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24章

人娶妻后、见其有疵、而不之悦、当书离书、付于其手、使出其家、
既出之后、则可他适、
如其后夫亦不之悦、付以离书而出之、或后夫死、
其前夫既出之、为人所玷、勿复娶之、此乃耶和华所恶者、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为业之地、不可污之、
人新娶、不可往战、不可任职、必处于家、历至一年、以悦其妻、○
毋取上下磨为质、盖质人之生命也、○
如以色列人窃取同族以为奴、或鬻于人、必致之死、以除恶于尔中、○
宜慎癞疾、遵行利未人祭司所训之例、我所命祭司者、俱当守之、
昔尔出埃及时、尔上帝耶和华在途间、所行于米利暗者、尔当忆之、○
如贷于人、勿入其家取质、
必立于外、待其携质出以予尔、
如其人贫、勿留其质越宿、
日入时、必反之、使其有衣以寝、为尔祝嘏、则尔上帝耶和华必以为义、
贫乏佣人、或尔同族、或寓于尔邑之宾旅、勿虐待之、
届期必给以值、勿至日没、以其贫乏、厥心在此、恐其吁耶和华、致罪归尔、○
毋因子而杀父、毋因父而杀子、惟依其罪、而杀其人、○
宾旅与孤、勿反其正、勿以嫠衣为质、
当忆昔在埃及、尔为奴隶、尔上帝耶和华赎尔以出、故我命尔行此、○
尔刈田禾、若遗一束、勿返取、当留与宾旅及孤寡、致尔上帝耶和华于尔凡百所为、锡嘏于尔、
既扑橄榄、毋得再扑、必归宾旅及孤寡、
既摘葡萄、毋得再摘、必归宾旅及孤寡、
当忆昔在埃及、尔为奴隶、故我命尔行此也、
申命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 

  申 24:1-4> 不喜欢了就休妻?是这意思吗? 

  24:1-4 有人以为这一段经文赞成离婚,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它只是承认在以色列人之中已有的习俗。我们对这四节经文,必须按照它的目的来理解;它绝不是劝人随心所欲地休妻。离婚乃是夫妇二人永远结束夫妻关系。人一旦仳离,与别人再婚以后,绝不可以与离婚的一方破镜重圆( 24:4 )。这种规定,防止为微不足道的事而拆散婚姻,以后又随随便便地复合。它的目的是叫人在离异以前,要三思而后行。 

  24:5 新婚的夫妇在头一年要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不要将不必要的重担加在他们身上,以使他们在享受新婚之乐时有机会建立关系,达致成熟坚强,以负起众多的责任。园丁在小盆子里开始培植秧苗,让它生根,然后才把它分种到田间。所以人在结婚之初,不要有太多的外间压力与分心的事,以保护婚姻关系,使之坚强。不要对新婚者指望太多,或要求太多,因为他们需要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来建立牢固的婚姻。 

  申 24:10-22> 我对穷困的人,是报以同情、怜悯?还是冷淡、不屑?甚至讨厌? 

  24:10-22 神在全部旧约之中,都吩咐子民要公平地对待穷人。人常常把穷困的人看为懒惰或没有工作能力,但实际上他们可能是受欺压、被剥削的人,又或是环境使然。神叫我们尽可能帮助贫困者。神的公平不容许人向不幸者取利,或者要他们急速归还贷款。相反地,祂的律法给穷人一切的机会去改善生活,又给无力之人提供仁慈的选择。没有人能与穷人完全隔绝,神要我们公平地对待穷人,尽自己本分来帮助他们。 

  申 24:19-21> 设身处地为穷人着想,这种爱能从我身上流露出去吗? 

  24:19-21 神吩咐祂的子民要留些庄稼在田里,不要割尽,好让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拾取。这称为拾麦穗,算是第二次收割,可使拾穗之人得到食物。神订出这律法多年以后,路得在波阿斯田里,跟在收割庄稼之人的后面拾取剩下的麦穗,使她自己与婆婆拿俄米有粮食可吃(参得 2:2 )。波阿斯在多年以后遵行了这个条例,使路得能获取食物。路得是主基督家系中的妇女。──《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