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廿六篇
第 26 篇
诗 26:1-3> 行事纯洁完全,难靠己力做到,只有……
26:1-3 大卫说他“行事纯全”,并不是说他没有罪。这对人来说也是不可能达到的。但他不断同神沟通,犯了罪就求神赦免和清洁他的过去。在这里他求神清洁他的名和敌人加给他那不真实的控告。我们也可以求神鉴察我们,相信神可照祂的怜悯,赦免我们的罪和清洁我们的过去。
诗 26:4-5> 信神之后,该怎样与那些不信的人相处?
26:4-5 我们应该远离不信的人吗?不,虽然有些地方基督徒要回避,但耶稣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必须走到非信徒中间去帮助他们。同他们在一起和成为他们的一员有很大区别。成为他们的一员对我们为神作见证极为有害。去问一问你所尊敬的人:“如果我经常同非信徒在一起,我会不会在外表或行为上变得更不顺服神呢?”如果回答是“会”,那你就要小心检验你是如何同他们消磨时间的,以及对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诗 26:8> 大卫喜爱敬拜,也爱神的居处;至于我对神的态度嘛……
26:8 神的家在这一节中可指基遍的会幕(摩西建造的那一个,参出 40:35 ),或者大卫放约柜的临时场所(参撒下 6:17 )。大卫高兴地说,他非常喜爱在这个地方敬拜神。我们应该怀着与大卫同样的爱和尊敬来敬拜神。
诗 26:12> 在公开的场合中称颂神?这我好像不太习惯……
26:12 我们太喜欢向人公开诉说自己的困难,却把赞美神放在私底下。我们若能利用每一个场合公开赞美神该有多好呢!──《灵修版圣经注释》
诗篇第廿六篇
神必显明公正(二十六 1 ~ 12 )
诗人身处逆境,受恶势力的压迫,然而却坚贞不屈,忠于他所信靠的神。他那纯全的生命,使他能肯定地、满怀信心的仰望神为他伸明公正( 1 、 11 )。虽然困境仍在,但他的信心领他去到那“平坦地方”( 12 )。
.诗人求神显出公正( 1 、 9 ~ 11 )──“伸冤”是通过审判将公正显露。在此,诗人以神为公正的审判者。 9 ~ 11 节更是详细地解释了伸冤的意思,就是恶人必被除掉,义人必然得赎。
.诗人的把握( 1 ~ 3 )──诗人之所以能呼求公正,是因为他的生命完全,与神的关系密切( 1 ),经得起神的考验( 2 )。这是基于他遵行神的真理,不断地经验神的爱( 3 )。他的经验成了他呼求蒙应允的确据。
.完全生命消极的一面( 4 ~ 5 )──“没有……同坐”就是没有任何认同的参与。“不与……同群”表示不与其共同出入;“恨恶恶人的会”意思是不参与那商议恶事的会。
.他的行为表现出他那向往神同在( 8 )的心,正如诗篇多处洋溢渴慕居于圣殿、神山的感情,如“住在耶和华殿中,直到永远。”;“在神殿中住一日,胜过在罪人帐棚中住千日”等。
.诗人得呼求的应允( 12 )──“平坦地方”是一个毫无障碍和危险的地方。这是指安全、稳妥、通达而内里包含公正的意思。这是诗人所求的,亦是他凭信心已经得了的。
祈祷 神啊,如果我要求向我显出公正,求先教导我以完全的生命向,阿们! ──《新旧约辅读》
诗 篇 诗篇 第廿六篇 注释
26:1-12 这是一个无辜者所写的祈祷诗
本诗与其他祈祷诗略有不同:诗人在此没有具体描述他的苦况。
1-7 祈求的基础
诗人求神察看,证实他是无辜的。
他甚至要用象徵式的礼节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
(参申 21:6; 太27:24)
3
「慈爱常在我眼前」:诗人强调他忠於选民和神之间的盟约,
履行盟约的要求;
全节可意译为「我忠於你的盟约,始终对你忠心」。
8-11 祈求的内容
诗人求神因他的无辜而保护、拯救他。
10
可作「他们左手有奸恶,右手满有不义」。
12 结语
诗人因着神应允祈祷,故要称颂 。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
指诗人行事正直(参本篇1,
11);
诗篇第廿六篇
我仍然忠心(廿六 1-12 )
这篇诗的中心思想可以在第六至七节中找到。在我们读到这两节前,必须留心一种危机,就是我们都会面对的,期望在诗篇中找到自己的观点。我们很容易就将今日和这个时代人所思想的,解释这些诗篇。基本上,我们必须在经文前存谦卑的态度,让它向我们说话,而不是尝试向它说话。
我们应该问诗人这样的问题:‘当你说:“我行事纯全”是什么意思呢?’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存 我们现代人的偏见或是宗派的主张。因此我们问第二个问题:‘你是否指你自己的自义呢?’对这问题,他在第六节回答:‘耶和华阿,我环绕你的祭坛。’我们将会看看他的意思是什么。
他环绕 的是 耶和华 的祭坛,而非一套宗教观念,并且 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最后几个字在希伯来文是一个字。它的意思是上帝那些恩典的作为,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可尝到,然而它们超越人类所能明白的。因此,有些时候,它可以用神迹这名词来描述。但是,现代人不能避免地将错误的意思理解这翻译上,因为他被时代、世俗、科学的教育所影响。
诗人说:其中一个上帝深奥的神迹,它完全超越我理智所能明白的一个行动,就是祂接纳一个像我的罪人,祂使我称义(使我与祂进入一个正确的关系),使我有纯全的人格(看第一节),因而成为一个生活在信任和信仰中的人,经验一个更新成熟的生命。现在我所拥有这新生命,肯定不是由于自己的作为,它在我身上发生,乃是由于经验上帝的 慈爱 ( 不变的爱 )和信实(参看标准修订本第三节注脚)的结果。没有人是由于他自己对上帝的信实而被称义,他是由于上帝对他的 信实 (我们在诗篇廿五 5 看过这个字,在那里它被译为 真理 或 可靠 )而被称义。正因如此,一个人敢于使用放在祭坛前为这目的而设的铜盆(第 6 节,并参看出三十 17-21 ),纵然在这情况下,洗涤的行动可能是象征性的。因此那里有两个行动。(甲)一个是用水洁净,和(乙)另外提及的一个,用献祭来清洁。 耶和华阿,当我环绕你的祭坛 时,这两个行动便发生。
因为上帝的信实,绝不容让诗人失却祂的眷顾,他能有信心地宣告,接 ,他得到了上帝的力量,再不会感到无力抗拒,被逼‘坐在’ 瞒哄人 或是假冒为义的党羽中。应该注意这个动词,当祭司以西结最后遇上那些被掳至巴比伦,并且要尝试改变自己去适应一个新世界不同环境的人时,很自然地,他们的思想应该已改变的了。但以西结发现,彼此都以对方为陌生人。因此,不是尝试直接地向他们宣讲,他告诉我们他如何作:‘我坐在他们所坐的地方。’(结三 15 ,钦定译本)。诗人发现必须采取相反的立场,他拒绝坐下和学习思想,像那些邪恶的人思想一样。
在旧约中用来描述上帝立约子民的字是 qahal ,翻译作聚会,集会,或是同伴。当七十士译本在主前二五○年左右出现时,这个字变成了 ecclesia ,它当然就是新约中所用‘教会’的那字。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是作恶人的 集会 ,就好像这 人组织起来,与主的 众 对峙一样。一个人只可以属于那些‘教会’中的任何一方,这当然没有中间路线。
诗人继续说出他如何 喜爱 在主的 集会 中,因为上帝的荣耀住在其中。他极不愿意被 除掉 (肯定地,这是一个充满极大侮辱的字)。假若他愚蠢到与敌人的势力为伍,即错误的 集会 ,这便会被除掉。 流人 血的是那些用暴力达到他们目的人。只要他继续留在主 qahal 或集会中,上帝的确可能察看他和试验他(第 2 节),但是 上帝自己 会在这些试验中扶持他,因为祂永远是信实和忠于所爱的人。
上帝的荣耀并不可以如气象的现象描述出来。诗人所说的荣耀,乃是与上帝恩典同在的经历,就是当祂的百姓在爱和团契中一起生活与崇拜的时候。在那个时刻,上帝的荣耀得以看见。在另一方面,当另一些 集会 的成员, 他们的右手充满贿赂 时,就是今日许多所谓文明地方的咒诅,祂的审判必看得见。
由 住在 一词,两约间的犹太教引出了 Shechinah 这名词。从这个字,他们寻求一个表达集会中上帝同在的名称。当然,这观念在新约中用作描述基督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 14 )。
最后, 众加入在大合唱中,每一个人都在宣告:‘这也是上帝为我曾作的事,我发现我能像一个完全人行走(参看诗篇一篇)。但是,主,继续买赎我(不是救赎我),并且怜恤我。我从现在所站 的 地方,能看见遥远之地,此刻我能看见很多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是为什么在大节期中,当全以色列聚集在一起时, 我要称颂耶和华 。’
今日,普遍的认为教会是‘教导人为善’。然而,因为没有教会的帮助,人仍可以‘为善’,过 一种道德生活,因而教会在今日社会中便不适切。这篇诗所高声告诉我 们的,就是‘教会’不是要教导人‘为善’,而是引领人到那源头和力量,使他们在爱中生活,并且忠于上帝和人。──《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诗 篇
第二十六篇分别为圣的诗篇
我们第一次阅读本诗篇时,会认为这是出於一个很自大之人的手笔。然而,在更仔细观察後,就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描述, 说出一种远离尘世、与神同行的生活。在字里行间,我们发现大卫曾被指与不敬神的人结深交,因而对耶和华不忠。他在这里作出辩白。他没有自称无罪,但他确实对某些指控作出申辩,指出自己在那些指控上“无罪”。
二六 1 ~ 3 他把他的案件交给耶和华,要求神为他辩明。大卫的行为与其控诉者所说的相反,他确实过着纯全正直的生活。他一直倚靠耶和华。他借用冶金术的语言,声称愿接受神的试验和熬炼,试出他的真实和真诚,愿意接受熔炉的试炼,看他生命里是否有渣滓。无论试验他的肺腑(动机)还是心肠(情感),他都有信心自己能得以无罪开释,因为他一直把耶和华的慈爱放在自己面前,并行在神的话信实的路上。
二六 4,5 和虚谎人同坐,意思是愿意与他们交往;大卫没有这样做。与瞒哄人的同群,意思是愿意与欺诈者和假装者同夥; 大卫也没有这样做。相反地,他恨恶与罪犯交往,也决意避免与恶人作深交。
二六 6 ~ 8 但他的分离不单是从恶人中,而且是为神而分别出来。在走近耶和华的祭坛之前,大卫先确保他的手已经洁净, 没有罪恶和污秽。跟着,作为一个洁净的敬拜者,他诚恳地唱出他的称谢,并述说耶和华奇妙的作为。对他来说,敬拜并不是一个沉闷的宗教仪式,要极力克制自己去忍受; 实际上他喜爱耶和华的殿,其上那荣耀的云象征神自己荣耀的同在。
二六 9 ~ 11 大卫今生既拒绝与恶人同伙,他祈求在来生能避免他们所面对的结局。他在生活中避免罪人、杀人者和贿赂者的行为;这时他恳求能在死後可免於与他们同行。由於他过的是公义的生活,所以他恳求能得救,免於恶人的结局,并且能得到神以恩典和怜悯来对待他。
二六 12 大卫站在平坦的地方,一个没有污点的过去,他誓言要在众会中 .. 称颂耶和华。
我们要留意,有一方面的分离,是本诗篇没有谈到的。虽然我们必须与罪人分开,不可默许他们的邪恶,或与他们同谋,但当我们向他们讲述他们何等需要基督的时候, 就不可从他们中间孤立出来。主耶稣自己是罪人的朋友;祂不但接待罪人,还与他们一同吃喝。但祂从来没有放弃祂对神的忠贞, 也没有不把他们的罪和他们需要饶恕的事实告诉他们。赖尔主教评论主来到西门的家说:
主带着祂“父的事”来到法利赛人的餐桌前。祂指证法利赛人的罪。祂向法利赛人解释他们可以白白从罪得到赦免,以及真正爱祂的秘诀。祂宣告得救从信而来。基督徒若支持与未信的人可以有亲密的来往,而他们是带着我们主的精神去探访他们的家,言语行为也仿效我们的主,那就让他们继续这样做。但他们与未信的朋友交往的时候,言行是否真的正如耶稣在西门家用膳时的表现一样呢?那是一个他们需要好好回答的问题。
诗 篇 26:8 我
喜 爱 你 所 住 的 殿: 诗 人 的 快 乐 不 是 来 自 于 同 世 界 联 合 (4~5, 9~10 节 ) , 而 是 来 自 于 住 在 神 的 “ 殿 ” 和 主 的 “ 会 ” 中 (12 节 ) , 那 里 是 神 与 他 子 民 同 在 的 殿, 是 神 彰 显 荣 耀 的
居 所 ( 参 “ 神 的 荣 耀 ” 一 文 ) ; 除 此 之 外, 他 还 因 与 那 些 遵 行 神 真 理 的 信 徒 同 在
诗篇
注释
第二十六篇 恳求纯全清洁的良心
一个清洁的良心,乃是向神求祷的基础,这并非等于以美德赢取福气,而是因为主喜悦我们纯正地度日。面临「罪人」( 9 节)一心除灭他(「流人血」),设计陷害他( 10 节),大卫仍自知俯仰无愧。诗人种种的自省,正反映攻击他的人诸多的指控:涉及他的生活行为(「 …… 行」, 3 节下),他的同伴( 4 节)和信仰操守( 6-8 节)。但是大卫的良心仍是清洁的( 3 节),他的社交生活( 4-5 节)和灵性生活也是正直的( 6-8 节)。全诗以「纯全」起始,也以「纯全」告终( 1 、 11-12 节),他甚至求神察看( 2 节),求神行动( 9-10 节),一直坚持自己的清白;消极一面,他提及自己在百姓中的生活( 4 、 5 节),积极一面他谈到自己与神同行的生活( 6-8 节)。而大卫在具体处境中,既能安然度过,我们也同样可以满怀信心地经过各种处境。
第 1 节 「我向来」 生活每一方面都显出美好的人格。另一节同义的经文( 11 节)总结全诗,不过 1 节跟 11 节在希伯来文的时态上有分别: 1 节是回顾, 11 节是前瞻(「我却要 …… 」)。存着一颗清洁的良心,其中一个特色是对未来充满憧憬。
第 2 节 「察看 …… 试验 …… 熬炼」 3 个用词若有不同之处,那么头一个是指纯度上的考验,第二个是指在人生的际遇中受试炼,第三个字词是指杂质的测验(精炼)。
第 6 节 「洗」 洗手是公开表白无辜(申二十一 6 )。「无辜」:所指并不是作法,而是洗手所代表的精神。「祭坛」:祭司一般要在进入圣所之前行洗濯之礼(出三十 17-21 )。大卫在此是采用了祭司的标准在自己身上。
第 11 节「至于我」(参 1 节)。「救赎」(参二十五 22 )。「怜恤」:满有恩惠、白白、不配得着的属天眷顾。
第 12 节 「我的脚站」 这是表明在未来的日子仍是满有保障和安稳的(「我的脚必不摇动」),因为眼前风雨已过;也许另一个可能解释是,人已立定了心志来过活,有「这是我的立场」的含义。「众会」,这个字词的原文的原文没有在别处出现过,它是从 1 节所引申而来,表示本来限于个人灵性上的体验,如今已影响到公开的聚会,并成为会中集体「称颂」的内容。
诗篇第廿六篇
第二十六篇 纯全的心
这首诗的核心( 6 ~ 8 节),流露出一个人专心以神的同在和祂的殿为乐的情怀,相形之下,我们的渴慕则显得何等“肤浅”。其周围的经文描绘这份喜乐的来源,是出于抉择,而不是由于气氛的影响:大卫以昂贵的代价选择他效忠的对象,这一决定促使他投身于神的保护,表明他所关心、所看重的事为何,以及他与怎样的人最能处得来。
诗篇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篇,都提到神的殿,诗篇第二十六篇中,当一个人前来敬拜时内心受到鉴察,因为神要求真诚(参,诗十五、二十四篇),而他也因能够亲近神感到欢欣,正如最后一节所示。在诗篇第二十七篇中,他视神的殿为躲避仇敌的圣所,亦为他当面会见神,得着异象的所在。在诗篇二十八篇中,他提出恳求,举起双手,向着至圣所迫切呼求,并且得着回应。
无所隐藏(二十六 1 ~ 3 )
这段开场白,尚不见大卫周遭的人,不过从他的自诉可以看出他们的踪影。他的呼求:“耶和华阿,作我的审判者!”( JB ),明智地向着那比朋友或仇敌更高的一位而发。这正是人能真正独立、不受外界影响的秘诀所在。保罗在批评、误解的冲击中,也同样体会到这点:参哥林多前书四 3 ~ 5 。关于自认行事纯全,可随时听候审判,见诗篇五 4 ~ 6 的注释 ;亦注意在列王纪上九 4 ,神亲自用 正直 (译注:即“纯正”)来描写大卫。这字的基本意义是完全,通常是指全心全意,或真诚,而不是指没有过失。当大卫思想他的所作所为,而不单只是他尽忠的心意时,他所求的鉴察与试验,就不再像这里提出要求( 2 节),乃是表明顺服(一三九 23 以下)。
并不动摇 ( 1 节)一词,直译为“我将不(或,不会)滑跌”,或是指他信靠的结果,如 AV 所译,或更可能是指他信靠的品质。另一个有两种可能含义的词语为“ 按 的真理 ”( faithfulness to thee )( 3 节),直译为“在的真实( truth )中”( AV 、 RV 、 NEB ),而“真实”在旧约中大半是指信实( faithfulness )。但按文法而言,这个“真实”较容易看为是神的,而不是大卫的,并且如此便可与 的慈爱 配合。也许这里是有意由第一节“ 我的 纯全”转至此处“ 的 信实”。
无所相同(二十六 4 、 5 )
如果这几节听来太过自夸,那就是我们会错意了。这些人可能成为朋友,也可能成为敌人,而大卫在此作了他的抉择。恨他们的 会 ,不是论社交场合,而是指灵里的同盟;“会”意为会众或团体,是与属神的团体为敌的。这一项盟友的抉择,正如任何其他大事一样,给大卫的品格和他的国家都带来危机。这两节每一节都是先有一决定时态( decisive tense ),接着为一开放时态( open tense );先作斩钉截铁的表态,再决定维持不变。参 NEB 的译法:“我不……也不……;我恨……也不会( I have not... nor do I...; I hate...and will not... )”。亦参第 11 节的注释 。
在祂的院中(二十六 6 ~ 8 )
仿佛枯枝般的律法刻板要求,转成花朵盛开、生机蓬勃的画面:在此可瞥见一列游行队伍,在圣殿院中环绕着祭坛欢唱。这光景在其他经文有更生动的描写,如:二十七 6 ,四十二 4 ,六十八 24 以下。祭坛与会幕之间,有一洗涤盆,祭司在就近祭坛与会幕之前,必须在此洗手与脚(出四十 30 ~ 32 );从二十四 4 看来(参该处的参考经文 ),大卫已将此礼仪应用到心中。
7. 个人的 感恩之歌 (和合: 称谢的声音 ),是配合利未记七 12 以下所载之祭而献,其例子见诗篇第四十篇或一一六篇等;而记念神对团体奇妙拯救(奇妙的作为)的诗,则见第七十八、一○五等篇。这两种方式都是使过去再活画在眼前,使现今显得更充实,也使赞美更显为具体。
8. 喜爱 ,就像第 5 节的 恨恶 ,也是表明一种抉择:他的心在这里,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这个决定和这群同伴而感到温暖。 所住的殿 不必改为“美丽”( NEB ),那是七十士译本将希伯来文的子音倒过来读的结果。 所住的殿 强化了 显荣耀的居所 一词,否则我们对于神竟居住在我们当中,就会不够惊讶赞叹。在旷野时,祂的荣耀曾在会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 34 以下),而在犹太教中,“居处” shekinah ,与这里的“居所”(注:英文为动词)相近,成为描写这景象的标准用语。但约翰福音一 14 宣称,那云柱、火柱所预表的实体即为:“道成了肉身,住在(注意这词 185 )我们当中……;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没有指望的人(二十六 9 、 10 )
除掉 一词所比拟的图画,是将要丢掉的东西聚拢在一起,颇像马太福音十三 30 所描述稗子的情形。大卫十分清楚,不论他如何努力,刻意拒绝恶人的道路( 4 、 5 节),那真正算数的,乃是神对他的宣判,而他在神面前只有求情的分,最后一小节才是全曲的总结。
爱里没有惧怕(二十六 11 ~ 12 )
这两节将一个属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达出来。第一点为 纯全 ,即,全心全意(见第 1 节的注释 );大卫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将“向来行事”( 1 节)改为“(将)要行事”(参以上 4 、 5 节注释 的最后部分)。这是表示忠诚,而非自义之词,因为第二点即为深深的谦卑( 11b 节):承认若不得帮助便做不到( 救赎我 ),而且不配视此为权利( 怜恤 )。第三点为确信( 12 节),因为凡恳求( 11b 节)或信靠( 1b 节)的人,都不会落空。因此这篇以自我辩护为起首的诗篇,能以赞美作结束,并且能喜乐地加入众信徒的称颂(此处的 众会 是复数)。
185 “居住”或“住于会幕”,或许是有意引涉旷野中神的会幕;此外,希腊文 ske{ne{ (帐幕)与希伯来文 shekinah 一字很相近,或许也令约翰选择这个动词。──《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 篇
诗篇第二十六篇
26篇
这是一首个人的求告诗,但缺苦况的描写,可能危险尚未临到诗人。他无辜被诬陷,祷告求神伸冤(1-3节),然后为自己的纯全辩护(4-7节),最后寻求神的保护(8-12节)。
26:1 “纯全”不是无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
26:2 “肺腑心肠”代表整个人的内心。
26:4 “虚谎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瞒哄人”指戴着假面具的伪君子。
26:5 “恨恶恶人的会”即不与作恶的人为伍。
26:6 “洗手”为洁净的礼仪(出30:19)。诗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参加环绕祭坛的神圣行列。
26:10 上半节的“手”亦作“左手”,诬陷诗人的人中可能有贪财的执法者和用钱来买通当权者的人。
26:12 “平坦地方”无跌倒危险,正直仰望神的人脚站得稳,腰挺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