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二章
第 2 章
王上 2:3-4> 大卫遗训仍尊主为大,教导所罗门顺服神,这为我树立了什么榜样?
2:3-4 大卫晓谕所罗门,必须以神和律法作修身治国之本,国家才可一如神所应许的延续下去(参撒下 7 )。神使他国位坚立的应许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有条件的,随着君王的善恶而定;另一部分是无条件的。
神有条件的应许,乃是大卫和他的子孙要尊崇顺服祂,才不断地有人坐在王位上,大卫的后裔若非如此,就失去王位(参王下 25 )。而神无条件的应许,是叫大卫的后裔永远为王。这个应许藉着他的子孙,也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得以成全(参罗 1:3-4 )。大卫的一生是顺服神的榜样,他对下一 任 君王,就是他的儿子所罗门,也有合适的劝导。结果如何就全看所罗门是否遵循了。
王上 2:5-7>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2:5-7 约押是为了私利残酷击杀。他的勇力是他惟一的长处,战胜沙场是他惟一的心愿。他想攫取权力,紧握不放,而巴西莱却与他迥异。巴西莱代表所有忠于神、按照祂的律法生活的人。例如大卫要赐他尊荣,他就毫无私心地要求王将之赐给他的儿子。你作领导是服事自己,还是事奉神呢?
王上 2:5-9> 约押、示每犯了什么罪?大卫是报私仇吗?
2:5-9 大卫严肃地嘱咐所罗门对付仇敌,是为帮助年轻的君王建立坚固的王位。大卫仅仅是针对罪恶昭彰的仇敌──他们藉反对神所立之王来反对神。按照律法,大卫吩咐所罗门向他的仇敌施以应得的惩罚。示每咒诅君王,既违背民事法,又违背神的律法(参出 22:28 )。
王上 2:10> 大卫的生平功过──
2:10 大卫死的时候约七十岁(参撒下 5:4-5 )。参看撒上 17 章所附 " 大卫的生平 " 。
王上 2:15-22> 求妻?要权?亚多尼雅是真喜欢亚比煞吗?
2:15-22 这件事并非求偶那么简单,不过亚多尼雅希望拔示巴这样理解。亚比煞虽然是童女,但是已被纳入大卫的宫中。亚多尼雅想得亚比煞为妻,因为拥有宫庭之妃嫔,就等于宣称得到王位。当年押沙龙背叛大卫时曾干过这种事(参撒下 16:20-23 )。所罗门深知亚多尼雅的阴险用心。
王上 2:26-27> 所罗门这样处理亚比亚他,原是根据他过往所行的──
2:26-27 昔日扫罗王屠杀挪伯城祭司,亚比亚他是惟一脱险的青年(参撒下 22:11-23 )。后来大卫作王,他一直作大祭司,自始至终忠于大卫。在大卫死前,亚多尼雅意图篡位、自立为王时,亚比亚他却拥护亚多尼雅( 1:7 ),所以所罗门革去他的祭司职位,应验了撒母耳记上第 2 章 27 至 36 节关于以利的子孙不再有人当祭司的预言。
与亚多尼雅同谋悖逆者和继续忠于大卫者
王上 2:31> 约押流无辜人的血是出于什么罪性?
2:31 约押一生嫉贤妒能,千方百计想保住元帅的地位。大卫有两次想立别人代替他,都被他以奸诈的手法先发制人地将对手杀死,使他们不能接替元帅职位(参撒下 3:17-30 ; 19:13 ; 20:4-10 )。大卫未先把约押免职,致使两位将军枉死,也难辞其咎;不过,基于政治与军事的考虑,大卫没有公开处罚他,只咒诅约押和他的家族(参撒下 3:29 )。所罗门处罚约押,公布大卫与两位将军的死无关,除去大卫的罪嫌,将这罪全归于约押。
王上 2:35> 所罗门选用这二人的原因是……
2:35 大祭司亚比亚他与元帅约押,都是大卫国中的重臣。他们与亚多尼雅同谋背叛所罗门,同被革职,王以撒督代替亚多尼雅,比拿雅代替约押。撒督是亚伦的后裔,在大卫作王的时候是杰出的祭司,大卫死后也忠于所罗门。大卫吩咐他料理神的约柜(参撒下 15:24 及以下各节)。他的后裔也管理圣殿,直到圣殿被毁。比拿雅以前是大卫的勇士之一(参撒下 23:20-23 ),也是护卫长。
王上 2:46> 从所罗门巩固王权的一系列措施上,可看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君王?
2:46 所罗门下令处决亚多尼雅、约押与示每,革除亚比亚他的祭司职位,并派新人接任。他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巩固了王位。他履行公义,在国家安定方面做了整顿后,就推行和平政策。他在两方面显明是和平之君:他没有大举兴兵,又使内乱终止。──《灵修版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第二章
先王之道(二 1 ~ 12 )
局势已定,大卫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故此召了爱子所罗门来作最后嘱咐。当人快要离世时,总是有许多事要交代的。曾经历过的成功、失败,可以成为后人的鉴戒;未报的恩惠,当然要后人铭记;至于一切的仇怨……。
.训勉( 1 ~ 4 )──大卫的一生实在称不上畅顺,反而有不少坎坷的遭遇:被扫罗追杀、犯奸淫后遭惩罚,甚至最后众叛亲离。不过在其中他却学会了只要遵行主道,就可“尽都亨通”。在逃亡时,大卫对神始终的依靠,在受罚时向神痛悔,这些都是大卫一生留下的成功经验,将要继位的所罗门正需要这“先王之道”,这也就是我们所需的“先贤之信”。
.恩怨( 5 ~ 12 )──有两个人,大卫特别吩咐所罗门要以“智慧”来对付的:
① 将军约押,他虽然曾立下不少功劳,不过为了押尼珥曾在战场上杀死他兄弟亚撒黑一事,他就趁押尼珥与大卫立约,协助统一国土时谋害了他(参撒下二 18 ~ 24 ,三 12 ~ 39 )。另外,亚玛撒在大卫王国面临分裂之际,曾当联络人的工作,稍一失误,就被约押杀了(撒下二十 1 ~ 10 )。
② 另一个要对付的人是曾在大卫逃避押沙龙时,前倨后恭的小人示每(撒下十六 5 ~ 8 ,十九 16 ~ 23 )。
行不义的要惩戒,曾施恩惠的,当然要得赏赐,同样在逃避押沙龙时,巴西莱带来食物(撒下十七 27 ~ 29 ),既是雪中送炭,自然要铭记于心,这就是先王之道──公义。公义的神又要求我们怎样呢?(参弥六 8 )
思想 在你的周围,可有人值得你学效呢?另一方面,你有否盼望将来自己能成为人所学效的对象呢?
自取灭亡(二 13 ~ 27 )
亚多尼雅曾企图自立为王,可惜功败垂成,其时所罗门并没有计较以往的一切。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卫驾崩后,亚多尼雅又蠢蠢欲动了……。
.请求( 13 ~ 18 )──表面上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要求:亚多尼雅想娶曾服侍大卫的女子亚比煞为妻,但问题在他“走后门”向拔示巴提出,一方面他可能仍觉有愧于所罗门;另一方面拔示巴乃所罗门之亲生母亲,他可能以为如此作必会加增说服力。无论如何,亚多尼雅已显出他的居心叵测:他直言对失去王位心有不甘!知错而没有悔改的人,只是暂时压抑而已,一旦罪性涌现便会重蹈覆辙。
.灭亡( 19 ~ 25 )──拔示巴没有怀疑亚多尼雅,就代他向所罗门提出要求。她心想这只是“一件小事”,难道作儿子的还会推辞?可是,聪明的所罗门一听就看出“小事”背后所隐藏的“大事”,若他轻易答应母亲的代求,以后岂不更使人有机可乘,连国土也要双手奉上?
本来所罗门曾答应过不取亚多尼雅的性命,不过那完全在乎亚多尼雅能否洁身自爱;可惜他并没有把握重过新生的机会,再三的犯错,终于被杀,可谓咎由自取。
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已得到重过新生的机会,神已不计较以往,因为耶稣基督已替我们受了惩罚。但若我们不能好好的洁净自己,恐怕最终是自取灭亡,再次堕入罪的网罗里了。
祈祷 求主救我脱离一切的试探,并助我了解到底有哪些罪仍是我的软弱呢?
两个人的死亡(二 28 ~ 46 )
.第一个人( 28 ~ 35 )──亚多尼雅被杀后,他的附从者当然是风声鹤唳,继祭司亚比亚他被革职,矛头就指向约押。前次亚多尼雅抓祭坛,似乎暂时避过大难,其后约押也学了这一套。果然,要求惩处约押的人不得要领,连比拿雅也不敢动手。抓坛角就可免一死了吗?当然不会,最后他还是被就地正法。亚多尼雅可以暂免一死,并非凭抓住祭坛不放;约押作恶,并不能靠一时的“敬虔”就可以神作盾牌。敬虔乃一生的操练,今日,教会中有不少“圣餐信徒”、“节日信徒”,甚至是“一生三次回教会的信徒”,他们只是一时的敬虔,只在急难时才想起神,与拜偶像又有何分别?
.第二个人( 36 ~ 46 )──没有证据证明示每也曾参与亚多尼雅一伙(虽然一 8 提及示每,不过相信示每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名字,所罗门的十二个地方官之一也叫示每,四 18 ),可以肯定的是他曾是大卫的对头,现在是城中的富户。所罗门禁止他出城,大概是防止他以财势联络自己的部族,趁朝中混乱谋反,起初示每还是乖乖的,不过三年后,他两个奴隶逃跑,利之所在,示每也顾不得那么多,结果亲自去追捕,因而违反禁令被杀。
许多时候,当我们面对利益与顺服的抉择时,往往会被物质冲昏头脑而忘记了神的吩咐,结果陷在物欲的泥沼中不得脱身。
思想 在这崇尚物质的社会里,我可有不自觉的沉迷其中? ──《新旧约辅读》
列王纪上 第二章 注释
2:1-9 大卫临终遗命给所罗门
1-4
大卫首先提醒所罗门,惟有遵守神的吩咐才能享有行事享通,国位巩固的福气,这是神给以色列人和大卫的应许(参串 5,
8)。
2「我现在 ......
必走的路」:是希伯来人留下遗嘱时所用的套语。
「大丈夫」:指英明勇敢的人。
3「亨通」:原指因经过思考上的操练而获得见识和智慧,以致达到成功的果效。
5-9 大卫给所罗门三个具体的嘱咐
5-6 大卫的元帅约押所应得的报应
他曾以诡诈暗杀了以色列的两个元帅押尼珥及亚玛撒(参串 10,
11) 。此二人虽然一度与大卫为敌,但後来都分别归向大卫,并且与王立
了盟约,所以约押杀他们的恶行是「向我所行的」( 5)。
押尼珥本是扫罗的元帅 (撒下 2:8)。
他被大卫的军兵追杀时因自卫 杀了约押的弟弟亚撒黑(撒下 2:18-23),约押後来是为报私仇把他暗
杀了。
亚玛撒是押沙龙的元帅 (撒下 17:25),
在押沙龙死後归向大卫,被 立为元帅代替约押 (撒下 19:13),
约押是因为妒忌而杀死他。
「照你的智慧行」:指在适当时机下手杀约押。
7 巴西莱众子应得的礼待
这是报答他们厚待大卫之恩(参串 13) 。
与王「同席吃饭」:即享受 朝廷的长俸。
8-9 向示每讨罪
他咒骂大卫,本是犯了该死的罪(见出 22:28;
撒下19:21),但大卫因
有誓言在先,不能定他死罪,惟有留待所罗门去执行刑罚。
2:10-12 大卫寿终,所罗门继位
思想问题(第二章上)
1 大卫王为什麽要把约押和示每置诸死地呢?参 5,
8节。
他的要求是为了报复,基於公义,抑或为帮助所罗门巩固势力的缘故?参撒下 3:38-39。
2 大卫一面吩咐所罗门要遵行摩西律法,好蒙神赐福(参 2-4),
一面却劝他按智慧行事(参 9)。
这两方面有否矛盾?
3 亚多尼雅求娶亚比煞为妻( 17),此举背後有何含意?
参 15-17节;
撒下16:21-22。
所罗门杀他是否背约呢?
4 所罗门为何不杀祭司亚比亚他?参 26节。
身负神职的亚比亚他在参政的事上犯了什麽错误呢?见 1:7。
这给我们什麽警惕?
2:13-35 所罗门清除异己
亚多尼雅曾企图谋夺王位,并得到亚比亚他和约押的支持。
所罗门登位後便逐一对付他们,以巩固自己的国位。
13-25 首先对付亚多尼雅 他虽然臣服所罗门,但心里依然不服。
15「国原是归我的」:这是因为在当时仍生存的大卫儿子中,亚多尼雅排行最长(见1:5注)。
17
古时国王死後由继位者承受妃嫔(参撒下16:21-22),如今亚多尼雅求娶大卫妃嫔亚比煞为妻,可见亚多尼雅并未放弃夺取
王位之念头,因此所罗门要把他处决。
19「坐在王的右边」:显示母后拔示巴当时享有极高的地位。
26-27 接着是革除祭司亚比亚他的职位
「本是该死的」:是因为他曾参与亚多尼雅的阴谋。
但所罗门没有杀死他,因他是神所膏立的祭司,又曾忠心跟随大卫(参串34, 35)。
28-35 处死约押
亚多尼雅的另一同党约押,却因先前杀死了两个比他忠义的人 ( 32; 见 5注),虽然逃到祭坛那里(28; 见1:50注),仍被所罗门处死。这
是因为祭坛所提供的庇护,只适用於无意杀人的情况(见出 21:14) ,对於约押的蓄意谋杀,本是无济於事。
29「所罗门就差遣 ......
杀死」:旧约希腊文译本在此句前还有一句:「所罗门王差人去见约押说:你为了什麽事,竟逃到祭坛
去?约押回答说:因我怕见你的面,所以逃到主那里去」。
31「将他葬埋」:并非表示要恩待约押,乃是出於当时的传统观念,认为被杀者的血,会在埋葬时被地遮盖。(参伯16:18;
赛26:21)。
此段经文乃强调约押的罪只归到自己的头上,不归大卫的家。(31, 33)
34「旷野」:原指有草的牧场。
根据撒下2:32(亚撒黑乃约押之弟),此地是在伯利恒。
2:36-46 所罗门杀示每
此举乃大卫的遗命,因示每曾辱骂神所膏立的大卫( 44;
见8-9注)。
当时人认为咒骂如祝福一样,会引致实际的果效,因此所罗门要杀死示每,使他的咒诅无效(参 45)。所罗门把他困在耶路撒冷,是明智
之举(参 9),一方面可找藉口杀他,另一方面又可防止他作叛。示 每自此丧失了对他家族的影响力,他的两个仆人竟投奔亚吉( 39),
可见所罗门此举之有效。所罗门必须提防示每,因他是便雅悯人(扫罗王、背叛大卫的示巴亦是),当时这支派有脱离大卫家统治的野心
。作者将所罗门杀示每的事迹与清除亚多尼雅同党的经过放在一起,便是这个原因。一连串的整肃行动,结果是「坚定了所罗门的国位」
( 46)。
39「迦特王」:是当时五个非利士首领之一。
思想问题(第二章下)
1 大卫对约押有什麽评价呢?参 5节。
这和历史中的约押有什麽相同之处?参撒下 20:4-10。
由此看来,约押为何支持亚多尼雅叛乱呢?
2 比拿雅在祭坛旁边杀了约押,是否有违摩西的律法?参出 21:14。
3 所罗门不杀示每,却把他困在耶路撒冷城,大概是藉此监视示每的一举一动,以便找机会除掉他。
你认为所罗门的做法是否可取?参 42-44节。
4 作者在 1-2章把大卫和所罗门王对劲敌的手段明确记载下来
, 目 的何在?
列王纪上第二章
父亲的遗命(二 1-9 )
(一)
本章的开头( 1-4 节)也令我们想起约书亚记的文字,不仅有主角的临终遗言(书廿三 14 ),也引用耶和华对他的勉励(一 1-9 )。作‘大丈夫’是指遵守耶和华的吩咐,即是遵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主的道。但是,在这段完全属正统及宗教性导言之后,大的遗言就变得非常世故了( 5-9 节)。他临终前的三件遗命非常的直截了当:两人应被处死;而为抵消这惩罚起见,巴西莱的家人却应该与新王同席吃饭,享受盛情。
约押曾经在各场合中为大命,他攻下耶路撒冷(撒下五章)以及亚扪的首都拉巴,亚扪即现代的安曼(撒下十二章)。大藉他杀害乌利亚及诱奸乌利亚妻子拔示巴(撒下十一章);约押在押沙龙开始造反时保护大(撒下十四章),大为了押沙龙之死公开哭泣悲哀而受到他的严词指责(撒下十九章)。事实上他之所以出现亚多尼雅的庆典只是悄然地经过,至于他的命运则早已有所记载,见撒母耳记下二至三章。约押以大的南面元帅身分,一直在伺机向以色列北军扫罗的元帅押尼珥报仇,因押尼珥曾于决斗时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杀了有勇无谋的亚撒黑,即约押的兄弟。约押误会了所听到的报告,说大在希伯仑为他的仇敌押尼珥摆设筵席,且送他‘平平安安’的回去。他根本不知道押尼珥正在安排怎样使大成为以色列和犹大之王。约押打发人把押尼珥追回,而且私下把他杀了。大无论在公开场合或政治立场上均否定了这场谋杀。他不但为押尼珥举哀,又对他的臣仆这样说(撒下三 38-39 )──
你们岂不知今日以色列人中,死了一个作元帅的大丈夫么?我虽然受膏为王,今日还是弱;这洗鲁雅的两个儿子比我刚强,愿耶和华照恶人所行的恶报应他。
所罗门大可不必面对大一生所遭遇的问题。
在约但河东,以色列人敏锐的情感因大的另一次推荐而得到安抚。基列的巴西莱是大过约但河逃避押沙龙追袭时慷慨供应食物给大的善心人之一(撒下十七 27-29 )。大在回程中过约但的时候,向巴西莱表示东道情意,要他同往耶路撒冷(撒下十九 31-40 ),但老人以年迈为理由推辞了他的好意。朋友间互表忠诚的遗风理应可以在下一代继续保留的。
上述的两个故事很有趣的交织成为第三个故事。当大在押沙龙面前退避时,他受到示每的咒 g ,示每不仅像扫罗一样是便雅悯人,而且是扫罗的家人。约押的一个兄弟亚比筛求大容许他即时就地割下示每的首级,大阻止他,说:‘瞧,我亲生的儿子尚且寻索我的性命,何况这便雅悯人呢!由他咒罢!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或者耶和华见我遭难,为我今日被这人咒,就施恩与我。’(撒下十六 11-12 )。这一个示每在大王回程中带了大队便雅悯人过了约但河迎接他,承认自己行了悖逆的事且公然表示忠。同一个亚比筛现在再次要示每被处死,因他咒‘耶和华的受膏者’。但大正在那一天庆祝重掌政权,不愿有人被治死。他对示每起誓不加害于他。不幸大的誓愿是纯属个人和形式上的,他死了就一切无效(参考王上二 36 以下)。诗篇一四六篇三至四节的感受相当合适:
你们不要倚靠君王,
不要倚靠世人,
他一点不能帮助。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
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
(二)
第六节所说的智慧是所罗门着名的优点,这主词在本段中的寓意值得深思。大并没有将处理约押和示每的 决定 交给聪明的所罗门,只是说用什么 方法 去达到目的。这里所说的‘智慧’是指政治手腕、外交狡计,领导阶层的这些质素也正是成功的政府最感兴趣的‘卑劣手段’。
令人感兴趣的是那‘智慧’用作‘忠诚’的相反词( 7 节)──或至少加以合法化。用智慧将约押和示每消除,而忠诚则归于巴西莱的众子。对于良好的行政人员来说,忠诚是一件经过细选的商品。说了这些话并没有含轻蔑的意思,只是承认人所共知的‘生命事实’。但笔者也不明白为什么本章只是视这些为事实。两个开头段落( 1-4 及 5-9 )毗连在一起,意思有点含糊不清。第一个段落以大引用耶和华的应许做结尾:
你的子孙若谨慎自己的行为,尽心尽意诚诚实实的行在我面前,就不断人坐以色列的国位。
大对他儿子的劝勉详尽,为的当然是要巩固他王位的安全。但是,这样做符合摩西律法书( Mosaic Torah )的要旨吗?或那是对‘上帝帮助那些帮助自己的人’的原则作虚伪的支持?
笔者怀疑这两段经文有意慎重提出的,是自主的治国方式较为重视上帝的应许,多于重视祂的要求,而这方式始于耶路撒冷的第一位伟大国王──事实上,也就是大播下耶路撒冷在巴比伦远攻时失陷的原因。
王国的建立(二 10-46 )
(一)
这样,大走了世人必走的路。我们在第十节第一次读到‘与他列祖同睡’的句子,这样对死亡的说法,在列王纪及历代志里提及伯利恒耶西之子的事件时,几乎是不断地出现。摩西五经选用另一种句法──‘归到他列祖’;但也有说是葬在家人坟墓里的。‘大城’很显然是指耶路撒冷,因此,在伯利恒的耶西之子事件上,我们不能从‘与列祖同睡’作字面上的解释。历代志作者不提大安葬的事是有原因的。
本段经文的一首一尾有重复的句子( 12 , 46 )说国位在所罗门的掌握下甚是‘坚固’。历代志下也可以同样的句法开始,只是此书卷不提及与阴谋有关的故事。这样在意思上重复的方式,在句子之间常显示了我们在阅读后来加进原作里的补充资料。
(二)
如果大在所罗门身上所看到及赞赏的那智慧是成功的国王所必备的条件,那么,亚多尼雅不继承王位倒是件好事。因为拔示巴既老练又洞悉世情,她曾经骗过第一个战士身分的丈夫,后来又协助她儿子去统辖耶路撒冷,对这样的一个女人作出请求,是绝不高明的。为什么他一开头便说这个国原是归他的,甚至说以色列众人也都仰望他作王?他承认,命运的改变是出乎耶和华,他的看法与他的名字相称(‘耶和华是我的上帝’)。
亚多尼亚求赐亚比煞为妻时,怎会不知道自己是将绳套在颈上呢?拥有宫廷中的妇女是国王的权利。背叛父亲的押沙龙同意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亲的妃嫔亲近时,他与他的随从都很明白这一点(撒下十六 20-23 )。列王纪开头第一段可能没有说明亚比煞的身分是妻子或妃妾,大也可能未曾与她‘亲近’──但是,这个童女还会有什么其他身分?
此事令所罗门发怒──而且松了一口气?由比拿雅(‘耶和华已建立’)被差遣去杀死这位无能的王位觊觎者是最适合不过了!我们记得耶和华应许大,上帝将为他建立王朝或按照撒下七章廿七节所说的为他‘建立家室’。
(三)
祭司亚比亚他被勒令回乡,回去他在亚拿突的田地( 26 节)。即使当时没有公共汽车或汽车可以乘搭,这也不算是遥远路程──距离耶路撒冷只有三哩!它是后来耶利米的家乡,是约书亚记廿一章所详细列出的祭司城邑之一。我们可能以为当时他被勒令回去自己的田地时,情形有点像是被软禁或者被加上一道‘禁令’,即是革除了他在耶和华面前的祭司职务。(令人感兴趣的是四,他的名字在这里仍以祭司身分与撒督并列。)
再者,我们有理由假定亚比亚他是因拥戴非人而付出代价。这一点虽没有说明,但是他的命运在他的候选国王宣告无效时便显示了。大当然有理由对他心存感激,因为这人的父亲及家人为了维护大而被扫罗所杀(撒上廿二)。大被押沙龙迫走时,亚比亚他和撒督都有意抬上帝的约柜与他同去──但由于大的要求,他们留在耶路撒冷负责通风报信的任务。他唯一的罪状是做了所罗门的哥哥的辅佐。在所罗门的记录册上那是死罪!
但是,其中另有较广泛的深度。亚比亚他的命运与他的祖先以利连上了。我们应该想一想第廿七节的含意,因为这句话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比我们所想像的更少见。‘应验’耶和华的话在新约圣经中是常见的说法,但在旧约圣经中只有两段经文是指某人的‘话’‘应验’了。标准修订本的经文在这件事上完全没有帮助。
按列王纪一章十四节的记载,拿单主张拔示巴先去见大提出所罗门接续王位的事,他则随后进去证实她所说的话。笔者认为在这件事例上用‘阐述’或‘内容上作补充’或是‘作进一步解释’等译词都比用‘证实’一词的含义更合适。另一个与耶利米所说有关耶路撒冷荒凉七十年的记载出现在代下卅六章廿一节。‘阐述’亚比亚他被革职(二 27 )则与撒上二至三章对以利家被弃的已有描述一样。
并非在这些事件中用的第一个字眼都不恰当。在旧约经文中‘应验’一辞并不含‘完成’的意思,但对每一件完整事件中都可以有新的看法。这是旧约圣经的完美模范──希伯来圣经本身是完整的,但是从耶稣基督的新观点看也可理解。
(四)
本章以约押与示每的被杀及进而谈及大临终的吩咐做结束。整个故事的进展,越来越难避免令读者有不赞赏所罗门或大之家的感觉。为主人命的比拿雅,对于在耶和华帐幕前杀约押的事感到有所顾忌,于是再一次向主人请示。是所罗门故意不理会约押愿意死在神圣的耶和华帐幕内吗?抑或他有意将耻辱落在所罗门及承继他为元帅的人身上?示每亦忽略了所罗门王的禁令而终于中了他的计。但是,所罗门也够坦白的,提及示每所犯的错之后,也说出他致死的真正原因( 44-45 节)。
一切有关的政治道德都带嘲弄的双关语。所罗门的政敌这么容易便在他手中遭殃,他们根本不是值得信任的唯一领袖。但他自己也明显地是一个疑心甚重的弄权者。──《每日研经丛书》
列王纪上注释 三.大卫遗命所罗门(二1~11)
假如大卫的逃亡预表基督在这恩典时代被拒绝,所罗门便预表他在千禧年的荣耀中作王。当基督再来设立他的国度,他首先要消灭他的敌人,并在他的国中清除一切违律的事情。我们可以在第二章中看到这方面的描述。
大卫临死前给他儿子所罗门严肃重大的吩咐,要他顺服耶和华,并教他用正确的行动对待几个人:要杀死约押,因为他杀了押尼耳和亚玛撒;要恩待巴西莱的众子,因为巴西莱在大卫躲避押沙龙的时候,拿食物去迎接他;要杀死示每,因为他咒诅大卫(所罗门可以见机行事)。第5节下“他太平之时流这二人的血……”,另一个译法是“……在太平之时流战争的血……”
大卫作王四十年之后死了,葬在耶路撒冷。
贰·所罗门王的黄金时代(二12~一一43)
一.所罗门清除敌人(二12~46)
二12~25 所罗门坐他父亲大卫的位,他的国甚是坚固。亚多尼雅虽因失去王位而伤心,但他也得承认“所罗门得国是出乎耶和华”(15节下)。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出于狡诈,他经拔示巴……求……所罗门王将服侍过大卫的亚比煞赐他为妻。所罗门视此为他求国的上一步,因此他差遣比拿雅将亚多尼雅处决了。亚比煞虽然是童女,但是已被纳入大卫的宫中。亚多尼雅想得亚比煞为妻,因为拥有宫庭之妃嫔,就等于宣称得到王位。当年押沙龙背叛大卫时曾干过这种事(参撒下一六20~23)。所罗门深知亚多尼雅的阴险用心。
二26~34 所罗门王也革除了亚比亚他祭司的职位,明显因为他曾经在那次流产的政变中支持亚多尼雅。这应验了撒母耳记上第2章27至36节关于神宣告以利的子孙不再有人当祭司的预言。约押听见亚比亚他被革的消息,就逃到祭坛的角避难。比拿雅吩咐约押离开祭坛,但约押不肯,情愿死在那里。于是比拿雅将约押处决,把他葬在旷野约押自己的坟墓里,为押尼耳和亚玛撒报了仇。神的祭坛不会保护任何犯了神律法的人。
二35 所罗门立比拿雅作元帅,又立撒督作祭司,代替亚比亚他。比拿雅在扫罗的时代已经跟随大卫。他是一个勇武的人,统管着大卫的私人护卫(撒下二O23)。他的无穷勇气只有他对大卫家的不死忠心可以相比。服事大卫更伟大的子孙——主耶稣基督的人,也应该有这两个特征。
二36~46 所罗门没有立即处决示每;只是类似软禁居住,禁止他离开耶路撒冷。三年后,示每离开耶路撒冷,到迦特寻找他两个逃走的仆人。他这样做便违反了他早前向所罗门所起的誓,反映出他既对大卫不忠,也对所罗门不忠。当他回到耶路撒冷,所罗门王便吩咐比拿雅将示每杀死。
所罗门积极进取地除去所有不与他同心的人,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坚固了他的国位。他履行公义,在国家安定方面做了整顿后,就推行和平政策,才有了此后的太平盛世。基督徒只要除去生命中拦阻基督在他里面掌权的事情,便能得享神的平安。
列王纪上 2:4
你 的 子 孙 若 谨 慎 自 己 的 行
为: 痛 苦 经 历 和 深 刻 教 训 终 于 使 大 卫 明 白 了, 若 要 得 到 神 的 赐 福 和 凡 事 顺 利 就 必 须 持 守 神 的 道 和 真
理。 由 此, 大 卫 对 所 罗 门 是 否 能 过 顺 服 和 忠 实 于 神 的 生 活 深 为 关 切。 但 所 罗 门 和 他 的 子 孙 最 终 没
有 听 从 大 卫 的 恳 求, 背 离 了 神 与 神 的 约 ( 比 较 代 下 7:17~22 ) ; 其 后 果 是 神 向 所 罗 门 发 怒 施 审 判 (11:1~13) ,
王 国 分 裂 ( 12:1~33 ) 并 且 最 终 南 北 国 遭 到 毁 灭。 神 对 大 卫 的 应
许 最 终 只 能 成 就 在 耶 稣 基 督 里 ( 徒 15:16~18
) 。
2:5
约 押 …… 杀
了 …… 两 个 元 帅: 大 卫 教 导 所 罗 门, 登 上 王 位 后 首 先 要 向 约 押 施 行 公 义 的 审 判,因 约 押 谋 杀 了 押 尼 珥 和 亚 玛 撒, 应
该 被 治 死 ( 撒 下 3:27 ; 20:9~10 ;比
较 太 26:52 ) 。
2:9
使 他 …… 流
血 下 到 阴 间: 不
幸 的 是, 大 卫 对 所 罗 门 的 最 后 一 项 指 示 是 要 他 去 做 大 卫 自 己 曾 发 誓 不 做 的 恶 事 ( 比 较 8 节 ) ; 这 样 大 卫
就 违 背 了 对 示 每 的 诺 言 ( 参 撒 下 19:23 ) 。
我 们 切 不 可 认 为 这 种 不 宽 容 的 苛 刻 行 为 能 讨 神 喜 悦 或 在 神 面 前
无 可 指 责, 但 这 件 事 也 不 能 完 全 以 新 约 的 标 准 来 评 判 ( 比 较 徒 17:30 ) 。
2:27
应 验 耶 和 华 …… 所
说 的 话: 距 此 120 年 以 前, 一 位 神 人 曾 对 大 祭 司 以 利 预 言 神 对 他 家 的 审 判 ( 比 较 撒 上 2:27~36 ) 。 这 预 言 的 一 部 分 很 快 应 验 了 ( 撒 上 4:10~22 ) ; 另 一 部 分 则 经 历 了 很 长 的 时 间。 亚 比
亚 他 被 革 除 祭 司 之 职 应 验 了 神 对 以 利 的 部 分 预 言。 神 从 不 忘 事, 他 总 是 留 意 保 守 他 的 话, 使 其 成
就 ( 耶 1:12 ) , 尽 管 有 时 这 要 经 历
列王纪上
注释
二 1-12 戴维逝世
圣经没有交代所罗门与戴维共同执政多久,戴维才逝世。故事直转至年老的君王去世的前夕。
首先,戴维在属灵的事上给所罗门忠告。他要行主的道,谨守祂的诫命。戴维显然明白耶和华所应许那永存的国度(撒下七),是要在他子孙对主忠诚的条件下( 4 节);当故事继续发展,这事实便显出其重要性。
其次,戴维指示所罗门去处理一些未完成的事情。他要报复约押违反戴维旨意所行之谋杀的罪;巴西莱的众子要因忠诚而得赏赐;而示每要因他在戴维躲避押沙龙期间咒诅戴维而受罚。而关乎约押和示每的,戴维没有给予具体的指示;他只是告诉所罗门要按智能而行( 6 、 9 节)。戴维临终的赠言以属灵的指引而明亮地开始,却以充满杀机的遗命而晦暗地结束。跟着是官式地宣布戴维之死与埋葬,这是在整卷列王纪中都不时出现的一种宣布。
二 13-25 亚多尼雅之死
亚多尼雅来到拔示巴面前,那时她身为太后,处于王宫中一个备受尊崇的位置;亚多尼雅前来,是为求取女子亚比煞为妻。亚比煞的身分是一名妃嫔(纵然戴维没有能力与她圆房),而人若要求得着这样一个妃嫔,可以相等于求得皇室的权力(比较撒下三 6-8 ,十六 21-22 )。当这要求转达至所罗门面前,他并不会忽略当中的含义;他认为那是一个新策略的开始,而这策略是要夺取王位( 22 节)。他不像他的父亲──他的行动不会拖延,亚多尼雅即日被除掉。
二 26-27 亚比亚他被逐
所罗门迅速而有效率地铲除一切异己。由于亚比亚他曾支持亚多尼雅,所以他被解除祭司之职,并被逐回他自己在亚拿突的田地──耶路撒冷以北约 3 哩( 5 千米)。作者认为亚比亚他这样被驱逐到乡下,是应验了早期一位不知名的先知关乎以利后裔的话(撒上二 27-36 。亚比亚他的职位由撒督取代( 35 节)。亚拿突是分配给利未人的一个城邑,而后来这是杰里迈亚的家乡(耶一 1 )。
二 28-35 约押之死
约押听闻亚多尼雅的死讯,知道自己处境危险,便逃往「耶和华的帐幕」,抓住祭坛的角,以寻求庇护。然而,使他性命堪虞的不单是因为他支持亚多尼雅,更是因为戴维临终时给所罗门的吩咐。比拿雅对于在祭坛把约押杀死,有点迟疑,但所罗门却毫无顾忌地命令比拿雅这样做。所罗门似乎认为报复约押杀害无辜者和得罪戴维,可以凌驾提供庇护的律法之上。他宣告说,杀约押是彰显神的报应,并且耶和华赐戴维家平安的福祉,「直到永远」( 33 节)。这样,比拿雅便杀了约押,并取代他作军队的元帅。
作者对所罗门的行为并没有作出评论,我们不能确定他称许与否。但最少他知道,所罗门说戴维家有永远平安的预言,不会应验!
二 36-46 示每之死
对于示每,所罗门的处理方法较为宽大,他只是限制他在耶路撒冷的范围以内,并警告他离城之日必死。所罗门的意图就是这样吗?还是他一开始已等候一个理由去把示每置诸死地呢?大概后者才是他的计谋,因为戴维吩咐他要使示每「流血下到阴间」( 9 节)。 3 年后,当示每破坏这限制,所罗门便表明,他视示每的死为得罪戴维的神圣报应( 44 节)。所罗门又再一次预言他的国位要蒙福,并且(不正确地)预言戴维的王朝永远坚定( 45 节)。
戴维未完的事已办妥,所有异己已被剪除,而所罗门则显为一位世故、灵巧和决断的君主,他深信自己是执行神的审判,并且要得到神的赐福。这并不是一幅特别吸引的图画,但毫无疑问,这些事「坚定了所罗门的国位」( 46 节)。参戴维王留给所罗门之帝国版图
列王纪上第二章
F 大卫对所罗门之吩咐(二 1 ~ 9 )
神吩咐君王必须将他的责任传给他的继承者(申十七 18 ~ 20 )。这种最后的指示标示着领导权的转移,例如摩西(申三十一 1 ~ 8 )、约书亚(书二十三 1 ~ 16 )及撒母耳(撒上十二 1 ~ 25 )。大卫的政治遗训及见证很有可能是在一段不短的时期中讲出来(或写下来?)的(参:代上二十八~二十九)。虽然大卫的吩咐中包括有个人性的鼓励( 2 节),是为了个人及国家未来的好处着想( 4 节),但这并不是要特意造成“就任文类”( installation genre ) 135 。整段经文包括当时人所耳熟能详的申命记律法之总结以及他的继任者将会依此受到的审判。
肃清政敌,就算是用合法的方式来作,也会引人萌生道德方面的疑问,这是早已存在的问题,参:大卫及基遍人事件(撒下二十一)。大卫没有及时采取行动,只是暂时采取权宜之计,以致没有解决施行报复( 32 ~ 33 节)及刑罚毁约( 41 ~ 46 节)的基本需要,这在当时是王的责任。
有些学者认为这段经文是后来的编者手法,以避免所罗门要承担个人仇杀的责任,并将此责任转移给大卫。虽然大卫及大卫家在作者的笔下是理想模范,但也有学者认为作者在此解释神永不止息的爱及“永远”的国位应许(撒下七 15 ~ 16 )现在因为他的子孙没有忠心向神(参:王上二 4 ,十一 11 )而受到限制。这段经文也同样可以解释为大卫一心想要在转移国权以前清除流血之罪及咒诅。这里所选择的例子显示出在这以前被忽略了的公义(约押, 5 ~ 6 节)、对怜悯的需要(巴西莱, 7 节)及人违背了王的命令或人的起誓时必须受到管教(示每, 8 ~ 9 节)。
135 这是 D. J. McCarthy 的说法, 'An Installation Genre?', JBL 90, 1971, pp. 31 ~ 41.
i. 行主的道(二 1 ~ 4 )
“遗训”( NEB )是当时通行的习俗(王下二十 1 ;参:创四十九 29 ;徒二十 18 ~ 35 )。大卫清楚知道自己老迈将死(“走世人必走的路”,亦即必死之意)。他劝勉的话经常引用申命记(如八 6 、 10 ~ 12 ),与约书亚的遗训相似(书一 1 ~ 9 ,可能约书亚身为军事领袖而成为他的英雄),也与律法极为相近。当刚强的劝勉是指在精神、体力及灵性上都要站稳(申三十一 7 、 23 ),要作大丈夫(参:林前十六 13 )。
君王言行的标准是要遵守神的律法,视为己任,忠心事奉( 3 节, mis%meret] ,神所吩咐的;申十一 1 ;参:创二十六 5 )。君王的人生态度应当是“行主的道”,谨守约的责任( REB 译为“本分”,申五 33 亦然,且随处可见),遵守(申六 2 ,等等)神的律例( RSV 译为“宣布的条例”)及祂所有的诫命、典章、法度。惟有如此,王及国家才会 亨通 (申二十九 9 ; s*a{kal ,意为辨悉、洞察,然后才亨通; RSV 便强调这点)。这并不是教导“因信亨通”的教义,乃是呼吁人要明智地行事以蒙福。这是所罗门(三 28 ;太十二 42 )及所有敬虔之人的特色。以色列的王向来不是法律的来源,乃是在律法以下,因为神立约的律法一视同仁地适用于王及人民。神的应许是带有条件性的,取决于所罗门的子孙是否 谨慎自己的行为 (希伯来文作:谨守他们正确的生活方式),“在真理中行在神面前”( NIV 译为“忠实地”;和合作: 尽心尽意诚诚实实 )。“行在神面前”是申命记式的用语,经常出现在列王纪中(三 6 ,八 23 、 25 ,九 4 等等),但是更常出现的用语是“在神的面前过活”(希伯来文是 hit[halle{k ) 136 。
136 此词也可表达在神的里面实行公义,参: D. J.
Wiseman, Essays on the Patriarchal Narratives ( Leicester:
IVP, 1980 ) , p. 147 ,注 31 及 Nebuchadrezzar and Babylon ( Oxford: British Academy ,
1985 ) , pp.21 ~ 24.
ii. 报复约押(二 5 ~ 6 )
要想解决大卫“血腥遗言”的难题,惟有找出究竟是谁应该负责任。若约押的确在太平之时如在争战之时(亦即争战流血, 'blood of war' 5 节;参:申十九 1 ~ 13 ,二十一 1 ~ 9 )一样的流无辜之人的 血 ,则他是罪不可赦的杀人者(参:撒下二 18 ~ 23 )。他此举很有可能是出于不忠,而非出于自卫,乃是与他杀押尼珥而引起的家族恩怨有关(撒下三 19 ~ 30 )。他谋杀亚玛撒是出于嫉妒,并非因为他耽延过期或不忠于大卫(撒下二十 8 ~ 10 )而报复。因此 MT (及 NIV )定约押为有罪( 他的腰间……他的脚下…… )。另有经文则将罪咎归在大卫头上〔按照 LXX(L) 〕;古拉丁译本作“我的腰间……我的脚下……”( RSV 、 NEB 、 JB 、 REB 、 NRSV )。
6. 智慧 是辨别是非及判断的能力(三 9 ),以对世界广泛的认知为基础(四 29 ~ 34 ),有见识地、适时地采取行动。 白头 (老年) 下阴间 〔 NIV 作“下到坟墓”,希伯来文为“阴间”( Sheol )〕为理想状态。 安然 不仅是“未受损伤”之意(此为 Gray 之定义),乃是与神与人立约融洽共处(见王下五 19 ,二十二 20 ,参:创十五 15 )。希伯来人一如其邻国一样,对死亡之处(阴间)认识并不清楚,认为是经过黑暗尘土进入坟墓里面的阴间。大卫的错在于他自己未能及时下令审判,现在却将责任交给所罗门,这为他的儿子及子孙带来许多的麻烦及恩怨。希伯来律法清楚规定父亲犯错所受的审判可能会落在子孙身上(申五 9 ),但子孙却不应当为此被杀(申二十四 16 )。
iii. 恩待巴西莱(二 7 )
在执行公正审判时,必定也有恩待人的机会。巴西莱曾在大卫流亡之时供应他的需要(撒下十七 27 ~ 29 ),这善行一如所有的好客之举一样均应当得到报答。 恩待 ( JB ; NIV 译作“显出仁慈”; NEB 译为“显出坚定的友谊”)意味着为了遵守约的要求而采取忠实的行为(因此 RSV 译为“忠诚地交往”)。巴西莱的家庭(包括他的儿子金罕,撒下十九 37 )正如守望相助的邻舍一样地 支持 大卫( NIV ; AV 译为“他们靠近我”)。与王 同席吃饭 等于养老金,受益者固定地自王室取得衣食的供应,并有住屋及田地以维持受益者及其家庭之生活(参:撒下九 7 ;王上十八 19 ;王下二十五 29 ~ 30 ) 137 。
137 D. J. Wiseman, Nebuchadrezzar and Babylon , pp. 32 ~ 33.
iv. 报复示每(二 8 ~ 9 )
示每的祖先基拉之名曾在圣经中出现过(创四十六 21 ;参:士三 15 ),他们的家乡在伯大尼以北的巴户琳,他曾经用“狠毒的言语咒骂”( AV ; NIV 译为“苦毒”)神的受膏君。这是该死的罪(出二十二 28 ;王上二十一 10 ),但大卫曾起誓不杀他,以致无法除去那咒诅的威胁,因此他严严指示所罗门不要视示每为“无罪”( AV 、 RSV ;参: NIV 译为 无辜 )。希伯来文 nqh 意为“豁免刑罚”(参: REB 译为“不能免去刑罚”)或“不受誓言约束”。 流血下到阴间 是指直接宣判死刑( 34 ~ 36 节)。
G 所罗门继大卫之位(二 10 ~ 12 )
作者用他记载每一位君王生平结尾的公式来记载大卫王朝的尾声,包括他的埋葬、统治时期、地点及继位者(参导论 )。 四十年 可能是表达一个世代之久(参:撒下五 4 ~ 5 )。 与他列祖同睡 ,参一章 21 节。大卫的坟墓在锡安(俄斐勒),在彼得的时代为人所共知(徒二 29 ),但其确实地点不详。 NEB (以及一些其他的抄本)认为第 11 节的目的是要引进第 12 节及其后的经文,但是按编辑习俗而言这却无法成立,王朝在不同首都统治的长短(参十六 23 )通常是结束公式中的一部分。
H 所罗门施行报复(二 13 ~ 46 )
所罗门清除异己之举被视为是坚立大卫国度必须的过程( 12 节;参 46 节)。这标示着大卫王朝的结束( 1 ~ 9 节)以及所罗门王朝的开始。他的报复被描述为一个合法的过程,是君王必须刑罚反叛者(一 52 )、谋杀者、政治暗杀者及破坏立誓盟约者之恶行的过程。大卫预见到这种后果,因此嘱咐他的儿子使用他的智慧及判断力( 6 、 9 节)来作判断决策,谨慎及怜悯也不可少( 7 、 26 ~ 27 节)。所罗门的作为或许不一定都是有智慧的,因为最终导致大卫王朝分裂。
i. 亚多尼雅(二 13 ~ 25 )
亚多尼雅的缓刑取决于他不行恶,亦即不反叛(一 52 )。虽然他(可能是真心的)接受他“没有被册封”( NEB )这个事实,承认 不料 ( NIV 作“然而局势已变”)“国反归了”他的兄弟,并且这事也是“出乎耶和华”( 15 节),但是所罗门仍视他要求亚比煞为妻一事为他想要篡位之手段( 22 节)。
我们很难判断拔示巴愿意作中间人之举是一个阴谋,还是出于对她自己儿子的怜惜( 20 ~ 21 节)。她身为太后之尊( 19 节, 王起身迎接她 ),十分有权。王右边的 宝座 是尊荣的位置(诗一一○ 1 ;来一 3 ,十 12 ;彼前三 22 )。
22. 亚多尼雅可能篡位之威胁是因为他有长子继承权(一 5 ),他有祭司及军队的支持,再加上要求王的妃嫔或妻子均能使篡位合法化(见一 2 ~ 3 、 15 ;参:撒下三 6 ~ 7 ,十六 20 ~ 22 ),这些都导致所罗门的恐慌。
23. 所罗门决定施以死刑,并指着神的名(耶和华)重重地起誓。这是一个你死我活的誓言,他若不施行死刑,则会导致他自己(“愿神同样地对我”,亦即杀死我)及其他人的死亡。“愿神重重的降罚与我”( NIV 译作“神对付我”)翻译得也中肯( NEB 译为“神如此帮助我”),他在起誓时求告神批准他的审判,并求神应许他的王国得到坚立( 24 节;参: NRSV 、 RSV ),因为神已照着祂对大卫的应许( 4 节;代上二十二 9 ~ 10 )藉着他儿子罗波安(参:十一 43 ,十四 21 )的出世,“为我建立家室”。
ii. 祭司亚比亚他(二 26 ~ 27 )
因为亚比亚他支持亚多尼雅(一 7 ,二 22 ),因此也必须受到对付。但因他与利未人及大卫的关系(撒下十五 24 、 29 ;参:撒上二十二 20 ~ 23 )使他得到宽容怜悯。这证明有些学者所持的理论认为,这段经文是编者批评祭司行为之评语(例如,使用以弗得)是错误的,这段经文并未如此指责祭司,反而作者用之以证明有关以利家不再有人继承的预言(撒上二 31 ~ 33 )得到应验。利未支派的祭司及撒督支派(有些人认为撒督支派源自耶布斯人)的祭司之间的区分在被掳以前许久已然开始(参:王下二十三 8 ~ 9 ) 138 。由此时直到主前一七一年(《马喀比书下卷》四 24 )撒督家族一直支配大祭司职位。亚比亚他被局限于要住在亚拿突( Anata ),现在被认为是在耶路撒冷北北东约 六公里 的 Deir
es-Sid ,而非祭司不在耶路撒冷任职时居住的 \cs16 Ras al
Harrubeh (书二十一 1 ~ 3 、 18 ;耶一 1 ) 139 。
138 J. G. McConville, 'Priests and
Levites in Ezekiel', TynB 34, 1983, pp. 4 ~ 5.
139 M . Biran, '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Anathoth', Eretz-Israel 18, 1985, pp. 209 ~ 214.
iii. 约押(二 28 ~ 35 )
约押与亚多尼雅 同谋 ( RSV 译为“支持”,参一 7 ),也预料到自己会有何下场。在圣所寻求庇护之权只适用于意外杀人致死者,不适用于故意谋杀(出二十一 13 ~ 14 )。七十士译本加了所罗门问约押的一个问题,问他为何要逃到那里去。谋杀者必须受到刑罚(申五 17 ),所罗门也知道这流血的罪必归到约押自己身上(“归到他自己的头上”),而不归于大卫及其家室( 31 ~ 33 节)。这使得有些解经家认为作者在为所罗门开脱,欲将责任推到大卫头上的解释无法成立。约押谋杀了两个人( 33 节;撒下三 27 ,二十 9 ~ 10 ),因此他的死乃是神公义的审判。“血债血还”是神的作为,不是所罗门报私人恩怨 140 ,因此“流这二人血的罪,必归到约押和他后裔的头上”( NEB ,参:创九 6 ;诗七十九 10 ),却不归大卫家,即使大卫的手下要执行约押的死刑也是如此。
34. 参第 31 节。死无葬身之地对死者及其家人而言是奇耻大辱(王上十三 22 ;耶十六 6 ),未经遮盖的暴力流血也被视为会呼叫要求报复(创四 10 ~ 11 )。即使是罪犯都得以埋葬(申二十一 23 ),因此约押被葬在他自己的坟墓里( NIV ;“坟墓”希伯来文意为“房屋”),撒母耳也是如此(撒上二十五 1 )。这是当时的惯常风俗,此处可能指他父亲在伯利恒的坟墓(撒下二 32 )或在其附近,位于“旷野边缘”( NEB )或“乡下地方”( REB )。
140 R. Yaron, 'A Ramesside Parallel', VT Supp, 1958, pp. 432 ~ 433.
iv. 示每(二 36 ~ 46 )
所罗门为了完成大卫的遗愿,最后必须除灭示每,他是便雅悯人,与扫罗有关,曾经咒诅大卫王。大卫曾经暂时地放过他(撒下十六 \cs16 5 ~ 14 ),但是却要所罗门执行审判( 8 ~ 9 节)。所罗门将示每局限于耶路撒冷之内,将他与他在巴户琳(在 Scopus 山坡以东)的产业隔绝,免得他与便雅悯支派的人一同谋反篡位。这画地为牢的刑罚由示每自己起誓同意(“甚好”暗示正式同意,参 42 ~ 43 节)。所罗门一直等到示每破坏此约,去非利士人之地找回逃跑的仆人。当时国与国的协约中经常有互相遣返逃亡者的条文〔一如亚拉拉克( Alalakh )碑文第三条及乌加列碑文〕 141 ,大卫流亡时与亚吉王所立的约(撒上二十七 2 ~ 7 )可能便有一些这样的特别条款。玛迦是一个很通俗的名字,因此亚吉可能是一位与其祖父同名的继任者。但是不论情况如何紧急,示每也不应当忘记他的责任。作者又一次地暗示:示每招到神的审判,所罗门明智地执行之。
46. 这节经文重新肯定所罗门在三年的统治后坚定了他的国位,可将之与大卫王朝结束时的情况作一比较( 12 节)。因为没有一个王国在离开神的律法时仍然能够成功的(撒上十三 13 ),因此这节经文为所罗门的王朝作了一个恰当的引言。
141 W. F. Albright, 'New Canaanite
Historical and Mythological Data', BASOR 63, 1936, p. 24; F. C. Fensham, 'The
Treaty between Solomon and Hiram and the Alalakh Tablets', JBL 79, 1960,
pp.59 ~ 60; D. J. Wiseman, The Alalakh Tablets ( London:
British Institute of Archaeology at Ankara ,
1953 ),第 3 条, 31 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
列王纪上第二章
2:1
大卫立所罗门为王后,父子同时执政一个短时期,一方面教导所罗门为王之道(1-4节),一方面让百姓准备接纳新王。3节为全书精神的所寄(参申4:29;8:6,11;9:5;10:12-13;11:1,22;28:9等)。
2:5 太平时无故杀人是有罪的(民35:31)。约押因私人仇恨和嫉妒,以不正当手法杀死押尼珥和亚玛撒的事见《撒下》3:27;20:10。
2:6 “不容他白头安然下阴间”即不让约押活下去。
2:7 巴西莱众子所行的事见《撒下》17:27-29。
2:8 示每是扫罗家的人(撒下16:5-8),仍有复辟之念。所罗门禁止他走出耶城,以资防范。后来示每因追捕逃仆犯禁,为所罗门所杀(36-46节)。
2:10 “大卫城”原为耶路撒冷东南面大卫当年攻取到的耶布斯城的别称,后来成了整个耶路撒冷的称呼。
大卫逝世时年七十(比较2:11;撒下5:4),时为主前970年(我国周朝穆王时)。
2:17
亚多尼雅虽已贬为“平民”(1:53),问鼎王位之心未息。他托拔示巴求所罗门赐书念女子亚比煞为妻,虽口中说所罗门得国出乎神意,但心有未甘。要求娶前王的妃嫔等于要求王位(看撒下12:8;16:20-22),并继承原属大卫的一切。所罗门智慧过人,明白弦外之音,用反讥的口吻说:“也可以为他求国吧”(22节)。所罗门至此已无选择余地,只有去除亚多尼雅(25节)。
2:20
亚多尼雅求拔示巴的“一件事”(16节),到了拔示巴口中成了“一件小事”。她可能真以为亚多尼雅得不到王位,娶个大卫未亲近的书念女子作补偿,失之东榆,收之桑隅。
2:22
从所罗门的答复中,可以看出他知道亚多尼雅仍是自己王位的大威胁,因为亚是他的哥哥,依例比他更有权继承王位;又有一部分的祭司和军队撑腰。若要巩固王位,必须除此心腹之患(24节)。
2:25 比拿雅是宫廷护卫长,先后奉命杀了三个人:亚多尼雅(本节)、约押(34节)和示每(46节)。
2:26 亚拿突在便雅悯境内,位于耶路撒冷东北只六公里,是个利未人城邑(书21:18;代上6:60)。先知耶利米也兴起于此城(耶1:1)。
2:27
亚比亚他是以利的后裔,他以为亚多尼雅既为王室当然继承人,遂和约押联手帮助他(1:7)。阴谋叛乱,本为死罪(26节),但所罗门念他当年曾与大卫同甘共苦,只革除了他的大祭司职(参撒上2:31-35注)。此后,亚伦后裔中非尼哈的后人撒督,正式任大祭司(35节)。
2:28
“抓住祭坛的角”:看1:50注。亚多尼雅被杀和亚比亚他被黜的“风声”传到约押耳中,自知难逃一死,因他也支持过亚多尼雅。不过此一代将军的被杀,乃是刑罚他当年杀人之罪(5,32节)。
2:31
东方习俗,人死后曝骨荒野是最大的羞辱,也是可怕的刑罚(王下9:10;耶16:4),因此连敌人和死囚也给一个葬身之地(申21:22;王下9:34;撒下21:14)。所罗门所以答允埋葬约押,但不理他抓住坛角,仍把他杀了,因为只有无意杀人犯才可用此法寻求公道(出21:14)。
2:36
所罗门作此安排,可令示每终年在监视下。示每须守两条规则:不许离开耶京;东边不可越汲沦溪,因为要到示每家乡巴户琳,去和同族便雅悯人联络,一定得过此溪。示每后来追缉逃仆,去的是非利士人居住的迦特(39节),在耶城西南,不必经汲沦溪。他罹罪是因为破坏了不离开耶京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