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24章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用以点灯,使灯经常点着。
在会幕中法柜前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照管这灯。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经常照管纯金t灯台上的灯。"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个用十分之二伊法。
要把饼排成两行t,每行六个,供在耶和华面前的纯金桌子上。
再把纯乳香撒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每个安息日,亚伦要把饼不间断地供在耶和华面前。这是以色列人永远的约。
这饼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他们要在圣处吃这饼,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饼是至圣的,归给他作永远当得的份。"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吵。
以色列妇人的儿子诅咒,亵渎了圣名。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的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他们把这人收押在监里,等候耶和华指示的话。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把那诅咒的人带到营外。凡听见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头上,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凡诅咒上帝的,必要担当自己的罪。
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处死;全会众必须用石头打死他。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圣名的时候必被处死。
"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人若伤害邻舍以致残疾,他怎样做,也要照样向他做: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做。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条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于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诅咒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做了。
利未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 

  利 24:13> 人若连神也不惧怕,这是最可怕的…… 

  24:13 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对于亵渎圣名(就是咒诅神)者的刑罚,似乎是过于严厉了。不过这件事显明,神对于祂所期望的──我们与祂的关系,看得多么认真!我们常常以祂的名字起誓,或者行事为人如同没有神一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要敬畏神,凡事由祂作最后的决定。 

  利 24:17-22> 心中有冤屈……你会让神替你伸冤吗? 

  24:17-22 这是给审判官的法规,而不是赞同人亲身报复。实际上,它是说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