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成熟的信徒和软弱的信徒
林前 9:1> 这保罗为何又提出自己信主的经历?
9:1 哥林多有些信徒怀疑保罗作为使徒的权柄,所以保罗提出自己的“荐信”:他曾亲眼见过复活了的基督,与祂交谈,并且是基督亲自呼召他成为使徒的(参徒 9:3-18 )。这个身分使他在信中的教导变得更有说服力。在哥林多后书 10 至 13 章,保罗更详尽地为自己的使徒身分辩护。
林前 9:4-10> 神的工人理当得报酬,只是谁去供养他们?
9:4-10 耶稣说工人理当得到报酬(参路 10:7 )。保罗也同意这个看法,要求教会必须供养传道同工。我们有责任照顾牧者、教师及其他属灵领袖,给他们以公平合理的报酬。
林前 9:4-15> 他竟为基督舍弃了这许多,我手抓住的何其多,我……
9:4-15 保罗以他自己作为舍弃个人权利的榜样。保罗有权要求厚待、结婚或工作的报酬,但他却甘愿为传福音而放弃了这一切。你若专心注目为基督而活,就能轻看个人的权利了。
林前 9:13> 现代人有工资,不知道祭司的报酬又是什么?
9:13 圣殿内的祭司会收取部分祭物当作自己的食物,这是他们报酬的一部分(参民 18:8-24 )。
林前 9:16> 保罗为福音摆上自己,用上自己的恩赐荣耀神;我也有恩赐,我都用在哪儿了?
9:16 传讲福音是基督给保罗的恩赐和呼召,他不能随意地停止这个事奉。他热切期望完成神要他做的事情,以自己的恩赐来荣耀神。神赐给你什么恩赐呢?你是否像保罗一样,觉得必须以自己的恩赐来荣耀神?
林前 9:19-27> 自由与纪律可以并存?我就不相信,为何我不可以?
9:19-27 保罗说他有自由作任何事( 9:19-22 ),但他又强调要过一个严守纪律的生活( 9:24-27 )。基督徒的生命包括了自由和守纪律两部分。保罗生命的目标是要荣耀神及领人归主。如此他就免受任何哲学观念的羁绊或物质的缠累,严格训练自己,务求完成此目标。对保罗而言,自由与纪律同样重要,都是事奉神所不可或缺的。
林前 9:22-23> 凡他所行的,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我也要学习他的原则,那是……
9:22-23 保罗给事奉工作定下了几个重要的原则:( 1 )为你工作的对象寻找共同处;( 2 )避免自视过高;( 3 )让别人感到被你接纳;( 4 )对他们的需要要敏感;( 5 )寻找机会向他们分享基督。这些原则不管是对保罗还是对我们,都是同样合适的。
林前 9:24-27> 竞赛场上争胜难,事前训练不可少;为主作工当如是?且把方法告诉我,让我试试……
9:24-27 要在竞赛场上取胜,必要持守目标,还要有严格的纪律。保罗以此为喻,来说明基督徒的生命需要勤劳、自制及不懈的准备。作为基督徒,我们正向着将来天国的目标奔跑。我们所需的操练,包括祈祷、读经和敬拜,都可以锻炼我们,使我们更有力、更持久地跑下去。不要对这些操练掉以轻心,以为每天早晨动几下腿便可以。必须好好锻炼,这对你属灵生命成长很重要。
林前 9:25> 行神的旨意好像要放弃很多,我不想损失可以吗?
9:25 为了成就神的旨意,许多时候我们必须放弃一些好的东西。每个人都有特别的使命,使他必须接受某种纪律,或放弃一些什么。如果没有这个目标,“纪律”就变成自我惩罚;因为有一个讨神喜悦的目标,即使我们有所舍弃,但比起将来赐给我们的永恒赏赐,这是不足为道的。
永不放弃
林前 9:27> 为何传福音给人,反会被弃绝?
9:27 当保罗说他可能被弃绝时,并非指失去救恩,而是说他会丧失传福音的权利。我们很容易说一套,自己做的又是另一套。我们必须小心实践自己所传讲的。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工人必须得工价(九 1 ~ 14 )
因为保罗一直没有行使使徒的特权,哥林多的教会竟然开始怀疑他是否使徒!保罗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使徒( 12 ),他宁可亲自做工养活自己( 6 ),而不要求教会负担他的生活。实际上他仍有绝对的权利要求教会的支持,教会亦不能以为他所作的牺性是理所当然的,便以公平对待他。
人的常识( 7 )和圣经( 8 ~ 10 )都同意“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参路十 7 ):而使徒、教师或传道者亦不例外( 17 )。你阅读了这段经文之后,千万要记 ,最低限度要支付客座讲者的费用,而且应尽量丰厚,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问花了多少钱,这只会令他尴尬,应该自己计算才对。
大部分全时间事奉基督的人,他们及他们的家人都在经济上作出了一些牺牲;但这那牺牲不应该那么大,因为基督徒是有责任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需要”( 11 )。
可是,在今日的世代里,神的工人所领受的待遇,是被看作他们所应得的呢?还是被用来操纵神的工人呢?若果为神的工人提供较为丰足的需要,是否会视作为“奢侈品”? ── 《新旧约辅读》
怎样工作?(九 15 ~ 27 )
让我们来看看伟大的使徒怎样工作:
.他自由地工作( 15 ~ 18 ):他喜欢使人感到他所付出的劳苦是一种赠予,而不是别人付钱买的,因为福音不是人可以买的,而是保罗感到亏欠他们,因而竭力去偿还给他们的。试将第 16 节和罗马书一 14 ~ 15 作一比较。
.他广阔地工作( 19 ~ 22 ):保罗向各类不同的人传福音,这些人中有奴仆和自由人、罗马人和希腊人、野蛮人和犹太人。虽然这些人的基本需要相同,但却要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保罗正在设法和他们相处,并且要明白他们个别的看法。
保罗给我们上了重要的一课!我们未必对政治、运动、音乐和许多其他文化有专门的知识,但是这些东西很容易吸引现代人,所以我们便需要有广泛的兴趣,使我们可以有智慧地和人谈话(并且倾听别人说话!)
.他坚定不移地工作( 24 ~ 27 ):保罗知道基督徒的事奉并不能使人免受试探,有时刚巧相反,这些工作可能令他面临更凶猛和频密的攻击。所以他从不放松自己,要培养出运动员的意志和自律。他认为最大的悲剧,亲是领导了别人后,自己反被弃绝了。
祈祷 主啊,帮助我记 ,试炼可能会改换它的形式,但它从不改变它的威力。 ── 《新旧约辅读》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1-27 约束自由的榜样
保罗以身作则,说明基督徒运用自由时应为别人着想。
23 节是本章钥节。
1-3 保罗作使徒的凭据──见过复活的主、有建立教会的伟绩。
4-14 保罗应享有使徒的权利
保罗辩明自己也能够享有其他使徒的权利,如娶姊妹为妻、靠福音养生。
4-6 以其他使徒的例子辩证。
“主的弟兄”:见可 6:3 。
“矶法”:即西门彼得,见串 7 。
7-14 其他例证,包括:人之常情( 7 ),摩西律法对踹谷之牛的恩待( 8-12; 引申 25:4 ),对祭司和利未人的照顾( 13; 见串 15 ),以及主耶稣自己的吩咐( 14. 见太 10:10 )。
15-23 保罗自己放弃权利
15-18 保罗传福音是出于甘心,他自愿放弃传福音者靠福音养生的权利,为叫人不花钱得福音。
19-23
在无碍救恩真理的原则下,保罗尽量体恤,迁就对方的立场,使人易于接受福音。
20 “我虽不在律法以下”:律法在此指摩西律法。
由于基督总结了律法(见罗 10:4 注), 与祂联合的信徒便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罗 6:14 )。
21 “没有律法的人”:指在摩西律法以外的外邦人。
“其实 ...... 律法之下”:保罗行事绝不是乱作胡为,而是受制于基督,以祂的旨意为依归。
22 “软弱”:尤指上文(第 8 章)所说的良心软弱之人。
24-27 保罗的自制
赛跑者为要赢得比赛,须全力以赴,同样信徒在事奉和人生的历程上应当竭力奔跑( 24 )。为了得着人间能坏的冠冕,竞赛者尚且要多多节制和操练,信徒既有永恒的奖赏摆在前头,更应约束自己,不让任何东西拦阻他前进和得奖( 25 )。因此保罗所做的都朝向明确的目标( 26 ),严厉地克制肉体的私欲,使他在传福音给人之余,不致失去奖赏( 27 )。
“被弃绝”:原指检验不合格,在此指无得奖资格。
思想问题(第八、九章)
1.哥林多一些信徒以 8:4-6 的教义为他们的唯一指导。
对于祭偶像的食物,他们得出什么结论?
你认为保罗完全赞成他们的看法吗?
保罗抱什么准则来行事呢?
2.保罗在第 9 章谈及使徒的特权与第 8 章论祭偶之物有什么关系呢?
3.保罗用了什么方法证明己的确拥有并可以运用使徒的“特权”?
他为何不使用他的“特权”呢?
4.保罗对主托付他的职事有什么看法?
你在他身上学到什么功课呢?
今日,你又怎样看神托付给你的职事呢?
5.有解经家认为:保罗“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意思不是说毫无原则地迁就他人,乃是出于怜悯尽量接触他们,使他们能得到福音。
你同意这种解释吗?
──《圣经──串珠注释本》
讲道材料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放弃权利(九 1-14 )
初看起来,这一章所写的似乎与上文没有连系,不过事实上,却不是如此。这整个的要点是这样 ── 哥林多的信徒认为他们是成熟的基督徒,宣称他们站在特权的地位上,可以有自由随意的吃那祭过偶像的肉。他们想 ── 基督徒的自由给他们特殊的地位,他们可以做许多不如他们的人或许不许可做的事。保罗回答的方法是列出许多他的特权,可是他为 避免作别人的绊脚石和阻碍福音的效力,他放弃那些特权。
第一、他宣称他是使徒。这一宣称立刻把他放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上。他用两种方法证明他使徒的职位。
(一) 他曾经看见过主 。使徒行传一再清楚说明一个使徒最大的测验是他是复活的见证(徒一 22 ;二 32 ;三 15 ;四 33 )。这是非常重要的。在新约里,信仰很少是指对于信条的服从;信仰几乎常常是指对于一位有位格的信靠。保罗没有说,‘我知道我信的 是什么 。’他说,‘我知道我信的 是谁 。’(提后一 12 )。当耶稣呼召门徒的时候,他没有对他们说,‘我有一种哲学,愿你们审查。’或是,‘我有一种伦理系统,愿你们考虑。’或是,‘我给你们一些信仰的条文,愿你们讨论。’他乃是说,‘来,跟从我。’一切基督教所开始的,就是与耶稣基督发生的个人的关系。做一个基督徒就是他自己认识祂。卡莱尔( Carlyle )有一次在挑选一位牧师的时候说,‘教会所需要是一位第一手认识基督的人。’
(二)保罗第二个宣称是 他的工作是有效果的 。哥林多信徒自己可作证明,他称他们为印证。在古时,印是非常重要的。当榖或枣或这一类的货物运出之前,最后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包装上加上封条与印,表明包装的东西是可靠的,正如报单上所写的一样。在写遗嘱的时候,必须密封,加上七印;在开启的时候,七印必保持原状,不然的话这遗嘱在法律上就成为无效。印就是可靠的保证。哥林多教会这一件事实,是保罗为使徒的保证。最后,一个人认识基督的证明是他能带领人到基督那里。传说,有一个年青的兵士,痛苦的睡在医院里。当南丁格尔( Florence
Nightingale )弯 腰服事他的时候,他说,‘你对我就是基督。’一个人对基督教信仰最好的证明就是他帮助人成为一个基督徒。
保罗可以享有教会供养的权利。不但他自己,就是他的妻子也有此特权。在事实上,其他的使徒是接受这种供养。希腊人轻视劳工;希腊的自由人不愿意用手劳作。亚理斯多德( Aristotle )宣告所有的人分为两类 ── 文化人及伐木,汲水,终身以劳力服事人的人。后面一类的人不应当接受教育。苏格拉底( Socrates )和柏拉图( Plato )的敌人抓住他们的把柄,因为他们教授却不收钱,这足以表明他们的教训是不值钱的东西。的确的,犹太的拉比是教授不受酬报的,因此他们要有另一种职业以养生;不过就是这些拉比细心的谆谆教诲没有比供养拉比的积德更大。如果一个人想在天上得到舒适的地位,没有比供养拉比的需要更好的办法。不论在那一方面,保罗都有享受教会供养的权利。
他用二人间普通常用的比拟的方法。没有兵丁自备粮饷;为什么基督的兵丁不这样做呢!一个栽种葡萄的享用园中的果子;为什么栽种教会的不这样做呢?牧养牛羊的人吃牛羊奶;为什么教会里的牧人不这样做昵?就是圣经上也说,牛在场上踹榖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它要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吃(申廿五 4 )。保罗采用拉比所用取譬的方法,把这教训应用在基督教传道人身上。
在圣殿中事奉的祭司接受献上祭物的一部分。在希腊的献祭中,我们已经知道,祭司所收受的是肋骨肉,腿肉,及脸左边肉。我们知道一些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祭司当得的报酬,也是很有价值的。
犹太人有五种主要的祭礼。(一) 燔祭 。整个祭牲都放在台上焚烧,不过脏腑与腿先要用水洗后(比较创卅二 32 ),然后放在台上。就是在这种祭礼中,祭司也要接受皮革,可以得到很高的售价出卖。(二) 赎罪祭 。在这种祭礼中,只有脂油放在台上焚烧,所有的肉都归祭司所有。(三) 赎愆祭 。也是只有脂油放在台上焚烧,所有的肉归祭司所有。(四) 素祭 。这种祭礼包括细面,油,和乳香。只用一把作象征式的烧在台上;其他都归祭司,作为报酬。(五) 平安祭 。脂油和脏腑在台上焚烧;祭司当得的份包括胸和右腿;其余的归还给献祭的人。
祭司还有其他的酬报。(一)他们接受 七种初熟的果子 ── 小麦,大麦,葡萄,无花果,石榴,橄榄,蜜糖。(二) 得路马 ( Terumah )。这是把所生长的各物最上选的奉献。祭司可得每种收成平均五分之一。(三) 什献一 ( Tithe )。‘凡是可作为食物的,且从地土里生长的各物’当取出十分之一。这十分之一是属于利末人的;祭司再从此十分之一中,收取十分之一。(四) 却拉 ( Challah ,犹太人安息日饼)。这是献上揉生面团。如果所用的是小麦,大麦,另一种小麦( spelt ),燕麦,或裸麦,私人要给祭司廿四分之一,面包师四十八分之一。
在保罗的心里,他拒绝接受教会所应供养他日常基本的需要。他拒绝的原因有二。(一)祭司作为一种被利用的口实。平常一个犹太人的家庭一星期最多只吃一次肉,而祭司则肉吃得太多了,形成一种职业病。他们的特权,奢侈的生活,贪心是尽人皆知的;保罗,知道这一切事。他知道他们利用宗教以自肥;他决定他自己走到另一极端,不取任何东西。(二)第二个理由完全出于他的独立性。他或许做得太过份一些;因为他这样做,拒绝一切帮助似乎刺伤了哥林多信徒的心。不过保罗就是有这种独立品格的人,他宁愿自己挨饿,不愿作受惠的人。
经过最后的分析,有一件事在他行为中,很是特出的。那就是,他不会作出任何事,会使福音受到阻碍,或使福音蒙羞。人往往以传道人的生活及品德,批判他所传的讯息;保罗决定他作任何事,都保持他的双手纯洁。他不让他生活上的任何事和他所传的讯息会发生冲突矛盾。有人有一次对一个传道人说,‘我不能听你口里所说的话,因为我听见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没有人能对保罗说这样的话。
权利与工作(九 15-23 )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似乎列举他整个圣工观念的大纲。
(一)他认为这是一种 权利 。第一件事他拒绝为基督工作接受金钱的报酬。有一位美 国的名 教授,在他退休的时候,他在演词中感谢学校当局付给他薪金,其实他很喜欢这份工作,甚至为求得这份工作,自己出钱,也是愿意的。这并不是说一个人必须工作不受报酬;某些事他必须要接受报酬;不过他必须注意他不可以把金钱的报酬作为主要的目标。他不应当把工作以赚钱为目的;工作乃是服务的机会。一切不是为己;乃是为上帝的缘故,服事他人。
(二)他认为这是一种 责任 。保罗的观点乃是这样;如果这是由于他自己的选择,作一个福音的传道,他是很合法的要求工作的酬报;不过这工作并非由于他自己的选择;他乃是蒙召担任圣工;他不能停止工作,好似他不能停止呼吸一样;因此酬报这一件事是不成问题的。
西班牙的伟大圣徒及神秘主义者,卢勒( Ramon Lull )告诉我们他怎样成为一个宣教师。他起初度 浪荡享乐的生活。有一天,他一人独在,基督拿 他的十字架,对他说,‘为我背这十字架。’他拒绝接受。又一次,他在一所大教堂的宁静中,基督来,要他背十字架,他又拒绝了。在一个孤独的时候,基督第三次再来。这一次,卢勒说,‘他拿起他的十字架,向我一望,就把它放在我的手里。除了接受它,把它背上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保罗会这样说,‘除了宣扬基督的福音以外,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三)虽然在金钱上保罗没有得到什么报酬,然而在事实上他每天都得到 很大的报酬 。他把福音传给众人,他们白白的接受。这带给保罗很大的满足。事实上,工作的真正报酬,并不是金钱,乃是从工作带来的满足。这是为什么人生最大的事并非选择金钱报酬最大的工作,而是选择获得最大满足的工作。
史伟策( Albert Schweitzer )描述他获得最大喜乐的时刻。有一个病痛很厉害的病人被送到他的医院来。他安慰这病人,告诉他,他要使他安睡,然后施行手术,他会痊愈。在施行手术后,他坐在病人的旁边,等候他苏醒。渐渐的他掀开眼睛,充满了惊异快乐,轻声说,‘我一些也不痛疼了。’那就是最大的喜乐。在这里,没有一些物质的报酬,只有在心灵的深处获得深深的满足。
弥补一个人破裂的人生,带领一个歧途的人回归正轨,医治一个创痛的心,引领一个灵魂归向基督 ── 这一切都非金银的报酬所能衡量的,其喜乐是无可比拟的。
(四)最后,保罗讲起 做圣工的方法 ,他必须要注意向什么人就做什么人。这并不是对一个人装假做一件事,对另一人装假做另一件事。这只是用一句普通的话,他知道怎样与人相处。一个人不能看见人家的观点,只是固执己见,也不尝试去了解别人的心意,他永远不能成为一个好牧师,一个好传道人,甚至一个好的朋友。
包斯威尔( Boswell )在某一处地方,请到‘善于相处的艺术’。约翰生博士却获得了这艺术的真髓,因为他不只是一个善于辞令的健谈者,他也是一个善于倾听他人谈话,善于和任何人相处的人。他的一个朋友谈起他有一种技巧能够‘引领人们讲说他们喜欢的事,并且能和他们谈得头头是道。’有一次一个乡村的牧师向施拉尔( Thrale )夫人的母亲谈起他教会里的人说起话来,没有风趣。他埋怨说,‘他们老是讲些小牛。’ 那老 太太说,‘约翰生懂得怎样谈论小牛。’对乡村里的人,他就做乡村里的人。林突( Robert
Lynd )指出约瀚生怎样与乡村牧师讨论犬的消化器官;与舞蹈老手谈说舞蹈;他怎样谈说农场管理,葺屋的方法,制成麦芽糖的过程,制造火药,制革法。他请到约翰生‘随时准备,将其全部精神灌注于别人的兴趣中。他是这样的一种人:喜欢与眼镜制造商讨论眼镜的制造,与律师讨论律法,与养猪者讨论猪只,与医生讨论疾病,与造船匠讨论船只。他知道在谈话中,献出自己比领受更为有福。’
如果我们不采用对方所用的语言及思想的方式,我们的传道工作不会成功,也不能建立友谊。有一次,有一个人说,教师、医师及牧师 ── 这是‘三种眷顾的职业’。若是我们只是眷顾人,不致力于了解他们,我们在那里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宣教人师保罗领人归主的人数较任何人为多。他知道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的重要。我们最大的需要是学习怎样与人相处的技巧;可惜我们常常不去尝试学习。
真实的争竞(九 24-27 )
保罗改变他的话题。他向一般要抄捷径的哥林多人坚持,如果要有所成就,他们必须严格操练自己。保罗常为运动员的画面吸引。一个运动员,如果要获得胜利,必须努力练习。哥林多人知道热烈刺激的比赛,因为仅次于奥林匹克的地峡竞技会就在那里举行。更进一步的想,一个运动员,经过一番自我的节制和苦练,所获得的桂冠,没有多少天就成为凋谢的枯圈。基督徒岂不是更应当加倍的努力,去获得那冠冕 ── 就是永生。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立下了一种简短的人生哲学。
(一)人生是战场。正如詹姆士威廉( William James )所说,‘如果这人生不是一场真正的斗争,在这斗争中成功,会为宇宙带来有永恒价值的东西,那么这不过是一出私人的戏,人可以自由的退出。不过人生 总觉得 似乎是斗争 ── 在宇宙中似乎存在 粗野暴行,需要我们的理想和忠正,把它拯救出来。’一个柔弱的兵丁不能在战场上取胜;一个缺乏训练的运动员不能在竞赛中得胜。我们必须随时准备,一似竞赛就在目前;我们必须排除万难,朝向一定目标迈进。
(二)在战斗中获得胜利,在竞赛中获得成功,需要操练。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身体;这是在灵性生活上很易忽略的事,许多灵性的低落是由于身体的软弱。一个人如果要做出好的工作,他必须有好的体力,从事此项工作。他必须操练他的心智;这是人生的悲剧,一个人不肯用他的脑去思想,结果他失去了思想的能力。闭 眼睛不看,或是有意的规避,永远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灵性;我们可以用宁静忍耐面对人生的忧愁,用上帝给与的力量面对人生的试探,用勇气面对人生的失望。
(三)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目标。许多的人,他们的人生没有一定的目的。这确是一件可惋惜的事。他们随流飘荡,没有一定的目的地。马腾斯( Maarten
Maartens )讲了一个比喻。‘以前有一个讽刺家。有一天他的朋友把他杀了。他死了。他的朋友聚集在一起,站在他尸体的四周。他们愤慨地说,“他把整个地球,作为他的足球,任意的踢。”那死人张开了一只眼睛说,“不过 我总是朝向球门而踢 。”’有一次,有一个人画了一张讽刺画,描绘两个在火星上的人,向地球遥望,看见地球上芸芸众生,忙忙碌碌,仓惶奔走。其中有一人向另一人说,‘他们在做什么?’那一个人回答说,‘他们在奔跑。’第一个人再问说,‘他们奔跑到那里去?’另一人回答说,‘哦,他们不到那里去;他们只是奔跑。’没有目的奔跑,必然不会有什么成就。
(四)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目标的价值。耶稣少以刑罚促使人家注意。他向人宣告说:‘如果你不接受我,你的损失是何等的大。’他的目标是 生命 。这真是付出任何代价都值得获得的。
(五)我们不能拯救他人,除非我们先能克胜自己。弗洛伊德( Freud )曾说,‘心理分析之学习,首先要分析自己,以研究自己的人格为入门要诀。’希腊人宣称,人生第一条规律是‘认识你自己’。我们不能服事他人,除非我们已经克胜自己;我们不能把我们自己不知的教导人;我们自己还未得 基督,我们不能带领人归向基督。 ── 《每日研经丛书》
讲道材料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三.保罗的权利( 9:1-27 )
本章保罗以本身的经历,说明他怎样为基督舍弃合理的权利,全章的主要内容,是保罗肩奉主的见证,他藉这个见证,劝勉哥林多人不可妄用他们的自由。
1.保罗有什么权利( 9:1-14 )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先讲到他作使徒的凭据,然后讲到他和别的使徒一样,可以享受婚姻的权利,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
A.保罗作使徒的凭据( 9:1-3 )
为什么保罗要在这里为他作使徒的职份辩证呢?
因为有些哥林多信徒对他使徒的职份有怀疑,甚至还说了毁谤的话。保罗为福音的缘故,没有接受教会的供给,自己守独身。哥林多信徒不但没有因保罗这样为主舍弃而佩服他,敬爱他;反而以为他不是使徒,所以没有权柄享受这种权利。保罗为着他们灵性的好处,不得不为他自己使徒的职分辩护。免得他所说的话落了空。所以,这节经文是保罗用实际的见证,为他的使徒职分申辩,说明他跟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用同样的权利和自由。不过,保罗自愿放弃了这些合法的权利。他不是不能享受这些自由,而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自愿放弃这些自由。
1 “我不是自由的么?” 这句话表示他也与其他使徒一样,可以迤用在基督里的自由。这 “自由” 是指他在基督里可以娶妻,或接受教会的供给,或其他按人的常理可以作的事。可是他不像那些在偶像庙里坐席的人妄用他们的自由,倒是为福音的缘故放弃合理的权利。本节和第 2 节提到他是使徒的凭据。有两方面:
1. 他见遣复活的主
“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么?” 保罗虽然不是主耶稣在肉身的时候所设立的使徒,像十二使徒那么,曾跟耶稣一起生活。可是他还是见过耶稣的,因为主耶稣曾在大马色的路上向他显现(徒 9:1-19 )。按徒 1:22 的记载,可知使徒们主要的使命之一,就是作基督复活的见证人。而保罗跟使徒一样,见过复活的主,且在他作使徒的布道工作中,的确这样作见证(徒 13:16-41; 徒 17:31;23:6;24:21;25:19;26:8-23 )。
2-3 2. 工作的印证
保罗是否使徒,有一件无可否认的凭据,就是哥林脱教会。假如保罗不是使徒,福音就不会藉着他传到外邦,哥林多教会就不会建立。保罗对哥林多人说: “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么?” 哥林多教会存在的事实,就足证保罗是使徒了。
另一方面,保罗的辩证也可以作为辨认今天是否还有使徒的原则之一:根据神仆人的工作是否像使徒一样。谁是现代的使徒?不用辩论,只要把他的工作跟使徒保罗的工作(或其他使徒的工作)比较。有与使徒们相等工作的人,纵使没有使徒之名,也有使徒之实。没有使徒的工作(性质上或果效上之相同)的人,纵使自称为使徒,也不过徒负虚名罢了!
实际上,除了以上所提的两个凭据之外,保罗还有别的证据,证明他是使徒。例如:
3. 他是圣灵所差遣的
使徒行传 13:1-3 记载,保罗和几位教师在安提阿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就说要差遣他和巴拿巴作使徒的工作。按使徒行传的记载看来,他是在被圣灵差遣之后(徒 13:4;14:4-6 ),才实际作使徒的工作。
4. 有使徒的权柄
这权柄就是能行神迹,包括医病、赶鬼、与惩罚罪恶。主耶稣和众使徒们所行的神迹,最大的特点,是从来没有失败过,必定成功。无论医病、赶鬼、使死人复活、捆绑罪恶,从来没有不生效的。例如:保罗曾刑罚敌挡神的以吕马,使他的眼睛瞎了(徒 13:6-12 );使一个生来瘸腿的人行走(徒 14:8-10 ),把附在一个使女身上的鬼赶出去(徒 16:16-18 );使跌死的犹推古复活(徒 20:7-12 );又把那些犯罪的信徒和传异端的人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苦(林前 5:5; 提前 1:20 )等。还有,他的教训是其他使徒所承认的,具有圣经的权威,这等权威是由灵感而来的(参林前 2:13; 加 1:12; 帖前 2:4; 提后 1:14; 彼后 3:15-16 )。
5. 为主受苦的特别经历
使徒保罗在为主受苦一方面,的确表现出特别的忍耐。
在林后 12:12 ,保罗说: “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可见使徒的凭据,除了神迹奇事以外,还有 “百般的忍耐” 。这 “百般的忍耐” 说明了保罗为基督所受的苦,不只是偶然的 一两 次,乃是经常的(林后 11:22-31 )。但保罗却能忍耐,并不退后。
许多人羡慕使徒的职分,却没有保罗那样的 “百般忍耐” 的受苦心志。我们应当羡慕使徒们的忠心,工作能力,受苦的心志,多过羡慕使徒的地位。
B.保罗享有使徒应有的权利( 9:4-14 )
保罗在辩明他是使徒之后,再辩明他和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有使徒的权利。这些辩证可分成五个要点:
4-6 1. 根据在基督里共有的权柄来说
在这几节经文里,保罗用责问的语气说明,他与其他使徒和主内弟兄一样,可以享有相同的权利。并要哥林多信徒知道,他们竟然以为保罗无权靠福音养生,无权娶信主的姊妹为妻,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许多时候,当我们对人有了偏见,对他的看法、想法,常常会不公道。哥林多人对保罗正是这样,所以保罗在这里用质问的语气提醒他们。
“权柄” 在本章用了许多次,都是偏重于权利方面的用法。原文 cho{usian 按杨氏汇编所记,英文 K. J. 译作 authority ( 29 次), power ( 69 次),但有两次译作 right (权利)。按本章的内容和保罗在这里的用法来说,这字实际上是指权利方面的意思。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么?” 如果别的使徒有权靠福音养生,为什么保罗和巴拿巴不能这样做呢?这是基督的使徒所共有的权利,为什么他们两人不能享有呢?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内的弟兄,并矶法一样么?” 雅各、彼得各人都有自己的妻子,并且带着往来,难道保罗不能享有主里的弟兄共同享有的权利么?并且娶妻的权利,不只是传道人,就是一般主内的弟兄也有,何况保罗是基督的使徒呢?这都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有了成见的哥林多人,似乎完全没想到。
从第 5 节的辩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不只适用于保罗,也适用于一切信徒的原则。就是基督徒或传道人应该娶信主的姊妹为妻,或是以信主的弟兄为丈夫,而且夫妻应当常在一起。当时使徒们虽然常出门往来,不能在家与妻子同住,他们却带着妻子一同往来。既然当时的交通并不方便,为什么使徒们还带着妻子一同往来?他们似乎把这件事看得比交通上的不方便更重要。
此外,根据本节圣经,我们看出传道人多数都不是独身的。虽然保罗守独身,但其他使徒并不像他那样守独身。所以天主教坚持神甫守独身,是没有根据的。主耶稣明说独身是神特别恩赐 ── “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太 19:11 ),所以任何在基督教中设立圣品阶级,硬性限定那些人要 “禁止嫁娶” ,是明明违背圣经的,这也是天主教与基督福音真理不同之处(提前 4:3 ),只有基督教认为合法夫妇的性生活是圣洁的(上文 7:1-5 ),与异教全然不同。
本节经文也清楚地证明彼得是有妻子的。因为圣经已明说彼得有妻子,在福音书里也提到耶稣医治西门彼得的岳母,她被医好后,便起来服事耶稣。(可 1:29-31 )。所以无论何人说彼得是守独身的讲法与本节经文相背。
“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么?” 这意思就是:难道只有保罗和巴拿巴无权靠传福音得着养生,必须作普通的工作(如织帐棚)么?当然这只是反面的质问语。保罗也像别的使徒那样,有权不去作普通的工作,只专门传福音,而从传福音的工作中,获得维持生活的需要(参 14 节)。
7 2. 根据一般常理来说
在这里保罗用三个比喻来说明:他享有其他使徒所同有的权利,并且这也合乎一般常人的道理。这三个比喻是:
a. “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
当兵的人是国家所召的,国家要为他预备粮饷,这是理所当然的。神召衪的仆人服事衪,如同召人当兵一样,也必为他们预备粮饷。使徒把主的仆人比作 “兵” ,主的仆人服从主而受苦,忠心地听命于衪的指示,为神所用,这是神的仆人那一方面该有的本份。在神那方面,衪必预备 “粮饷” 供应衪仆人的需要。保罗既是基督的精兵,当然可以靠福音养生。这不但合乎圣经,也合乎一般的常理。
b. “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
这也是普通的道理 ── 栽葡萄园的可以吃园中的果子,一直到今天还是有这种规矩;甚至不是栽葡萄园的,只要是到园里参观,就有权利吃园中的果子,不过不能带出园外去。这样,传福音的为什么不能靠福音养生呢?圣经把神的仆人当作是栽种的人,凡栽种的,都盼望能多收果子。多劳苦的,理当多享用劳苦的成效,这是普通人都能接受的道理。
c. “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牧养牛羊的,当然可以吃牛羊的奶。照样,保罗传福音,当然也有权靠福音养生。难道牧养灵性上的 “牛羊” 的人,就比不上牧养真正牛和羊的牧人么?若牧养牛羊的人可以吃牛羊的奶,为什么传福音的人不可以接受那些信福音的人在肉身上的供给呢?
8-10 3. 根据摩西律法来说
“牛在场上踹壳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 这是引证申 25:4 的话,是摩西的律法上所记的。意思是:牛在工作的时候,要任凭它吃。圣经既然以牛为例,难道神单顾念牛么?这些没有灵魂的牛,神尚且顾念它们,何况我们人,衪岂不更顾念么?其实神所要讲的不是牛,衪只不过以牛说明一个道理。这原理就是人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得着合理的供给。所以那些为福音劳苦工作的人,神也必定按时供应他们的需要。保罗既为福音劳苦,当然有权利靠福音养生了。换句话说,哥林多教会有责任供给保罗生活的需要。保罗就算接受他们的供给,也是完全合理的。
“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耕种的存着收获的指望去耕种,打壳的存着得粮的指望去打壳,是非常合理的。那么,传福音的人,若想要凭传福音得养生的需要,也没有什么不合理。这是保罗退一步的讲法。事实上,保罗并没有从哥林多人接受养生之需要。
11 如果保罗在哥林多信徒当中撒下属灵的种子,把福音真理的道分给他们,在主的道上栽培他们,叫他们在真道上长进,给他们一切属灵的好处,而在他们身上获取一些奉养肉身之物,难道是大事么?就算他们给了保罗肉身所需要的供应,也不过是很小的事,算不得什么,跟他们从保罗那里所得的属灵好处比较,显得微乎其微。注意,保罗绝不是在这里提倡传道 “职业化” 。他的用意绝不是鼓励传道人把传道圣工当作谋生的出路,他只不过是用普通的道理说明,纵使他从哥林多人得着养身的供应,也是完全合理的。
4. 根据保罗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来说( 11-12 )
既然保罗在哥林多教会撒下属灵的种子,把这个教会建立起来,证明这教会是神藉着保罗所建立的。他跟哥林多教会有这样特别的关系,当然更加可以从哥林多信徒身上,得着肉身的供应了。
12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 ,意思是说,保罗以外的传道人在哥林多教会作工,曾接受他们的供应。哥林多教会原不是他们建立的,他们尚且有这权利,何况保罗?可是,他没有用这权利。他不是没有这种权利,而是没有用这种权利。因为哥林多人存心不正,误解保罗,因此保罗宁可不受他们的供给。这样,保罗就可以没有什么避讳地把该传的信息传给他们了。这是保罗为福音的缘故所付的代价,他甘愿在物质方面忍受穷乏。哥林多人竟然还不了解他的忠心,不把这件事看作是为主舍弃,反倒以为保罗没有权享受这种供养!
13-14 5. 根据主的命定来说
13 节所说的是旧约献祭的规例 ── “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 这 “殿中的物” 是祭司在殿中事奉的时候吃的。在旧约,圣殿中有陈设饼摆设,每个礼拜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是给祭司吃的。旧约祭司都有份于分领坛上的礼物。旧约所献的各种祭物中,总是要分给祭司一些;甚至献燔祭时,虽然全祭牲都要烧在坛上,但经手献祭的祭司,还可得着祭牲的皮(参利 6:9;7:8;7:34 )。在新约的时候,也有这类的 “命定” 。在福音书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主叫门徒们出去传道的时候,不要带口袋、褂子、鞋和柺杖, “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太 10:10; 参路 10:7 )。这是主的 “命定” 。这样看来,无论是旧约或新约,服事神的人从工作中得饮食,是合乎神的旨意的。保罗既然是忠心服事主的仆人,当然有资格和其他服事主的人一样,接受教会的供给,这是毫无疑问的了!
2.保罗为什么不享用他的权利( 9:15-27 )
既然保罗和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有娶妻的权利,可以享有接受教会供应的权利,为什么保罗不享用这种权利呢?保罗在这里解释他的理由。
A.他不想用尽传福音的权柄( 9:15-18 )
15 1. 因他不愿叫他所夸的落空
保罗在 15 节解释,以上辩解的用意并非埋怨哥林多人过去没有供应他,或希望以后他们供给他的需要;而是教训他们,叫他们明白他有权柄接受他们的供给,这是很普通的道理。但为什么他不在哥林多享用这权柄呢?他不愿意他 “所夸的落了空” 。甚至宁可死,也不叫人使他 “所夸的落了空” 。他所方夸的,就是他未曾接受哥林多人的供应这件事。他不愿有什么把柄,叫人可以诋毁他在哥林多信徒中所保持的见证。他情愿饿死,不愿他向来所保持的见证被人讥讽、毁坏。
保罗在这里表现了忠心神仆高尚的品格,和正确的属灵价值观。这都是我们该效法的。
16 2. 因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
保罗解释他不想用尽权柄的另一个理由是:他认为他传福音是没有可夸的,他是不得已的。
15,16 两节经文,似乎有矛盾之处。因为 15 节说,宁死不叫人使他 “所夸的” 落空;而 16 节却说,他传福 “没有可夸的” 。注意 15 节所谓 “所夸的” ,实在是指他向来在哥林多教会所维持的见证。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维持这个见证。 16 节是指,他以为他传福音仍是本份,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他为主传福音,算不得是什么奉献或牺牲。因按肉身来说,不是他自愿作传道;他之所以传道,完全是由于基督爱的激励,这全然是 “不得已” 的。基督的爱在他心里工作,使他觉得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因他看见人灵魂的宝贵,福音的奇妙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不传福音,就是置许多人的灵魂于灭亡而不顾。这就是他的罪,是他的祸了!他既然有这样的看见,所以认为自己舍弃世上的事物来传道,没有什么可夸,是他该尽的责任。所以,他决意要在传福音的事工上,为教会作出更特殊的贡献,那就是他不想尽享他传福音所能享用的权利,算为他向主献上的一点点心意。这就是为什么保罗甘心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给,在他们中间传道的原因之一。
17-18 3. 甘心不用尽他的权利
保罗对于传道的职责有十分透澈的认识。他确实知道:既然是从神接受了这传道的职责,无论如何总是该去作的。如果不甘心作,作了就没有赏赐;如果甘心作,作了就有赏赐。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存着甘愿的心去作呢?这种认识,对保罗传福音的态度有很重要的影响。他绝不妄想摆脱或推卸神所托付的责任,反倒一心一意,想到怎样可以在传道的职责上,做得更蒙神的悦纳,表现出他甘心乐意的事奉,而不愿用尽他的权利。
每一个真正领略了主恩典的宝贵的人,都会有类似保罗那样的心意 ── 愿意特别作一点工作,向主表达他的心意。虽然这些算不得是功劳,或特别的好处,但是,他愿意有所献上。这就是爱主的自然流露。有些传道人不但用尽了传福音的权利,甚至要求超过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但那些甘心事奉主的人,必定不计较所得的供应。甚至像保罗那样,没有接受哥林多信徒的供应,还是忠心传道。
B.为要多得人归主( 9:19-22 )
保罗在本段经文中申述,他的一切行事都是以引人归主为目标。凡是跟罪没有牵涉的事,都可以迁就,目的是要使更多的人得着福音的好处。主耶稣要使我们成为一个得人渔夫之前,要我们先肯舍弃我们的主张、爱好、习惯和看法,肯迁就人,叫人得益处。
19 保罗不是受了哥林多人什么约束而作他们的仆人。他是自由的,是使徒,有权柄又有地位。可是,他反而甘心作个服事众人的仆人,不像一个坐在高位上的主人。他这样的卑微,成为一个服事众人的仆人,目的是为要多得人。下文更清楚的说明,为着要多得人,他作了些什么。
20 上 这里的 “犹太人” 是指没有信主的犹太人。向这等人他就作犹太人,意思就是迁就犹太人的观点和习惯。在信仰方面,只要与真理没有冲突,就不引起他们的反感。例如:犹太人最看重的是割礼;所以保罗曾经替提摩太行割礼(徒 16:1-5 ),因提摩太的父亲是希利尼人。可见保罗对割礼并无什么成见。保罗曾经极力反对 “割礼派” 的错误,但他不是反对割礼。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作新造的人(加 6:15 )。保罗所反对的,是把无关紧要的割礼,当作是接受救恩的先决条件,使人误解了救恩的真理,在基督救赎恩典上加上人的行为。这种异端的信仰,才是他所反对的。
20 下 -21 保罗向腓立比人作见证说:他是生来的希伯来人;又说: “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腓 3:5-6 ),可见保罗在无碍于救恩的原则下,他迁就律法以下的人,目的是要得着这些人。
保罗为着辩明救恩,有好些言论似乎反对律法。其实他不是反对律法本身,而是反对 “凭着自己的行为得救” 的观念,反对 “人的好行为加在主的恩典上,以求得救” 的错误。
保罗是最明白律法功用的使徒。神赐律法的主要功用是叫人知罪,使人被定罪(罗 3:20;7:7 ),然后寻求律法以外的救恩。保罗所反对的,是误用律法作为得救的途径,以取代或补助基督的救恩。至于跟救恩无碍的习惯,保罗既不提倡,也不反对,只要与福音工作有益,都可以迁就。
注意: “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 这绝不是说保罗对律法主义者就不讲救恩,也跟着他们一样要靠行律法得救,或宣讲律法主义(参 \cs322 节解释)。
“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N.A.S.B. 译作 though
not being without the law of God butunder the law of Christ (虽然不是没有神的律法,却在基督的律法下)。注意末句 “在基督的律法下” 与和合本的 “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意思不大相同。前者是在另一种律法下(基督的律法),后者是在基督面前,他正被放在旧约的律法下。 “基督的律法下” 就是那最大的律法,爱神爱人的律法(太 22:37-39 )。
22 在 8:13 保罗说过: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已表达了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 的精义。保罗的所谓 “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 的意思,不是叫我们作个看风转舵、同流合污的人。他真正的意思,是说明他如何得人归主。他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恤人,尽量在与真理、信仰方面无损的事上迁就别人,免得福音的工作受妨碍。但这绝不是说,保罗放弃他信仰生活的立场,没有确定的人生观;也不是说,他不敢维持一种从世人中分别为圣的生活。
对哥林多人来说,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 …… ” 这话是指上文保罗在哥林多传道时,却不接受他们的供给说的。因为哥林多人在钱财方面对保罗有疑心,甚至有人说他是用心计牢笼他们(参林后 12:16 ),所以,保罗决心虽在哥林多传道,却不受他们的供给。不但起初不接受,以后也不接受(参林后 12:14;11:9 )。所以哥林多人虽在爱心供给神仆这方面来说,是 “软弱的人” ,但他们却未真正明白奉献的意义。为着不绊跌这些 “软弱的人” ,使他们能认识真神仆人之廉洁品德,保罗从不占他们的便宜,也没有使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受累(林后 12:16-18 )。为着使这些 “软弱的人” 得着福音的好处,保罗放弃了靠福音养生的权利;但哥林多人反而因此以为,他没有资格靠福音养生(林前 9:4 ),于是保罗真的变成哥林多人看为 “次等使徒” 的 “软弱人” 了!
“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意思就是,我们成为适合叫所有人得着福音好处的人。要运用一切可行的方法救人,但这句话绝不是顺应世俗潮流,与世人没有分别的意思。照这句话,我们不妨看看保罗向哥林多人怎样作哥林多人罢!哥林多人以属世学问夸口,保罗却立志在他们中间只知道基督和衪钉十字架(林前 1:22-23;2:1-2 )。哥林多人拿人夸口,照世人的样子行(林前 3:3 ),保罗却只夸基督,又吩咐他们与世人分别(林前 1:31; 林后 6:14-18 )。哥林多人心地狭窄,保罗却宽宏大量(林前 6:11-12 )。他向这些好夸耀自己和今世学问的哥林多人,不显露自己,专一高举基督;向这些心地狭窄的哥林多人显出宽容与爱心,因为这是让他们接受基督的最佳方法。这也就是保罗 “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 的意思。
C.凡他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 9:23-27 )
23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说出他的人生观和工作的目标,就是: “凡他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这也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生活的目标。有了这样的目标,我们才肯为主的缘故牺牲、节制,才会向前奔跑,不停留在现在的地步上。为什么保罗不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往来( 9:5 )?为什么他不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像别的使徒一样?他是为福音的缘故。保罗从来没有说过这些事不好。但按他个人来说,他为福音缘故牺牲了这些权利。许多基督徒常问,某件事可以不可以作?实在说,他若对福音有忠心,就不会再问什么了。他所该问的是,他所行的对福音的见证有利吗?能叫人得着福音的好处吗?或者会叫福音的工作受阻碍?
24 保罗用赛跑作比喻,说明我们该怎样奔跑属灵的道路。他显然是引用在希腊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赛跑,来劝勉信徒怎样在世上跑属灵的道路。我们都像进到赛跑场中的人,不只是跑就可以得赏赐,而是要跑赢了才有赏赐。我们活在世上一天,就自然是在赛程之中,不跑也得跑。我们要跑得像优胜者,不要像失败者。
“得奖赏的只有一人” ,这话有希腊赛会的背景。按当时赛跑的优胜者,只有一个人能戴树叶或花草编制的冠冕。但这却不是意味着所有基督徒中,只有一人能得奖赏。接着下文说: “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既说 “你们” ,显示可得奖赏的信徒不止一人。所以这 “一人” 只是按当时的优胜者而论,实际意义是代表优胜的一方。
“ …… 也当这样跑” ,本句的意思是:也当跑得像个优胜者那样,好叫你们能得奖赏。所以保罗在这里所注重的是基督徒该怎样跑,就是该存着必能得奖赏的信心,向着标竿跑。那标竿就是他在上文所提的: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 凡这样跑的人,就可以在属灵方面成为一个优胜者。
25 我们为要得奖赏而赛跑,除了该把 “为福音的缘故” 作为目标外,还要 “诸事都有节制” ,就像那些较力争胜的人,他们为要得那能坏的冠冕,尚且要在生活上有节制、受操练。我们更应该 “诸事都有节制了” 。有的人为着保持拳赛的胜利,就得遵照医生的吩咐节食,减轻体重;有人参加各种体育竞赛,训练十分严格,生活也有纪律。他们都不过为争取属世的优胜和荣耀而已!信徒为要在属灵方面争取优胜,也该 “诸事都有节制” 。无论在生活、起居、衣、食、住、行和工作上,都不随从自己的喜好,任让情欲支配自己,而是随从圣灵的节制。
注意保罗说:我们好像在场上赛跑和跟人较力争胜的。我们是跟谁争胜呢?到底谁是我们赛跑较力的对象呢?是否信徒彼此较力争胜?如果是信徒彼此争胜的话,恐怕我们这些人都没有希望成为优胜者,所有的赏赐大概都让保罗及别的大使徒包办了。但我们不是彼此赛跑,彼此较力争胜,我们乃是在一个共同的立场上向黑暗的势力争胜;我们是站在为福音而争战的人这一边,跟那些抵挡福音的人较力争胜;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希望成为优胜者,因此保罗说 “我们” 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在上文的比喻中,使徒所要解说的,是两种阵营的胜败。
保罗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隐藏着一个意思,就是假定自己和他的同工,都是属于可以得到那不能坏的冠冕的人。这是保罗的信念,也是他奔跑的力量。他不是假定自己是不能得冠冕的,然后奔跑、较力,而是相信他是属于那些可以得冠冕的人,然后奔跑、较力。结果到他离世的时候,很豪爽地唱出得胜的凯歌说: “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 …… ” (提后 4:7-8 )。保罗所以能够这样慷慨激昂地唱出凯歌,是因为他一生都坚持着可以得冠冕的信念而跑。
26-27 保罗在这里说明,他的奔跑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奔跑。这些话都是总结他上面所讲的,说明他不是无缘无故地舍弃权利,也不是没有目标的牺牲。今天在教会里面事奉的人,应该用保罗的话对照自己。我们该知道所要 “跑” 的标杆是什么,所要 “斗拳” 的对象是谁。有了确定的目标,就不会因世界和教会中的混乱而无所适从了。
27 上 这 “攻克己身” 与西 2:23 所说的 “苦待己身” 不一样。苦待己身是故意叫身体吃苦,而 “攻克己身” 最好的解释就是下句 “叫身服我” 的意思。我们的身体有各样的需要和欲望,这些 “欲望” 从亚当犯罪以后,就变成不正常的私欲,支配我们的身体,成为犯罪的工具。基督徒信主以后,就有了新生命在他里面。保罗在此见证,他不再容许身体作罪欲的奴仆,而要叫身体服从新 “我” 的支配。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这一句话, N.A.S. 译作 But I
buffet myboby, and make it my slave. 意思就是 “但我击打我的身体,叫他作我的奴隶” 。但全句所表现的不是字面的意思,而是连接上文,诸事都有节制,而叫身体不能支配 “我” , “我” 却要绝对主宰我的身体。
“攻克己身” 不是故意叫身体吃苦,而是不受身体的律的支配,反而能支配身体。耶稣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的时候,衪本来是要跟门徒到旷野去歇一歇,因为当时他们连吃饭的工夫也没有。可是当他们到了那里,发现已经有许多人在等着。耶稣因着看见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便起来教训他们,直到黄昏,用五饼二鱼叫他们吃饱。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耶稣并不认为肚子饿了不需要吃,身体疲倦了不需要休息,因为衪提议要跟门徒到旷野去歇一歇,表示衪认为疲乏的时候是该休息的,肚子饿是该吃饼的,这是正常的。所以主耶稣并没有苦待身体,衪也顺从身体的正常需要。可是耶稣看到许多人灵性有需要的时候,衪却忘记了自己身体的需要(休息和吃饼)。为福音的缘故,他放下了本来该有的休息,该有的食物,先去满足别人的需要,这就是 “叫身服我” 。但如果有人有机会休息,故意不休息,有时间吃饼,故意不吃,为要叫身体吃苦,那就是世俗异教苦待己身的观念,却不是基督徒该有的观念。
“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在原文没有 “福音” 两字。英文 R.S.V.,
N.A.S., K.J.V. 等译本,以及中文新旧库,吕振中等译本,也没有 “福音” 二字。因此应该读成 “恐怕我传给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所以这里的 “被弃绝” 不是指保罗因没有忠心工作而灭亡,而是指他把真理的教训传给别人,自己反而得不到。另一个意思是:保罗恐怕传了真道给别人,却没有攻克已身,反随从私欲,因而被神放在一边,不合神使用。
“弃绝” N.A.S. 与 R.S.V. 都译作 disqualified 即 “不合用” 。原文 disqualified 在提后 3:8; 多 1:16; 来 6:8 都译作 “废弃” 。
问题讨论
传道人对于接受教会供给该有什么态度?接受固定薪金,或 “凭信心生活” ,那一样合乎圣经?可否摹仿保罗那样带职事奉?教会方面该存什么态度供给传道人?
保罗怎样证明他是使徒,且跟别的使徒一样有靠福音养生或娶妻的权利?试分点列出他辩论的要点。
试根据保罗为他自己可以享有的权利所作的辩护,下一个结论,并应用在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上。
“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这话跟信徒该有分别为圣的生活有否冲突?
什么是保罗 “奔跑” 的方面和 “斗拳” 的对象?要怎样事奉主才可以得赏赐。
“攻克己身” 是什么意思? “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彼弃绝” 怎样解释?
保罗为什么不享用他的权利?给我们什么教训?
向什么人就作什么人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怎样应用在我们的工作上?顺应潮流跟迁就人的习惯之间有什么分别?这跟信徒与世俗应有分别的生活该怎样平衡?
保罗给我们看到基督徒应有怎样的人生观?保罗说他是 “攻克己身 …… ” 这和异教徒的苦待己身有什么分别?基督徒对于让肉身有享受或受禁制痛苦采取什么态度?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九 1 我们知道,有些哥林多信徒质疑保罗的权柄。他们认为,他既不是十二使徒的一位,所以就不是真正的使徒。保罗声明,他不受从人而来的权柄所限,他是主耶稣的真 使徒 。他以两件事实为根据。第一,他曾 见过我们 复活 的主耶稣 。这事发生在大马色的路上。他又以哥林多信徒作他身为使徒的佐证。他问道: “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么?” 如果他们对他的使徒身分有怀疑,他们应该作自我检讨。他们是否已经得救?当然,他们会承认自己已经得救。好了,是谁引领他们归向基督的呢?是使徒保罗!因此,他们自己便足以证明,保罗确是主的使徒了。
九 2 别人 或许不会承认他是 使徒 ,但哥林多信徒却肯定应承认他。他们 在主里正是他作使徒的印证 。
九 3 本节所说相信是接上文保罗的表示,他刚才是 对那盘问 他或质疑他使徒权柄的人的 分诉 。
九 4 由本节至 14 节,保罗讨论他作为使徒得经济资助的 权柄 。保罗既是主耶稣所差派的,就有权得到信徒金钱上的供应。不过,他没有坚执这权利。他亲手作工,织制帐棚,让听他的人白白得福音。难怪批评他的人以此为把柄,指他不接受供应,是因为他自知不是一个真正的使徒。他用一个问题来开始讨论,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么?” 换句说话:“难道我们无权不用自力谋生吗?难道我们无权受教会的供应吗?”
九 5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 和 主的弟兄,并玑法一样么? 也许有些批评保罗的人认为,保罗不结婚,因为他自知无权一起得众教会的供应。彼得和其他使徒娶了妻, 主的弟兄 也一样。使徒保罗在这里声明,他与其他人一样有权娶妻,可以一起得信徒的供应。 娶信主的姊妹为妻 ,带一同往来,不但指他有权娶妻,也指夫妻两人有权享用供应。 主的弟兄 大概是指主肉身的胞弟们,或许也指祂的表亲。单凭本节不能确定,但其他经文显示,马利亚生下头胎儿子耶稣后,还有其他儿子(路二 7 ;参看太一 25 ;一二 46 ;一三 55 ;可六 3 ;约二 12 ;加一 19 )。
九 6 看来 巴拿巴 跟保罗一样,一面传福音,一面工作谋生。保罗问,难道他们两人没有 权柄不作工 ,由神的百姓照料供应?
九 7 保罗先以其他使徒为例子,作他声称有权得到经济供应的根据。他转向以世人的事为论据。士兵上阵作战,并不用 自备粮饷。栽葡萄园 的人,没有不期望得 果子 作报偿的。最后,如果牧人没有权享用牛羊的 奶 ,就不会牧养 牛羊 \cs8 了。基督徒的事奉就像打仗、耕种和放牧。所作的,是与敌人战斗,培植神的果树,作神的副手牧养衪的羊。这些地上的工作尚且有权得供应,服侍主的工作不是更应有所得吗?
九 8 保罗转到旧约圣经,举出更多证据支持他的论点。难道他就只能从世人的事诸如战争、耕作和放牧来确立他的论点?圣经 不也是这样说么 ?
九 9 申命记二十五章 4 节清楚声明, 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 把它的嘴套上。就是说,当牲畜在耕作时,应容许它吃部分农作物。 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 神当然照料牛只,但衪不会单为牲畜而将这些话写在旧约圣经上。里面含有属灵的原则,可以应用在我们的事奉和生活上。
九 10 不全是为我们说的么 ?答案是肯定的,当衪说这些话时,心中正记挂我们的好处。 耕种 的人,当存得报偿的期望去 耕种 。所以同样地, 打场 的人也应期望得收成。基督徒的事奉,就跟耕种、打场的工作一般。神已有训示,这样事奉衪的人,不用负担所需的费用。
九 11 保罗形容自己曾将 属灵的种子撒 在哥林多的基督徒中间。换句话说,他将福音带到哥林多,并教导信徒认识宝贵的属灵真理。既是如此,要求他们在金钱上或用其他 奉养肉身之物 来供应他,又岂是过分呢?论点就是,“传道者所得的薪酬,远比不上他贡献的价值。与属灵的祝福相比,物质的利益实是微小。”
九 12 保罗知道有 别人 在哥林多教会作传道和教导的工作,且得他们的供养。他们承认要对其他人负这方面的责任,却不接受使徒保罗。因此他问: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 如果他们承认别人有得供养的权利,为什么不承认他们的属灵父亲有这权利?无疑在受供养的人当中,有一些师傅教人回到犹太教去。保罗补充说,虽然他有 这权柄 ,却没有在哥林多信徒当中运用过,只是 凡事 忍受, 免得 令 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他没有向他们坚持得供养的权利,却是忍受各方面的匮乏和困难,免得传扬福音的工作受阻。
九 13 保罗继续引用的论据,提到那些在犹太圣殿里工作的人。那些全职在殿宇里工作的人,靠殿宇的收入得供应。从这角度看,他们乃是靠 殿中的物 维生计的。此外,在祭坛事奉的祭司,也有权分领送到 坛上 去的 祭物 。换句话说,不论是在殿里有一般职务的利未人,或受托执行更神圣职务的祭司,都同样地可以从事奉工作中得到供养。
九 14 最后,保罗道出主自己明确的命令。衪 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 。单这一点已能确定,保罗有权得到哥林多信徒的供应。然而,这要引起另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他不坚持要从他们得供应?第 15 至 18 节正是答案。
九 15 他解释说 这权柄 他 全没有用过 ,就是说他并没有坚持他的权柄。这时候他写出 这权柄 的目的,并不是要他们送钱给他。他宁愿 死也不叫人 使他 所夸的 落了空。
九 16 保罗指出,他不可以为努力宣扬福音这事 夸 口。他感到从神那里有催使,这本不是他选择的职业。他从神得到授命,如果他不遵从任命而行,就会成为最可怜的人了。使徒保罗并不是说,他不愿意传福音,只是作传道功夫的决定不是由他作主,是主所定的旨意。
九 17 如果使徒保罗 甘心 传福音,他就享有这差事的 赏赐 ,就是得受供养的权利。旧约和新约圣经都清楚地教导,服侍主的人有权从主的百姓得到供应。保罗在这段经文说的,不是他不愿意事奉主,只是要声明,他执行使徒的职分,是由于有从主而来的催使。在下半节他强调了这一点。他传福音 若 是 不甘心 的,就是说他传福音是因为他内心如火烧般的迫切,不得不传。既是这样,他就是获 托付 传福音的 责任 了。既是受命行事,就没有什么值得夸口的了。
诚然本节不易理解,但保罗的意思似是说,他不会向哥林多信徒行使得供养的权利,因为这事奉本不是他自己选择的职业。这是神的手把他放置在岗位上。在哥林多的假师傅声称他们有权得到圣徒的供应,但使徒保罗却要从别处得赏赐。
诺克斯将本节翻成:“我所选择作的事,我可以要求赏赐;但我是不得已而行的,就只是执行任命而已。”
雷历认为:
保罗不能逃避传福音的责任,因为责任已托付了他。他受命传福音,纵使他并没有因此得薪酬(比较路一七 10 ) 28 。
九 18 他既然不能因为自己传福音夸口,那么他可以因什么夸口呢?他可以因一些自己选择的事夸口,就是他传福音的时候, 叫人不花钱得福音 。这是他自己决定做的。他愿意一方面传福音给哥林多人,同时自食其力,免得用尽他传 福音 而受供养的权利。
总结使徒保罗的论点,他将责任和选择分开。在传福音的事工上,他完全没有半点儿不情愿的,乃是兴高采烈地去干。然而实际上,他是领受了极庄严的任命。因此,他努力完成任务,也没有什么可夸口的。他传福音,固然可以坚持得到金钱资助的权利,但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却是要令哥林多人 不花钱 而得听福音。由于这是出于他自己的心意,所以便以此为荣。前文曾提到,批评保罗的人认为他织帐棚,证明他并不以自己为真正的使徒。在这里保罗却以他自食其力为证据,证明他的使徒身分千真万确。事实上,这是十分高尚的情操。
在第 19 至 22 节,保罗自引作证,他为了福音的缘故,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研究这段经文时,必须谨记保罗并非表示他要牺牲圣经中的重要原则。他也不是认为,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计较任何手段。他在这几节经文谈到的事情,都是无关是非对错。他迁就福音对象的风俗习惯,目的是要使他们愿意听福音。但他从不做任何令福音真理打折扣的事。
九 19 一方面,他是 自由的,无人辖管 。无人有权辖管或强迫他。然而他自愿为 众人 受约束, 为要多得人 。为要引领灵魂归向基督,只要不牺牲神的真理,保罗愿意让步。
九 20 向犹太人 ,他 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 。这不是指他为要令犹太人得救,便将自己重新放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保罗在处理提摩太和提多接受割礼事上的做法,正好解答他的用意。在于提多,当时有人坚持,如果他不接受割礼,就不算得救。保罗知道这是对神恩典的福音的直接攻击,所以坚决拒绝让提多受割礼(加二 3 )。不过,提摩太却似乎没有牵涉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如果提摩太受割礼可以令更多人愿意听福音的话,保罗就愿意接受(徒一六 3 )。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 29 ,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律法以下的人是指犹太人。不过,保罗在本节上半部已提到他怎样面对犹太人。那么,他为什么重复这话题呢?一般解释是他在上半节提到犹太人时,是指他们的风俗,这里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
这里有必要稍作解释。保罗是犹太人,生在律法之下。他试图藉遵守律法来取得神的喜悦,却发觉这是不可能的。律法告诉他,他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并毫无保留地将他定罪。他最终明白到,律法并不是救恩之途,只是神的工作,以显示人罪大恶极,并极需一位救主。于是保罗信靠主耶稣基督,就脱离了律法的定罪的滋扰。他因触犯律法而须受的惩罚,已由主耶稣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代替了。
使徒保罗在信主后明白到律法并不是救恩之途,也不是得救的人生活上的规范。信徒并非在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这并不表示他可以随心所欲,任意而行。他却真正感受到神的恩典,不愿意犯罪。基督徒既有神的灵住在心里,言行操守就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如今他希望过圣洁的生活,不是由于惧怕因触犯律法而招致惩罚,而是由于爱那位为他死而复活的基督。在律法之下,动力源于惧怕;在恩典之下,动力源于爱。爱的动力远超于惧怕。人在爱的驱使下愿意做的事,往往是惧怕所不能的。
曼诺慈说:
神使人心顺服的方法,与衪保持星体在轨道上运行的方法相似,就是不加以硬性的约束。衪没有用链索将闪亮的星宿锁在一起,避免他们脱离中心点。他们受一股无形的规律限制……因为有这种无形的爱的牵系──就是对买赎他们的主的爱──被买赎回来的人不得不谨守、公义、敬虔地过活 30 。
既明白这背景,就可以来看本节的下半部分。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当保罗与犹太人在一起时,在无分是非对错的事情上,他会跟随犹太人的行径。例如,他吃犹太人吃的东西,却避免吃犹太人不吃的东西如猪肉等。也许,保罗也会避免在安息日工作,因为他知道这会使更多人愿意听他讲福音。
九 21 雷历写道:
保罗并不是要圆滑虚伪,而是生活在一种持久而又约束性的自我纪律下,目的是要能够服侍各样的人。一条水道狭窄的溪流,比起无边的沼泽有大得多的流动力。同样地,受约束的自由,能使人为基督作更有力的见证 31 。
保罗 向 那 些没有律法的人,就 做一个 没有律法 的人(虽然他本人 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没有律法的人 并非反叛或无法无天、无视任何律法的人,只是泛指外邦人而已。律法是颁给犹太民族的,并不是外邦人。因此,当保罗与外邦人在一起时,他就尽量顺应他们的习惯和感受,并同时保持对救主的忠心。保罗解释说,尽管他表现得像个 没有律法 的人,他 在神面前却不是没有律法的 。他不以为自己可以任意而行,他 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换句话说,他有义务去爱、荣耀、服侍主耶稣并讨衪的喜悦;可不是受摩西律法的约束,而是受爱的约束。他是受缚于基督。俗语有云:“入乡随俗,入境问禁。”保罗表示,只要能同时保持对基督的忠诚,他愿意在与外邦人一起时,尽可能迁就他们的生活方式。只是我们不可忘记,这段经文针对的,是文化上的事,并不涉及教义或德行操守。
九 22 本节谈到那些 软弱 或诸多顾忌的人。他们对一些不是基本的事情表现得过分敏感。 向软弱的人 ,保罗就作软弱的人 32 ,为要得这些人。如果有需要,他愿意吃素,以免因吃肉而冒犯他人。简言之, 向什么样的人 ,保罗 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我们决不可用这些经节作藉口,证明可以放弃一些圣经原则。经文只表达一种态度,就是为争取他人愿意听救恩的好信息,就乐于迁就他们的风俗习惯。保罗说 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时,绝对无意表示他能拯救别人,因为他知道只有主耶稣才能拯救人。同时要注意一件奇妙的事,在福音上服侍基督的人既是与主同证,主就容许他们用救字来形容他们所参与的事奉。福音工作受到何等的抬举、重视和尊荣!
第 23 至 27 节描述缺少自律而带来失去奖赏的危险。在保罗来说,拒绝接受哥林多信徒的金钱资助,是一种严格的自律。
九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保罗在以上几节经文表示,他在事奉主的工作上,如何一直把他的权利和意愿臧起来。他为什么这样做呢?这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在日后能够分享福音的胜利。
九 24 无疑当使徒保罗写本节的时候,他脑海中想起在离哥林多不远举行的科林斯地峡运动会。哥林多信徒对这些运动竞技应十分熟悉。保罗提醒他们,虽然有很多人 在场上赛跑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 奖赏 。基督徒人生就像一场赛跑。参赛的人必须自律,付出艰苦的努力,并且要有明确的目标。然而,本节并非表示在基督徒的赛跑中,只有一个人可以得奖赏。用意是教导我们应像个要得奖赏的人般赛跑。我们应学效使徒保罗,像他一样舍己。当然,这里所说的奖赏并不是指救恩,而是忠心服侍者所得的奖赏。圣经从没有说,我们忠心跑毕人生全程方可得救恩。人乃是因相信主耶稣基督而白白得救恩的。
九 25 这里,保罗放下赛跑的比喻,转为说摔跤。他提醒他的读者,凡在竞赛中较力争胜的,即进行摔跤比赛,在诸事上都有所节制。一位摔跤手向他的教练说:“我可以一方面练习摔跤,另一方面仍烟酒不离,纵情生活吗?”教练回答说:“可以,但你就不能胜出了!”当保罗想到竞赛中的参赛者时,他看见得胜者踏上台去领奖的情景。那是什么奖?只是能坏的冠冕,是一个花冠或桂冠,瞬即凋谢的。相比之下,他提到不能坏的冠冕,是要颁给所有忠心服侍基督的人的。
感谢主赐我们荣耀和
生命的冠冕;
世人劳碌营役要争取的,
是必衰残朽坏的奖状;
我们的冠冕却永不衰残,
像神并衪独生子国里的宝座般
稳固不朽。
~邦纳
九 26 由于有不能坏的冠冕,保罗声明他奔跑, 不像无定向的 ,而斗拳也 不像打空气的 。他的事奉并非毫无目的或毫无功效。在他面前有确实的目标,他要自己所做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有价值有功效的。他不愿浪费时间或精力。使徒保罗不想有轻率的失误。
九 27 他乃是自律己身,叫 身服我;恐怕他传福音给别人 ,他自己却遭摒弃或 弃绝 。在基督徒的生命里,需要克己、节制、自律。我们必须操练如何控制自己。
使徒保罗知道有一个危机,就是在他 传福音给别人 后,自己却有可能遭 弃绝 。本节的含意可如何作解,引起了不少争论。有人认为这是指人得救后再次失丧。这当然与新约圣经的整体教训违背;真正属基督的人,没有一个灭亡。
另有人认为,翻成 弃绝 33 的原文是个意见十分沉重的字,指永远灭亡。然而,他们将本节理解为保罗不是指得救的人遭弃绝,而是指不能自律的人其实从没有真正得救。保罗想到那些假师傅,以及他们如何放纵情欲,便陈明这大原则:人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就证明他从来没有真正的重生;虽然他曾传道给别人,他自己却遭弃绝了。
第三种解释认为,保罗在这里谈论的,根本不是救恩的问题,而是关于事奉。他的意思不是他可能失丧,而是他在事奉上,有可能经不起考验,因而不能得到奖赏。这解释与弃绝(或作不及格或被取消资格)和竞赛的意味吻合。保罗明白那可怕的情况,就是他 传福音给别人 ,自己却遭神搁置废弃,不再合衪使用。
无论如何,经文极其严肃,每个打算服侍主基督的人,应作深入的反省。每一位都要立志,靠神的恩典,他便能永不经历本节所描述的。
讲道材料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C 保罗的榜样(九 1 ~ 27 )
1 保罗的权柄(九 1 ~ 14 )
骤眼一看,这一段似乎是另一个主题,不少人认为是另一封信的插入,或保罗暂放下主题而插入的一段话。不过,这样的假设是不必要的。保罗一直都在针对自以为刚强的,虽然对人有伤害也坚持自己权利的人。他已明明告诉他们这是不对的。现在他用自己为例,说明自己怎样持守这原则。他传讲的道,必身体力行。从他的话中,可见有批评他的人指责他,说他既甘让自己的自由受规限,就证明他不是信徒。他们不晓得,“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能够做我应当做的”( Green, p.94 )。保罗为两件事极力争辩:( a )他是千真万确的使徒;( b )不管是他或其他信徒,也不能滥用信徒的自由而叫别人受亏损。
1. 保罗用四个问话开始,每个答案都应该是“正面的”。头两句问话的次序,先是信徒的自由,然后使徒的权柄,表示他所做的已超过他劝诫哥林多人要做的了。他不但放弃了一般信徒共有的权利,连使徒特有的权利也放弃了。保罗很少用 耶稣 的名字而不加上“基督”的。也许可以假设他要加强主人性的一面。他见过耶稣,是他作使徒的资格之一。使徒是目击证人的权威,见证福音的事实,尤其是复活的事实(徒一 21 以下,二 32 ,三 15 ,四 33 等;留意亚拿尼亚对保罗的话,“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又得见那义者”,徒二十二 14 ;参二十六 16 )。由于保罗不属起初那班使徒的行列,有人就会怀疑他是否有权作证人。不过,他在大马色路上,有了特别的经历──看见了主(十五 8 )。这就成了他见证复活的资格了。这一句他特别加重了语气( 不是 , ouchi ,比其他几个问话的否定词较强)。哥林多人是保罗 在主里 作的工,意思是“叫他生长的”是主,不是工人(参三 5 ~ 7 )。参加尔文,“我们谈及工作果效的时候,必须时常记住,把全部称赞归给神。”保罗不但见过复活的耶稣,而且主分派他作使徒的工。
2. 别人尽管对保罗的使徒身分质疑,但哥林多教会则绝不该如此;“他们若否定 他的位分 ,则同时废弃了自己的位分”(康哲民注 1 节)。没有人像保罗与他们有这样的关系的了,他们就是他们作工果效活生生的见证, 印证 在当时文盲时代是很重要的东西。在泥土、蜡,或别的物质上压下的印记,是归属的记号。印记人人可见,人人知其意义。印记成了证实的凭据。哥林多人是保罗带领归基督的,因此,他们就是保罗作为使徒的标记(“我作使徒的证书”顾思壁)。他们作了基督徒,就足以证实这一点。
3. 这句话在希腊文可以用来接承上文,但也可以用来连接下文。近代译本中多半同 NIV 译本一致,用来连接下文;可是这一句其实与上句更配合。下句其实并不印证保罗的使徒身分(见 1 至 2 节);只说明他使徒身分被接纳之后,所带来的后果。 apologia 译作 分诉 ,是对控罪辩护的法律字眼, 盘问 也是法律字眼(见二 14 )。两个 我 ( my 、 me )字都具强调语气。
4. 权柄 ( exousia )在八 9 哥林多人曾用过(自由)(见注译 )。上一章论到吃某些食物的问题,保罗在此可能想提醒他们,他在这一切事上是有十足权柄这样做的。不过,依上文下理看来, 吃喝 应该是指“靠教会的供养”而言;主要是维生的权利这方面的意思。保罗不肯用这权柄,并非承认自己不够资格。这里用复数也许是书信的句法(与“我”相同;保罗书信上的 我们 ,很难断定是否包括他以外的人)。不过,前面几节用单数,这里转为复数,有人认为他把其他人包括在内(特别是巴拿巴)。
5. 这句并不是申明使徒有权结婚。在使徒时代,已没有人对这事质疑的了。反之,这里乃是申明使徒有权 娶信主的姐妹为妻 ,一同出外工作;也就是说,已婚的使徒可带妻子同行,由教会供给所需用的。 仿佛其余的使徒 ,表示大部分使徒是已婚的(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保罗特别提出 矶法 (彼得),作为有力的例子(参可一 30 )。 主的弟兄 最自然的解释,就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有人认为是约瑟前妻的儿子,或耶稣的表兄弟,证据都不足够。不过,作这样假设的人显然认为马利亚生耶稣以后再有儿女是不大相宜的事。可是 弟兄 两字经常出现,并没有加任何注脚,则与这见解相违。
6. 独有 是单数的,似乎 巴拿巴 是随后想起才加上去的。保罗说只有他和巴拿巴两个使徒(巴拿巴作为使徒的经文,参徒十四 4 、 14 )是传道时不受供养的。这样看来似乎其他人的惯例,是靠此养生的。
7. 保罗用人世间三种不同的活动,表示他本有这权柄的。兵士、种葡萄园的人、牧人,全从职业维持生计,引申出基督使徒也可以这样做。留意三者不同的位分:兵士一般是受薪金的,种葡萄园的可能是园主,而牧人多半是奴隶。可是,全都靠职业维生。
8. 论题继续下去,第一问题用 me{ 开始,表示答话该是否定的。保罗用各种人间操作来作比喻,他说并不是只从人智慧的角度而说(不是 照人的意见 ),他可以从 律法 中找到印证(这话的答案该是“正面的”)。犹太人一般仅以旧约前五卷书为 律法 ,但有时也放松点包括全部圣经。不管指哪部分, 律法 总是代表权威。
9. 古时以色列人用牛来打谷,牲畜踹踏在谷米上,就把谷壳从谷粒上去掉。然后一齐向空扬起,糠被风吹去,重的谷粒就落下来。律法上说明,牛在踹谷时,不可笼住它的嘴(申二十五 4 ),表示它可以一边吃。 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 这问题,答案该是“否定的”。这并不是说,保罗觉得神不挂念牛的需要(参太六 26 ;路十二 6 ~ 7 ),也不是说这节经文与牛无关。要记住,这节经文出现的段落是关于人的,不是动物;所以起初也可能是用来寓意的了。既然如此,拉比们就更可以用这节经文,坚持既然适用于牛,就更适用于人了(《他勒目》, BM88b )。保罗正是这样引用,他指出这句话应用的重点何在,根本不是在牛。这乃是个原则;工人得作工的工价,应用在牛身上,也应用在使徒身上。
10. 保罗强调这话最主要是对传福音的人说的。诺克斯译本更强,“岂不分明是为我们而说的么?”因此基督徒工人,不论耕种的、收割的(参三 6 ),都要存盼望作工,神要从他劳苦的功效中,供给他一切需用。
11. 保罗提出实例来了,前面的子句表示条件已符合了:“我们若……撒在你们中间”。保罗所撒的,就是在哥林多传的道,建立了教会。虽说撒种,其实他也在其中有点收割。他实际上作工的性质,在这里并不重要;他关注的是,谁作工耕耘就该得收获的庄稼物。保罗在 属灵 事上为他们劳苦,就有十足权利享受 物质的收获 。
12. 似乎其他人正享受保罗所说的权利,也许彼得或亚波罗等曾受过哥林多人的馈赠。保罗却没有。显然有些哥林多人用这一点证明保罗不是真使徒。他们的理论是,保罗内心自知攀不上作使徒,所以也不求取使徒该享的供应。保罗反驳说,作为哥林多教会的始创人,总比其他人更有权享受这些东西了( 我们 是强调式)。保罗用阻隔一字很不寻常(新约只在此用过)。意思是“插入”,在敌军进攻的路上,阻挡去路。保罗不作任何事阻挡福音迈进的通路。
13. 你们岂不知 (见三 16 注释 ),表示他们本该知道的。在圣事上劳碌的,从其中维生,这是人所皆知的;更明显的,是那 伺候祭坛 的(伺候是“坐在旁边”的意思;代表惯常的服事),就得以分领坛上的祭物(利七 6 、 8 ~ 10 、 14 、 28 ~ 36 等)。
14. 与上述道理一致的,就是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其实,主的命令中并没有记载有这样的话;其中一句可能相关,又或保罗当这句是类似的话:“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十 7 ;参太十 8 、 10 ;提前五 18 )。 Theissen 认为保罗避开不受“神圣的贫穷”,会被人指他对神的恩惠不够信心,因为真正的使徒可以两袖清风,靠赖神供给日用所需的( Theissen p.43 )。保罗不同意,他视神圣贫穷为一种特权,而不是必须条件。
2 保罗不肯用自己的权柄(九 15 ~ 18 )
保罗并非不晓得自己的权利,不过他没有时常用这些权柄,在些他阐明他的观点。
15. 保罗用的我是强调式的。不管人家怎样做,他却没有行使这权利。他写这番话,也不表示他有意更改一向的作法。他的立场如此坚定,以致他激烈地说 我宁可死 ,也不改变。这节经文十分难解明,保罗似乎把句子截断了,没有说完:“我宁可死也比──没有人能叫我这夸口落空!”截断了的句子,看出保罗极深切的情感,也看出他对这行事守则多么重视。
16. 传福音原不是可夸的事(保罗认为不传就有 祸了 )。他并不觉得福音有什么功劳可言,他乃是 不得已 的(参耶二十 9 )。当然,不是人人都有保罗这种事奉的呼召,但传扬神的恩惠,则是无人能卸责的。保罗觉得若他不传福音,就会有种未知的 祸患 临到他。这祸患没有肯定是什么,所引出的果效也许更好。今日我们不大强调职责,也不喜欢提到刑罚。可是,保罗对两者都不含混。
17. 这节经文很难解,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保罗也许认为若他乐意传福音(这是他的实况),就会承受赏赐(或作“工价”, misthos ),若不乐意去作,也必须要作,因为责任已交给他了。或另一解法,他是“不得已而传”的( 16 节),这是他的出发点;也就是说,若他实在是甘心去作的,当然有奖赏;但既是不得已的,就毫无选择之余地了。他是基督的奴仆(七 22 ;罗一 1 等),他必须传道。 misthos , 赏赐 ,一字是没有恩惠的意味的,只表是“工价”,是当得的。保罗无功可领,他只是完成了应当做的,不过是个“无用的工人”(路十七 10 )。 责任已经托付 ( oikonomia ),见四 1 的“管家”( oikonomos )。保罗是向神负责的;他必须承担神交托他的使命。
18. 保罗必须传道!但他不一定要义务传道的。他这样做,并非只因这是上策。他已说过,这是他所夸口的工作( 15 节),他热爱的工作。现在,他说这是他的 赏赐 :他的工价,就是不收工价而作工!不受工价而传道,是他的权利。福音本来给他有受供养的权利,可是他不愿用这权利。
3 保罗的服事不分人等(九 19 ~ \cs13 23 )
保罗并不维护自己的尊严,反把自己放在对象的身分上,全心全意非领他们归向基督不可。
19. 这番惊人的话,十足表达出保罗如何毫无保留他放弃权利。他是个自由人(以他罗马公民身分为荣),却甘心作了 众人的仆人 (尤其是对这些哥林多人,林后四 5 “仆人”译自 \cs16 doulos ),好使他能多得人。
20. 保罗原可以摆明他犹太人的身分(林后十一 22 ;腓三 5 ),但这里他说作 犹太人 。他与基督的关系是最首要的,因此他看自己不在律法以下(摩西的律法)。对他来说“基督是律法的总结”(罗十 4 );信徒“ 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罗六 14 )。可是当他接触犹太人的时候,就依从他们行事的习惯,以致他可以得着 律法以下的人 。其中的例子就如他吩咐提摩太受割体(徒十六 1 ~ 3 ),还有他参与犹太人“洁净的礼”(徒二十一 23 ~ 26 )。他一向尊重犹太人对律法的谨慎,他并不一味叫他们要放弃守律法,他乃要他们放弃对守律法的信赖(腓三 3 以下)。他们该信赖的是基督。
21. 没有律法的人 是外邦人,是 20 节所提那些不受律法规限的人。保罗按他们的地步接触他们(参徒十七 22 以下)。 D. Daube 指出犹太人的拉比如希列( Hillel )等,也尽量把律法繁琐要求降低,以求得着人归入犹太教( The New Testament
and Rabbinic Judaism , Athlone, 1956, pp.336 以下)。保罗更多走一步,他根本不把他们带进犹太的律法上去,他自己变成 好像没有律法的人 。这并不是说他做个无法无天的人; 他不是没有律法 ,他乃是 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他非常强烈地否定犹太律法的束缚,但他也同样强烈地归服事奉神的道德准则(罗七 22 ;加六 2 )。他没有为基督教设立“新的律法”,他乃肯定地表示,作为神的仆人,他要有合宜的生活表现。只要在事奉上可行的,他会依从外邦人的惯例, 为要得 外邦人。
22. 这一段讨论的,明显流露出保罗对 软弱的人 的柔情关注。不过,与上述的犹太人外邦人不同,这些 软弱的人 已是基督徒。他 得着 他们的用意不同,是要使他们更刚强,或使他们不致跌倒。他尊重他们所拘泥的,依顺他们而行事,为要帮助他们。一句总结说 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 这当然不是说他行为毫无准则。有时当原则不合时,他赴汤蹈火面对逼迫,也在所不惜;但当与原则无关时,他尽力迁就与人相合。他把个人的喜好完全降服在大前提中,就是“总要救些人”。 H. Chadwick 从这些事上,看出保罗“思想的弹性宽宏得惊人,在左右为难,要竭尽心思处理的事件上,不会固执一成不变”( NTS , 1, 1954 ~ 55, p.275 )。
23. 保罗行事为人,以福音为大前提。福音的得失最要紧,不是传道者的得失。不过,他也并非不管自己的需要,他也 同得这 (福音的) 好处 。虽然如此,他仍想及别人,因为同得,有伙伴的意思。
4 保罗的自制(九 24 ~ 27 )
希腊时代,运动竞赛十分普遍;仅次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哥林多地峡的竞赛,每两年在哥林多举行。保罗经常以体育竞赛来作比喻。
24. 赛跑中只有一个胜利者,所以每个参赛的人都要竭力争取。获胜并不只在乎竞赛的起步。这个比喻当然不能与基督徒的道路完全吻合,因为许多人得救,并不是只有一个胜利者。不过,保罗的重点是在信徒要像竞走的人,必须竭尽所能。
25. 较力争胜 原字是 ago{nizomai ,“ agony ”、“ agonize ”两字就是从此而出,表示竭尽心力,绝非半条心的敷衍。每个竞赛者都要受 严格的操练 十个月,其间“诸事都有节制”( AV )。经过这一切之后,他若获胜,就可得 一个能坏的冠冕 (在哥林多地峡运动大会,用的是松枝的花冠,后来改用芹菜,到了第一世末,又再用松枝; SPC , p.101 )。信徒期待的比这些更有价值,是 不能坏的冠冕 (参提后四 8 )。运动员为了暂时的奖赏,甘受极度的自制锻炼,对信徒不冷不热敷衍塞责的事奉能度,是明显的愆责。运动员禁制许多理当享受的乐事,同样信徒也要禁制任何妨碍属灵长进的事,不单是明显的罪恶。
26. 下面继续用竞赛的比喻。保罗并非一个不知终点何在的运动员,也不是打空气的拳手(指打影子或打不中对手)。保罗的信仰是有目标的,他把一切投注在明确有力的事奉上。
27. 保罗不容让肉身的喜好束缚自己。他描述自律的方法十分生动, 攻克己身 译自 hypo{piazo{ 是斗拳的动词,意思是“给他一个黑眼”。再加上 叫身服我 (令它做我的奴役),可见保罗克制肉身的彻底,绝无疑问。不过,这并不是说他视肉身为邪恶,这并不是基督教的观点。他乃是强调必须控制身体。 弃绝 译自 adokimos ,即“经不过考验”;用来表示运动会中落选的人。保罗并不是怕失去救恩,而是怕不能满足主的心,蒙受亏损(参三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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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9:1
本章人基督徒的自由,转到保罗作使徒的自由上。使徒保罗以身作则,放弃了许多应得的权利。他讲这些话,一方面是给哥林多信徒作榜样;一方面是要杜绝一些对他的攻击;因为哥林多教会中,有人拿着保罗没有运用使徒的权利为理由,说他不是使徒(9:2-3)。
本节提出了四个问题,答案都是“是的”:保罗有基督徒的自由;保罗是使徒;保罗见过复活的主耶稣;而且保罗建立哥林多教会。
最后两项是他作使徒的证据:一是见过主耶稣,二是建立了教会。见过主耶稣是作使徒的必要条件(见徒1:21-22),保罗所见过的,是复活后的主耶稣,这是他在大马色路上悔改的经历(15:8;徒22:8,14;26:15)。
9:4-5
使徒和其他福音使者有权利领受从教会而来的物质供应(9:6,13-14)。其他的福音工作者,不但自己领受,连他们的家人(妻子)也得到教会的看顾。“主的兄弟”,参看《马可》6:3;《使徒行传》1:14。他们都是在基督复活后归信的;雅各后来甚至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矶法”就是彼得,按福音书记载他早年已结婚(可1:30)。
9:6
众使徒都按着正常习惯,接受教会的供给,但保罗和巴拿巴却没有用这权利;他们自己作工来供给自己。保罗一面传道,一面工作(以织帐棚为主)。参看4:12;《帖前》2:9;《帖后》3:8;《使徒行传》18:30;20:34。“巴拿巴”是保罗早年亲密的同工,也是当时著名的教会领袖(徒4:36-27;9:26-28;11:24-30;12:25;13:1-15:39;加2:1)。
9:9-10 保罗引用《申命记》25:4的耕种条例来说明。以色列人既然顾念替他们耕种的牛,神照样也顾念为祂工作的仆人。
9:11-12
传属灵的福音,得物质的供应,是神所定的原则,是传福音的人的权利。然而保罗等人“没有用过这权柄”,因他为了福音,将此权利放弃。“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就是不想给人家留下毁谤的藉口,说他利用传福音来剥夺信徒的利益。
这一章所讲保罗放弃使徒的权利,是第8章不可妄用这自由。
9:13 神职人员有应得的待遇,旧约的规定(利7:28-36;民18:8-20)。哥林多即使没有读过旧约,从当时异教庙宇制度中也可以见到。
9:14 也许指导《路加》10:7所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9:15 “我所夸的”,指没有运用应得权利,没有接受传福音工作的供应。保罗不是以此炫耀、夸口,而是不愿意给人把柄,说是付了钱来听福音的(18节)。
9:16-18
保罗所谓的夸口,不是属血气的自夸。保罗能传福音是神交付他的责任,必须尽力完成(罗1:1),否则难辞其咎;故此他说:“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福音任务完成了,最大的报酬不是物质上的利益(3-12节),而是传福音使命的完成,以及没有为此得报酬。
9:19-21 “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就是说,不以自己的利益为大前提,甘心乐意为了众人的好处(信福音)而效力。
“律法以下的人”,是犹太人。除了作为福音核心的因信称义的原则不可违背外(比较加2章),保罗尊重犹太人的律法、飞例和风俗,未加废除;有时候甚至自己遵守,希望带领犹太人信主。对于在希腊文化下面的外邦人,只要不牺牲福音真理,他民尊重他们的文化。
21“基督的律法”大概指基督的教训的诫命。保罗书信里对信徒的教导,很多出自基督的讲道,参看《罗马书》13:8;《加拉太书》5:14。比较《马可福音》12:28;《路加福音》10:25。
9:22-23
“软弱的人”指8章所提到的信心软弱的信徒。这些人对自己能不能遵行基督徒的原则没有把握,良心为律法的阴影所笼罩。保罗与这种人相处的原则见8:13。
9:24 保罗用运动场上竞技的比喻,来讲明他传福音的态度。罗马帝国各大城市都流行希腊式的竞技,在亚该亚省也有著名的依斯提来雅运动会(ishmian
games),每年一次,是哥林多的体坛盛事。
9:25
在依斯提米雅运动会中,胜利者可获戴上松吐编织的华冠,站在群众面前接受欢呼。此种荣耀,虽可令人陶醉一时,但毕竟只是昙花一现;而且所得着的花冠,很快就会凋残。但基督徒所得到的却是“不能坏的冠冕”,存到永远。
运动员为了这一刻的殊荣,勒于练习,克制自己的身体,专心一致,争取胜利。保罗用这种积极的敬业精神来说明传神韵者应用的态度。
9:26 “无定向”就是漫无目的地乱跑。“打空气”就是在拳赛中击空了,未能正中对方。
9:27
“攻兄”原来的意思是对准对方要害打去,令他无法还手。真正要打击的敌人,是自己的肉体。但不可按字面解释,变成了一种故意劳役身体的刻苦主义(比较提前4:1-3)。福音使者应实行高度严格的道德灵性训练,不失至高无上的人生目标(传福音)。
“传福音给别人”,原文只作“传给别人”,此语也是借用依斯提来雅运动会的背景:在比赛进行期间,有一个“传报人”当众宣布比赛结果。这个传报人只传报别人的胜利,而自己却没有份。保罗的意思是,福音使者所传的不只是别人的胜利,必须自己了获得胜利。
“弃绝”希腊原文作adokimos,是“不及格”的意思。保罗不是说不能得救,而是说不能得到应得的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