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第六章
第 6 章
弥 6 章 > 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争辩,百姓无言以对,要是祂与我争辩,我…
6 章 弥迦在这儿描述了一个法庭。神就是法官,在告诉百姓祂所要求的是什么,并数算他们对祂和他人所犯的过错。第 4 和第 5 章充满了盼望;第 6 和第 7 章宣告了审判,也给百姓认罪悔改的机会。
弥 6:1-2> 指控要有证据,神深知这点──
6:1-2 神宣召群山前来证实百姓有罪。百姓就是在山颠之上筑造异教祭坛,向假神献祭的。所以这些山脉便是最好的证人(参王上 14:23 ;耶 17:2-3 ;结 20:28 )。
弥 6:3> 神是讲道理的,人呢?我呢?
6:3 神并没有任何过犯,所以百姓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神对百姓的耐心真是耐人寻味,神总是处处以爱心引导他们,并一直给他们机会回到自己身边。如果神这样问我们:“我为你做了什么呢?”我们将如何回答?
弥 6:5> 神对人做的事,人不应忘了;祂领我走过的路,我好像忘了……
6:5 巴勒和巴兰的故事记载在民数记第 22 至 24 章中。“什亭”是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之前,在约旦河东岸的驻扎地(参书 2:1 )。百姓就是在那儿领受了许多神关于如何生活的指示。“吉甲”是他们过约旦河之后的第一个营地(参书 4:19 ),也是百姓同神更新立约的地方(参书 5:3-9 )。这两个地方都代表着神对百姓的关爱:祂深愿保护他们,但也警告他们可能会遇到的麻烦。在弥迦所在的时代,百姓已经忘记了这个约和它的益处,并且背离了神。
弥 6:5> 神爱我们?理所当然;我感谢神?这个嘛……
6:5 神对善忘的百姓仍然不错,但他们的没记性和不知道感谢使他们受到了谴责。当这些人不去看他们有多荣幸,以神的恩赐为理所当然的时候,他们就变得以自我为中心。时常追念神的好处,并满心感谢神过往的保护,将会帮助我们看到神目前对我们的供应。
弥 6:8> 我想让神喜欢我,原来祂要我做到──
6:8 人们尝试用许多办法取悦神( 6:6 , 7 ),然而神已把自己的希望讲得很清楚:神要的是百姓正直、有怜悯心,并与神同行。那么就请我们检查一下,自己在讨神喜悦的努力中,在这几方面到底做得怎样。我们是否公平地与人相处?对那些冤枉过我们的人,我们是否向他们施过怜悯?我们是不是正在学习谦卑呢?
弥 6:16> 邪恶的首领,罪大恶极;顺从他们的人,也难辞其咎。
6:16 暗利曾统治以色列,带百姓崇拜偶像(参王上 16:21-26 )。他的儿子亚哈是以色列最邪恶的国王(参王上 16:29-33 )。如果人们都听他们的命令,学他们的做法,必然败坏。他们恶贯满盈,当受其罚。──《灵修版圣经注释》
弥迦书第六章
神的质问(六 1 ~ 8 )
这段经文是用对话方式表达,只要能明白对话的分段,就不难理解它的意思。
.先知的呼唤( 1 ~ 2 )──弥伽作为召集人,邀请山岭冈陵作公证人,听取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的争论。山岭冈陵就代表了不变的证人(参创四十九 26 ;申三十三 15 ),它们从古到今一直观看以色列人的作为,因此可作出公平的判决。
.神的申诉( 3 ~ 5 )──耶和华与百姓展开了对质。祂查问自己究竟作了什么令百姓厌弃,难道从前所作的拯救和引领不能证实神的慈爱和公义么?祂以历史来肯定对以色列的照顾,要求他们回想过往的救赎,记念曾经领受的恩惠以致回归祂的怀抱。
.先知代答( 6 ~ 7 )──弥迦先知在这两节经文中像是代表以色列人,按他们当时信仰生活的情况作出回答,为要讥讽他们的敬拜。虽然他们依然有向耶和华献祭,但满有律法知识的以色列人却失去了内心的真诚,使信仰流于形式,更遑论有实质的生活表现了,这正是神所厌弃的;并且,当时的犹大王亚哈斯竟追随外邦异教的敬拜仪式,以小孩子为祭牲,使他的敬拜不但不蒙悦纳,更受神咒诅(参王下十六 3 ~ 4 ;利十八 21 ~ 29 )。
.山岭的证言( 8 )──这时,作为审判的山岭冈陵提示以色列人要按神的训令生活,就是要行公义、好怜悯和存谦卑的心。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年代的圣经作者,对律法有渐进式的启示──大卫将信仰生活归结为十一条守则(诗十五 1 ~ 5 ),而以赛亚把它删为六条(赛三十三 15 ),跟是弥迦在这里再减为三条;最后,耶稣总归为两条:爱神和爱人(太二十二 37 ~ 40 )。
默想 希望我不是一个硬心硬嘴的人,不但不记念神在我身上曾施予的恩惠,反而怪责祂不保守自己。神以往的工作正好提醒我祂将来的工作!
哀叹罪恶(六 9 ~七 6 )
.智慧的人(六 9 )──弥迦先知向当时两个罪恶的城发出哀叹,就是北国的首都撒马利亚和南国的耶路撒冷。虽然撒马利亚城经已陷落,但其中的罪恶仍然遗害百姓,先知指出智慧的人应该知道人生终极的审判者是谁,公义的神又岂会对罪恶坐视不理呢?可是,犹太人却仍旧行在罪中。
.十种罪恶(六 10 ~ 16 )──罪恶有如毒酵一般不断发散腐朽的酵素影响他人。两城的罪恶从富裕和掌权的人传到每一个人身上,包括有:不义的方法赚取金钱(六 10 )、不足的量度(六 10 )、不公正的天平(六 11 )、不老实的法码(六 11 )、暴行(六 12 )、谎言(六 12 )、诡诈(六 12 )、守暗利恶规,建立邱坛,敬拜偶像(六 16 ;参王上十六 25 ~ 34 )、如亚哈的藐视神(六 16 ;参王上二十一 25 ~ 26 )、顺从他们的计谋(六 16 )等。
.神的审判(六 13 ~ 16 ):犹大人靠不义的方法尽量为自己积蓄财富,以自己的方式得生活所需;却不知他们的方法实际是虚渺的,靠人手所造的不能提供保障!神对罪恶的审判使他们遭受:饥饿(六 14 )、虚弱(六 14 )、被掳(六 14 )、战祸(六 14 )、农产失收(六 15 )、耻辱(六 16 )。
.先知的哀鸣(七 1 ~ 6 )──弥迦看见犹大人深深陷于罪恶之中,实难以神的道德标准作衡量;就是以他个人的角度去衡量,也不能看到百姓有什么属灵的果子可以献给神,所有人都落在网罗中,只能按本身的生命结出各样蒺藜和荆棘而已。在那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完全瓦解破坏,没有朋友,就连最亲密的人都会成为谋害你的人,这是个多么恐怖的社会啊!
默想 主啊!求让我在施恩座前坦诚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过。 ──《新旧约辅读》
弥迦书 弥迦书 第六章 注释
6:1-5 控诉选民忘恩偏离神
本段以法庭的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
聆听审讯的见证人(参申 32:1; 赛1:2)。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3
本节显示神受到选民无理对待,包括埋怨及不信任。
4-5
神引述昔日救赎百姓出埃及、经旷野进迦南的历史(见串),证明
的慈爱和公义,同时亦显出百姓的忘恩。
5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但河一事;什亭、吉甲分别为以色
列人过约但河前後所到之地(书3:1, 4:19)。
6:6-8 神看重行善之心过於贵重供物。
6-7
被神指责的百姓大概愿意与神复和,乃向 询问:献上贵重和大量的
供物是否会蒙 喜悦?
「献一岁 ......
燔祭」:燔祭是将整只牲畜完全焚烧献给神,牛
犊满八天即可献为燔祭,而一岁的牛犊则为较贵重的供物(参
利9:3; 22:27)。
「油」:在数种献祭中使用,但所需分量极少(参出29:2; 利2
)。
「献我的长子」:将儿女烧给偶像是当时迦南风俗之一,犹大
王亚哈斯曾仿效此做法(代下28:3)。献长子更表示敬拜者的
诚意(参王下3:27)。
8
神要求的是人的善行,不是一面犯罪一面献祭的表面功夫。
「世人」:暗示百姓在神面前十分卑微,处於服从的地位。
「存谦卑的心 ......
同行」:即留心遵行神的旨意。
(参弗5:15-17)
6:9-16 责民不义及预言刑罚
9
本节可根据古译本译作:「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敬畏你名的是
有智慧的),这城的支派和议会阿,你们当听。」
10-12
列举百姓的罪行:以不正当手法获得财物,於买卖中花样百出
、欺诈顾客。
「可恶的小升斗」:指不足斤两的秤。
「不公道的天平」:不准确的天平。
「囊中诡诈的法码」:指用两样法码作买卖,见箴20:10注。这
些行为都是律法所禁止的(申25:13-14)。
13-15
百姓的刑罚:徒然劳碌,毫无结果。
14 「你的虚弱 ......
中间」:原文意思不详,可译作「你的肚子仍
然空着」。
「你必挪去 ......
交给刀剑」:指敌人入侵时,受害者虽带物携
眷,但至终难保;即使救出亦难逃敌人的刀剑(参耶50:37)。
16 追溯百姓受罚的根由。
「暗利的恶规」:主要指他无羁束的邪恶和鼓励以民敬拜偶像
的罪行。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和杀害先知的罪行。
「我民的羞辱」:古译本作「众民的羞辱」,暗示羞辱来自外
弥迦书第六章
上帝与以色列争辩(六 1-8 )
弥迦在这篇突出演辞的开端所用字眼,一定会即时令听众联想起法庭审判室的情景。他应用正规的律法语言:‘起立,为你的案情作辩!’( 1 节)但是他不是在一个普通的法庭讲话。其法官是上帝,而弥迦是律师,作祂的代表去宣讲。在被告被召出来站聆听控诉前,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经提名的见证人被召唤出庭。按比喻来说,法律顾问召唤山岭和冈陵(小山丘),以及‘地永久的根基’,来聆听这件呈上法庭的案件。只有当法庭的成员正式集会,才宣召被告出庭:上帝要控告以色列!
在法庭的成员面前,上帝提出有关祂选民的案件。实际的控告是暗示的,而不是明显地陈述出来:以色列已经对上帝厌倦,选择去走她自己的路。但是为什么呢?上帝问道。祂是否令他们失望呢?祂建议法院考虑历史的证据。当以色列在埃及为奴的时候,祂使他们得自由;当他们没有领袖时,祂给他们摩西、亚伦、米利暗和其他人;当他们的生存面临摩押王巴勒的威胁时,祂再次使他们安全;当他们渡过约但河,从什亭到吉甲时,祂又一次与他们同在,保护他们、领导他们。很清楚,被提到法庭的证据充分证明,不管以色列的失败出自何种理由,都不能责怪上帝。
接被告向法庭申诉。以色列不为他们所犯的罪答辩,也不否认控告她的证据;被告只简单地向法庭提出一个问题,简言之:‘我必须怎样做,才能把事情弄妥呢?’但是这个问题的措辞显露了被告一直没有真正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以色列以为要纠正他们所犯的罪,可以在某些仪式的活动中找到方法;但是上帝真正喜欢什么呢?弥迦在这里讽刺他的国家,而正像大多数的讽刺漫画一样,他的讽刺是基于事实的。上帝果真喜欢他们献燔祭、献一岁的牛犊吗?这些东西确实能使祂受伤害的尊严复原吗?或者以色列人能藉献这些成千上万的公羊,和无数的油脂赎罪吗?这真是孩子一般的天真!以色列还说,如果这些还不够,我可以献上我的长子!不,绝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满足上帝的要求。
弥迦觉察到他的国家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心。礼仪本身已成为行动的目的,而不是显示国家与上帝基本关系的外在表征。整个献祭制度和圣殿敬拜的礼仪,已经贬降到变成一种国家的保险政策:我们可以照我们所希望的去犯罪,只要我们直到今天还一直能够在圣殿中缴交保险费。被告可谓大胆至极,竟向法庭提出,这项假冒为善的罪可以用更大范围而更严重的虚伪来补赎!
法庭以上帝的律师的话作结论( 8 节)。上帝的要求并没有什么神秘,也与献祭和奉献无关。弥迦肯定地指出,上帝要求以色列三件事,而正如在弥迦那个时代,这三件事对今天也是适切的。
(一) 行公义 。没有任何狂热的圣殿活动能够填补公义的真空。一旦让不义统治了以色列,所有圣殿里的敬拜,都成了对以色列人信心的讽刺。上帝是公正的,并且时常向祂的百姓行公义;反过来,祂要求他们也生活和活动在公义之中。而正如弥迦早期宣讲所指出的,公义已经显着地从以色列中消失。然而公义是最主要的德行,没有了它,人类便不能依据上帝指定的样式生活在一起。
(二) 好怜悯 。怜悯,也常翻成 爱心的怜悯 ,也是旧约所述上帝基本的属性之一。正像上帝经常以爱心的怜悯对待祂的百姓,所以祂也要求他们以爱心的怜悯对待他人。爱心的怜悯虽然与公义有密切的关系,但比行公义的德行更进一步;它在不要求赐予的地方赐予,在不配得到帮助行动的时候作出行动,而且同时见诸态度与行动。它是使徒保罗在他那独特的爱颂中所赞扬的美德之一部分(林前十三 1-13 )。
(三) 谦卑与上帝同行 。信仰的中心在于与上帝保持关系,每天跟祂同行;圣殿中的礼仪可以表达这种同行的生命力,但是绝不能用它取代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心。而且谦卑地与上帝同行和实行公义与好怜悯齐手并进。这种美德的三角关系形成信仰生活的基础;这是上帝对以色列人的要求。
虽然我们可以从先知信息的这三部分的每一方面深入地学习,但是只有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才是最重要的。当我们在反省的时候,要在上帝的法庭中省察自己,并询问祂对我们要求什么,我们就必须回到这三个基础去。我们有一种人性的倾向,当我们像以色列人一般面对自己的缺点时,很容易转向强烈的宗教狂热。我们将会更频密地参加教会聚会;更多用时间痛悔地祷告;更多奉献我们所有的给上帝;一直等到在我们产生一种盲目的狂热,但心中仍然没有真正的信仰。‘耶和华向你们所要求的,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这话初时听来好像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其实是一生也受用不尽的。
罪孽与刑罚(六 9-16 )
在古代耶路撒冷,集市的日子是喧闹和繁忙的。居住在城里的商人会作好准备,整天忙于作买卖,而乡下人将要成结队从他们乡村的居所来到城里。货物将有卖有买,而小农民将出售他们的土产,或用它们交换简单的乡村生活之必需品。城市的街道会十分挤拥,假如那时也有收银机,一定会整天响个不停。这是一个作买卖的日子,一个忙碌的日子。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弥迦宣讲了这篇简短而有力的说话。他熟悉这个城市──他当时的居所,但是他也熟悉他的老家,和在那里诚实的农民及劳动者。弥迦明白耶路撒冷的集市日子对当地的经济和那里人们的生计是重要的,但这也是一个无耻商人可能为他们自己不法谋利的日子。因为集市的日子是有钱的人变得更为富有的好机会,却也是软弱和单纯者受到剥削的时间。
因此,对在城里作买卖集会的人,弥迦宣讲从上帝那里来的信息。他以他作先知的角色,直接宣讲上帝的行动(‘耶和华向这城呼叫’ 9 节);他的话是向‘支派和聚会’讲的,也就是所有犹大的百姓,耶路撒冷居民以及居住在乡村的,凡聚集在城里作生意的人,他都一样对他们讲说。正像其他这一类的神谕,先知的信息有两个基本部分:首先,他指出在听众中犯了那么多的罪孽;其次,他宣告从上帝来的一句审判的话。
(一) 商业上的罪恶 ( 10-12 节)。商业就其本身不是一种坏的活动,但是人的本性,使这种人类最基本之一的交往形式很容易被滥用。精明的商人可赚取大量财富,但是弥迦描写这些在耶路撒冷赚得的钱财为‘非义之财’( 10 节)。人们用各种阴谋诡计只为得到不义的利益。称量的秤被改装过,这样,商人可以从农民买到货物而少付钱。在商人袋中的称量石码标明‘十六安士’(或者古时的相等重量),可以重于或者轻于实际的重量,视乎商人是买家或者卖家而定。如果顾客埋怨,有钱的商人则威胁采用暴力( 12 节)。而老实作生意的最基本原则──货真价实!已被抛弃;如果说谎能帮助赚钱,则说谎就成为那天的规则。
这就是弥迦时代在耶路撒冷作生意的本质。商业上时常有陷落在这种腐败状态的倾向,但是正常情况下,它应被其他社会监察机制所监管。如果法律受到维系和法庭不腐败,弥迦所描写的这种买卖是不会盛行的。如果政府履行他们的责任,而神职人员持守他们的职责,国家的社会和道德健康应可维持。但是正如弥迦已经清楚指出的,腐败是广泛的,已经渗透司法部门、神职人员体、以至国家的政府。所以难怪整个商业社会都已经沦入绝望的腐败之中。
(二) 商业罪恶的刑罚 ( 13-16 节)。弥迦一开始便将所有正在进行中的勾当,描述为‘罪’;这里没有中间地带,‘标准商业守则’不能放松半点,也不会顾及被谴责者的感受。罪就是罪,必须照实宣判。而且罪在上帝对世事的计划中有它的后果,先知现在详尽地指出这种后果,听来相当可怖。非法获得的食物,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饥饿。从非法交易赚取的利润,也将要放进账户中;但存款却总会遭浪费和失去。播种的种子撒出去,但却没有收成。橄榄虽然在槽中挤压,但劳碌后却没有橄榄油产生出来。葡萄也要在榨中处理,但不会挤出酒来,劳动完毕时却没有一样使心里欢喜。有关暗利和亚哈的暗喻( 16 节),可能指这两个王一度在撒玛利亚城中兴起繁盛商业;但是撒玛利亚已经因为她的罪恶而遭毁灭了,而耶路撒冷的商人也在引导他们的城走上同一条灭亡的路。
先知的这一篇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前面信息的一种注释,在前一篇信息中,上帝要求以色列人要‘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 8 节)市场上的活动已经被不义所蔓延。贪婪无餍的商人,对待他们的顾客存铁石心肠,毫无良善。如果还有什么人与上帝同行的话,他们的上帝就是玛门。
弥迦的信息在二十世纪不失当初的迫切性。商品交易一直与我们经常接触,而它的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则所管制。但归根结柢,完善的商品交易,必须倚靠从业者的实践而非法律管制。当公义和良善成为买卖活动的美德时,当要求利润和消费获得平衡时,像弥迦这样的人最终会无事可做。假如商业社会以造成这种失业为目标,则将为一大幸事。 ──《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弥迦书
注释
柒.以色列遭受试探(六)
六 1 ~ 5 耶和华(起诉人)控告以色列人(被告人)的时候,招聚群山来作判官。祂覆述祂向以色列人所施的慈爱──拯救他们逃出埃及,又阻止巴勒和巴兰咒诅他们。
六 6 ~ 8 至高神为此寻求什麽回报呢? 当然不是奢侈浪费的动物祭牲!更不是要活人作祭物献给祂!而是要求公平、怜悯和谦卑。第 8 节描述神要求的事;要遵从这些要求,人必须拥有属神的生命。未悔改归主的人完全不能行出这种公义的行为。
六 9 ~ 12 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指出罪恶是灾难的原因。那里的居民使用假的天平和法码,又行强暴和说谎言。
弥迦书 6:1 当 听 耶 和 华 的 话: 神 要 亲 自 控 告 他 的 子 民, 所 以 他 传 唤 他 们 听 他 的 控 诉; 当 然 他 们 也 可 以 为 自 己 的 恶 行 辩 护, 然 而 他 们 有
什 么 理 由 弃 绝 与 他 们 立 约 的 主 并 且 违 背 他 的 律 法 呢? 9~16 节 是 神 对 他 子 民 的 具 体 指 控。
6:3 我 向 你 作 了 什 么 呢: 神 质 问 他
的 百 姓 他 是 否 在 哪 一 方 面 令 他 们 失 望。 1. 神 是 否 有 任 何 过 失 以 至 于 他 们 违
背 他 的 话 语? 他 可 曾 忽 略 过 他 的 子 民 或 者 对 他 们 关 爱 不 够? 答 案 不 言 而 喻, 以 色 列 无 可 推
诿。 在 整 个 漫 长 的 历 史 中, 神 一 直 都 以 仁 爱 和 宽 容 对 待 他 的 子 民。 2. 今 天, 神 仍 然 向 所 有 背 离 他 的 人 提
出 同 样 的 问 题。 我 们 不 忠 于 神 和 他 的 公 义 标 准 反 而 效 法 世 俗 不 义 之 道 的 原 因 不 是 神 不 信
实,而 是 我 们 私 欲 的 牵 引 和 我 们 对 他 的 恩 典 和 慈 爱 无 动 于 衷。
6:8 他 向 你 所 要 的 是 什 么 呢: 弥 迦
用 以 下 3方 面 界 定 神 美 善 的 标 准 和 我 们 对 他 的 委 身: 1. 我 们 必 须 行 事 公 正, 即 以 公 正 和 诚
实 与 他 人 交 往 (比 较 太 7:12)。 2. 我 们 必 须 喜 爱 怜 悯, 即 向 那 些 陷 在
困 苦 当 中 的 人 显 出 真 诚 的 慈 爱 和 怜 恤。 3. 我 们 必 须 谦 卑 地 与 神 同 行, 即 以 敬
畏 的 心 在 神 面 前 天 天 谦 卑 自 己, 并 且 敬 重 神 的 旨 意 (比 较 雅 4:6~10;彼 前 5:5~6)。 公 开 敬 拜
神 的 行 为 只 是 我 们 完 全 委 身 基 督 的 一 个 极 小 部 分, 真 心 爱 神 的 人 必 定 会 热 切 关 心 他 人 的 需
要 (参 “看 顾 穷 乏 人 ” 一 文)。
弥迦书 注释
六 1 至七 20 第三系列预言:神赦免犯罪子民中的余民
「当听」(复数词)是向本书的听众而发的,本书的第三部分就以此为开始。「耶和华的话」显明这段说话属天的权威。有关此段与全书的关系,参看导论。
六 1-8 斥责以色列毁约
这神谕以一椿复杂的诉讼案件形式写成。神是原告,他吩咐使者弥迦召山岭上庭作证( 1 节),弥迦遵命( 2 节上)。案件余下部分戏剧化地以对话形式展开,其钥词是「甚么」(参 3 、 6 、 8 )。
六 1-2
「起来」(单数动词)这命令给弥迦加添了权威感,也加强了信息的迫切感。希伯来文「争辩」一词含有指控的意思。这案件既是属于神,不是属于弥迦的(参 2 节下),故此第 1 节中「你」的话应是指「我」的话。正如雅各布与拉班立石柱来见证他们之间的盟约(创三十一 43-47 ),又如河东的支派立石坛来见证他们与神之间的约(书二十二 21-28 ),同样神召天地为宇宙中的裁判团,见证祂与以色列所立的圣约(参申四 26 )。现在, 700 多年之后,祂再召「山岭」( 1-2 节)和地永久的根基( 2 节)来作裁判团,见证祂控诉以色列民这案件的确实性。顺便一提的是:向这些沉默的裁判团上诉,其效果有赖于双方设定此盟约代代相传,没有变质。
六 3-5
案件由原告主动开始。
第 3 节祂并没有如他们所埋怨地使他们「厌烦」,其实祂从起初就以恩典待他们,以色列唯一合理的响应应该是全心全意的委身于神。神邀请他们回答(和合本作「证明」;参罗三 19 ),以色列既默然不语,神便展开祂自己的控告;控告分两部分,均以「我的百姓啊」这亲昵的句子开始( 3-5 节)。第 4 节第一部分中,神指出祂在以色列历史开始时的救赎作为,就是指神曾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释放)他们;祂又赐给他们超越的、敬虔的领导(出十五 20-21 ),即他们的国父摩西、大祭司亚伦,和女先知及诗人米利暗。以色列往后的日子缺乏领导并非因为神没有恩典和能力,而是因为他们顽梗的心。第 5 节第二部分展示神在以色列创始期结束时所施行的大能作为,就是指神在政治上如何从摩押王巴勒和宗教领袖比珥的儿子巴兰的魔掌下,以大能作为保卫以色列民;还有他们从约但河以东的化亭,经过上涨的约但河,转入应许地,到吉甲安设第一个营这一段神迹性的旅程中,神又如何施行祂大能的作为。从这些对比中,可见神所有主动的公义(拯救)作为。如果神可以施行神迹,把以色列从埃及和摩押的困苦中拯救出来,祂岂不可以救以色列的后裔摆脱撒但恶魔的捆锁?不管撒但如何伪装也不成问题了。神岂不是可以在以后的世代中为祂的仆人施行同样的作为?
六 6-7
这里所暗示的可能是以色列某一位王,从所献礼物的贵重性质可作此猜测,但是这种回应却是自取灭亡的。他没有为自己的忘恩和不忠悔改,反而企图以自己的功德和宗教礼仪来讨悦神,把一个属灵的圣约(参申六 4-5 )贬为一个商业性的交易。
第 6 节他希望借着贵重的礼物来「朝见耶和华」,这种不以信心来回应神恩典的方法,永远不能填补良心上的亏欠,故此,人只得在礼物的质和量上不断把水准提高:燔祭,一岁的牛犊(代表最好的),千千的公羊(参王上三 4 ,八 43 ),万万的油河(橄榄油;通常只以分升量度)。他甚至把「我的长子」献上为祭,这是异教徒可憎的风俗(利十八 21 )。
六 8
神所要求的是在盟约上忠心,就是基于向神的信心而表达纯洁的生活为主,礼仪只处于次要的位置(参出二十至二十四;撒上十五 22 ;太五 24 )。这王实在没有借口说不晓得如何去讨悦神,因为在盟约中,神「已指示」人类「何为善」,律法的要求已包括在「善」字里面:「行公义」(参第三章),「好怜悯」(即从心里发出,保护软弱者),「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或说:「在盟约的亮光中,慎思明辨地与神同行」)。
六 9-16 圣约之咒诅在耶路撒冷应验
这审判的神谕包括呈辞( 9 节),控诉( 10-12 节)及定罪( 13-15 节) 3 部分。第 16 节是复述控诉( 16 节上)和定罪( 16 节下)。
六 9
这呈辞可分为两部分。第一:弥迦吩咐说:「耶和华向这城(耶路撒冷)呼叫 …… 你们当听」,弥迦在神旁边,加插一句旁白:「智慧人(指能作精确判断的人)必敬畏祂(你)的名。」第二:神向人民致词,第 9 节下:原文可读作:「支派和城中聚集的众民当听」。
六 10-12
神对以色列人在贸易上不忠实的控诉,又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神用第一身的身分直接责备子民用小升斗( 10 节)和诡诈的法码( 11 节);然后祂用第三身谈及市中的上流人物,责备他们在法庭上说谎( 12 节)。第 10 节此节经文的上半部直译起来其实是说:我是否要赦免那不义的「罢特」?「罢特」是量度液体的单位,在这一节的文字结构上与「升斗」(固体量度单位)呼应,两者都等于十分之一贺梅珥或 22 公升(即半斗)。神若赦免这些不忠实的人,祂岂不是成为他们的同谋?故此祂维护公道和正义的量器(利十九 35-36 ;申二十五 13-14 ;结四十五 10 ),称短小的升斗为「可恶」(意思是说:它会带来神的审判而非祝福)。
第 11 节同样,神也不会放过用「不公道的天平」和「诡诈的法码」的人。以色列上流社会的人所行的不义(二 1-2 ,三 1-4 )已经遍及全国,故此神要对付整个群体。
第 12 节「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都是说谎者(意思是说:他们在法庭上以假见证和不义的审判来欺压无权势的人,参二 1-2 ;参诗二十七 12 ,五十五 11 ,五十八 1-2 )。
六 13-15
「因此」,神依照他们的罪判决。第 13 节这句子原文直译如下:「至于我,我要使你(单数,指每一个罪人)生病」。「荒凉」的意思是物质上或身体上受损。第 14 节在此神说明所受的损害和病痛究竟是甚么:「你要吃,却吃不饱」;你要染上痢疾;劳力却不得收成;即管你怀孕生子,我也要把他交给刀剑。圣约中所警告的灾难现在要施行出来(参利二十六 26 ;申二十八 15 、 18 )。第 15 节此外,他们也要丧失他们的农产,这也是圣约列明的刑罚(利二十六 16 ;申二十八 40 、 51 )。此处复述圣约中的咒诅,使以色列了解这些灾祸是从神而来的,因为祂早已警告他们弃绝盟约的恶果是甚么。
六 16
弥迦书第六章
Ⅲ 黑暗中的希望(六 1 ~七 20 )
A 如何存活(六 1 ~ 8 ) 71
弥迦在此以一行首额外音节,呼吁百姓聆听本书的最后一部分( 1a 节)。之后,弥迦代表耶和华发表了一篇诉讼讲词,指出以色列不再受圣殿的保护,因为以色列并未依照她与神所立的约履行义务。这则神谕虽然形式复杂且颇为戏剧化,但很容易可以依照圣经内、外的条约所记载的其他官司分析如下(参∶申三十二 1 ;士二 1 ~ 5 ,六 7 ~ 10 ,十 10 ~ 16 ;诗五十,八十,八十一;赛一 2 ~ 3 ;耶二 4 ~ 13 ) 72 ∶
Ⅰ 形容审判的情景 (1b ~ 2)
A 耶和华召唤弥迦向山岭争辩 (1b) 。
B 弥迦召唤山岭聆听 (2) 。
Ⅱ 原告的演说 (3 ~ 5) 。
A 简要的控诉∶以色列并无理由不回应神的爱 (3) 。
B 控诉的理由 (4 ~ 5) 。
1. 耶和华以大能拯救他们离开埃及 (4) 。
2. 耶和华带领他们经过最恶劣的景况,并进入应许之地 (5) 。
a. 祂将巴兰的咒诅化为祝福 ( 5a ) 。
b. 祂带领他们渡过约但河 (5b) 73 。
C 反驳以色列民的说词 (6 ~ 8) 。
1. 仪节的纯正不能讨耶和华的喜悦 (6 ~ 7) 。
2. 耶和华要的是道德的纯正 (8) 。
这篇讲词藉着重复运用“什么”而发展。耶和华以问他们觉得祂有 什么 错来开始控诉( 3 ~ 5 节)。一位代表全以色列的敬拜者问,要献 什么 祭耶和华才会喜悦( 6 ~ 7 节)。最后一句话是耶和华说的∶祂已指示世人,祂要的是 什么 ( 8 节)。辩论同时依上面的大纲所述成对发展。这法律的控诉并非以判处百姓刑罚为目的,乃是旨在恢复神与以色列所立的约 74 。
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被入侵的亚述人围困在耶路撒冷城内的百姓,想要进入圣殿的范围,以讨耶和华的喜悦并求得保护。也就是这些遭困的百姓,引发了这场诉讼。大祭司透过祂的代理“祭司”弥迦,赶走违约的民以保圣殿的圣洁。但同时祂也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指出若百姓履行约中所述的责任便会有转机。弥迦在此取代了祭司,因为就是那些惟利是图的祭司,诱导百姓误信谬误、以仪节为主的神学思想(参三 11 )。
1a . 先知在此以行首额外音节,呼喊以色列聆听本书的第三部分,因为它来自于神(见一 1 )。弥迦书的重点,现在由以色列未来的蒙救赎(四~五章),转回到以色列的罪和目前的危机。 1b ~ 2 节正是这场诉讼的开场白。
1b ~ 2. 审判的情景包括原告(耶和华)、代表原告的使者(弥迦)、证人(山岭),以及被告(以色列)。 起来 (阳性单数动词)此一命令,是向弥迦所发的。先知将此呼召写出,目的在证实其任务乃神所授与。 辩护 意即“重申权利” 75 。 你的案情 ( NIV ;参吕译),其实应作“我的案情”,因为弥迦被任命代表耶和华,而非代表他自己。据此, 1b 节应以引号起首并结束,来表示那是神对弥迦所说的话。山岭的拟人化是一文学手法。耶和华禁止以色列前往圣殿,先知要求山岭为此案作证人,表明耶和华这么作,是按照祂藉着摩西所立的约。反而是以色列对神有未履行的责任。
弥迦以庄严的态度,实行他的任务。他点召证人,介绍原告,最后才带着戏剧性的悬疑气氛,指名被告──以色列。山岭在此被称作 永久的 (应译为“久远的”较佳) 根基 ,以强调它们是地最古老的部分,故而最具资格担任证人。“ 提出控诉 ”( NIV ;和合∶与……争论)意即“树立正义,什么是公义和不公义” 76 。如前,第 2 节的起始和末了应以引号标出,以清楚表明弥迦正在代表神发言。
3. 耶和华以两个问句开始祂的官司。第一个问句是,“ 我向你作了什么呢? ”,这是个用以保护祂自己清白的辩护性问句。第二个问句“ 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 ”,旨在取走以色列的主动权,让她处于防卫的地位。以色列以为她大可以埋怨耶和华,因为祂将不能忍受的苦难加诸她,而后又拒不接受她为了讨祂喜悦而献的祭。以色列还以为她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控诉神,但事实上是她偏待了神,故而祂要控诉她。神命令以色列向祂“证明”( AV 、 NIV 、新译∶ 回答 )(也就是准备要在审判台前提出的控词;参∶民三十五 30 ;撒上十二 3 ;撒下一 16 ;赛三 9 ),是一大讽刺。
4. 耶和华带着悲伤和温柔,两度称呼以色列人“我的百姓”( 3 、 5 节),希望能打动他们的心。这篇充满了恩典和实情的讲词,旨在斥责以色列并劝服她回到与神所立的约中,而非以令人战栗的话来宣判。耶和华指出以色列偏待祂,因她没有回报神的爱。祂并列举祂对以色列的恩典,来证明祂有充分的理由指控以色列,始自神为以色列预备领袖,带领百姓出 埃及 ;直到结束旷野飘流及渡过约但河,所发生的神迹奇事。神在列举祂的恩典,一开始即提到祂所赐的多位出色领袖。也许祂是藉此提醒以色列,如果祂打击以色列现在那些恶劣的领袖(参三章),必然是她有过错。 救赎 的意思是“释放在法律或信仰责任上,必须付出代价的某人”( Mays, p.134 ),这和以色列试图讨神喜悦之举,成为很戏剧化的对照。耶和华既然曾如此白白地、有恩典地救以色列脱离埃及人之手,以色列又怎能认为,昂贵的祭物可以买得她蒙拯救、脱离亚述人的攻击?
5. 神在此提及发生在什亭的巴勒和巴兰一事(参∶民二十二 1 ),以及以色列人渡过约但河到达吉甲(书二 1 ,三 1 ,四 19 ),藉此唤起以色列的回忆。以色列当记得,她如何与法老王和其行法术的臣属对抗,渡过红海;也当未忘记她如何无视于巴勒王和他的先知巴兰,而渡过约但河。如果以色列的神从前可以排开江河,并征服以色列政治和属灵的敌人,那么祂今日为何不能再度运用自然界的力量,拯救以色列离开西拿基立和西拿基立在信仰上的自以为是?问题很明显不在耶和华,而在以色列身上。上述两事件均发生于同样的季节(参∶出十二 1 ~ 3 及书四 19 ;参∶申六 21 ~ 23 ,二十六 6 ~ 9 ;书二十四 2 ~ 13 ),而且当弥迦提出此控诉时,圣殿也许已有人在纪念庆祝这两件事了。
6 ~ 7. 以色列人对这样奇妙的耶和华,不仅没有以爱和顺服的心回应,弥迦那一世代的以色列人,反而还将与神立的约变为商业的契约。在此,一位具有代表性的“敬拜者”,以一连串由疑问开始的相应词句,不断提高出价以寻求能讨神喜悦的价格。燔祭吗?一岁的 牛犊 吗(已经比较昂贵了)?千千的 公羊 ?还是万万的 油河 呢?或者,最高的代价,残忍地献孩子为祭?他不能再出更高的价了。从外表上看来,他俯伏在至高的神前,手中还捧着所献的祭,好像很属灵。但是他一连串侮辱神的问话,暴露了无可救药邪恶的心。他不昧于神的良善和属性,而竟以自己腐败的心来忖度神。他认为自己不需要改变,而是神必须改变。他拒不悔改已经是罪了,现在又罪上加罪地以为神像人一样,是可以买通的。他愿意提高出价并非反映了他的慷慨,而是暗藏了“神要求得太多”的埋怨。在他的讨价还价的背后,是他希望能买通神,越便宜越好。对这样一位伟大有恩典的神,竟如此厚颜无耻!
8. 先知以 世人 来称呼此粗俗可鄙的人,并非一般地认同他是人类,而是把他和所有这样的敬拜者一并处理。在此之前,弥迦已控诉了以色列的领袖;现在,他又指控了百姓。弥迦在回答以色列民傲慢的反驳之前,先阻止了他们以无知作为敬拜者粗鄙问话的藉口。当神拯救了以色列,祂同时与她立约并指示祭司将约的条款传给下一代。先知则负责将流失的部分传讲清楚。然而,弥迦在此仍再度复述了这些条款,为的是要打开希望之门,在一切都太迟之前,把以色列带回到与神立的约和神所赐的平安中。先知们提到约的道德要求时,或是用简短的 善 字,像 8a 节一样(参∶赛一 17 ,五 20 ;摩五 14 ~ 15 ;弥三 2 );或是像 8b 节,大略概述耶和华的心意,有时包括两要点,有时则如同本节,包括三个要点(参∶赛五 \cs16 7 ;何四 1 ,六 6 ,十二 6 ;摩五 24 )。在神这样的爱面前,以色列不能予取予求,也不能漠视他人之存在。相反地,首先她必须 行公义 ,就是说在社会上居较优越地位者,应该扶助弱小、被偏待的人,并惩处欺压者。以色列的领袖们,所行的却正相反(二 1 ~ 2 ,三 1 ~ 3 、 5 ~ 7 、 9 ~ 11 )。其次, 好怜悯 是更进一步的要求。若有人因不幸或其他原因,而处于软弱需扶助的景况,那么帮助他的人应该是出于慷慨、慈悲和忠心,而非不情不愿。以好怜悯为出发点的公义和援助的行为,可以确保神与人立的约能够坚实长久。第三, 存谦卑的心……同行 应该译作“存谨慎的心……同行” 77 。此一顺应神的命令(和前二者顺应人的命令不同)并非指的是要人谦逊,而是要将自己的生命顺服在神的心意之下。先知并非否定礼仪之重要,他只是重申道德律比礼仪律法更重要。道德律的这些细节,有永恒的时效性。如果神的拯救,在以色列建国时引领一人归向神,那么祂显示在耶稣基督身上的爱,要何其多,才能感动人们成为祂的门徒呢?今日的基督徒,就和弥迦同时代的人以及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一样,陷于相同的危险之中。这危险就是以金钱的祭和死气沉沉的道德主义,取代基督所要求的彻底、不断的悔改。
71 此标题采自 E. R. Achtemeier, 'How to Stay Alive', Theology
and Life 6/4 (1963), pp.275 ~ 282.
72 研究此形式的着作极多,在此提出一本具有完整书目的近代作品便已足够∶ G. W.
Ramsay, 'Speech-Forms in Hebrew Law and Prophetic Oracles', JBL 96/1
(1977), pp.45 ~ 48.
73 NIV 在此用的是“旅途”,但见书三 1 。
74 Ramsay, 'Speech-Forms'.
75 J. Limburg ,
'The Root RIB and the Prophetic Lawsuit Speeches', JBL 88 (1969),
pp.291 ~ 304.
76 THAT 1, pp.730 ~ 731.
77 D. W. Thomas ,在 'The Root s]n~ in Hebrew and the Meaning of qdrnyt in Malachi 3: 14', JJS 1 (1949), pp.182 ~ 188. 中指出,传统的译文“谦卑”,是这个罕见的希伯来字的次要意思。他依据同语根的阿拉伯文及亚兰文,主张该字根的主要意义是“留心”、“加强”,并认为经文的意思是“人和神同行、实行神的旨意时,应当小心谨慎”。 H. J. Stoebe, THAT 2, pp.567 ~ 568 ,则依弥六 8 和旁经《便西拉智训》( Sirach )十六 25 ,三十五 3 的同一字,和三十四 22 ,二十二 8 的相关字,而提出反驳。他表示,该字根的意思是“熟虑的、通晓事理的、深思的、谨慎的”,或是“运用判断力”。他说,该动词用于此处,整句的意思是“面临既定情况时,运用清楚、客观的判断力”。其实,两位学者所获致的结论相同。
B 咒诅应验(六 9 ~ 16 )
弥迦现在关上了复兴的那扇门(六 1 ~ 8 ),并公开宣判──耶路撒冷城将毁灭。以色列人已吃了太多从忘恩负义的树枝上摘下来的、不道德行径的死亡之果,所以必须灭亡。这则神谕可以很典型地分析如下∶向耶路撒冷城 讲话 ( 9 节); 指控 以色列人用变造的量器( 10 ~ 11 节)、说谎言( 12 节);大致上判决他们害病没落( 13 节);更具体地,遭受身体的苦楚( 14 节)和榖物被掠夺( 15 节)。第 16 节再重述信息的要点∶ 指控 ( 16a 节), 判决 ( 16b 节;注意“因此”)。留意第 10 ~ 15 节的指控和判决各占三节经文,而且结构十分相似。有人认为这段各行的前后次序应重新组合,但它的对称已予这种想法有力的驳斥(参 JB )。
9. 此节经文遭到相当严重的损坏。被译为“ 敬畏你的名便是智慧 ”( NIV ;和合∶ 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 )的希伯来文子句,意思过于含糊,因此无法论述。 RSV 的 9 节下半作“听啊,支派和城里的会众”(参∶新译)。以“支派”来和“城巿”对应比以 刑杖 来对应要合适,虽然此处讨论的希伯来字( mat]teh )是刑杖的同音异义字。此外,既然 谁 必须是个疑问代名词而非关系代名词(与 AV 、 NIV 不同),那么 谁派定 最好修改为“城里的会众”。整节经文应作“听!耶和华向这城呼叫……‘听啊,支派和城里的会众!’”总而言之,在 9a 节,弥迦攫取了耶路撒冷城的注意力,而在 9b 节,他又将说话的对象扩展为整个支派,很可能就是涌向首都来敬拜和以物易物的犹大支派。这则神谕的内容,指责他们行诡诈的交易,并宣告他们将蒙受经济的损失,显示先知写作时想到巿集交易。
10 ~ 11. 神指责祂所拣选的民用不公道的量器( 10 节)和法码( 11 节),向自己的同胞行欺诈,而没有行公义、好怜悯( 8 节)。第 10 节上半的经文仍然严重受损而无法评述。 一伊法 等于 二十二公升 〔即约半蒲式耳( bushel )〕。这种短少斤两的行径,是会遭到天谴的。耶和华“并不像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巴斯神般,不问世事”( Allen, p.378 ),祂要求的是公道的法码与升斗(利十九 35 ~ 36 ;申二十五 13 ~ 16 ;结四十五 10 )。事实上,王和他的臣仆必须订下度量衡的标准(参∶撒下十四 26 )。然而,这些大臣却不愿将他们的生命及国中的政事,依循耶和华公义的标准;他们藉自己身处高位和缺乏专门技术,趁机欺诈自己的同胞。古代的量秤误差可达百分之六,且考古学家所发现刻有同样记号的重量单位,很少是一样重量的。所以,它们究竟等于现代的重量若干,只能作一大略估计 78 。如果耶和华坐视商人这种无耻的商业手段,那么祂便无异于帮凶。
12. 耶路撒冷城里的 富户 ,包括王室、军事领袖,以及地主(参∶摩六 1 ~ 3 ;弥二 1 ~ 3 ,三 1 ~ 3 、 9 ~ 11 )。 行强暴 (希伯来文作 h]a{ma{s )和 说谎言 这一对相互呼应的词显示,富户们将律法扭曲为对己身有利,藉此欺凌软弱无权势的百姓。海格( H. Haag )指出∶“有人认为被告应在法庭上经历 h]a{ma{s (强暴),这比被告的行径还要不法,因为法庭应该是保障他们免于受 h]a{ma{s 的地方。” 79 海斯契尔( Heschel )则写道∶“对我们而言,不公义伤害了人们的福祉;对先知而言,它是对于生存致命的一击。对我们来说,它是一则插曲;对他们来说,它是一场灾难,是对世界的威胁。” 80
13 ~ 15. 素来被忽略的那审判人的主,此时要依罪施罚(注意 因此 )。祂将以各样的疾病和苦难 击打 他们。 NIV 此处作“因此,我开始击打你”(参∶吕译)其中的 我开始 ,在西马克斯( Symmachus )版本和旧约亚兰文译本,都作“我将使你患病”(参 AV )。 荒凉 的意思是“身体荒废”。 NIV 很正确地指出,译成“ 你的肚子仍虚空 ”(参∶现中、吕译;和合∶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 )的希伯来文,意义并不明确。尔曼( Ehrman )主张采取叙利亚文译本,即他们将为“痢疾”所苦 81 ,而其论调获得强纳生( Johnathan )和拉西( Rashi )两位学者,以及旧约亚兰文译本之支持。被译作 救护 的动词,也含有“给予生命”之意(参∶伯十 12 ),而 NIV 将希伯来文 tasse{g 译为 你将积存 ,显然极为牵强。该字较可能的意思是“临到”(同二 6 ),亦即如德莱弗( G. R. Driver )所说的“子宫口” 82 。总而言之,较佳的译文应是拉丁文、亚兰文、艾居拉( Aquila )、 NEB 等译本的译文,也就是照拉比们所解释的∶“你将临盆但不得生产,即使生产了,我也要将婴孩交给刀剑。”(参∶新译)此一译文恰到好处地与前后文相吻合。正如奚勒斯( Hillers )所说的,这句经文实现了神和以色列所立之约提到的“徒劳的咒诅” 83 (参∶利二十六 16 ;申二十八 18 )。约中的咒诅并警告以色列,若违命则将遭到农作物被掠夺之命运( 15a 节,参∶利二十六 26 ; 15b 节,参∶申二十八 40 ; 15c 节,参∶申二十八 51 )。先知在此重提这些咒诅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了解,眼前创造秩序(亦即 14 节的天灾)以及历史秩序(亦即 15 节的地被敌人蹂躏)逆转的惊恐与惨祸,都是出于曾经警告过以色列的耶和华。
16. 耶和华再度指控( 16a 节)并审判( 16b 节)这城。这节经文是弥迦全书中,惟一提及以色列王名字的经文。恶名昭彰的 暗利 和 亚哈 \cs8 ,虽然年代比弥迦早了一世纪有余,但他们所犯的罪,在此却被当作离弃神(参∶王上十六 30 ~ 33 )、奸恶、贪婪和不义(参∶王上二十一)的代表。弥迦时代仍到处充斥着亚哈勒索、骗取他人产业的行径。 因此 意味着耶和华别无选择。罪的工价乃是死,无论是谁犯了罪都一样。约中的咒诅同时也警告以色列,将有来自外邦的羞辱(申二十八 37 )。
78 D. J. Wiseman, 'Weights and Measures', NBD, pp.1245 ~ 1249.
79 TDOT 4, p.483.
80 A . J. Heschel, The Prophets: An
Introduction (Harper Colophon Books, 1962), p.5.
81 A . Ehrman, 'A Note on Micah VI, 14', VT 23 (1973), pp.103 ~ 104.
82 G . R. Driver, 'Linguistic and Textual
Problems: Minor Prophets, II', JTS 39 (1938), pp.267 ~ 268.
83 D. R. Hillers, 'Treaty 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Biblica and Orientalia 16 (1964), pp.28ff. ;参 F. C.
Fensham, 'Common Trends in Curses of the Near-Eastern Treaties and Kudurru - Inscriptions compared with maledictions of Amos and Obadiah', ZAW 75 (1963),
pp.155 ~ 157; K. Baltzer, The Covenant Formulary (Basil Blackwell, 1970),
pp.10, 14 ~ 15.
──《丁道尔圣经注释》
弥迦书
弥迦书第六章
6:1
本章以法庭的背景,描写神对以色列人的指控,并邀请长存的山岭和冈陵作证人。本节和次节的意思是要以色列人准备在听了神的控词后当着证人的面答辩。本节的“争辩”指被告的答辩。
6:2 “争辩”在这里指神的指控。
6:3-5
神追述祂过去为以色列民所作的事,问他们可还记得,是不是厌烦神的恩典。“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看《民数记》22-25章。“从什亭到吉甲”:看《约书亚记》3-4章。
6:6-7
这是以色列人说的话,问他们可否藉献祭得神悦纳。“一岁的牛犊”是贵重的祭物。以人为祭乃异教风俗,献长子尤其虔诚。作者强调无论所献如何贵重,数量多么大,若无顺服的心,神不会悦纳(8节)。
6:8 这是先知劝谕信息的中心,要求贪得无餍、为非作歹的以色列领袖和随着他们犯罪的百姓,照着神的吩咐,实行公义,怜悯贫苦,谦卑神前。
6:9-16 神以控方的身份提出以色列人的具体罪状,和应受的刑罚。
6:9
本节中“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因原文意思难确定,有一些不同的译法。有的作“留意那杖和施惩罚的人”(指神)。“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一句可加上括号,强调听神呼叫的人是有智慧的。“城”指耶路撒冷。
6:10 “小升斗”:做生意时欺骗顾客的量器。
6:11 “法码”:计算重量的用具。
6:14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亦作“你的肚腹仍是空空如也”。“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亦作“你虽积蓄,却无储存”。“交给刀剑”指毁于战祸。
6:16
“暗利的恶规”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看《王上》16:25,30。北国这二王拜偶像,导民犯罪远超过以前各王,为以色列史上一段黑暗时期。“担当我民的羞辱”:受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