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参书注释
约三 1> 初期教会的面貌,可从中窥见一二……
1 这封信给我们一些初期教会生活的重要线索。约翰三书是约翰写给该犹的信,内容主要是称赞该犹热心款待周游各地的传道人,因为这些人特别需要别人接待。这封信也警告读者要防备可能成为教会独裁者的人。
约三 1> 该犹这名字很陌生,作者为何要写信给他?
1 我们只知道该犹是约翰深爱的信徒,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关于他的资料了。可能在约翰周游各处传道的时候,他曾经接待约翰到他家中。这样,约翰必定非常欣赏他所做的事,因为过路的传道人需要靠别人的接待生活(参太 10:11-16 ;有关约翰的资料,请参约 13 章的人物介绍。)
约三 2> 灵魂兴盛与身体健康,何者重要?不是灵魂吗?你有别的意见?
2 约翰关心该犹身体和灵魂的健康。这样的做法和当时流行的异端成为强烈的对照,异端认为灵魂和物质完全是两件事,他们鄙视生命中属物质的一方面。今天,很多人仍然有这样的想法,这种态度很容易叫人忽略身体的健康,或沉迷于肉体上罪恶的欲望。神同时关心你身体和灵魂的需要。我们要作负责任的基督徒,不疏忽照顾自己,也不放纵自己,要留心自己身体的需要,也要学会约束自己,使自己时刻在最佳的状况下事奉主。
约三 4> 约翰这样写,不是说自己有很多儿女吧……
4 约翰写:“我的儿女们”,是因为他所传的福音,使他成了该犹和很多人的属灵父亲。
约三 5> 在今天,我们仍然可以作客旅的弟兄?你说我可以怎样做?
5 当时,先知、传道人、教师等等周游各处事奉主,在路上得到很多像该犹一样的信徒帮助,供应住宿饮食。今天,款待宾客的习惯在许多教会中消失了。我们若能够请教会的教友、周游各处传道的宣教士、一切有需要的人,不论性别年龄,一同吃饭或到自己家中做客,是再好不过的,这是一种主动又令人乐意接受的表达爱心的方法。今天,这样做可能比以往更有意义,因为今天的社会倾向个人化、以自我为中心,社会上有很多孤独的人,以为再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当你碰上这样孤独的人,就向他表示你对他的关怀吧。
约三 7> 那无名的传道者,跋涉长途,所为何事?你可愿意接待他们?
7 四处传道的工人不会主动要求人帮助,也不接受非基督徒的任何施赠,因为他们不愿意任何人怀疑他们传道的动机。神真正的传道人并非以传道牟利,他们传道是出于对神对人的爱。照顾基督的工人是教会的责任,这个责任绝不能搁在非信徒身上。
约三 7-8> 对于宣教士、传道者,我可以怎样对他们尽点心意?
7-8 你帮助传福音的人,你就成为他们事奉工作的同工(参约贰 10 注释)。不是每个人都要去外地参与宣教工作,留在本地为基督工作的人也十分重要,因那些外出宣教的人需要他们的支持。我们可以藉着祷告、金钱、款待和时间来支持宣教士的事工。
约三 9> 9 约翰在这里所提及的信并不是约翰一书或二书,而是另一封已经失传了的信。
9-10 我们只知道丢特腓渴望控制教会,约翰斥责他的行径:( 1 )他拒绝与其他属灵领袖交往;( 2 )诽谤领袖;( 3 )他树立了拒绝款待传福音教师的坏榜样;( 4 )试图把反对他的人赶出教会。骄傲、妒忌、诽谤等罪恶今天仍充斥在教会中。教会领袖若鼓励犯罪,使行善的人灰心,那就非要禁止他不可了。若没有人起来说话,教会便会蒙受巨大的伤害。我们必须对付教会里的罪。若我们逃避问题,罪恶便会继续增长。真正的基督徒领袖是仆人,而不是独裁者。
约三 12> 底米丢,名字挺特别的;其人定更有意思……
12 我们只知道底米丢可能替约翰带这封信给该犹,其他有关他的资料就不大清楚了。圣经曾提过银匠底米丢对抗保罗(参徒 19:24-34 ),但相信他们是两个人。与丢特腓相反,底米丢非常尊重真理。约翰说真理要见证底米丢的行为和教导。换句话说,倘若真理会说话,一定会替底米丢说话。底米丢抵达的时候,该犹一定会大开门户欢迎他。
约三 14> 款待、供应这等事,看来像微不足道,又不是什么家国大业,其实却很重要……
14 约翰二书强调要拒绝款待假教师,而约翰三书则强调要继续款待教导真理的人。款待的行为是表示支持受款待的人和他的工作。款待乃是把自己所拥有的无私地供应给对方,使他们居住舒适,工作方便并在旅途上不至于缺乏。我们要积极地款待神的工人,如写信鼓励他们,寄送礼物表示心意,经济上支持他们,敞开家门接待他们,为他们祈祷等等。 ──《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翰参书注释
宣道与接待( 1 ~ 15 )
第 1 ~ 4 节是当时一般信件典型的开始格式;除了称呼外,“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是时人常用的祝福语。使徒亦同样运用,表明当代信徒没有轻忽一个人肉身与事业的层面,而单注重灵性的需要。我们也应在身体健康上多加留意,如要有充足的营养和休息、适量的运动,在工作和事业上用功等。一个健康的人,就是一个美好的福音见证。此外,约翰也没有忽略属灵的层面,他关心该犹的灵性,他可能一遇到曾与该犹会面的人,就马上询问他的情况,长者对人的关怀,溢于言词。
虽然教会已在各地建立起来,但仍有些人愿意放下家庭和工作,为主巡回布道( 5 ~ 8 )。他们的摆上使福音更加广传,教会人数增添。但由于当时社会的落后,他们又并不富有,接待他们就显得很有需要。约翰更指出,接待他们就是“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这是一个重要的真理:福音广传并不单靠已有的地方教会,而要各处教会彼此帮助与承担;各处教会要有人挺身而出,往外宣教,也需有人留守支援,同时接纳外来宣教者到本地事奉;这种差派与接待、前线与后援的普世观念,对天国扩展至为重要。
丢特腓大概是当地教会的长老,他可能因保护自己个人的权威,而排斥当时的巡回布道者,更不对的是他以恶言妄论他们,甚至连使徒约翰也被论及。低米丢很可能是巡回布道者,或巡回布道者的领袖,约翰因丢特腓的敌视和排斥,恐怕巡回布道者因无人接待而陷于困境,故特在信中为他铺路和推荐。
不论丢特腓有何个人体会或如何热心事奉,他的表现有违宣道、圣徒相通和爱心行善的原则。可见过分坚持个人权力,可使一个教会领袖与耶稣基督的服事及爱的团队精神隔绝,这是何等可怕的事,实须警惕。
祈祷 求主赐我健康和智慧,懂得如何服事与宣道。──《新旧约辅读》
约翰参书注释
1-4 问安
1 “长老”、“诚心所爱的”:见约二 1 注。
2 “愿”:原文直译是“祈求”,但可用来表达愿望。参徒 26:29; 林后 13:7, 9 。
“身体健壮”:该犹可能抱病在身,以致未能制止丢特腓的恶行。
3 “弟兄”:为复数,可能是指一群巡回传教的信徒。他们见证该犹的爱心。
5-8 称赞该犹
5 “凡你向 ...... 所行的 ...... ”:宜译作“凡你向弟兄(尤其是作客旅者)所行的”(参新译本)。
在新约教会中,“接待客旅”是一种美德。(罗 12:13; 提前 3:2; 5:10; 多 1:8; 来 13:2; 彼前 4:9 )
6 下 可译作“请以对得起神的态度资助他们往前行”。
“帮助”:可包括金钱上、食物上、交通工具上的资助。
“这就好了”:原文是惯用语,表示“请”、“多谢”。
7-8 信徒应该供给传道者的生活需用,见林前 9:11, 14; 加 6:6 。
“外邦人”:在此指教外人。
9-10 责备丢特腓
9 “曾 ...... 写信”:这信大概已失传。
10 丢特腓不单自己不接待弟兄,更禁止他人这样做;他对使徒的敌意不单表现于言语,更形诸行动,难怪作者称他为“行恶的”( 11 )。
11-12 推荐低米丢
11 作者以低米丢的善行和美好见证与丢特腓的恶行作强烈对比 ( 参约一 3:4-10 ),并勉励该犹效法善。
12 三重见证:众人、真理和使徒同人。参申 19:15; 约一 5:8 。
13-15 结语与问安
13-14 参约二 12 。
15 “愿你平安”:犹太人惯用的问安语,见串 17 。
思想问题:
1.作者表示他最大的喜乐和欣慰是什么?何以他有此反应?
作为基督徒,你以什么为最大的喜乐?
2.该犹在什么事情上得到长老约翰特别的称赞?
你又是在什么事情上得到神和属灵长者的称许?
3.本书在接待弟兄的事上给我们怎样的指引?
为什么作者如此重视这事?
接待客旅难免引起自己的不便:你是否愿意牺牲一点自由和时间,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4.对于传道人生活的一切需用,信徒应有什么态度和行动?
另一方面,传道人自己又应有什么态度?
为什么书中的传道人不向教会以外的人求取帮助( 7 )?
5.金钱的奉献对福音事工有一定的帮助。
你为了真理缘故,在这方面持怎样的态度?有什么行动?
6.根据本书,善与恶的区分是基于什么?试比较丢特腓和低米丢二人的例子。
行善的人可获那些印证,你有这些印证吗?
7.作者用“愿你平安”作问安语:“平安”是什么意思?
约翰参书注释
教师的欢心( 1-4 )
在新约的书信中,没有其他书信比这一封,更能表明基督徒的书信都是依照初期教会时期书信的格式。有一封芦纸的书信,从一个船长名叫爱任妞( Irenaeus )写给他兄弟亚波里拿留( Apolinarius )的:
爱任纽致书于他的兄弟亚波里拿留,我向你问候。我继续为你祷告,愿你身体强健,像我身体强健一样。我愿你知道,我于伊碧月初六日登陆,在同月的十八日卸完了船上的货,在同月的廿五日到了罗马,那里的人欢迎我们,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的旨意。我们每天都在等待遣散,所以到今天为止,我们每一个作谷类贸易的人,都没有获准离开。问候你的妻子,以及舍兰纳斯( Serenus ),还有一切爱你的人,一一题名问候他们。再会。
爱任妞的信,和约翰的信,它们的格式,完全一样。最先是问候,接是为健康祷告,再后是书信的本文及其消息,于是为最后的问候。早期基督徒的书信并没有特殊的教会气息,它们就是那种平常每天都写的信。
约翰写给一个朋友,名叫该犹。在新约的时代,该犹是一个最普通的名字。在新约里,有三个同名的人。有马其顿人该犹,他和亚里达古,在以弗所暴动中,与保罗在一起(徒十九 29 )。有特庇人该犹,他代表他的教会,把捐项带交耶路撒冷帮助贫穷信徒(徒二十 4 )。有哥林多的该犹,他接待保罗,他是一个好客的人,也接待了全教会的人(罗十六 23 );保罗很少为人施洗,他是其中之一(林前一 14 );根据传统的说法,他是帖撒罗尼迦的首任主教。该犹是在一切名字中,最普通的一个;我们没有理由说他就是三人中的一人。据传统的说法,约翰自己立该犹为别迦摩的主教。在这里站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位把他的家开放,也把的心开放的一个人。
在这封短短的书信中,为首两节,约翰用了两次 亲爱的 ( agape{tos )。约翰在这三本书信中,用亲爱的不会少过十次,这是一桩值得注意的事。这些信都是警告和斥责的信;但是其语气却充满慈爱。这是一位学者兼传道人的忠告:‘不要责你的会友。’约翰,即使他必须斥责,决不会用刺戟性的话。他写信的整个气氛充满了爱。
第二节给我们看见这良善热诚的牧者的完全照顾。约翰对于该犹的身体和灵性的健康一样的重。约翰像耶稣一样;他永远不会忘记,人有身体也有灵魂,两者一样的重要。
在第四节里,约翰告诉我们,教师的最大喜乐。就是看见他的学生按真理而行。真理不只是头脑的知识,也是内心的接受,和爱心在生活上的表现。真理使人的思想和行为像上帝一样。
基督徒的款待( 5-8 )
在这里,我们到了约翰写这封书信的主题。一队旅行的宣教士,正在前往该犹的教会。约翰催促他接待他们,尽力的支持他们,并且以真正的基督徒的方式饯行。
在古时,款待乃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外乡客是受到宙斯齐诺( Zeus Xenios :宙斯是神的名字, 齐诺 是 异乡客 ;因此宙斯齐诺是异乡客之神)的保护。在古代旅店是以恶事闻名,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希腊人天生不喜欢接受款待后所付的金钱;所以管旅店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非常的低。旅店的地方,以肮脏污秽,虫蚤满天着名。管旅店的人更是贪得无厌,柏拉图把他们比作强盗,把旅客扣押,待他们付了赎金,才让他们走。在古时有一种 宾主友谊 的制度,住在不同地方的家庭,其家中人到对方的地区去作客,他就有款待的义务。这种家庭间的关系,继续维持,有数代之久。一个人到另外的地区,要求款待,必须拿出 证物 ,证明他的身份。有的城市,在大城市中设立一种官职,称 proxenos ,凡该城市的公民,在当地作客,可以请求居住或援助。
如果外邦人的世界接受款待的责任,基督徒当然更应如此。彼得教训说:‘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怒言。’(彼前四 9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不可忘记用爱心款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十三 2 )。在教牧书信中,一个寡妇‘接待远人’要接受荣誉(提前五 9 )。保罗吩咐罗马教会,‘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 13 )。
款待是教会领袖的一个特别的特点,作监督的必须乐意接待远人(提前三 2 )。提多书里也有相同的教训(多一 8 )。到了游斯丁( Justin Martyr :主后一七○年)的时候,我们看见在主日有钱的人,依其所愿,作出贡献,不过这是教会会正的责任‘赒济孤儿寡妇,那些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成为需要帮助的人,在缧绁中人,以及那些住在我们中间的异乡客。’(游斯丁:护教书 First
Apology 一 67 )。
在早期教会中,基督徒的家,其门总是开放的,以爱心欢迎外客。很少能够比让异乡客进入基督徒中更高贵。基督徒的家庭,总是留有余地,容纳外乡客,不论他是从那里来,他是什么肤色。
基督徒的先驱工作者( 5-8 )(续)
这段经文更告诉我们那些巡行的宣教士,他们放弃了家庭和舒适,把上帝的道广传。在第 7 节,约翰说,他们奉主的名外出,不接受外邦人的支持。(这只是可能,第 7 节所说的,或许是指那些从外邦人中出来的,他们没有带什么,为基督教的缘故他们离开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家庭,他们的朋友,失去了一切生活的支持。)大家都知道,有一种‘乞食僧侣’带他的头陀袋求乞,收到的钱很多。举一个例子,有一个人自称是‘钗利亚女神的奴仆’,他外出乞食,声称他回来时为他女神收到的不会少于七十袋钱。不过这些基督徒巡行传道人在外邦人那里,不取分文,就是他们要给,也不收受。
约翰要该犹慷慨地招待这些信仰的先驱工作者。他说这是一种责任帮助他们,可以表明我们的同工之谊,一同为真理作工(第 8 节)。摩法特把这节经文译得很是生动:‘我们必得支持这些人,证明我们自己和真理结盟的。’
这里有一个基督教重要的思想。一个人的情况或许不能让他成为一个宣教士或传道人。生活使他不得不接受一个平常人间世的工作,居住在一个地方,担负他日常工作的责任,从事于他的事业。但是他虽然不能到远方,他的金钱,他的祷告,以及他积极的支持,却能去。不是每一个人可以往前线去;但是他可以支持在前线上的人,作真理后援。当我们这样记得的话,我们给予支助基督及其教会推广的工作,不是一种责任,乃是一种权利,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乐意。教会需要那些挺身而出,往外面工作的人,教会也需要留守后方,作真理的后援。
爱心的要求( 9-15 )
在这里我们知道了写这封书信的理由并且介绍两个在这事件的主要人物。
这里有丢特腓。在以前我们已经看见约翰,丢特腓,和低米丢,所处的情景。在早期教会中,有双重的牧职。使徒与先知,其工作范围不限于一个本地教会,他们的权柄伸展到所有教会。还有是长老,他们是永久定居的牧职,管理本地教会,乃是教会的柱石。
在初期这种双重牧职毫无问题,因为初期的本地教会,还是在婴孩时期,它们没有本领治理自己的事务,单独行走。不过时光一天一天的过去,这两种牧职之间,发生了紧张的状态。本地教会一天一天强壮,认同意识逐渐生长,不可避免的,本地教会渐渐不愿接受外地的控制,受巡行外客的干涉。
这问题今天多少还存在于我们之间。有些巡行的布道家,他的神学,工作的方法,造成的气氛或有异于本地教会。在年轻的教会里,让宣教士管理还有多久,什么时候让宣教士撤退,什么时候让当地教会管理它们自己的事。
在这封书信里,丢特腓是本地教会的代表人物。他不接受约翰的权威,也不招待巡行的宣教士。他决心要看到本地教会管理自己的事务,甚至要把那些准备接受约翰的权威和招待巡行传道人的人逐出教会。丢特腓到底是怎样的人物,我们无法知道。他决非是像我们今天所说的主教。他可能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长老。甚至他可能是一个人格坚强,有屈服人的力量,在教会中活跃有侵略性的会友。不过他确是一个坚强,握有权力的人物。
低米丢很似巡行傅道人领袖,或许也是携带这封书信的人。约翰为他写了一封证明信,表明他的品格与能力,很可能有些有关他的情况给丢特腓作为反对他的把柄。
低米丢是一个普通的名字。有些人认为他是新约里二个人物中的一人。有的以为他就是以弗所的银匠底米丢,反对保罗的领袖(徒十九 21 下)。可能他以后成为基督徒,不过他以前逼迫过保罗的黑点,仍然留。有的以为他就是底马(低米丢的缩写),他起初是保罗的同工,但以后因为贪爱现今的世界,离开保罗(西四 14 ;门 24 ;提后四 10 )。可能底马以后再归回到基督教的信仰,不过他离开保罗的一件事,总是对他不利。
约翰一般情况的背景大略如此,他的权威遭受藐视;该犹为人仁慈,不过其为人或许不似丢特腓那样有冲劲,约翰希求与他连结一起,如果听其自然,或许他会屈服在丢特腓之下。
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情况。我们或许对于丢特腓有很大的同情;我们或许会想,他所采取的立场,是迟早必须采取的。不过虽然他的品格有很多好处,但是缺了一件东西──那就是爱心。陶德说,‘没有真正的宗教经验,不是在爱心里表现的。’这是为什么丢特腓,虽然有领袖的干才,品格超,约翰要说他不是一个真基督徒。真正基督徒领袖必须常常记得,力量和柔和必须连在一起,引导和爱心必须携手同行。在教会里有好多的领袖像丢特腓一样。他所行的或许完全是对,但是要达到他的目的所采取的方法却是不对,因为任何好的头脑所想的方法,不能替代内心所有的爱心。
约翰参书注释
第一段 引言──作长老的约翰( 1-4 )
1-4 这段引言所给我们主要的教训是:
1.老约翰爱弟兄不是由于责任的催促,而是完全自发而主动的爱心。 “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 像这种话由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说出来,很不平常,显出他还有青年人那种热切真诚,这是十分可贵的。
处世为人的经验可以越来越老,爱主爱人的心不妨越久越新(林后 4:16 )。
2.他的爱心不偏不倚,对 信徒的带领是平均发展的。要叫他们在 “身体” 和 “灵魂” 的事上,都得到适当的地位。 “身体健壮正如灵魂” 这说明灵魂比身体重要,但身体也要健壮。按林前 6:20; 提前 4:8 ,保罗也有类似的教训。他对信徒长进的愿望,常是不停止的,虽然该犹在灵性上的兴盛会叫他欢喜,但他也愿意看见该犹在身体上同样有适当的长进。
3.他不但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且是个好牧师,又是真理的战士。有为父的生命才能生儿养女;有好牧人的劳苦才能栽培出灵魂健壮的信徒;有维护真理的热诚,才有因所传的真理被人接纳与遵行而有的喜乐。
他听见他所牧养的信徒们按真理而行,就说: “我的喜乐没有比这个大的。” 可见他最大的喜乐不是信徒对他的爱戴敬仰,不是教会经济力量增加,或信徒对他在物质方面的照顾更加丰富周到,而是信徒们按真理行事。
问题讨论
约翰书信中,三卷书共同注重的信息是什么?可以显明三卷书互有关联的论题是什么?
本书有什么重要的教训?把全书的要训分点列出。
老约翰在本书的 1-4 节的引言中所表现的爱心,可给我们什么教训?
第二段 爱主的该犹( 5-8 )
一.称许( 5-6, 参 2-4 )
5-6 从使徒对该犹的称许中,可见该犹有许多地方可以作信徒的榜样:
1.他的灵魂比身体更健壮,且有使徒为他作见证
本书第 2 节的祝词是全圣经所独有的。可见他灵命的长进、丰盛,必定留给使徒很深的印象,像是一个强壮的壮士那样。他注重属灵的事远过于属世的事。
2.他所行的与心里所存的相同
注意第 3 节所说,他 “心里所存的真理” 正如他 “按真理而行” 的,而不是正如他口里所讲的。真理必定要不只是在口里讲,还要存在心里,然后才能按真理而行。
奇怪的是别的弟兄怎么能证明他 “心里所存的” 与他所行的相符?这里若是说 “口里所说的” 正如所行的似乎更易明白,因为别人很容易证明他是言行一致。但他不是口里说,是心里存的,别人怎能证明他心里所存的呢?其实这是说出他行事的动机,常出于真理的感动,并依照真理的法则来行,以致凡与他接触的人都留下一种印象,就是觉得真理在他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威。他的行事从不凭着血气或情感的作用,而是根据真理。
3.他的善行(爱心)是使徒和弟兄所共同证明的
可见他的爱心是广博的,不只是对他所敬爱、接近的少数人,就是对一切主内的弟兄也一样。他的爱心虽然广博却不肤浅,不敷衍了事,也不虚伪装假,不然,就不会取得 “凡” 受过他接待之人的赞许;反之,既然有许多人这样为他作见证,可见他接待客人的爱心始终一样。不但最初接待弟兄时有爱心,就是深知接待的工作不容易做之后,还是照样用爱心善待后来的客旅。 “客要一味的款待” (罗 12:13 ),不要越来越没有爱心,越不尊敬所接待的人。
4.他的恩赐虽不是最大(参林前 14:1;12:28; 罗 12:13 ),他的灵德却很优美
服事人不是什么大恩赐,倒是一项卑微的恩赐,但却能使人在属灵方面变成 “为大的” (太 20:26-28 ),所以恩赐小未必是灵性低。许多时候,神就是要用灵性很好的人去做那些卑微的事。并且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方面的恩赐上运用得当。使徒时代,圣灵选用了最属灵、最有能力的司提反,办理饭食,就是一个好例子。该犹也是这样,虽然主只给接待客旅的恩赐,但他能使他们都因他受感动。可见他的灵性很有程度。他必定是很谦卑、舍己、忍耐的人,因为接待客旅等于向一切人谦卑。无论谁接待客人时必然要谦卑些,并学习注意别人的需要,这样才能叫客人感到宾至如归,舒适而不陌生。
二.教导( 7-8 )
7-8 这两节是使徒在称许之后,再加上的勉励和坚固的话。使他更觉得自己所作的确有属灵的价值。从这里我们可得下面几点教训:
1.接待主仆(或弟兄)帮助人……
这种工作是神看我们配得过才给我们做的圣工,应该把它看成荣耀,不要当作重担。
2.向外邦人传道,应该一无所取
按第 7 节的意思,显然是指传道人出外传福音时,应该不向外人收取什么物质方面的好处,免得羞辱主名。这是工人的重要守则。
3.接待主的仆人,就是与他同工( 8 节)
这一节圣经明显的告诉我们,帮助为主作工的人就是跟他们一同作工,这是一项属灵的投资。该犹自己虽然未必到各处作工,但他接待那些为主的名到处作工的人,这就是他的 “属灵投资” ,使他在许多人的工作上都有分。今天的信徒需要像该犹那样认真地接受这节圣经的应许,才会乐意地有分于主的各种圣工。
注意,本节与上节有密切的关系。信徒若不认真支持向外宣道的工作,就是逼使向外人传道的人,更难持守 “向外人一无所取” 的原则。反之,就是帮助传道人更专心靠主。
问题讨论
该犹是谁?他为主所作的是那方面的工作,他的灵性和事奉有什么地方可作我们效法的榜样?
教会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是否该接受教外人的钱财?基督徒帮助主的仆人,就是跟他们同工,在今天的信徒中,是否普遍有这种信念?对圣工和信徒的事奉有什么影响?
第三段 犯罪的丢特腓( 9-11 )
9-11 丢特腓的恶行共有五项:
1.好为首──出风头,
2.不接待使徒,
3.用恶言妄论使徒,
4.禁止别人行善,
5.在教会中专横独断、逼迫好弟兄。
“丢特腓” 意即被丢斯抚养的,是外邦人用的名字。从圣经的记载,可知古时的人起名字常有特别的用意,在人生经历中遇有重要转变时,常有改名的习惯。这人作了教会领袖,竟然还用这种跟偶像有密切关系的名字,显见他的灵性还很幼稚。信主时似乎没有显出什么 “改变” 的凭据。
教会有纷争,灵性走下坡,多半都是由于一些灵命幼稚,外表热心,实际上却是贪慕虚名的人在教会弄权的结果。这种人必然会反对或攻击忠心的神仆,逼迫爱主的弟兄。因他们的行事必定不理会真理,也不顾神的荣耀,难免引起忠心爱主的弟兄的抗辩,所以小则不同心、不和睦,大则把教会引入歧途,容纳异端,引起分裂。因此对教会负责人的遴选应该十分审慎。
在约翰责备丢特腓的时候,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他并没有把丢特腓跟前书敌基督的人并列。虽然他这么强烈地反对使徒,自己不行善,没有爱心,不但不知惭愧,还要阻挡别人凭爱心行事。但这到底是德行上的错误,跟信仰上的错失不同(他的信仰及灵性经历如何圣经没有提)。可见使徒的责斥,总是十分适当而不过分。这也教训我们不要随便把异己的人看作是异端。
使徒特别声明要 “题说” 他的事……。 “题说” 是温和的字眼,所以这不会是指约翰到他们那里时,要开会审问、惩办而说的,大概只是指他要公开宣布他的恶行,目的是要使众人明白,免受他的影响,也警戒其他的人,不可帮助他行恶,同时也使那些被欺负的弟兄得安慰。使徒特别对该犹提起他准备怎样对付丢特腓,大概因该犹是该教会的重要弟兄之一,并且深得人望,所以他可以先照使徒的心意去安慰那些被赶出教会的人。
使徒在讲完丢特腓的恶行之后,就再加上一些温柔的劝告( 11 )。其中完全没有一句措词激烈的话语。显出他心中平静,毫无血气或肉体的成分。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对事情观察得十分正确,又处置得很适当的原故。
一个满有资格可以斥责、命令人的老约翰,却用劝戒的态度,劝告犯罪者,这样更能使人甘心而自发地去行善,比较用压迫的方法好得多。因为没有一种压迫的方法会真正使人行善的。
问题讨论
丢特腓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他的主要恶行有几项?使徒责备他的时候,是否把他跟传异端的人同等看待?为什么?
第四段 行善的低米丢( 12 )
12 少有人因行善而得到许多人共同的赞许,反之,若作错了事,却极易遭人议论。低米丢虽是一个无名小卒,但却是个发光的信徒。而且他的行善完全出于真理(是真理所见证的),也合乎圣经的原则,跟世人的善行不同。圣经能为他作见证,可见他的善行是内外一致,是由诚实而善良的内心发出的。
使徒为什么要在该犹面前称赞他?也许是要藉着这件事叫该犹受到勉励。许多时候,在第三者面前称赞人,会使听者受益。所以有时我们应该学习当面劝告人,而在背后称赞人,切不可当面称赞却在背后批评。
在同一教会中,有行善、也有行恶的信徒。而行善或行恶,都不是因在教会有没有地位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要以坏信徒作榜样来原谅自己,应该以好信徒作为效法的榜样来勉励自己;更不要只看坏的方面而自觉灰心,却要看人好的方面激励爱心。
问题讨论
使徒为什么要在该犹面前称赞一个藉藉无名的低米丢?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第五段 结语( 13-15 )
一.愿望( 13-14 )
13-14 “我原有许多事要……” 虽然有许多事要写,老约翰却不想用笔墨写,这可能因为:
1.既然就快见面,当然不用多写。
2.年老的约翰,可能执笔并不很方便。
3.老约翰对受书人有很亲切的情感,总觉得当面谈论,比较远远隔开而用笔写亲切得多。
二.问安( 15 )
15 按姓名问安,是表明他真切的关心。他似乎恐怕该犹没有认真地替他问安,只随便提提就了事。这句话表明他对信徒的关心是出于爱主,并非是一种礼貌上的致意而已!──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约翰参书注释
壹.问候( 1 ~ 4 )
第 1 节 跟约翰贰书一样,约翰在这里称呼自己为 长老 。他写这封信给 亲爱的该犹 ,就是他 在真理中 (圣经新译本)所爱的。虽然我们不能肯定这里所说的该犹,是否罗马书十六章 23 节或使徒行传二十章 4 节所提到的那一位;然而,就在这短短几节经文中,我们对他已有不少认识。首先,我们得悉他是一位别人所亲爱的信徒,他的生命为其他信徒所称道。
第 2 节 不过,显然他的身体状况就不太好了,因为约翰祝福他身体健壮,正如他的灵魂兴盛一样。约翰说 我愿你凡亨兴盛 时,相信并不是指财富或物质上的兴盛。他所指的,是身体方面的健康,因为在下一句便说 身体健壮 。
我们是否希望自己身体的状况,与属灵的状况相称呢?不幸地,我们往往关心自己的身体,多于留心自己的灵魂。难怪迈耳语带讽刺地说:
我们不宜应用本节来祝福每一个朋友,因为如果他们身体的状况与灵魂相称,他们就会马上病倒了 1 。
本节所说的,显然与很多所谓“信心治病者”所教导的相反。他们辩称,所有疾病都是由生命中的罪带来的。人若未能得治愈,乃是因他缺少信心所致。显然地,该犹的情况并非如此。他的属灵状况良好,但身体的状况却不大好。这证明我们不能用人的身体状况,来判断他的属灵状况。
第 3 节 有弟兄来证明 该犹 心里存的真理 ,并他如何 按真理而行 时,使徒约翰就感到 甚喜乐 。诚然我们将真理存在心中是好事,但更好的是透过我们的生命将 真理 展现出来。我们不但应持守真理,更应该让真理承托我们。人们会喜欢看见行出来的道过于听道。在这个重事实的时代里,没有别的比圣洁生活更能让人看见神。
第 4 节 约翰对此这样重视,他这样说:“ 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或许我们多半会认为,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能够领人归主是最大的喜乐;然而看见多人在黑暗的权势中,蒙神拯救进入衪爱子的国度里去,实在是精彩之至。然而,眼见那些声称是已经得救的人,又回到未信主时的生活里去,就像猪回到泥巴里去滚,狗回头吃它吐出来的秽物,那种痛心是无从衡量的。另一方面,能够眼见自己灵里所生的儿女,在恩典中不断在主里成长,确是叫人兴奋的。这再一次说明,在我们竭尽所能传福音之时,栽培工作又是何等的重要。
贰.敬虔的该犹( 5 ~ 8 )
第 5 节 该犹特别乐于款待周游各处传褔音的人,招呼他们到家中。他不但乐于款待他认识的人,也乐于款待 作客旅 的弟兄 2 。约翰说,他在这工作上是忠心的。从新约圣经看,在神的眼中,乐意接待人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服侍属主的人,就等于是服侍主自己(太二五 40 )。另一方面,不接待主的仆人,就等于不接待主自己(太二五 45 )。有人曾经接待客旅,“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一三 2 )。许多人可以作见证证明,透过接待他人的服侍,饭餐竟变成了主餐(路二四 29 ~ 35 );儿女因此归主,家人与主的关系也更接近。
第 6 节 服侍是有奖赏的。该犹的慈心,为全 教会 所认识。不但如此,他的名字永远铭刻于神的圣言上,记念他是一个将家庭开放,心灵敞开的信徒。还有,将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他要得奖赏,原因是“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太一○ 41 )。一切曾接受他款待的传道者,在将来要得的赏赐,该犹都有分。对于那些不能传道的信徒来说,这是值得谨记的,你只要为主名的缘故,接待传道者,将来就可以得到传道者的奖赏。神会报答一切的善行!神会将衪的慈爱赐给慈爱的人作冠冕。
约翰在这里提醒该犹,他 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 ,这就好了。帮助他们往前行,不单是友善地送他们上路,而且给他们足够的供应。我们与那些传扬神的话和教导我们的人分享财物时,本节经文正给我们定下一个更高的标准。
第 7 节 为什么该犹应帮助这些周游四方的褔音使者呢?约翰告诉该犹一个特别的理由: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这些人单单倚靠主来供应他们所需。他们不会接受非信徒的支持,因为这样做就表示他们的主没有足够条件供应他们,同时也会使未信的人自以为义。对于今日基督教圈子中惯用的筹款方法,这是何等的训斥!这也清楚地提醒我们,我们有特别的责任去帮助主的仆人。他们为了永生神的缘故,凭信心出去传道,没有让任何人知道生活上的需要,而是单单仰望主的供应。
第 8 节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接待 3 他们的意思,就是尽我们所能去帮助他们;因为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乃是协助传播 真理 。
.专制的丢特腓( 9 ~ 11 )
第 9 节 显然地,约翰曾写信 给教会 提到这方面的事,但他的信件却被一个名为 丢特腓 的人阻截;这人自视太高了。他根本上就是教会中的独裁者。他的罪就是骄傲,自我膨胀,紧抓以为属自己的权力,并美其名曰维护地区教会的自治权。丢特腓已经忘记了,基督才是教会的头,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这种认识!他已经忘记了,圣灵才是基督在教会中的代理人或代表。人决没有权统管、作决定、接受,或拒绝。这种行为是以教皇专权的做法,是神所憎恶的。毫无疑问,丢特腓会为他的行为找藉口,说是为扞卫真理的缘故。当然,这其实是谎话!他以对主忠心为藉口,拒绝接待使徒,其实正替真理带来无形的伤害。他不但拒绝接待约翰,还拒绝接待其他弟兄。
第 10 节 他不但拒绝接待这些真正的信徒,还将接待他们的信徒驱逐出教会。他给权力冲昏了头脑,竟 用恶言妄论 神真正的仆人。约翰下次再造访这家教会时,必提说他所行的事!这些自封的教皇,受不了被人公开地用神的话来责备。他们保持势力的方法,是进行不为人所知的聚会,并施以恫吓的手段。
第 11 节 约翰劝勉该犹,不要效法这种 恶 行,而应 \cs9 效法善 。善行证明行善的人与神的关系。既是如此,使徒约翰似是极度怀疑丢特腓的属灵状况。
肆.热心的低米丢( 12 )
低米丢 可能是这封信的送信人。无论如何,他 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 。何勒说:
留意,这里不是说他给真理作见证,而是说真理给他作见证。低米丢并不是测验真理的标准。相反,真理是评估低米丢的标准;而经过评估后,证明他是符合标准的 4 。
伍.约翰的计划和祝福( 13 , 14 )
约翰结束这封信的方式,与他结束贰书的方式大致相同──暂缓讨论,直至相聚才 当面谈论 。这三封约翰书信的确叫我们获益不少,让我们可以了解初期基督信仰的面貌,并替神的儿女立下古今合用的指导。不久我们都会在天家见面,到时我们便可以更完全地明白神启示中的模糊之处了。
评注
1 (第 2 节)迈耳( F. B. Meyer ), Through the Bible Day by Day , VII:164,
165 。
2 (第 5 节)批判性的( NU )文本作“特别是(希腊文是 touto ,字面意思是“这个”)作客旅的”。
3 (第 8 节) NU 文本作“供给”( hupolambanein ),而不是 TR 及主要文本的“接待”( apolambanein )。
4 (第 12 节)何勒( F. B. Hole ),法取得进一步资料。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约翰参书注释
Ⅰ 给该犹的信息( 1 ~ 8 节)
1. 作者又同样不用自己的名字,而用读者显然都知道的头衔来自称, 长老 。参阅约翰二书 1 节的注释 。这封信的收信人被称为 该犹 。新约出现好几位名叫该犹的人──哥林多人该犹,在保罗手下受洗,接待这位使徒,和“全教会”(林前一 14 ;罗十六 23 ),按俄利根的记载,传说他是帖撒罗尼迦第一任主教;马其顿人该犹,和帖撒罗尼迦的亚里达古同为保罗的随行者之一,在以弗所的暴动中曾受苦(徒十九 29 );特庇人该犹,伴随保罗最后一次从希腊绕过马其顿的旅程,至少走到特罗亚,也可能是他所属教会的代表,把收集的捐款带给犹大境内的穷人(徒二十 4 )。按照第四世纪所谓“使徒章程”的记载( 7.46.9 ),这位特庇人该犹就是约翰第三封信的收信者,约翰按立他为别迦摩的第一任主教。有些注释家赞同这个说法。事实上,“这并非不可能,只是这份文件的日期太晚,而早期却没有支持它的说法”( Dodd )。
既然“该犹”“可能是罗马帝国中最常见的名字”( Plummer ),最好不要动脑筋去找出这封信的该犹究竟是谁。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不过,从约翰所用的词句来看,他在地方教会中负责,具有领导地位。到访的传道人似乎都住在他那里,没有住在别处;而长老对丢特腓的公开指责,应该只会写给教会的领袖。虽然关于他的身分和地位,我们只能猜测,但至于约翰对他个人的爱,我们却毫无怀疑。他称他为 亲爱的朋友 ( 1 节),并三次直接用同样的 \cs16 agape{te ,“挚爱的”( RSV )或“我亲爱的朋友”( NEB ),来称呼他,见第 2 、 5 、 11 节。约翰对他的爱是 在真理中 。正如约翰二书 1 节,这个片语也没有定冠词。陶德引用主后一一○年两封埃及农夫写的信,他向“所有真正爱你们(或我们)”的人问安。不过, RSV 和 NIV 都不将这里译为“以诚心”( RV ),或“真诚地”,而译为 在真理中 ,这真理乃是他们彼此相爱的范畴,这份爱在其中生存、发旺。也许他们彼此的关系更不限于此;他们有亲密的来往,而“我的儿女”( 4 节)一语,暗示该犹可能是约翰带领信主的。
2. 这封信开头的十一个希腊字中,有三个提到爱。“长老”对该犹的爱是真实的,在此以为他物质方面“祝愿”( AV )或祈祷( 我祷告 )来表达。译为 你凡事都好 ( euodousthai )的动词,直译为“旅途顺利”( Dodd ),可以比喻“成功”或“兴旺”(罗一 10 ;林前十六 2 )。另一个译为 享受健康 ( hygiainein )的动词,路加医生曾用来形容那些“健康无病”或“安全完好”的人(如:路五 31 ,七 10 ,十五 27 )。把这些字合起来看,“就有进步并旺盛的意思”( Westcott )。这两个动词在书信中是常见的用语。布鲁斯评注道:“这一类事在拉丁文书信中经常出现,甚至一般人用缩写 SVBEEV ( si uales , bene est ; ego ualeo ,“如果你安好,就很好;我都好”)来表达。”不过,约翰对于该犹的身体与产业的祝愿,虽然是用一般的话来表达,却必定是真心实意的。他不需要表达对该犹灵性的期许,因为他说,他知道他的 灵魂十分兴盛 。我们渴望基督徒朋友不单在灵性上蒙福,也在物质上蒙福,是有圣经根据的。
同时,最近才发展出的所谓“成功神学”( Prosperity Gopsel )(即:神要他所有的儿女都享受健康与富足),若要以这段经文为根据,来支持他们的立场,会发现基础十分脆弱。请思想几点: 1. 他们几乎完全倚重旧约对兴盛的应许,但那是对以色列国说的,新约中并没有再向个别基督徒或信徒团体提到这事; 2. 他们对于开发中国家许多处于贫穷、饥饿中的信徒并不留意;对那些人而言,兴盛福音显然并不适用; 3. 他们忽略了新约的重点,跟随那位受苦仆人的人,主要的标记不是兴盛,而是患难。
3. 有 弟兄 带来该犹灵魂兴盛的证据,让约翰 大大喜乐 。这一节和第 5 节都提到这些人。他们曾经拜访该犹负相当责任的教会,看见他的一些表现,让他们回到“长老”身边时,作出很好的报告。这里提到该犹灵性兴盛的两个特点,一个是 你对真理的忠心 ( 3 节)──直译为“你的真理”( RV ),和“你的爱”( 6 节)。旅行的弟兄们对于这两方面都已经“作了见证”( 3 、 6 节)。该犹是个平衡的基督徒,他在爱中坚守真理(参:弗四 15 ),他也在真理中爱人。关于这两种品质,请参阅约翰二书 1 节与 3 节的注释 。既然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作见证(见约壹一 2 的注释 ),显然该犹是一位透亮的、公开的基督徒,他让光照出来,没有藏起来。他的真理与爱心,是人人都知道的。甚至“陌生人”( 5 节)都可以看见他的宝贵,并为此作见证。有关 你对真理的忠心 ,见下一节的注释。
4. “长老”视该犹为他的孩子,好像在第一封信中,他称读者为“亲爱的小子”一样。他对于他们都有一份慈父般的爱(参:林前四 14 ~ 16 ;帖前二 11 ),而他的喜乐维系于他们的福祉(参:帖前三 1 ~ 10 )。他的儿女若持续 行在真理中 (参约贰 4 类似的说法),他就特别欢喜。这个片语有定冠词( en te{ ale{theia ),解释了前一节两个片语的意义──“你的真理”(“你生命的真实”, RV 、 RSV ,“你对真理的忠心”, NIV ),和“你如何继续行在真理中”(这里没有定冠词)。 行在 (“跟随”, RSV ) 真理中 ,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 大大喜乐 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 喜乐 ( charan )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 ,“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
5 ~ 6a . “长老”又称该犹为 亲爱的朋友 ;现在提到的,不是他的真理,而是他的爱。他“勤于款待”;这个吩咐是给所有基督徒的(罗十二 13 ;来十三 2 ;彼前四 9 ),又特别给寡妇(提前五 10 )和长老/监督(提前三 2 ;多一 8 )。在这几节中,希腊字或是名词 philoxenia ,或是形容词 philoxenos ,字面之意都是指对陌生人的爱。接待这种人,有可能是接待天使而不自知(来十三 2 ),甚至会是接待主耶稣自己(太十 40 ~ 42 ;二十五 35 、 38 ;参《十二使徒遗训》十一 2 、 4 ,“接待他,如同接待主”)。这种对陌生人的爱,正是该犹所有的,因为他的事奉已经显在那些 弟兄 身上, 甚至他们 (对他) 是陌生人 。“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两类人,而是同一批人”( Plummer )。该犹的 philadelphia (对弟兄之爱)和 philoxenia (对陌生人之爱),是相连的。参阅希伯来书十三 12 ,这两个字在那里也同时出现。他一定曾接待他们到家中,并自费招待他们。“长老”称赞说,他在所作的事上有 忠心 。这可能表示,该犹的乐意接待,被约翰视为一个标记,显明他忠于他自己和他的原则。他“仍然可靠”( Dodd );参 RSV ,“你所作的是忠心的事”,和 NEB “你显出美好的忠心”。或,如魏斯考特的建议,这个片语应该可以译为:“你使……确定”,亦即:“这种行为没有失去应有的价值与赏赐。”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该犹是 忠心于作 他的“工作”( ergase{ )。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 RV )。“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动词 他们已经说 是过去式( emartyre{san ,“已经见证”, RSV ),这必是指在某一次约翰主领的聚会中,那些回来的旅行者在会众面前称赞该犹对他们的爱心,和他的真理( 3 节)。
6b. “长老”又从过去转向未来,从“你现在作的”事( 5 节),到 你将会作 的事( 6 节)。或许约翰担心,那位大嗓门的丢特腓( 9 ~ 10 节)会劝服该犹,改变开放家庭的作风。所以他鼓励他,要继续接待旅行的教师。此处清楚说明怎样帮助巡回传道人。他们到的时候,固然要接待,还要 用配得过神的方式 ,让他们心情舒畅,满得供应(无疑指给予食物和金钱),向下一站出发(参:西一 10 ;帖前二 12 )。他们是神的仆人,代表祂,所以必须像接待神一样接待;这样用心地打点传道人上路,不只是“一件忠心的事”( 5 节, RSV ),也是一件“美”事( kalo{s
poie{seis , 你会作得美好 )。参马可福音十四 6 ,那里也提到一件事,被称为“美事”( RSV )。
陶德主张,译为 送他们上路 的动词( propempsas )是“类似早期基督教宣教士的术语”,意谓对出发的宣教士“负起旅途经济的责任”。虽然在使徒行传二十 38 和二十一 5 中,这个字似乎只是指“陪伴”或“护送”,但在别处和在这里,都似乎有这个意思,暗示要接待旅人,并为他们的下一程作准备(罗十五 24 ;林前十六 6 、 11 ;林后一 16 ),很可能是在他们离开时,供应他们的需要(如:多三 13 ,徒十五 3 或许也有此意)。参阅本信第 8 节。
7. 此处说明这种特殊接待的理由。第 5 节的“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一般在各城间旅行的基督徒,而是宣教士。约翰写说,他们 出去 。这动词( exe{lthon )和用于假先知的一样(约壹二 19 ,四 1 ;约贰 7 )。它是形容出发去从事某项使命,好像保罗出发,从事第二次宣教之旅(徒十五 40 )。他们的动机被形容为 为那名的缘故 。 AV 译为“为祂的名的缘故”, RSV 作“为祂的缘故”,不过在希腊文中并没有所有格的形容词。因为只有一个名,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 9 )。何况,耶稣的“名”便是祂神而人者的本性与拯救大工的彰显;为祂名的“热心”(热切盼望见到它得着当得的称颂),乃是宣教士最高的动机(参:罗一 5 ,为这名受苦,可参:徒五 40 ~ 41 )。这里 异教徒 ( hoi ethnikoi )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不信神的人”( RSV ),以与基督徒成对比。 得不到帮助 一语,不必勉强解释为:基督徒宣教士拒绝接受未信者自动提供的礼物。有些未信者可能很同情基督徒的立场,这里并没有禁止从他们接受金钱。耶稣本人曾向一位有罪的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这里乃是说,这些巡回传道人不会(按原则而言)寻求未信者的帮助,也没有(事实上)从他们得到帮助。基督徒宣教士不像当时游行各处的非基督徒教师,甚至也不像中世纪的乞讨修道士,是流浪为生。陶德写道:“道路上充斥着各种宗教的善男信女,各自传扬他们神只的美德,并从民众收集捐献。有一段记载(是戴斯曼所引用的一段碑文,见他所着《古代东方的亮光》, 108 页及下)提到一位叙利亚女神的‘奴仆’,描写他如何为服事他的‘女神’而旅行,并且‘有一次旅行带回七十个袋囊’(装钱用)。”相反的,耶稣告诉十二使徒和七十个门徒,不要带“钱囊”(可六 8 ;路十 4 ),保罗责备那些“为利混乱神的道”的人(林后二 17 ;参:帖前二 5 ~ 9 )。基督教传道人与教师自然有权接受因他们的服事而受惠之人的支持,保罗有几次特别坚持这一点(尤其是林前九 1 ~ 18 ;加六 6 ;提前五 17 ~ 18 )。可是基督徒会众支持传道人是一回事,宣教士要求未信者给钱,则是另一回事。
8. 这一节补充说明第 7 节。正因为巡回传道人不受异教徒的支持,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 。在希腊文本句中, 我们 是强调语;这一句也含有双关语,即:我们应该“支持”( RSV 和 NEB 对 hypolambanein 的翻译)那些没有“接受”( lambanontes )未信者帮助的人。如果接待旅行宣教士的第一个理由是:他们是弟兄,我们应该尊重为那名外出的人;第二个理由便更实际:因为他们没有别的支持。 我们 必须做没有人为他们做的事。这里隐藏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基督徒应该支持基督教事工;世界不会支持它们,它们也不期待世界会支持。事实上,我们有义务( 应该 )支持。我们 可以 支持的好事很多;可是我们 必须 支持我们的弟兄姊妹,就是世界不会支持的。这是基督徒捐献的指导原则。接待、帮助旅行宣教士的第三个理由为:这样我们便 一同为真理作工 。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我们成为“在真理中的同工”( RSV ),意味与宣教士合作,“便在传播真理上有我们的一份”( NEB )。这个片语也可以译为“与真理同工”( RV ),“真理的同盟”(摩法特),就是将真理拟人化,视为我们合作的对象。这种结构可参雅各书二 22 。将真理、福音,或道拟人化的作法,在新约中并非无先例可循(参如: 12 节;林后十三 8 ;腓一 27 ;帖前二 13 )。这些巡回传道人不是“迷惑人的”(约贰 7 ),带来谎言,说耶稣不是基督,神的儿子。相反的,他们带来 真理 。接待前者就是“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 11 );接待后者则成为真理的同工。基督教宣教士与真理的合作,在传扬它;我们与真理的合作,则在接待他们。所以,基督教的宣教大业不是由传道人单挑,也是由接待他们、支持他们的人一同来承担。
Ⅱ 有关丢特腓的信息( 9 ~ 10 节)
9. “长老”在这里谈到丢特腓的问题。他的性情和行为与该犹截然不同。该犹行在真理中,爱弟兄,招待陌生人。而丢特腓却爱自己过于别人,拒绝接待巡回传道人,也不让别人这么做。该犹和丢特腓可能在同一个教会,因为“在可见的教会中,必然良莠不齐”(三十九信条第二十六条);不过陶德认为,他们的教会可能彼此相邻。约翰说,现在问题相当严重。 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但丢特腓不理会我们。 这究竟是指哪一封信,并不清楚。应该不会是目前正写的这一封,因为,虽然动词在文法上可能是书信式的过去式,但 丢特腓不理会我们 ,似乎是形容该封信收到后(过去的事)的反应。因此,一定还有另一封信,不是个别给该犹的,而是一封正式的信函,写给 教会 的。该封信也不太可能是约翰一书或二书,因为其中都没有鼓励要接待旅行的宣教士,而本节所提的信,显然是以那件事为主题。所以,这封信必定已经遗失了,可能丢特腓把它扔掉了。
无论丢特腓是否扔掉这封信,或是否没有读给教会听,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他拒绝长老明文的指示( ti ,“一些事”, RSV )。值得注意的是,第 9 、 10 节中,约翰从单数(“我写”)转到复数(他“不理会我们”),又转用单数(“ 我 若去, 我 会题到他所行的事”),结尾再用复数(“用恶言妄论 我们 ”)。此处他的“我们”应该是权威性的复数,意思乃是指他自己;这个看法十分有道理。 RSV 将第 9 节的末了译为:丢特腓“不承认 我的 权威”,是正确的。约翰知道自己在该教会有权威。他发出命令,并期待他们顺从(使徒命令人顺服的事,参:帖后三章)。丢特腓却是例外,他不听约翰的指挥,显然他认为自己有权威,甚至将不听他话的会友赶出教会( 10 节)。
丢特腓为什么要反对约翰呢?有些人尝试架构当时的情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为神学问题相争。如果福音的真理受到威胁,“长老”必定会毫不迟疑地指出错误,就像他在第一、第二封信中,曾用绝不妥协的话提出指责。这里的问题不是异端,而是个人的野心。芬德烈指出,丢特腓之名十分罕见,不像该犹的名字相当常见。直译其意,应为“宙斯抚养的,宙斯的养子”,这名字“只在有名望的古老家族中”出现;他接着猜测,这位丢特腓“属于希腊旧都(即别迦摩,芬德烈相信,该封信是写到那里)的贵族”。若是如此,他会有这种惹人嫌恶的表现,是因为有社会地位撑腰。还有人尝试将约翰与丢特腓的冲突,归咎于第一世纪末教会秩序模式的改变,使徒时代即将结束。甚至否认长老约翰是使徒的注释家认为,该时代已经结束了。按今日所知,约在主后一一五年,安提阿的主教伊格那丢写信给亚西亚的教会时,“主教治会制”(一名主教有权管理一群长老)已经存在了。所以这封信乃是写于使徒时代的末期,或在使徒时代与普遍的主教治会制时期之间;既是过渡期,就不免有冲突;陶德将它比作外国宣教士正要将责任交给本地教会的时期。
有些注释家认为,主教治会制已经引进该教会,而丢特腓是教会正式的主教,他对使徒,或(若陶德对“长老”的看法正确,见导论Ⅰ G “‘长老’的头衔” )“后使徒时期”约翰的权威,有所反感。还有人认为,丢特腓很渴望得到这个地位,但约翰却属意另一位候选人该犹。巴克莱主张,书信反映出使徒、先知之普世性事工,与长老在地方性事工上的冲突。他认为,丢特腓可能是位力主地方教会自治的长老,所以讨厌约翰的“遥控”,以及“流通各地的陌生人之干扰”。他的地位究竟如何,要看他赶出会友( 10 节)是根据正当的权威,还是高傲的越权。陶德愿意接受前者,认为丢特腓反叛约翰所代表的旧制度,是可以了解的。但是约翰的观点与丢特腓不同;如果我们承认他具圣经作者的权威,就必须接受他的看法。
对约翰而言,丢特腓举止的背后动机,不是神学、社会,或教会的理由,而是道德问题。根本的问题在于罪。 丢特腓好为首 ,或( RSV )“喜欢把自己放在前面”( philopro{teuo{n )。他不认同父的旨意,即在一切事上应当以基督为首(西一 18 , pro{teuo{n )。他也不愿意向“长老”叩头,他自己要作头。他“贪求地位与权势”( Findlay ),没有听从耶稣的警告:不要存管理人的野心(如可十 42 ~ 45 ;参彼前五 3 )。下一节所描写他反对别人的行径,暴露出他隐藏的自爱之心。史密斯注解道:“ proagein (约贰 9 )和 philopro{teuein 指明搅扰小亚西亚基督徒生活的两种性情──理性的高傲与个人的狂妄”。
10. 约翰声称,如果他亲自到那间教会,他会 题说 (或“提起它”, RSV 、 NEB ,就是公开责备)丢特腓所说、所做的。他不能忽视对使徒权威的挑衅,一定要采取某种管教的行动。以下从三方面来讲丢特腓举止的严重性。第一, 他用恶言妄论我们 。妄论( phlyaro{n )一字,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是“胡说八道”。“它的意思是,这些话不单满怀恶意,而且很无聊”( Plummer )。提摩太前书五 13 , AV 译为“说闲话的人”, NIV 译为“散布谣言”。 NEB 将这句话译为:“他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我们。”丢特腓显然认为,约翰是他在教会权威的危险对手,因此要用谣言毁谤他,贬抑他的地位。丢特腓不单反对约翰和他的地位,也反对他要接待巡回宣教士的指示。他 不以 散播恶意的谣言 为足 ,更进一步有意污辱“长老”: 他拒绝接待弟兄 。第三, 他也不让那些想要接待的人如此作,把他们赶出教会 。丢特腓讨厌巡回的教师。他不因他们“为那名的缘故”出外而尊敬他们;他只顾到自己的名声。也许他不接受这些陌生人的理由,只是因为约翰曾下过这道命令。他不开放自己的家,也不帮助他们;有些人要听约翰的话,接待他们,他首先拦阻他们这样做,后来又把他们赶出教会。只爱自己的人会破坏所有的人际关系,丢特腓讲约翰的坏话,对宣教士冰冷,又赶出忠实的信徒,都因为他爱自己,要作头。个人的虚荣今日仍然是许多地方教会不和睦的根源。
Ⅲ 有关低米丢的信息( 11 ~ 12 节)
11. 约翰讲完丢特腓的恶行之后,又对该犹作个别的勉励,接着则推荐低米丢。也许他担心,连该犹都会受到丢特腓的影响。所以他写道: 亲爱的朋友,不要效法恶事,只要效法好事 。每一个人都会模仿别人。我们很自然会以别人为我们的典范,去效法他们。“长老”似乎在说,这样做没错,可是该犹必须小心选择效法的对象。例如不可以模仿丢特腓。该犹一定“不要效法恶,而要效法善”( RSV );约翰接着说明理由。不单因为我们效法别人的结果,会影响自己的行为,而且因为每个人的行为都反映出自己灵里的情形。 凡行善的是出于神,凡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这是第一封信中常提到的道德测验(如:二 3 ~ 6 、 28 ~ \cs16 29 ,三 4 ~ 10 ,五 18 )。事实上,这封信里三种测验各有一个例子:真理( 3 ~ 4 节)、爱心( 6 节),和这里的行善( 11 节)。真基督徒可以被形容为 出于神 (参:约壹四 4 、 6 )、 见过神 (参:约壹三 6 )。从神而生和见到神,从某方面而言是相同的。凡是从神而生的,就以内在信心的眼睛看见了神。而这种对神的看见,深深影响他的行为。行善就是从神生的凭据;行恶则证明未曾见过神(参:约壹三 6 )。也许约翰在写这个原则时,心中想到丢特腓,言下之意为,他甚至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的基督徒。
12. 约翰想到丢特腓,便写到行恶,而写到行善,便让他联想到 低米丢 。使徒行传十九 23 以下,曾提到一位低米丢,是以弗所的银匠;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是这里的那一位。虽然低米丢的缩写可能是底马,但我们也不能说,保罗书信中的底马(西四 14 ;门 24 ;提后四 10 )就是其人。按照《使徒宪典》的记载,后来约翰按立他作非拉铁非的主教。除了这一节之外,我们对这位低米丢的事没有确凿的资料。有人猜测,约翰推荐他的缘故,是因为他是信差,“使徒旅行的助手”( Findlay );或因为他是丢特腓行恶的对象,而该犹对他的把握需要重新建立。这都有可能,但都是揣测。不过,前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似乎该犹本来不认识低米丢,所以约翰才举荐他。有一点很清楚:低米丢有三重见证,引人注目(参:约壹五 8 )。第一, 有众人给他作见证 。完成式 memartyre{tai 的意思是:众人为低米丢的见证仍然有效。第二,这个见证又有 真理本身 来支持。这里显然不是指子或圣灵,虽然二者皆为“真理”(约十四 6 ;约壹五 \cs16 6 );它应该是指:低米丢身为真基督徒的事,不需要人的见证,他本身就是凭证。他承认的真理已经实现在他身上,因为他的生命遵行真理。低米丢还有第三个见证: 我们也给他作见证 ( martyroumen ),这是现在继续的见证。这里似乎又是权威式的第一人称复数,约翰乃是在指他自己(如第 9 节)。 RSV 的翻译是正确的:“我也为他作见证。”这对该犹应该足够了。即使他不认识其余为低米丢作见证的人,甚至若他还没有碰到低米丢,看见 真理本身 为他作的见证,但是他却认识约翰,也信任他的判断。所以约翰继续写道: 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 ( martyria ) 是真的 (参:约二十一 24 )。
Ⅳ 结语和问安( 13 ~ 14 节)
13 ~ 14a . 请将这段与约翰二书 12 节和该处的注释比较。约翰第二与第三封信的结语,用字稍有不同,如动词 写 的时态,和 笔墨 ( kalamos ,古代用芦苇作笔)与 纸墨 之别。但是大致的意思可说一模一样。约翰 有许多事 要写,一张蒲草纸不够,但是这些事他宁可用口来沟通,因为他打算 很快 就要去拜访该犹;他说,那时 我们就当面谈论 。
14b. ( RSV , 15 节) 愿你平安 ,这句希伯来式的问安语,耶稣在复活之后曾赋予它新的意义(约二十 19 、 21 、 26 );倘若该犹所带领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用这句话替该犹祷告便十分合适。在第二封信中,平安出现于信的起头( 3 节),不过将平安放在信尾的类似用法,可参加拉太书六 16 、以弗所书六 23 、帖撒罗尼迦后书三 16 ,和彼得前书五 14 。这封信结尾的交互问安,是 朋友 之间的请安。在新约书信中,以这个称呼来指基督徒,此处是惟一的出处。通常是以“弟兄”来形容基督徒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朋友”。不过,耶稣曾称十二使徒为他的朋友(约十五 13 ~ 14 ),而使徒行传二十七 3 也提到,保罗在西顿有朋友。这里似乎并没有暗示, 朋友 的关系不像“弟兄”那么亲(参 3 、 5 、 10 节),因为该犹所获的指示,是 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 RSV 解释为“向他们一个个”, NEB 则作“一个一个”。基督徒在团体中不应该失去个别的身分。神的意思,必定是要每一个地方性的相交团体够小,彼此能紧密结合,让牧师和成员都能个别认识,并能互相叫出名字。那位好牧人是按着名叫祂自己的羊(约十 3 );众牧人与羊群也应该互相知道姓名。──《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翰三书
约翰三书第一章
1 “长老”:看《约壹》1节注。“该犹”:看〈参考资料〉中“本书受信人”条。
4 “我的儿女”:约翰带领归主或在他属灵教导下的信徒(参提前1:2)。
5
古代交通不便,旅行艰苦,许多旅行布道的人都需要教会和信徒接待,来完成任务。初期教会以接待旅客为美德(来13:2),保罗且对此谆谆训诲(罗12:13;多1:8)。
7 “外邦人”为不信主的人。奉主名传道的人,不愿接受未信主者的食宿供应,免得有人以为要花钱来得到福音(林前9:18)。
9 “教会”:有人认为乃指《约贰》1节所称的“蒙拣选的太太”(参该节注)。丢特腓为教会中一位领袖,似与诺斯派有来往,受其影响,不接待约翰派去的传道人。
13 参《约贰》12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