三城和尼尼微连成一片,圆周达90公里。《那鸿书》描写城中街道之阔可供车辆来奔往驰。
3:4 约拿走了一日,只及城的三分之一,但消息传得极快,在口传的古代社会中,信息传播虽不若今天传播媒介迅速,但人际传递信息的效果常常比媒介大。
“再等四十日”:神对人道德的要求十分严格,但祂盼望人能悔改。四十日是相当宽大的期限。
3:6 “麻布”:黑色粗布。穿麻衣表示悔改、伤痛。“坐在灰中”:绝望、无助的表示(伯2:8;弥1:10)。
3:8 连牲畜都要参加哀恸,可见其王和全民求告神的心十分迫切。“恶道”、“强暴”:亚述人以凶残暴虐著称。
3:10 神因尼尼微人的悔改而收回要降的灾祸。但亚述人恶性难改,后来故态复萌(看鸿3:1-4),不到两百年,亡于巴比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