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19章

“耶和华你的 神把列国的民剪除了,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的地赐给了你,你赶走了那些国民,住在他们的城市和房屋以后,
你就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得为业的地上,为自己分别三座城。
你要为自己预备道路,又要把耶和华你的 神给你作产业的地分为三区,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
“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就可以存活,规例是这样:无意杀了人,彼此又素无仇恨的,
譬如他和邻舍同进森林砍伐树木,他手里挥着斧子砍伐树木的时候,斧头竟脱了把,落在邻舍身上,以致那人死了,他就可以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去,这样他就可以活命,
免得报血仇的,心中怒火如焚的时候,追赶那误杀人的,因为路途长远,就追上了他,把他杀死;其实他没有该死的罪,因为他和那人素无仇恨。
因此我吩咐你:‘你要为自己分别三座城。’
如果耶和华你的 神照着他向你列祖起过的誓,扩张你的境界,把他应许赐给你列祖的全地,都赐给了你,
如果你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 神,常常行他的道路,你就要在这三座城以外,再加添三座城;
免得无辜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以致流人血的罪归在你身上。
“但是,如果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等他,起来攻击他,把他杀死了,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
他本城的长老要派人去,把他从那里带出来,交在报血仇的人手中,好把他处死。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他,却要把流无辜人的血的罪从以色列中除掉,好使你平安无事。
“在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承受为业的地上,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因为那是先人立定的。
“人无论有什么过错,或是犯了什么罪恶,不可凭着一个见证人的指证,总要凭着两个见证人的口供,或是三个见证人的口供,才可以确定。
如果有强横的见证人起来,指证某人作恶,
那么,两个彼此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在职的祭司与审判官面前。
审判官要仔细查问;如果见证人是个假证人,作假见证陷害自己的兄弟,
你们就要像他想怎样对待自己的兄弟一样对待他,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其余的人听见了,就必害怕,不敢再在你中间行这样的恶事了。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申命记第十九章   第 19 章 

  申 19:2-3> 通往逃城的路要畅通无阻,因为── 

  19:2-3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筑好通往几座逃城的道路。如果通往逃城的道路失修而不能使用,逃城就名存实亡。有许多投奔逃城的人,真的是为着逃命,道路的保养完善与否,可能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古时的道路要不断地保养维修,因为路上常常污秽泥泞,尘沙堆积,甚至有很深的坑洞且容易被水冲毁。不但要设立这种公平的制度,并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通往逃城的路畅通,确是非常重要的。 

  申 19:2-7> 神为什么吩咐摩西设立逃城? 

  19:2-7 每个社会都要处理谋杀案。但是,社会应当怎样对待误杀人的呢?神给以色列人作了指示。在摩西的时代,报血仇是普遍又快速的事,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设立几座逃城。凡是声称误杀别人的人,都可以逃往其中的一座,以等候公平的审讯。如果他被断定为没有谋杀的意图,就可以住在城中享安全,不会被人寻仇报复。这是神对祂的子民既公义又怜悯,二者融合的美好实例(对于逃城的详细资料,请参看民 35:6 的注释)。 

  申 19:12> 报血仇者是些什么人? 

  19:12 “报血仇的人”是与被杀之人最近的男性亲属,是家族的保护者(参民 35:19 )。 

  申 19:21> 以牙还牙,是说人可以报仇吗? 

  19:21 这一节所定的原则是给审判官使用的,并不适用于个人的报复。这种处罚犯人的态度似乎古老,但是对古时在公义与公平的审判上,的确是一种突破。那时大多数国家,都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处罚罪人;这种原则却显明神关心公平与公义并确保犯人免受酷刑,不会受过于他们所当受的。根据同样的公平原则,作假见证之人,也会因诬告受到被他陷害之人可能受的刑罚。制定罪有应得的处罚原则,在现今一样适用。──《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