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0章

亚伦子拿答亚比户、各取己鼎、置火与香、以献耶和华、然所献者、乃不圣之火、非耶和华所命、
火自耶和华前而出、焚毁二人、死于耶和华前、
摩西谓亚伦曰、此乃耶和华所谕云、近我者必以我为圣、我在民前、必得其荣、亚伦默然、
摩西召亚伦叔乌薛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曰、尔曹来前、舁尔亲属、出圣所、至营外、
二人乃前、舁尸营外、不解其衣、循摩西所命、
摩西谕亚伦、及其子以利亚撒以他玛曰、毋披尔发、毋裂尔衣、免尔死亡、并免耶和华怒及会众、惟尔之兄弟以色列全家、可为耶和华所燃之火哀悼、
尔曹毋出会幕、免尔死亡、盖耶和华之膏在尔身、乃遵摩西之命而行、○
耶和华谕亚伦曰、
尔与尔子入会幕时、清酒醇醪勿饮、免尔死亡、此为永例、历世弗替、
俾尔得以区别圣与不圣、洁与不洁、
且以耶和华所谕摩西之典章、训迪以色列族、○
摩西谕亚伦、及其尚存之子以利亚撒以他玛曰、献耶和华之火祭中、素祭之余、乃为至圣、当食于坛旁、毋置酵、
必在圣地食之、献耶和华之火祭中、此为尔及子孙所应得、我所奉之命如此、
所摇之腔、所举之腿、尔及子女必在洁地食之、以色列族所献酬恩之祭、此为尔及子孙所应得、
人献脂为火祭、当与所举之腿、所摇之腔同献、摇于耶和华前、以为摇祭、后则归尔、及尔子孙得之、著为永例、循耶和华所命、○
赎罪之山羊、摩西索之、知已燔矣、则怒亚伦二子以利亚撒以他玛、
曰、赎罪之牲、既为至圣、曷不食之于圣所、盖上帝赐之于尔、以任民愆、代为赎罪于耶和华前、
其血未入圣所、固当食牲于圣地、循我所命、
亚伦对曰、今日彼献赎罪祭与燔祭于耶和华前、我遭斯事、如食赎罪之牲、岂见悦于耶和华乎、
摩西闻是言而善之、
利未记第十章   第 10 章 

  拿答与亚比户 

  利 10:1> 神不会计较我们的身分地位,但不会容忍轻慢的态度…… 

  10:1 燔祭坛上的火,当永远点着不可熄灭( 6:12-13 ),表明它是神圣的。拿答和亚比户在神面前献上的凡火是什么呢?可能是他们二人从别处将炭火带到这坛上,是不圣洁的;也可能指二人不按主所规定的时间献祭。不管怎样,他们二人是滥用了祭司的职权而轻慢神,因为神刚刚才对他们详示过敬拜之道。他们身为领袖,就有顺服神的重任,以他们的地位,很容易领许多百姓走入歧途。如果神指派你去领导、教导人,你一定要先与祂亲近,遵从祂的吩咐。 

  利 10:2> 刑罚每每使我们警觉自己的处境…… 

  10:2 亚伦的这两个儿子,对于遵奉神的献祭条例太过随便,神就以火来烧灭,以示惩戒。献祭本来是顺服神的行为,做得一丝不苟表示对神的尊敬。我们对顺服神这件事,很容易随随便便地照自己的方式,不依照神的方式来行。人若以为不管什么方式都是一样的话,神就不必吩咐我们遵照祂的法则了。祂的吩咐总是饶有深意的,我们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怠慢、不顺服祂,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利 10:8-11> 这条诫命对今日担当重任的人,有什么鉴戒? 

  10:8-11 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以前,不可喝清酒浓酒。如果喝醉了酒,头脑不清醒,就会犯拿答与亚比户所犯的罪,使百姓的敬拜蒙污;此外,喝醉酒也没资格再去教导别人。要遵守神的命令,人就须有节制。异教有醉酒的习俗,以色列人的祭司却应当迥然有别。 

  利 10:10-11> 我们如何在生活中分别圣与俗? 

  10:10-11 这两节及 19 章 1 至 2 节经文是利未记的中心。十诫是神的基本律法(参出 20:1-17 )。利未记则作详尽的解释,增补了其他许多细则,帮助百姓在生活中应用。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他们明辨是非、分出圣俗。遵照神的律法来生活,百姓便能自然而然地分别为圣,将自己献上事奉祂。 

  利 10:16-20> 摩西为何向亚伦的儿子发怒? 

  10:16-20 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 6:24-30 )。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与以他玛,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