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三章
基督徒如何强化婚姻关系
彼前 3:1-7> 彼得也颇公平,对作妻子和丈夫的同时有要求,对于他所说的,你有何意见?
3:1-7 一个男人成了基督徒后,一般来说他会带领全家到教会去(参徒 16:29-33 ),然而,一个妇人信主后,往往只能独个儿去教会。根据罗马法律,丈夫和父亲有绝对的主权去控制全家的成员,包括妻子在内。丈夫拒绝接受妻子的新信仰,而妻子又要求信耶稣的自由,那么她的婚姻就会遇到很大的危机。彼得再次坚固这些信主的妇女,她们不必急于向丈夫传福音,最重要的是让丈夫看见她们的爱心服事,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一样。妻子要以好行为取悦丈夫,至少,丈夫会容许妻子继续恪守她的信仰。最理想的,当然是丈夫和妻子一起成为基督徒了。
彼前 3:1-7> 生命可以影响生命,这是彼得所相信的;你相信吗?
3:1-7 改变了的生命,是最响亮清晰的宣告,也最能有效地影响家人。彼得建议已婚的基督徒妇女好好地发挥内在美,不要过于注重自己外表的妆饰,因爱心比美貌更能吸引丈夫。在家中,默默坚忍,活出基督的信仰,那么你的家人将会从你身上看见基督。
彼前 3:3> 当世人都看重外表的时候,彼得在这里说……
3:3 我们不要被新潮的服饰所迷惑,但也不表示我们可以不修边幅。个人的卫生、整洁和修饰固然重要,不过更重要的是个人的涵养和灵性,真正的美是由心里发出的。
彼前 3:5> 顺服,好听,也好想做,只是内心总有一点想反叛的感觉……
3:5 “顺服”的意思是因为爱神和敬畏神而甘心乐意听从别人。最理想的是互相顺服(参弗 5:21 ),即使是单方面的服从,顺从也是让人看见基督的最有效方法。耶稣基督顺服神而死,使我们可以得救;我们有时也需要服从不合理的要求,使别人可以看见基督在我们里面。(基督徒的顺服,从来不要求我们不顺从神或违背良心。)单方面的顺服特别困难,若非依靠圣灵的能力,我们实难做到。
彼前 3:7> 嘿嘿,原来圣经是这样看女人的──你说其实不是这样的……
3:7 彼得称妇女为“软弱的”,并非指道德或是智慧方面,而是指妇女在体能方面的限制。当时,妇女若没有男人的保护,很容易遭攻击、受凌辱,生活也成问题。今天的妇女虽然独立能力较强,但仍然容易受到侵犯或要承受家庭压力,即使现今妇女外出工作的机会增多,但薪水往往较男士为低,而大多数国家的贫民,都是单亲母亲和其子女。丈夫若知道妻子是较为软弱的,就应该保护、尊重、帮助和看顾她,而不是既期望妻子全职在外面工作,又承担全部家务。丈夫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减轻妻子的担子,体贴她的需要,以礼貌、体谅和了解的态度与妻子相处。
彼前 3:7> 不善待妻子的,祷告不蒙悦纳,这又岂止是夫妇关系……
3:7 若有人不温柔善良地待自己的妻子,他的祷告也不会蒙神悦纳,因为人与神的活泼关系是依与别人的良好关系而定。耶稣曾说人若与弟兄有嫌隙,就当在敬拜前与他修好(参太 5:23-24 ),这原则也适用于夫妻关系。人若利用自己的身分地位去虐待妻子,他与神的关系也必定会受到阻碍。
彼前 3:8> 总而言之,我们都要──彼得所说的似乎不容易……
3:8 彼得列出基督徒群体生活的五种基本特性。( 1 )和谐──追求共同的目标。( 2 )同情──回应其他人的需要。( 3 )相爱──彼此相待如弟兄姊妹。( 4 )慈怜──充满感情和关心。( 5 )谦卑──彼此鼓励,别人成功,也一同快乐。这五种特性大大帮助信徒有效地事奉神。
彼前 3:8-9> 彼得也讲慈怜谦卑,他不是很刚烈的吗?
3:8-9 彼得本人在艰苦磨炼中学会慈怜谦卑的性情。与主耶稣在一起的日子,他冲动、刚烈,使他难以慈怜谦卑(参可 8:31-33 ;约 13:6-9 )。但圣灵改变了他,使他合神使用,并且教导他人仁慈和谦卑。
彼前 3:9> 这里所讲的,恰与中国人所讲的以德报怨相似呢……
3:9 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当我们受到伤害时,有些人认为我们可以用言语来诅咒对方或者采取行动报复。彼得却记着耶稣的教训:“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 5:39 )他鼓励读者用祷告、祝福来回答欺负自己的人。神的国度里,绝不容许报复的行为,也不容许羞辱别人,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行动。让我们不要想着报复,却要为开罪我们的人祷告,化怨恨为祝福。
彼前 3:10> 3:10 有关“控制舌头”的教导,请参考雅各书 3 章 2 至 18 节的注释。
彼前 3:11> 和睦嘛──我就不惹事生非──还可以主动追求?这……
3:11 我们通常会认为“和睦”就是没有冲突纷争,觉得“调解”是被动的。其实真正有效的调解者,会主动地追求和睦,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他们知道和睦是由彼此顺服而产生的,就在问题产生前已经作好准备,防患于未然。当冲突发生时,他们会公开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维持和睦比发动战争更加困难,但所带来的不是死亡,而是生命和愉快。
彼前 3:14-15> 在主里的人,什么也不怕!圣经是这么肯定的说,你也经历过?
3:14-15 与其惧怕仇敌,倒不如全心信靠神,相信基督统管一切,由祂掌管我们的思想和情感,仇敌就没有办法动摇我们了。
彼前 3:15> 信仰是很个人的?信仰要随时预备回答别人?
3:15 有些基督徒认为信仰是个人的事,只须自己持守就可以了。不错,我们分享信仰时,不必与人争执,惹人反感,但当有人问我们信仰的内容、生活方式或基督徒的立场时,我们也应该随时作好准备,温柔尊重地回答他们。别人能否看到你在基督里的盼望呢?你是否准备好告诉别人基督在你生命里所成就的事呢?
彼前 3:16> 为何定要在人家面前做得好?我才不──那随时做得好呢?
3:16 我们不能避免别人的攻击,但至少可以减少给别人找话柄的机会。只要我们所做的事都正确,别人便找不到批评指责的理由,反而叫他们自惭形秽,所以要以好行为胜过一切批评。
彼前 3:18-20> 这句话很难解,监狱里的灵已很难明白,再加上这个传道……
3:18-20 “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的意思较难明白,解经家有不同的说法,最传统的解释认为基督在死和复活之间,向旧约时代那些等候救赎的信徒宣告神的救恩。马太记载耶稣死时,有许多已死去的圣徒复活过来,到耶稣复活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向人显现(参太 27:52-53 )。另一些解经家认为这段经文是指基督的灵曾藉着挪亚,向那些被罪拘禁在地狱里的灵魂传道。也有些学者坚持,基督落到阴间,向那些在挪亚时代已被拘禁的堕落天使宣告祂的得胜和作出最后的审判(参彼后 2:4 )。无论如何,这段经文显明基督的福音不会受到限制,过去怎样被传扬,今天也一样被传扬。不但向活人传讲,也向死人传讲。神给每个人都有机会亲近祂,却不代表今生拒绝基督的人再有机会悔改。
彼前 3:21> 人说这水礼不只是一个仪式……
3:21 洗礼表示我们与基督一致,祂将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赐给我们新生命。我们得救并非靠洗礼这个仪式,而是靠相信基督的死和复活。洗礼象征信徒心里面的转变(参罗 6:3-5 ;加 3:27 ;西 2:12 )。藉着洗礼,信徒表明自己与耶稣基督一致。彼得的读者即使在逼迫的压力下,也永不回头。公开受洗使他们对信仰更坚定,不会在试探中否认信仰。──
《灵修版圣经注释》
彼得前书第三章
妻子与丈夫(三 1 ~ 7 )
在人伦关系中,夫妇之道是最奇妙不过的──两个不同的个体结合成一体。婚姻为神所设立,但也是人类最易疏忽的一环。两个人从不同的个体,结合为共同生活,双方都有不少应注意的地方:
1. 婚姻、家庭是否美满与妻子的顺服有极大的关系。妻子如何感化和吸引丈夫?有人以为女性应以美貌吸引男士,这是一种方法,但不是上策,因为外面的美貌会随年日而消失。只有外面的吸引而不是发自内心的,那不足称为真美。但发自新生命的内在温柔的心、安静的灵,却是长久的、有感染力的,在神面前是极为宝贵的( 4 )。在提倡女权、个人自主的社会中,教会也受影响,有人以为此处经文不合现代男女平等的理论;其实此处之提醒并非压抑女权,只是鼓励姊妹们善用天赋之温柔及安静的心,来达到以柔制刚之目的。彼得称善用这种妆饰是极宝贵的( 4 ),并称她们为圣洁的妇人( 5 )。撒拉听从亚伯拉罕而蒙福;当然若遇到拿八那一类的丈夫,就只有交托给神了(参撒上二十五章)。
2. 对丈夫而言,也不是高高在上的,他要考虑如何与妻子一同生活,并关怀她。一方面因为她比较柔弱──当然今日有许多女强人,不少女性显出刚强的一面,但圣经在此指出:当两人一起生活时,丈夫需要在责任上承担多一点;此外,二人要同为一体,承受同一的生命和生命之恩( 7 )。如果夫妇能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别人便会予以敬重。
3. 这样,因为有主在其中,两人合成的力量是不易折断的(参传四 12 ),而且二人同心合意的祈祷,也必蒙应允。夫妇若能在祷告的事情上同心,他们的感情也是最真挚不过的。
祈祷 求主使世上的夫妇都能同心合意,建立美好的家庭。
彼此相待(三 8 ~ 16 )
人若能生存在和谐的环境中,是最美丽不过的。诗人亦曾称赞说:“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但在群体中,难免有人与人的冲突,因此要有和睦的成果,必须付出代价。
.彼此体恤( 8 ):各人都要有体谅别人的心。每个人的行为背后都有各种原因及动机,若能多一点考虑别人,多一点体恤,则人与人之间的问题便会减少。否则,误会往往变成问题的起点。
.存慈怜谦卑的心:各人若能有多一点同情、怜悯的心肠,则在考虑别人的问题时就有更大的体谅。我们不可忘记基督的榜样( 9 )。
克制自己,不随便出言,特别是恶言及诡诈之言。因为美好的生活,是由美好的生命所流露,有美好的生命又怎会发出恶言呢( 10 )?因此,要离恶行善,专心寻求平安、和平,才能与人和睦相处( 11 )。
但当信徒专心、热心行善之际,所遇到的人是否都能同心呢?不一定,因为这世上有行恶的人( 12 )。那么我们应怎样面对,或以什么态度来处理呢?
.要相信神是全能及完美的裁判者( 12 ):主的眼是遍察全地的,祂不但看行为,也鉴察人的内心;主的耳垂听那合乎祂心意的人的祈求;主的面表明祂的态度;向敬畏祂的人,主用面光照他们;向行恶的人,祂示以不喜悦的表情,并要除灭他们(参诗三十四 15 ~ 16 )。
.不要恐惧那些行恶的人所惧怕的( 14 ):他们行恶,遇见困难必有恐惧,神的儿女若坚信生活在神的爱里,就不会有惧怕(参约壹四 18 )。
在积极方面,我们应该心中有主,并且尊主为大,这位主是我们心思意念的主,是一切行为出发点的主( 15 )。一位有主在心的人,他的内心必有敬畏及温柔。他敬畏神,因为他深知神是那一位;他有温柔,因为他是由神作主,而非自我作主。
祈祷 主啊,让我倚靠在世生活及与人相处。
受苦与得胜(三 17 ~ 22 )
受苦表面上是不幸的,但各人落在此际遇中的原因各有不同。有人受苦是犯罪的结果,例如纵色好赌以致身体染病、生活潦倒,这是因行恶受苦;又如大卫王犯奸淫以致刀剑不离家,那是人行恶而要承担的责任。但世上亦有人天生不幸,例如生下来就是瞎眼的人,他们生活不便,也要受苦,主耶稣说那是为神的荣耀,是神的作为(参约九 3 )。有些为真理而受迫害的信徒,我们可以看见他们受苦的不同原因,从而明白神的旨意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
受苦也有另外一些的意义。神道成肉身,来到人间,经历苦难,与人认同,从而完成了完备的救赎。祂为罪而受苦,是人类的罪加在祂身上的苦( 18 ),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祂受苦是为人类开一条出路,使凡信的人都可通往永生。
受苦更有另一重意义,就是能使我们经历考验。这些考验对信仰,对信心均有相当大的测验作用。未经考验便不知道信仰是否真实,信心是否牢靠;受苦能考验人依靠神的真正程度。挪亚预备方舟不是一件享受的事,而相信可藉方舟得救就是考验,结果只有八个人得救( 20 )。可见能从痛苦中经过又能得胜的人实在不多。
神的旨意是愿意人都蒙福,但进入祂恩典中的人,必须经得起考验,这些考验不但发生在心灵上,也会发生在生活上。
基督经过地上生活考验的苦难,在十字架上为世人的罪受死。祂不但经过,而且得胜苦难,以致进到全能者的右边,使一切有权柄的都服从祂( 22 )。这个得胜与祂的受苦是有关连的,因为若没有受苦便不能有完全的荣耀。
主在升天之前,已经把此命令指示跟从祂的人,“所以你们要去…”(太二十八 19 ),这个“要去”并不是一件容易办的事,必须具备受苦的心志才能领受;在整个“去”的过程中,是充满考验和困难,只有得胜的人才能通过,并得赏赐。
祈祷 主啊!我愿为受苦,而且得胜,不愿无惊无苦过一生。 ──《新旧约辅读》
彼得前书第三章
1-7 当作好妻子、好丈夫
1 “不信从道理”:即不相信福音真道(参 4:17 )。
“这样 ...... 感化过来”:也可译作“好叫不信从真道的丈夫因着妻子默默的品行而被感化过来。”(参思高圣经)。
3 见提前 2:9-10 注。
6 “撒拉 ...... 为主”:见创 18:12 。
“撒拉的女儿”:撒拉是神子民之母(赛 51:2; 罗 9:8-9 )。
7 “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较你软弱的器皿”。
3:8-12 与人相处之道
9 “因你们 ...... 承受福气”:信徒蒙神呼召,消极方面是要脱离罪恶(包括对人的仇恨和辱骂),积极方面是要行善(如给仇敌祝福),而这最终是叫信徒承受永生的福气(见 1:4 )。
10-12 引用诗 34:12-16 , 证明神是赏善罚恶的,所以人应有合宜的表现,才能得神赐福。
3:13-4:19 基督徒的受苦
13-4:6 为义受苦的表现和榜样
13-17 要有所准备
热以行善的基督徒既有神恩待( 12 ),就无人能伤害他们属灵的生命( 13 )。而且耶稣曾应许:为义受苦的门徒终会得着赏赐( 14; 见太 5:10-12 ),所以他们毋须畏惧人( 14 ),而是要敬畏基督,存无亏的良心( 16 ),以正确态度准备回答有关信仰的问题( 15 )。
18-22 基督的激励
耶稣基督的受死不单是为义受苦(参 13-17 ) 的最佳榜样 , 而且祂已复活、升天,成就了救恩,取得了胜利,确保信徒最终得着福气(参 14 )。本段很可能取自早期教会的诗歌或信经。
19-20 上
“传道”:原文单作“宣讲”
“不信从的人”:原文无“人”字。这两节经文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较可取的是:
1.基督的灵曾藉着挪亚向他那个时代的人传道,而那些不信从的人如今已沦于阴间的囚牢中。
2.基督在死后曾以灵体临到被囚禁、早于挪亚时代堕落的天使(参创 6:1; 彼后 2:4-5; 犹 6 ),宣告祂自己的胜利与对方的沦亡。
20 下 -21
挪亚一家八口进了方舟,飘浮水上,得以逃脱肉身的死亡,进入一个新的世界。如今水礼有相应的作用,信徒藉此(与它所代表的悔改和信心),得连于基督的死和复活,因而获得拯救,得享永生。(见罗 6:1-14 注)
“求 ...... 的良心”:更好的译法“向神许愿常存纯洁的良心”(新译本),或“以清白的良心向神许愿”(现代译本)。
彼得前书第三章
优美生活的见证(三 1-2 )
彼得现在转而讨论普通的家庭问题,这也是因基督教的影响而生的现象之一。比方,某夫妇的一方已成为基督徒,而另一方却对福音毫无兴趣;这种情形便带来无可避免的难处。
或许我们会觉得惊异,为何彼得对作妻子的劝勉,竟六倍于对丈夫的劝勉。原因是妻子处于比丈夫更困难的景况之中。如果丈夫信了主,成了基督徒,他便很自然地毫无困难带领他的妻子参加教会。但是若一位妻子信了主,而丈夫却仍然不信,这位太太的行动将带来尖锐的难题。
在古代文化的每一层面来看,妇女毫无权利可言。犹太律法以妇女为一物件;她被其丈夫所拥有,她与所拥有的牛羊等,毫无分别;她不能用任何理由而离开其丈夫,而她的丈夫却随时可以与她离异。因此,若一位作太太的改信另一宗教,而她的丈夫却依然故我,这是一个不可想像的情况。
从希腊文化来说,妇女的天职乃是‘管理家务,顺从丈夫。’贤德妇人的表现是尽量少看,少听,少问。她并没有任何独立的成分,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没有自己的东西,她的丈夫只要退还其陪嫁物,便可随时与她离婚。
在罗马法律下,妇女也没有什么权利。按律法来说,她永远是一童稚。在家 从父 ,父亲有监管权及生杀之权;出嫁从夫,其丈夫有绝对的权柄。罗马监察更加图( Cato the
Censor )是一位典型的古罗马人,他曾写道:‘假如你的妻子不贞,而又被你捉奸在场,那么,你可不必经过审讯,放心地处决她!’罗马妇女不准饮酒,而艾格那丢( Egnatius ,译者注:这并不是身为安提阿主教的伊格那丢〔 Ignatius 〕)。因发现其妻子如此行而杀死她。迦鲁( Sulpicius
Gallus )因为其妻子某次在公共场合未蒙面纱而与她离婚。维达( Antistius Vetus )与其妻子离婚,因她在街上与一前曾为奴隶的妇女谈话。苏法因其妻子曾往观竞技而与她离婚。古代文化的态度是:妇女绝对不可以独断独行。
如果他的妻子成为基督徒,而做丈夫的仍然笃信祖宗所奉的神只,后果会如何呢?我们几乎不可能想像某些作太太的,因为勇敢坚信主成为基督徒所忍受的苦处。
在这种情形下,彼得有什么劝勉呢?让我们首先思想他所没有劝勉的。
他并没有劝勉作妻子的离开她的丈夫:从这一点来说,他与保罗所采取的立场是一致的(林前七 13-16 )。彼得与保罗都一致主张:只要不信主的丈夫不与信主的妻子离异,那么,信主的妻子则应与其不信的丈夫长相厮守。彼得并没有教导她去讲道或辩论;更没有叫她强调在她所信的基督之内,并没有奴隶与自由人,外邦人与犹太人,男与女之间的分别。他只告诉她们一些非常简单的真理,只叫她们尽力成为一位贤内助。藉她优美生活的无声见证,来粉碎偏见及敌视的障碍,从而赢得其丈夫信服基督。
她必须顺服:这并不是毫无主见的盲从;相反地,正如有人曾如此说:‘这是自愿的无我精神。’这种顺从是本于不骄不傲,乐意服侍的态度。这也不是出于惧怕,乃是出于爱的顺服。
她必须纯洁:她的生活必须充满因爱而生的贞洁。
她必须敬虔:她必须持守坚定的信念,即全世界都是属上帝的,所有的人都活在基督的面前。
真正的妆饰(三 3-6 )
本革尔( Bengel )曾说:‘过份注重穿美衣华服而浪费时间?’这是自古以来便有的现象。我们前曾讨论在古代世界里,妇女并没有什么公开的社交生活;她们闲,并没有什么事可做;为此,有些人便强调妇女们可以发展其对华服及妆饰等方面的兴趣。因此,罗马监察吏加图强调简仆;而瓦勒留( Lucius
Valerius )则质询谓:‘为什么男士们对妇女们戴美饰,穿华服那么吝惜呢?妇女们不能担任任何一官半职,或祭司,或赢得什么胜利;她们并没有任何官方职务。在这种情形之下,妇女们若不花时间在美饰华服方面的话,她们又有什么可做呢?’由古至今,过度注重妆饰,都是头脑没有从事其他崇高事物的恶征。
古代的道德家与基督徒教师们,都异口同声地指责过度奢华的不当。罗马伟大的演说家昆提连( Quintilian )曾如此说:‘正如希腊诗人所说,适中的美衣使穿戴者更显雍容华贵,一味只顾华丽而胡乱妆饰,妆饰得不成样子,只能显示低下气派,卑鄙思想而已。’哲学家伊比德图想到古代世界,妇女们狭窄的生活圈子时,曾说:‘年届十四,女子们便被男士们称为“淑女”。当她们体会其角色只是嫁为人妇而毫无其他作为时,她们便美容自己,以取悦丈夫为事。因此,我们应向她们解说明白,使她们体会她们之能被尊重,不在其他,只在于谦逊及自尊。’
在旧约中,起码有一段经文开列妇女们用以妆饰自己的饰物,及宣告在审判之时,这一切都会被毁灭。这段经文是以赛亚书三章十八至廿四节。其中记载有‘华美的脚钏、发网、月牙圈;耳环、手镯、蒙脸的帕子;华冠、足炼、华带、香盒、符囊;戒指、鼻环;吉服、外套、云肩、荷包;手镜、细麻衣、裹头巾、蒙身的帕子。’
在希腊及罗马的时代,个人饰物之多,变化之广,令人侧目。发型变化之多有如蜂穴之无数。烫发及染发乃常事,头发被染成黑色,但赤褐则最为流行。假发,特别是金色的假发,在基督徒的地下墓穴中也有被发现,制造假发的材料来自德国,甚至远由印度运来的也有。以象牙,黄杨木,及龟骨制成的发夹,发针及梳等,处处皆是;更有以黄金制成,再镶以宝石的梳子。
袍服的颜色,以紫色最受欢迎, 一磅 上等的推罗紫色羊毛,价值一千银币( denarii ),即相等于四十三英镑。一件上等紫色外套约值一百英镑。有一年,由印度输入价值一百万英镑的丝绸,珍珠、香水及珠宝手饰。同样的东西,也有输自亚拉伯的。
金刚钻、绿宝石、黄宝石、猫眼石及缠丝玛瑙等,都为受欢迎的宝石。伦尼( Struma Nonius )拥有一枚价值二万一千英镑的戒指。珍珠是最受欢迎的饰物之一。该撒( Julius Caesar )曾为雪维利亚( Servilia )购买一颗价值六万五千英镑的珍珠。珍珠耳环也非常吃香,辛尼加曾说有些妇女将价值不菲的财宝挂在耳上,拖鞋也镶珍珠;尼禄甚至有一间墙上也镶满珍珠的房间。皮里纽看见如刀古拉( Caligula )的太太保莲娜( Lollia Paulina )穿戴一件镶满珍珠及黄宝石,价值四十五万英镑的衣服。
基督教便诞生在这般奢华,腐败的世界中。
在这种情况之中,彼得劝妇女们应以内心的敬虔为妆饰,这是上帝看为宝贵的。古时圣洁的妇女也以这些为妆饰。以赛亚称撒拉为生养以色列人的(赛五十一 2 );若基督徒妇女以谦逊、贞洁为妆饰,那么,她们也可被称为撒拉的女儿,成长在属于上帝子民的大家庭中。
当时的基督徒太太们,很容易被诱惑,而陷入无意义的奢华,从而堕入对其未信丈夫底恐惧之中;但她必须以无私的服侍,无比的善良及宁谧的信靠,传出无声的讲章,以期赢取其丈夫归向基督。这段经文生动地表达了基督徒爱心生活的价值。
丈夫的责任(三 7 )
这节经文虽短,却包含了基督教伦理的精萃。这种伦理可以称 相互伦理 ( reciprocal ethic ),因为双方都要负责任。若论及奴隶的责任,也必论及奴隶主的责任;若论及作儿女的责任,也必论及作父母亲的责任(参弗六 1-9 ;西三 20- 四 1 )。在上文,彼得已经谈论了作妻子的责任,故此,现在他便详述作丈夫的责任。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专享特权,而另一方则承担义务,这样的婚姻一定不美满;因此,幸福婚姻必须以双方皆承担责任为基础。这个概念在古代世界中,可说是空前的。在上文,我们曾经讨论妇女们缺乏权利的情形,也谈及加图论丈夫们的特权。但加图所说的话还有下文,他说:‘假如你的妻子不贞,而又被你捉奸在场,那么,你可不必经过审讯,放心地处决她;但是,若她发觉你通奸,她对你可说是无可奈何,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她毫无权利控诉你。’以罗马的道德原则来说,妻子只有承担义务的份儿,而丈夫却大享权利。基督教却看重双方的义务。
丈夫的义务又是什么?
(一)必须 合情合理 :他对妻子的需要,应体贴入微。毛姆( Somerset Maugham )的母亲是一位很美的女子,但地的父亲却相貌甚丑。有人曾如此问她:‘你为何会爱那又矮又丑的人,而且对他坚贞不渝呢?’她回答说:‘因为他从来没有伤害我。’互相了解,彼此体贴,使双方的关系牢不可破。精神上的虐待是最难忍受的,这并不是出于故意,乃是无心之失的后果。
(二)必须 具有风度 :他必须体会女子们比较软弱,故此,应处处细心体贴。在古代世界中,对女子们体贴的概念,并不流行。男子以骡代步,而女子则徒步在旁的情形,在东方比比皆是。基督教将男士风度,注入男女关系之中。
(三)必须知道妇女们也拥有 相等的属灵权利 :她与他是同受生命之恩的。在希腊人及罗马人的敬拜中,女子们无份参与。即使是在犹太教的会堂中,妇女们也无份参与崇拜仪式,这种传统在正统的会堂中,一直如此。当妇女们进入会堂时,她们与男士们分列而坐,不单如此,她们的坐位都在一幅缦子之后。基督教却提倡一革命性的原则,妇女们也享有属灵的权利,因此,两性间的关系便完全改观了。
(四)除非作丈夫的完成了这些义务,若不然,他的祈祷会有拦阻。正如比格所说:‘被伤害的妻子的哀泣,是她的丈夫的祈祷与上帝之间的障碍。’如果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不当,那么,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也不会正常;我们能与他人维持正常的关系,那么,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也必定和谐,这是千古不移的真理。
基督徒生活的标志(Ⅰ)(三 8-12 )
在这一段经文中,彼得总论基督徒生活的伟大标志。
(一) 基督徒的合一 :这是最重要标志之一;故此彼得便首先谈论这一点。我们首先综览一下新约圣经如何论合一的问题,这便可以显示合一问题在新约思想中所占的重要性。合一的基础完全基于耶稣为门徒的祈祷,就是愿众门徒能合而为一,正如父与子合而为一一般(约十七 21-23 )。在教会成立之初,人心兴奋,这祈祷已获应验,因为信徒都同心一意(徒四 32 )。保罗再三地劝人应重回那合一的境地,他也不断地祈祷,希望这合一能早日实现。他也提醒在罗马的信徒,谓他们肢体虽多,但仍然是一个身体,故应同心合意,彼此联络(罗十二 4 , 16 )。在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时,他也用类似的劝勉,告诉他们恩赐虽各异,但仍然是同属一个身体(林前十二 12-31 )。他苦劝哥林多教会不应结党分争,而应同心一意地高举基督(林前一 10 )。他也告诉他们,结党分争纯为属血气的举动,表明他们仍然活在属血气的生活中,未能与基督的心合一(林前三 3 )。他们既然同领一饼,则应同属一个身体(林前十 17 )。他也劝勉他们应同心一意,和平共处(林后十三 11 )。在基督里面,隔断的墙已被拆毁,犹太人与希腊人都同归于一(弗二 13-14 )。基督徒必须在灵里合一,因为只有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弗四 3-6 )。腓立比教会的信徒,应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固,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若他们能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这便可以使保罗的喜乐满足;友阿爹与循都基被劝应在主里同心(腓一 27 ;二 2 ;四 2 )。
新约圣经不断地劝勉基督徒合而为一。这不单是一个劝勉,更是一项宣告:一个基督徒若不能与他人合而为一,则绝不能过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同样地,教会里面若分争结党,则不配称为主的教会。当我们看见无数基督徒与教会,离开合一的目标尚远的时候,这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格兰斐( Cranfield,
C. E. B. )对这一点有很感人的描述,兹摘录全文于下:‘新约圣经从来没有认为这在基督里的合一,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属灵奢侈品;相反地,这合一正是教会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会众之间的分争,教会内部之不协调而分党派──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现代宗派纷立等现象,都是对福音本身的不敬,也表明我们都活在血气之中。我们若深信新约的经文,那么,我们便会越为我们分争结党的罪而伤痛,同时,也越会热忱地为世上众教会的合一,和平长存来祷告。这并不意味我们为寻求思想上的一致而 努力,正如时下政客们所作的。相反地,各人虽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们应在共同目标对象之下,寻求合一。这或有种族、肤色、性情、喜好、社区地位、经济背境的阻碍;但,这一切都因有同一的崇拜与顺服而一一被克服。只有当基督徒谦卑及勇敢地投身在基督里的合一,不以一己之私及罪恶为重,亦不以各人对福音不完全了解而产生教义上的差异为藉口而分裂、独立。相反地,这些阻碍应该成为我们努力寻求和睦的阶梯,使我们能共同聆听及服膺基督的叮咛。’这些话,真是字字珠玑,对现代教会情况的当头棒喝!
基督徒生活的标志(Ⅱ)(三 8-12 )(续)
(二) 体恤 :新约圣经也非常强调这一点,因为这也是基督徒应尽的责任。我们应该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罗十二 15 ),当一个肢体受苦时,全身也受苦;如果一个肢体得荣耀,全身也一同喜乐(林前十二 26 )。基督徒既为基督的身体,则更应理当如此。体恤和自私是绝不能同时共存的。若以一己之私为重,体恤则不能存在;体恤之心,只有在忘我及悲悯他人苦痛时,才能应运而生。基督在那里掌权,那里便有体恤之心。
(三) 弟兄之爱 :这与耶稣所说的话有关:‘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 34-55 )新约在这一个教训上的立场,是非常严峻及肯定的。‘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人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壹三 14-15 )‘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约壹四 20 )事实非常明显,爱上帝与爱人是绝不能分割的,两者有唇齿相依的密切关系。对基督教影响力的最简单的测验,乃是看它是否使人或教会更普爱他人。
(四) 慈怜 :有人说,悲悯心肠已经成为失落的美德,现代世界的情况,似乎使人们慈怜之心的敏锐,渐渐迟钝。正如格兰裴所说:‘我们已经习惯了在吃早餐时,听收音机报告,谓某地受空袭,死伤无数;对千万人无家可归的悲剧,似乎已习以为常,无动于衷。’报上经常报导交通惨剧,死伤甚多,但我们对这等报导却置若罔闻;要知道每一项惨剧,皆直接或间接地,使某些人伤心欲绝。失却悲悯之心易,但只因心感衷情,而产生一时情感上的满足,却无行动上的表达则更易。体恤是上帝的本性之一;怜悯他人也是耶稣基督的写照;上帝因为爱世人的缘故,连自己的独生子也舍弃了;为了爱的缘故,耶稣默默地忍受十字架的苦痛。没有体恤之心,则没有基督教,这话是何等真实啊!
(五) 谦卑 :基督徒的谦卑基于两个因素,
(甲)基于我们都是被造的:基督徒会谦卑为人,因为他离开上帝则无能为力。
(乙)基督徒有新的衡量标准:当他与他人比较时,他或会因自己的优越而感到自豪,但若与基督,这位无瑕的完人比较时,他便惭愧得无地自容。当基督徒想到他乃靠上帝而活,以基督崇高标准为模范,他便不得不谦卑了。
(六) 宽恕 :基督徒被召,为的是要获得上帝的饶恕及饶恕他人。两者相辅相成,当我们饶恕他人对我们的亏欠时,上帝才会饶恕我们的亏欠(太六 12 , 14 , 15 )。上帝既饶恕他,他便应该饶恕他人,这是基督徒的标志(弗四 32 )。
很自然的,彼得以诗篇卅四篇作总结,因为在这篇诗中,诗人描述了被上帝悦纳,及被上帝弃绝的人的景况。
基督徒的保障(三 13-15 上)
由这一段经文,我们便可以看见彼得是如何地谙熟旧约经文;其中包含了两处旧约经文。彼得并没有直接引用那些旧约经文,但是,若没有那些旧约经文为根据,他根本写不出这一段圣经。本段经文的第一句,便使人联想到以赛亚书五十章九节 : ‘主耶和华要帮助我,谁能定我有罪呢?’再者,当彼得谈及不必惊慌时,他也想到以赛亚书八章十三节 : ‘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祂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
在这一段经文中,我们要看三个信息:
(一)彼得以热心行善为始,不过,人们对行善的态度不一。对某些人来说,行善是劳神伤财的重担,或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事,又或是心中有感欲作的事,但一提当付的代价,便又却步不前。文中被译为‘热心’一词的希腊文是 zelo{te{s ;这字经常被译为奋锐党。奋锐党的人士,其实是一些狂热的爱国者,他们誓死牺牲,不惜以任何手段,以达国家重获自由的崇高目标。他们视死如归,不惜舍弃家园、亲友,而为国从容就义。彼得在里的意思是:‘应以狂热的爱国分子那股爱国之情,来热爱行善。’施理爵士( Sir John
Seeley )曾如此说:‘没有热爱的心,其心则不纯;缺乏热忱的美德,其美德则速逝。’个人若充满热爱善心之情,那么,其他恶事则对他无能为力了。
(二)彼得跟便讨论基督徒对受苦的态度:我们身陷于两类的苦难之中。第一类:因为我们是人,故此便有‘人’所受的苦难,如生、老、病、死、精神上的压力及痛苦等。另一类的苦难是因为信奉 基督 而来,如被旁人讥为思想落伍,被压迫,为了原则而不惜重大牺牲,选择艰辛之途,克苦己身,过基督徒清贫的生活等。虽然苦难频频,但苦中之乐却甘甜芬芳,其理何在?
(三)彼得对这问题的答案如下:基督徒以上帝及耶稣基督为生活最高权威;他以透过基督所获与上帝的关系为重。如果人只关注于属地的财物,及舒适享受,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容易受打击而受伤害的人,因为世上物质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相反地,人若心里尊主基督为大,对这人来说,生命中最宝贵的,乃是他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这关系是世上任何事物也不能夺去的。
所以,基督徒虽然在苦难之中,但仍然福乐满盈。当他为基督的缘故而受苦时,他是表达向基督的忠诚,同时,他是分享基督的苦难。当苦难是由生、老、病、死而引起时,这对他生命中的宝藏,丝毫无损。人人皆会受苦,但对基督徒来说,任何苦难也伤害不了他与上帝之间的关系。
为基督争辩(三 15 下 -16 )
在这个充满敌视与疑惑的世界里,基督徒常要为所信的辩护。彼得对基督徒的辩护,有如下的意见。
(一)必须 合理 :基督徒是为‘道’辩护,而‘道’就是他所持信仰的合理解释。有学问的希腊人皆相信,聪明的人必须能为本身的行动与信仰,给予合理的解释。正如比格说,有理性的人,必须能‘合理地,忍耐地讨论有关行为的事件。’若要做到这些的话,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信的是什么,我们必须仔细地研讨,我们必须能够清楚地、合理地表达出来。我们的信仰必须是第一手的新发现,而不是二手的故事。现代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情形,就是有许多基督徒对本身所信的是什么,及为什么要信,都哑口无言,或一窍不通。基督徒必须在心智与属灵上作好准备,能为自己的信仰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必须 温柔 地作辩:有许多人以一种不可一世,傲不可当的态度来维护信仰。他们认为那些不同意他们说法的,皆为愚不可及的老顽固,而欲将自己的见解,强硬地塞在别人的脑袋中。我们必须以谦和,满有爱心的态度来推介基督教;同时,必须紧记世上并没有一个通晓全部真理的人。要知道‘登高之路固多,攀登之途却不同。’欲使人归信基督的最佳方法,乃是不断地以好言相劝;强蛮的顽辩,只有促使人见基督教则回避之。
(三)必须以 敬虔 的心作辩:这是指基督徒在为真道辩护时,其语气必须柔和,使上帝也可用喜乐之心来聆听。神学上的争辩最易令人大动肝火;宗教见解的差异,最易令双方互相敌视。无论在介绍基督教,或为真道辩护时,我们必须以爱心进行。
(四)基督徒的生活,是信仰的最佳辩护!让我们的行为能无亏于良心。让我们以无瑕及清高的生活,来面对批评。这种行动必能堵塞流言与无稽的批评,正如某人曾如此说:‘所谓圣人,就是其生活能令他人更容易相信上帝的人。’
基督救赎之功(三 17- 四 6 )
这一段经文,不单是彼得书信中最难解释的,也是整本新约中最难解释的一段:‘祂曾下阴间’的经文根据。因此,我们最好先将整段经文念一遍,然后才分段研讨。
基督工作的榜样(三 17-18 上)
这整段经文虽然是全本新约圣经中最难解释的,但是这两节经文却是人人皆懂的。彼得所重的,乃是鼓励那些为信仰的缘故而受无理对待的基督徒,要他们知道他们正是跟随主的脚踪。每一位受苦的基督徒,都应该知道他有一位受苦的主。在这短短两节经文中,彼得却精简地剖析了耶稣的工作。
(一)彼得强调耶稣所成就的工作,是 独一 无二的,也是不须重复的。 基督一次为罪死了 ,这是新约一贯的信息。基督是一次为罪死了(罗六 10 )。祭司在圣殿中的献祭,是必须每天重复的,而基督则因为献上自己,便一次而永远地满足了献祭的要求(来七 27 )。基督为了担当多人的罪,便一次把自己献上(来九 28 )。藉耶稣基督一次献上其身体,我们便得以成圣(来十 10 )。新约圣经明确地显示,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无须再重复,因为罪已被克制了,藉十字架,上帝一次地解决了人类罪的问题;无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任何罪恶皆可被解决。
(二)彼得强调这是为罪而献的祭:基督为罪一次死了,这也是新约所强调的。基督按圣经所记的,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十五 3 )。基督为我们的罪而舍己(加一 4 )。大祭司的工作,及耶稣身为完美的大祭司,是为我们而献祭(来五 1 , 3 )。基督是我们的赎罪祭(约壹二 2 )。
‘罪’一字的希腊文译文是 huper 或 peri hamartio{n ,在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中, 赎罪祭 被译为 peri
hamartias ,( hamartias 是 hamartio{n 的单数字),比方在利未记五章七节及六章三十节中则是如此。这就是说彼得相信基督的死,乃是为人类的罪所献上的祭。
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罪破坏了上帝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这祭的目的,乃是要重新恢复那一度失去的关系。无论我们怎样解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恢复了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如查理士.斯理( Charles
Wesley )在某诗中所表达的:
对罪的指控,我毫无畏惧:
耶稣的一切全属于我!
活在基督里面,
披戴公义,
放胆靠近永生宝座,
靠基督而得冠冕。
从理论的立场来说,我们对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或许会各持异议,未能一致,好像斯理在同一首诗中所说的:‘这原是一个奥秘。’但有一点是一致赞同的──藉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在我们与上帝之间进入了一种新关系。
(三)彼得强调这祭是有 代赎性的 :基督一次为罪而死,是 义的代替不义的 ;义人代替不义的人受苦,真是不平凡啊!初看起来,这似乎不公平。好像罗伯逊( Edwin H.
Robertson )所说:‘不问理由的宽恕,才能抵销那毫无藉口而犯的罪。’基督是为我们受苦:这是一个奥秘,因为那不该受苦的,竟代替了那理该受苦的。祂为了恢复我们与上帝之间已经失去的关系,而不惜牺牲了自己。
(四)彼得强调基督的工作乃是要 领我们到上帝那里 :基督也曾一次为罪死了,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 领我们到上帝面前 。‘领’字的希腊文是 prosagein ,这字有两个活生生的背景:
(甲)犹太背景:在旧约中,这字是用来描述‘领’那些将要作祭司的到上帝面前。上帝如此教训说:‘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出廿九 4 )这里隐含了一个要点,就是在犹太人的思想里,只有祭司们才可以到上帝面前。在圣殿里,普通的老百姓只能涉足于外邦人院,以色列院。祭司院是他们绝不能进入的;而且,只有大祭司才可进入至圣所。但耶稣基督却领我们到上帝面前,祂为人类开辟了一条通往上帝面前的大道。
(乙)希腊背景:在新约中,这字的名词 prosago{ge{ 只用了三次。 Prosagein 的意思是 领入 ! Prosago{ge{ 的意思是有 进入 的权柄,已经 进入 的结果。藉基督,我们能够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罗五 2 )。藉基督,我们可以进入父面前(弗二 18 )。藉基督,我们可以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上帝面前(弗三 12 )。在希腊文里,这字有一个特殊的意义,即在宫庭内,有一 官员 称为 Prosago{geus ,其职责乃决定谁可以 进见 皇帝,换言之,他有责任安排别人进见上帝。耶稣基督便是这位引见者,透过祂,我们才可以到上帝的面前。
(五)在这一段经文中,彼得对基督所成就的工作,还有两项值得一提的真理。在三章十九节中,彼得谈及耶稣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宣扬福音;在四章六节中,他更表示福音也被传扬于死人中间。这是一项非常难以解释的经文,以后会详细加以研究。目前,我们只说,经文的意思乃是表示在耶稣死后及复活之前,祂曾往阴间宣扬福音;就是向那些生前没有机会听福音的人宣扬福音。这表明一项真理,基督工作的范围,广大无垠,没有一个人是在上帝的恩典之外。
(六)彼得强调基督的工作是 完全得胜的 :基督在复活以后,便升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连天使,有权柄的,有能力的,都顺从了祂(三 22 )。意思是天上及地下的一切,都在基督管理之下。在人与上帝之间,祂开辟了新关系:藉死,祂甚至将福音带到死人中;藉复活,祂克服了死亡,连天使鬼魔也服在祂的脚下,祂更分享上帝本身的能力与宝座。受苦的基督,成了得胜的基督;被钉的基督,成了被加冕的基督。
下到地狱(Ⅰ)(三 18 下 -20 ,四 6 )
我们曾表示这段经文是彼得书信中,甚至是整本新约圣经中最难解释的经文;假如我们要了解这段经文的话,我们一定要努力,积极地寻求明白。
这一段经文也是使徒信经中‘下到阴间’的根据。首先,我们必须留意这句子容易令人误解的地方。新约圣经所要表明的,乃是耶稣下到 阴间 ( Hades ),而不是下到 地狱 ( Hell )。使徒行传二章廿七节不应被翻释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地狱。’而应被译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后者的译法已为大多数译本所采纳。两个译法的不同点乃是:地狱是刑罚恶人的地方;而阴间则是所有死人暂时聚居之所。
犹太人对死后的生活情况,概念模糊。他们并不以天堂或地狱作为死后的归宿;相反的,他们却认为人死后,其灵魂在一幽暗的世界里游荡。在那一个世界中,没有喜乐,又无生气,这就是阴间的情况,所有的死人都会到这个地方来。以赛亚写道:‘原来阴间不能称谢你,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诚实。’(赛卅八 18 )诗人说:‘在死地无人记念你,在阴间有谁称谢你?’(诗六 5 )‘我被流血,下到坑中,有什么益处呢?尘土岂能称赞你,传说你的诚实么?’(诗三十 9 )。‘你岂要行奇事给死人看么?难道阴魂还能来称赞你么,岂能在坟墓里述说你的慈爱么?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信实么?你的奇事岂能在幽暗里被知道?你的公义岂能在忘记之地被知道么?’(诗八十八 10-12 )‘死人不能赞美耶和华,下到寂静中的,也都不能。’(诗一一五 17 )‘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传九 10 )犹太人思想中,对死后要去的世界的描述,就是这么灰暗,健忘,在这个世界中,人与生命,光明,及上帝相隔绝。
渐渐地,这概念慢慢地演进,竟谓这灰暗的世界中存在了不同的阶段及格局。有些人认为这便是永远的归宿;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只不过权充监狱,暂作拘留之用,直到上帝最后审判来临,上帝的忿怒临到(赛廿四 21-22 ;彼后二 4 ;启二十 1-7 )。我们必须明白问题的症结不在地狱,而在阴间,即基督曾下到这灰暗的死人世界中。
下到地狱(Ⅱ)(三 18 下 -20 ,四 6 )(续)
这项‘下到阴间’的教义,是根据本段经文中的两个短句,即耶稣曾去向那些在监管中的灵宣讲(三 19 );及有福音传给死人(四 6 )。
解经家对这教义的见解,意见分歧。
(一)有些解经家欲以下述两项理由,作为 淘汰 该项教义的根据。
(甲)彼得说基督藉这灵,曾去向那些在监管中的灵宣讲,他们就是在挪亚建造方舟的日子,上帝容忍等待的时候,那些不顺从的人。持这见解的人士强调,基督乃是在 挪亚的时候 宣扬福音;在远古以前,基督藉灵,向挪亚时代中的恶人宣扬福音。这样一来,‘下到阴间’之说便完全被淘汰了。许多知名的圣经学者都采取这解释。但我们认为这样来解释彼得所写的,似不太可能。
(乙)如果我们参考摩法特的译本,我们发现一个很特别的译文:‘就肉体的方面说,祂(基督)曾死去;就灵的方面说,祂复活了。藉这灵,以诺曾去向那些在监管中的灵宣讲,他们就是挪亚建造方舟的日子,上帝容忍等待的时候,那些不顺从的人。’摩氏有什么理由作出如此的翻译呢?
本段经文在任何希腊文的手抄本里面,以诺的名字皆没有出现。在研究任何希腊学者的着作时, 校订 ( emendation )是一不可避免的过程。他们认为正文中有些不妥当的地方,这或许是文士们在抄录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因此,学者们便提议应将正文中某些有问题部分的文字,加以增删。在这一段经文中,哈黎斯( Rendel
Harris )则认为文士在抄写时,遗漏了 以诺 的名字,因此应该将以诺的名字增补到正文中。
虽然以下的讨论涉及希腊文,但读者或许对哈氏如何得此结论感到兴趣,故浅释之。现将希腊文及其译文分列如下:
thanato{theis (曾死去) men sarki (就肉体的方面说)
zo{opoiethe{is (复活了) de pneumati (就灵的方面说)
en (藉) ho{ 之(灵) kai (也) tois (向) en (在) phulake{ 监管中的 pneumasi (灵) poreutheis (曾去) eke{ruxen (他宣讲)
( men 和 de 是希腊文中的冠词,并不用翻出来;其功用只是表示肉体与灵的对比而已。)哈氏认为在 kai tois 之间,以诺的名字被遗漏了。他解释谓:许多手抄本皆以口授笔录方法完成,故此,文士们很容易在听写过程中漏写某些字句,特别是那些发音极为接近的字眼。在本段经文中 en ho{ kai 及 Eno{ch 之发音极相似,故哈氏便认为在这种情形之下,以诺的名字便被遗漏了。
但是我们却要问,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将 以诺 这名字加入这一段经文中呢?以诺是一位很神秘,却又很吸引人的人物,‘以诺与上帝同行,上帝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五 24 )在两约之间的时期里,有关以诺的传说,比比皆是,而且,有人用以诺的名字,发表了一些很重要的着作。其中一项传说描述以诺是上帝的特使,他虽然是人,却向那些到世上引诱人间女子的的堕落天使传话(创六 2 )。以诺书中曾记载上帝差派以诺到世上,向那些恶天使宣告他们的悲惨结局(以诺书十二章一节),更向他们宣告:因为他们的罪,又没有平安,又没有赦免。(以诺书十二、十三)
因此,按照犹太人的传说,以诺的确曾下到阴间,向那堕落的天使们宣告其悲惨结局。哈氏则认为这段经文是指以诺而非耶稣而言,而摩氏则同意哈氏的解释,将以诺的名字收入其译本的正文中。这确是很独到的见解,但我们却不能接纳这说法。理由是这说法毫无根据;再者,以上下文的意思来看,整段经文都是在谈论耶稣的救赎大功,将以诺放在这段经文中,似乎有格格不入之感。
下到地狱(Ⅲ)(三 18 下 -20 ,四 6 )(续)
欲将这段经文完全淘汰的解释,并不成功。
(二)另有些人主张 极限说 。许多着名的解经家也赞成这说法:就是彼得的确是说耶稣下到阴间宣扬福音,但并不是向‘所有’的死人宣告。因此,不同的解经家对耶稣向‘谁’宣告的解释各异。
(甲)有人认为耶稣下到阴间, 只向 那些在挪亚时代不顺从的灵宣告。持这说法的人强调那些人因极端顽固不顺服之故,上帝使用洪水毁灭了他们(创六 12-13 ),但人人皆在上帝的恩慈之下。虽然他罪大恶极,但上帝仍然给他们另一个悔改的机会;故此,即或是十恶不赦的恶棍,在基督里仍有一线生机。
(乙)另有人强调耶稣乃是向堕落的天使宣告他们悲惨的结局,而并不是向他们宣讲救恩。我们曾提及这些天使,创世记六章一至八节记载了他们的故事。他们受了地上女子美貌之诱;便来到地上,与那些女子交合生子;因此,由于他们的行动影响,人终日所想的尽都是恶。彼得后书二章四节记载这些恶天使被囚禁于地狱之中,等待审判。以诺乃是向这些恶天使宣讲,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基督并不是宣扬救恩,或给予第二次悔改的机会;相反的,这段经文乃是表明基督既身为得胜的主,便向那些犯罪的天使宣告他们悲惨的结局。
(丙)有一些学者则强调基督‘只’向那些义人宣讲,乃引领他们出阴间而到上帝的乐园中。我们知道犹太人相信所有死人都到这灰暗、健忘的阴间来。持这说的人士认为:在基督未来 以先 ,情况的确如此;自从基督来临以后,祂向人类大开天门;祂便下到阴间,向历代以来的义人宣扬这福音,并领他们到上帝那里去。这的确是一幅令人感到振奋的图画。持这说的人士更声言:因为基督的缘故,灰暗的阴间已成过去,当人死后,乐园的门立刻为他而开。
下到地狱(Ⅳ)(三 18 下 -20 ,四 6 )(续)
(三)有些学者则认为彼得的意思乃是:耶稣基督在死后与复活前这一段时间,曾往死人中去宣扬福音。彼得说基督按肉身来说,已经死了!但按灵说,祂已经复活了。而且,也藉这灵曾去宣扬福音。他们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耶稣在地上时,拥有人的身体,因此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但在十字架上,那身体因伤流血而死了。但是当祂复活时,祂却拥有一灵体,没有人性的软弱,更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耶稣正是在这种享有完全自由,不受任何时空限制的情况下,向死人宣扬福音。
按本段经文的文字来说,其代表的思想形态已经过时,落伍了。因为‘下到阴间’这句话中的‘下到’一词,反映了宇宙乃是三个层面的概念:即天堂是在天空之上,阴间是在地球之下。姑且不论这个落伍的宇宙观,这教义所表明的三项真理却亘古长存。
(甲)若基督曾下到阴间,那么,祂的死亡就不是一个骗局。我们就不能用祂在十字架上昏迷了,或其他理由来解释祂的死亡。祂的确经历了死亡,且从死里复活。简单的来说,‘下到阴间’这项教义,将耶稣的人性表露无遗,因为祂与我们人类一样,尝了死亡的滋味。
(乙)若基督曾下到阴间,那么,祂的得胜则是宇宙性的。这项教义是渐渐地被加插于新约之中。最初,保罗有一梦想,即万膝皆要向主下拜,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或地底下的(腓二 10 )。在启示录的记载中,无论是在天上的,地上的,或地底下的活物,皆要讴歌颂赞(启五 13 )。那升上天的,就是首先降在地下的那一位(弗四 9-10 )。整个宇宙皆归顺于基督面前的概念,就是如此地在新约中渐渐地生根成长。
(丙)若基督曾下到阴间宣讲,那么,宇宙中每一处角落都可听闻上帝恩惠的信息。这一段经文给基督教信仰的一项疑难,提出解答──那些在基督未降生之前而离世,又未曾听闻福音者的命运,到底如何?人若不悔改,则没有救恩;但是这些人根本没有机会体会上帝的爱与圣洁,他们怎样才能悔改呢?若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人可以靠得救,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听见,那又怎么办呢?殉道士游期丁( Justin
Martyr )曾如此说:‘主,以色列圣洁的上帝,记念祂的死人,就是那些睡在泥土中的人。祂曾下到他们中间,向他们宣扬救恩的大好信息。’‘下到阴间’这项教义,给我们保存了一个极宝贵的真理:人人皆有机会看见基督,接触救恩。
许多信徒每次念诵信经,特别是念到‘下到地狱’这一句的时候,都会感到迷惘,不知所措而渐渐将之忘怀。这只不过是用诗词的手法而绘成的一幅图画,而不是用神学所制定的一项教义;前者的想法或许会比较容易接纳。无论如何,这一段经文已包含了三项真理──耶稣基督不单尝了死味,更克服了死亡,基督的得胜是宇宙性的;上帝的恩典遍达整个宇宙。
基督徒的洗礼(三 18-22 )
彼得一直在谈论那些在挪亚时代,不顺从上帝,败坏绝透的恶人;他们至终也被毁灭了。但在洪水灭世之时,只有八个人──即挪亚夫妇,挪亚的三个儿子闪,含,雅弗及他们的妻子──藉方舟而得生存。这藉水而得安全的概念,立刻使彼得联想到基督徒的洗礼也有同样的意义。彼得的意思乃是:洗礼是挪亚及其在方舟内家人的 预表范型 ( antitype )。
预表范型使我们可用一特殊的方法来研究旧约。首先,以下两个字有密切的关系, tupos 即预表,或可指 印章 ; antitupos 意预表范型,或 印章所印出来的图纹字形 。无可否认的,印章与所印出来的图纹字形,当然是绝对吻合。因此,在旧约中许多人、事、或风俗等皆可做为预表,而这些预表则在新约中找到其预表范型。旧约中的人物或事件为印章;而新约中的人物或事件则为前者所印出来的范型,两者互相吻合一致。换言之,旧约中的事物,象征性地代表了新约中的事物。在新约圣经中发掘预表及预表范型的做法,已经有很长久的历史,而且非常发达先进。让我们列举一些很浅显的例子,如逾越节的羊羔,被放到旷野去的代罪山羊(译者注:参利十六 6-10 )等,都是耶稣的预表;大祭司代人献赎罪祭的工作,是耶稣救赎工作的预表。在这一段经文中,彼得以挪亚一家藉水而得安全,是洗礼的预表
有关洗礼的真理,彼得则提及下列三项。在未讨论之先,我们应首先了解当时教会的情形,教会在这一段期间,仍然普遍地施行成人洗礼。因为有许多人脱离异教,归信基督教,而有一新的生活形态。
(一)洗礼不单是预表除去身体上的污秽,更是整个心灵的属灵上的洁净。故此,洗礼对人的身体及心灵,皆有莫大的影响。
(二)彼得认为洗礼是‘向上帝许愿,常存纯洁的良心’( 21 节)。许愿一字的希腊文是 epero{te{ma 。在每一份生意的合约书中,皆有一些问与答,使双方不能随意破坏合约。问题如:‘你是否愿意接纳本合约书中所列各条款,且尽力实行之?’另一方则在证人面前回答道:‘愿意。’没有上述的问与答,合约是不能生效的。而这问与答的专门用字,在希腊文 epero{te{ma 而拉丁文则是 stipulatio 。
实质上,彼得乃是说:在洗礼时上帝向那些脱离异教的人说:‘你是否愿意接纳事奉我的条件呢?你是否愿意接纳各项权利与应许,同时,又愿意承担各项义务与需求呢?’那预备要受洗礼的人则要回答:‘我愿意。’
我们经常用‘圣礼’( sacrament )一词,但这字是由拉丁文 sacramentum 引申而来;这字的原意是指军人加入军队时, 誓死劾忠 国家的誓词。这与前述的意思,不谋而合。这问与答在婴孩洗礼时,根本不适用,除非由婴孩的双亲代答;但是我们曾提过,当时加入教会而受洗的人,大都是脱离异教而归人教会的成年男女。这正好和现代加入教会为会友的过程相近。在加入教会为会友时,上帝问:‘在权利与义务,应许与要求的逼切情况中,你是否愿意接纳事奉我的条件呢?’我们则回答:‘我愿意。’在加入教会为会友时,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三)洗礼的效用完全基于耶稣基督的复活;复活主的恩典洁净我们;我们是向这位复活的主许愿,我们也是仰望这位复活的主,恳求祂加力量,使我们能持守向祂所许的愿。我们要再一次声明,教会若仍有施行婴孩洗礼的习尚的话,我们应谨记上述真理,并在我们加入教会为会友时,重申这些真理,以资提醒。──《每日研经丛书》
彼得前书第三章
四.如何对待丈夫( 3:1-6 )
当时有两种人因信主的缘故,地位得以提高,即奴仆与妇女。主在世时对女门徒亦同样重视。并且在教会中,按灵性言,无男女之别(参加 3:28;4:6 ),两者在主面前都是一样的。这种真理不知不觉地由教会而影响于当时的社会;但这种新的平等观念,常陷于另一极端,以致有些奴仆和妇女,忘记他们应有的本份,被当时社会的人看为放任及不安分,引起人对福音的误解与批评。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亦常在这方面提醒信徒,并且讨论得更为详细(林前 7 章 ;11 章 ;14:34-36; 弗 5:22-6:9; 西 3:18-4:1 )。信徒在世上的主要任务不是改革社会制度,而是传福音、见证基督。所以在不妨碍信仰及与真道无关的事上,应当尊重公众的传统习惯,以免福音受妨碍。
在本书的受书人中,有些妇女不明白信徒在基督里地位相同的意思,并非就是职责上相同。地位一样并非岗位一样;正如身上的肢体并非都可以发生同样功用,它们乃是各负不同的职责,按照一定的次序,在身体不同的地位上发生作用的。在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上,也是这样;夫妻虽是平等,但照神的安排,在家庭中各有不同的职责。在此教训作妻子的应如何对待丈夫,可分五点:
1.地位( 3:1 上)
1 上 换言之,妻子在家庭中应让丈夫作头(弗 5:22-27 );这是神照祂的智慧对于家庭所安排的次序。虽然世人常将男女平等的意思误解为男人作什么女人也作什么。但摆在世人眼前的事实,仍然是许多适合男人的职业并不适合女人;反之,适合女人的职业并不适于男人。显见按神的创造,男女各有所长,不是人的学说所能改变的。所以神是按照男女天赋才能的不同来安排夫妻的岗位。世界绝大多数(普世界)的家庭都是以丈夫为家主,妻子是辅助丈夫的,并且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形,丈夫多半比较适合对外,妻子适合对内。这种普遍的相似情形,证明男女天赋才能的分别,乃是形成普遍以丈夫为主的家庭制度之主要原因。
有关夫妻关系的圣经教训应注意:
A.圣经提及夫妻或男女关系时,都是要妻子顺服丈夫,而丈夫则应爱妻子(弗 5:22,33; 西 3:18-19; 提前 2:11-14; 多 2:5; 林前 11:3-16;14:34-35 );并以男人为代表概括女人,如:计算家谱、人数,是按男丁计算(民 1:2-3; 代上 1:9; 可 6:44 ),书信中的称呼以 “弟兄们” 为代表。
B.圣经特别注意女人的顺服,可能有历史背景,如亚当是因夏娃失败(创 3:1-7; 提前 2:13-15 ),亚伯拉罕、雅各、参孙、大卫,亦都因女人失败。可见女人影响男人,比较男人影响女人更多。
C.新约圣经虽然教训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但不是说作丈夫的可以辖制妻子。
D.圣经中一切顺服的教训,都以顺服神真理为大前提,若违背真理则任何人都可以反抗。
2.责任( 3:1 下)
1 下 本节显示作妻子的对未信主的丈夫,有责任把他 “感化过来” 。 “不信从” 原文有不肯信从的意思,对待这种丈夫的方法就是用好品行感化他。顺服丈夫,就是感化丈夫好品行之一。
注意:使徒在此特别注意顺服的结果是把丈夫 “感化过来” ,原文 “感化过来” 就是 “得着” 的意思,在林前 7:16 译作 “救” 字,也就是得着丈夫归主的意思。圣经不是说妻子的好品行可以把丈夫感化为好人,乃是说因妻子的顺服,可使丈夫受感化而肯来信从基督。
这也是对待一切硬心不信的人的原则。用见证代替辩论,用品行代替劝告。当那些硬心不信的人,不肯听主的真道时,就让他们用眼睛来代替耳朵罢!圣经对于不信主的人并不劝告他们不要看人;反之,乃是劝告信徒应有好行为让不信主的人看见,可归荣耀与神(太 5:16 )。所以用好品行感化不信者,不仅适用于作妻子的对待未信主的丈夫,亦适用于一切信徒对待周围未信主的人。
3.品行( 3:2 )
2 1-9 节经文论及妻子的品德,除第 1 节的顺服外尚有:
A.贞洁:对丈夫的爱专一;
B.敬虔:对神有敬畏的心,在属神的事上谨慎小心;
C.服饰朴素:下文更详细讨论;
D.温柔安静:性情方面不暴躁,柔和娴静;
E.效法古圣:仰赖神,度圣洁生活;
F.勇敢行善:不怕丈夫的恐吓而行善。
这些品德,都是模范妻子所应有的,是能使不信主的丈夫被感化过来,归向基督的;另一方面,圣经既注重妻子应 “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也说明了作丈夫的不应只爱妻子的美貌,更应爱妻子的美德。
4.装饰( 3:3-4 )
3-4 A.消极方面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 。这意思就是不要以外表之奢华、美丽为装饰。奢华的妆饰必耗费大量的金钱,信徒在世上既是寄居的客旅,应为福音而努力,就当省去不必要的浪费,过着崇尚朴素的生活。
B.积极方面
“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这意思就是要注重内在的美德过于外表的华贵。不独是关系生活方面的教训,更是基督徒对于生活的一种观念。信徒应在思想上认识华贵的服饰并无可夸,朴实的生活才是可贵的,然后才会造成一种崇尚朴素的风气。
圣经对姊妹的服饰显然比较对弟兄留意得多,可见圣经认为姊妹在服饰方面比弟兄需要更多的提醒。但在此所论有关姊妹服饰方面的原则,当然也同样通用于弟兄。
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四大要素,所以我们不能将衣饰视为一件小事,而不注意圣经的教训。信徒对外人的见证,既不能忽略生活的要素,当然也不应该忽略衣饰方面的正派了。
综合这两节圣经的意思,可知圣经显然要求姊妹的服饰应倾向于朴素和端正,而不是以吸引人的注意或夸张自己的身份为原则。保罗在提前 2:9 也劝勉姊妹应以 “正派” 的衣服为装饰。所谓 “正派” 就是不妖艳、不新奇,当然也不是说要老旧得古怪,令人作呕,而是说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比较大方、端庄而朴实。
注意:第 3 节的 “不要” 及 4 节的 “只要” ,显出这里是一种比较性的讲话,而非绝对性的讲法。虽然我们很难定出一项绝对的准则,说明怎样的服饰算为正派,因为时代不断地改变,人的服饰和对服饰的观念也不断改变;但信徒若持守注重属灵内在美过于外貌的原则,总可以在各不同的时代环境中,知道如何选择比较朴实端正的服饰。
真正的美是近于善而能给予人真实的感觉;世人所注重的美却近于邪而只给人虚假的感觉。信徒应以里面的温柔、良善来获取人的喜爱,世人则常凭外表的华丽换取人的尊敬。这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使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圣经劝勉信徒应当依循一种注重实际而不注重外貌的原则来生活,按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穿衣服的目的在于:
A.掩盖身体的羞耻(创 3:7;9:20-27 )。
B.保持温暖(创 3:8 )。
C.表明是属神的人(民 15:37-39; 提前 2:9-10 )。
D.服从人的一切制度(彼前 2:13 )。
5.例证( 3:5-6 )
5-6 “因为” 说明基督徒妻子应顺服丈夫,及应以内在美德为妆饰的理由,因古时有信心,被神称许的妇人,都是这样妆饰的。显见这种原则,是任何时代所适用而应效法的。
在此,引证撒拉为例: “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参创 18:12 )。犹太人以亚伯拉罕为 “父” (即老祖宗),而撒拉则为他们的老祖母(参加 4:24-26 )。这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亦即尊重她的丈夫,以他为一家之主。按撒拉曾擅自替她的丈夫出主意,以夏甲给他作妾,为她生子立后,结果不但不蒙神的悦纳,且招致家庭纷争与日后长久的痛苦。但经过这一次失败之后,在创世记 18 章中,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表示她愿意站在妻子的地位上顺服丈夫。彼得引证这件事以劝勉信徒,应效法撒拉的榜样。
“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圣经以那些照亚伯拉罕之信心去行的,称他们为亚伯拉罕的子孙(罗 4:12 ),在此则以那些按撒拉之榜样去行的为撒拉的女儿。撒拉为顺服神的旨意而顺服丈夫,与丈夫同心等候神的应许,基督徒妇女也当按相似的原则,作个 “仰赖神的圣洁妇人” ,而表现出应有的美德来感化丈夫。
“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 ,这行善广泛地指一切善行,但也指以上把丈夫 “感化过来” 及所表现的种种妻子的美德;并不因丈夫的恐吓,而放弃信仰或不再想感化丈夫;这样的妻子,就是与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同一踪迹的。当时可能有些不信主的丈夫本身行为很坏,又威吓妻子,在信仰方面逼迫她们,所以彼得提出这种勉励的话。
五.如何对待妻子( 3:7 )
上文是告诉作妻子的人应如何对待丈夫,但不是告诉作丈夫的应如何要求妻子善待自己、顺服自己,或给予丈夫辖制妻子的一种藉口。在此讨论丈夫应如何对待妻子,也是同一原理。圣经一直要我们留意自己是否已尽了本分,不是留意对方是否尽了他应尽的本分。许多作丈夫的并不爱妻子,却要妻子顺服自己,这是不合理的。
这里论丈夫应如何对待妻子有四要点:
1.按情理( 3:7 )
7 即应合乎人情道理与圣经真理。丈夫常因体力的优越和经济方面的权力而无理地欺负妻子,这是不应当的。
2.按知识( 3:7 )
7 情理又可作 “知识” ,这意思就是要了解妻子的苦衷;用了解和体谅的态度与妻子相处。许多作丈夫的不了解妻子的困难,或轻视妻子的家务,以为是很容易处理的小事。但基督徒丈夫对待妻子,应按知识了解她们,不但在妻子的工作方面,也应在她的心理和生理方面认识妻子的种种困难,予以体谅和帮助。
3.按爱心( 3:7 )
7 “因她比你软弱” , “软弱” 指体质方面,妻子比丈夫软弱,因而需要丈夫更多的体恤与扶助,也就是需要丈夫用爱心相待。本句原文是 “软弱的器皿” ,表示妻子也是神的器皿,放在家庭中;既称为软弱的器皿,自当格外小心爱护,不可轻率了。
“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 ,即指在神前都一样蒙恩,并无分别。这句话暗示当时信徒多半全家归主,他们对带领家人归主是十分尽力的。
4.按礼貌( 3:7 )
7 即要敬重妻子,许多基督徒丈夫读圣经时似乎漏了这句话,他们对妻子常常无礼。丈夫之应敬重妻子一如妻子之顺服丈夫。 “礼貌” 若流入虚伪则无益(礼貌而无诚意就是虚伪,但礼貌本身并非虚伪),但在夫妻的生活中需要适度之礼貌,要互相尊敬,才能长久相处。在此圣经要丈夫敬重妻子,但弗 5:33 亦叫妻子敬重丈夫;综合来说,圣经认为夫妻相待,应互相敬重。
“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丈夫没有用爱心对待妻子,会使祷告受阻碍,这是被许多人忽略的。祷告之蒙应允,与我们如何待人,有很密切的关系。而我们最容易忽略的,是亏负了我们最亲密、熟识的人,但这种亏欠,同样使我们的祷告不蒙应允。
六.如何对待一般弟兄( 3:8-12 )
这几节可说是以上小分题之总结。特别是第 8 节说 “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 ,显见是对上文的教训作一项结论。在此分四点讨论:
1.要同心相爱( 3:8 )
8 在此 “总而言之 …… 都要 …… ” ,表示都当尽力放下一切理由,排除一切拦阻,追求与别的肢体同心。这句话并非否认信徒之间不会有意见;反之,它正承认信徒之间是可能发生误会和歧见的,因为事实上,信徒在一个教会中,纵使不是因放纵私欲而彼此冲突,亦会因在真理方面的追求发生不同的见解,而有歧见,或误会 …… 。但无论是什么原因, “总而言之” 不计较任何理由,都应保持在主内的同心,放下独尊的成见,彼此体恤,互相包容(参腓 1:15-18;2:5; 林前 2:16; 约 3:26-30 )。
圣经中常给我们看见教会之同心与否,对福音工作的进展有极大关系(太 18:19; 徒 1:14;2:46;4:24;5:12 )。信徒若看重福音工作的利益过于一切,就自然很容易与弟兄姊妹同心兴旺福音了。
2.彼此体恤( 3:8 )
8 彼此体恤,有同情别人、替人设想、甘愿迁就别人的意思。体恤人的必甘愿自己吃亏,待人有恩。
“体恤” 含有较老练、刚强的人,同情较软弱、幼小的人的意思。我们已往的经历,乃是为着体恤现在正经历和我们从前同样苦境的人,却不藉以夸耀自己或轻视别人。
3.相爱如兄弟( 3:8 )
8 信徒彼此的关系,应该是实际的 “弟兄” ,不仅是一种称呼而已。彼得这句话暗示当时信徒之相爱,已不如弟兄了,所以劝他们要相爱如弟兄那样。可惜今日教会信徒之间,虽有实际的弟兄关系,彼此却像外人一样。
4.存慈怜谦卑的心( 3:8 )
8 “存慈怜谦卑的心” ,就是存着仁慈、怜恤和谦卑的心。对别人应满有恩慈,对自己则应当严厉,同时,也要有怜悯那些比我们软弱的人的心,包括怜悯人灵性和身体两方面的软弱。对人陷于试探或罪恶中的痛苦有所同情,并谦卑地承认自己也可能落在别人的失败中,并不因别人的失败自傲。这种存心是我们与弟兄相处时应有的美德。
注意,圣经不是叫我们对罪恶存慈怜谦卑的心,乃是对犯了罪的人,不要因人的失败,便将他看为没有希望的。因为任何人纵然深陷罪中,若能及时回转,神必立即收纳他们。所以我们不可太轻率地对人放弃希望。
慈怜谦卑的 “心” ,不是慈怜谦卑的 “样子” ,像那些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只有外表温柔,而内心却充满了恶毒。我们应像主耶稣那样,心里柔和谦卑(太 11:29-30 )。
5.要有爱仇敌和饶恕的心( 3:9 )
9 本节注重对外人,其原则适用于对弟兄。不用憎恨来报复恶待自己的人,这是信徒与世人最大的分别。这种饶恕与爱仇敌的生命表现,可分为二步:在消极方面饶恕敌人 ── “不以恶报恶 …… ” ,积极方面是爱仇敌 ── “倒要祝福 …… ” 。
主耶稣和使徒都留下这样的榜样和教训(参太 5:43; 路 23:34; 徒 7:60; 林前 4:12 )。
“为此蒙召” ,本句指上文,亦可指下文(参 2:21 )。指上文即为义受逼迫、为彼此体恤、存慈怜谦卑的心待人、为受辱骂时反倒祝福 …… 而蒙召。主选召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活出这样的见证来。但同时本句亦指下文,即为使我们 “承受福气” 而召我们。我们如何得以蒙神选召来承受福气?都是因祂的慈爱和饶恕。所以我们也应当饶恕弟兄,存慈怜相爱的心,一同享受神所赐的福。因为神召我们,不但要我们与祂和好,也要我们带领许多人与祂和好,要我们与一切弟兄和睦相处。
6.引证( 3:10-12 )
10-12 在此彼得引证旧约圣经诗 34:12-16 的话,作为他劝勉信徒的根据,但不是逐字引用,乃是照他所领悟的意思再表达出来。这几节指出我们若要承受神召我们来得之福,就要:
A.禁止舌头不出恶言
言为心声,舌头不出恶言是表示内心良善。口中常出恶言,使听见的人刺心难过,表示讲话的人的心,并未让圣灵掌权,让基督的和平在他的灵命中居住。但我们 “若爱生命,愿享美福” ,就要 “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 。
B.离开行善
“离” 原文有避开之意,在罗 16:17 译作 “躲避” 。 “离恶” 是消极方面避开罪恶。信徒若想不被罪恶缠累,就不要去接近罪恶。人若与试探接近则难免不陷于试探,所以信徒当避开试探,不给魔鬼留地步。
但以上只是消极的方面,积极方面还要行善。这行善直接指上文的与弟兄相爱和睦,不以恶报恶。注意:本大段中几乎每一个小分段都提到 “行善” ( 2:15,20;3:6 ),而所谓 “行善” 的直接意思,就是指在各种岗位上所表现的基督徒美德。而这一切的 “行善” 也都是行神的旨意。
C.寻求和睦一心追赶
寻求和睦并非十分容易的事,不但要寻求,且要一心追赶;换言之,要专心、付代价地追赶。按来 12:14 亦劝勉信徒追求和睦,并要追求圣洁。这些经文都表示圣经认为信徒相处,是可能发生磨擦或误解的;而追赶和睦的意思,便包含了设法消除误解,牺牲自己的利益、用爱心挽回弟兄,甚至付出重大代价 …… 等。
如此离恶行善追求和睦的人,虽然在人眼前或似吃亏,但在神面前却不吃亏; “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 ( 3:12 )。这对于一个愿意追求和睦、甘愿吃亏、用诚实对待人、肯舍弃自己的人是一种很大的安慰。我们只凭人这方面来看,以上 “不以恶报恶 …… 倒要祝福 …… 嘴唇不说诡诈的话 …… ” 这种待人原则,在这样的世代诚然是吃亏的,但我们却并不是单凭人的力量生活,我们在可见的人之外,还有一位 “看顾义人” 的主。当我们 “离恶行善” 依循圣经的原则行事待人时,主的眼会看顾我们,比较我们凭自己的血气以恶报恶更强得多。
反之,我们若不照圣经的原则待人,而凭肉体的报复待人,就等于把自己摒于主的看顾之外了。因为主的眼目是看顾义人的,我们不能行恶人所行的,却想得义人所得的看顾。
“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 。主的眼看顾,是由主那方面主动的;主的耳垂听,是我们这方面主动的。纵或主的眼的看顾未能使我们有满足的安全感;我们还可以藉着祈祷,将我们仍不放心的事告诉祂、提醒祂 …… 。所以主耶稣的眼和祂的耳,乃是我们离恶行善的最大力量和安慰,我们能否 “承受福气” 和我们的祈祷能否蒙主的垂听,关系十分重大;但我们的祈祷能否蒙神垂听,却与我们是否依以上的原则待人有密切关系。
问题讨论
信徒要怎样禁戒肉体和私欲?为什么要禁戒?
信徒要怎样应付外人的毁谤?
信徒要怎样顺服政府?
仆人该怎样对待主人?为什么彼得说 “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
试按基督受苦的榜样列出教训,说明:
1.信徒为什么要为主受苦?
2.该怎样为主受苦?
分析 2:24-25 ,并解释 “你们便得了医治” 的意义。
你对于圣经说妻子要顺服丈夫的观点如何?
丈夫该怎样对待妻子?
妇女该有怎样的服装?
信徒要怎样对待教内弟兄?
第四段 胜过迫害的方法( 3:13-4:19 )
彼得在教训信徒各方面应尽的本分后,便开始指导信徒如何胜过各种苦难。本书相当重视信徒如何胜过苦难的信息。上文第 1 章 ;2 章已有提及,本段则加以详细的讨论。
一.应有的认识( 3:13-14 )
1.行义能使人慑服( 3:13 )
13 行善指行神所善悦的事。许多时候,我们为自己所喜悦的事热心很容易,但为神所喜悦的事热心却提不起劲。若我们 “热心行善” ,有谁害我们?这是按一般情形来说,多半的人都不会害行善的人。这句话表示行善的人有一种看不见的权威,能使人慑服在他的权威之下。一个人是行善抑行恶,伪善抑真善,人们的良心是明白的;即使那些按外表随从多数人来反对行善者的人,在他们的良心中,仍然知道谁是真正行善的。
这句话另一方面的意思就是,信徒若热心行善-行神所喜悦的事,有谁能加害神所看顾的人呢? “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罗 8:31 )因为行神所喜悦的事,就等于站在神一边让神来帮助我们。人纵或能杀我们的身体,却不能杀我们的灵魂(太 10:28 );更不能夺去我们应得的赏赐(太 5:11-12 )。所以人的逼害不能使我们受损失,倒能使我们在属灵方面大有增益。
2.行义受苦是有福的( 3:14 )
14 本节的教训与主耶稣在八福中所论为义受逼迫的教训十分相似(太 5:10-12 )。我们每逢受苦时应先问自己是否为义而受苦,或只有若干成分是为义而其余的则是自己招来的?往往我们所受的苦多过神所给我们的,而那些多受的苦都是因为我们自己的软弱所添上的。
“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 ,这句话是根据上节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退一步来说,纵使热心行善仍有人来加害, “也是有福的” 。因为虽然肉身方面受到损害,但在永世中却必得着主的赏赐。
“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 ,这是根据赛 8:12-13 的话劝勉信徒。既然是为义受害,当然不必怕人,因为人的逼害至多不过使我们今生受亏损,但是主的话使我们知道,今世为主所受的损失,将使我们获得更大的收获(参罗 8:18; 林后 4:17; 路 18:29-30; 提后 2:12-13; 启 2:10 )。
二.应有的准备( 3:15-17 )
15 “只要” ,这两个字暗示除了我们所作的之外,其余的事神就会为我们负责。使徒似乎将苦难分为两半,我们所要负责的那一半就是 “心里尊主基督为圣” ,而其余的事,神就会负责为我们担当一切、管理一切了。
“心里尊主基督为圣” ,意即让基督在我们心中实际作主,居首要地位,不可随便侵犯祂,或使祂在我们心中受委屈。我们心中常因基督的圣洁、忌邪、荣耀 …… 而发生一种尊崇、敬畏、不敢随己意行事的心。本句解明 “敬畏神” 的意义,与上节 “不要怕人” 相对,敬畏神使我们在人前不放肆、傲慢;怕人则使我们在神的事上软弱,对人的恶势力胆怯,不敢前进。信徒应当自省;我们心中是否尊主为圣?基督在我们心中是否遭受无礼的对待,或是享受尊崇与敬拜?
“有人问” ,是假定的话,暗示信徒美好的生活见证,是会引起外人发问的。信徒过着敬虔、尊主为圣的生活;或是在苦难中满有喜乐,受人恐吓而不惧怕,被人咒骂反而祝福时;这种生活是具有吸引力的,会引起那些围绕着我们的人来发问,究竟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是什么,我们怎样会有这么美好的生活法则。正如施洗约翰、主耶稣和使徒们,也都引起当时的人来向他们查问(约 1:19-23;6:28-30;8:25; 徒 4:7 )。这都说明,信徒应以将来的盼望作为生活的 “缘由” ,并把这种盼望应用在实际的敬虔生活中。
“就要常作准备” ,信徒应随时准备,一有机会就高举基督和 “救恩的杯” ,将主的恩典向人讲述。当人因我们敬虔的生活而感到希奇时,就更当心趁机会传讲福音的大能,却不可宣传自己。
本句与西 3:16 “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 的意思相似。但与太 \cs310:19; 可 13:11; 路 12:11-12 等处,主耶稣教训门徒不要 “思虑” 怎样回答的意义却不同。那里是教训门徒在患难急迫时不必忧虑如何申辩,而在此乃是指信徒经常应有的准备。就是经常将自己信仰的根据、福音的能力告诉人,以开解人的误会,引人归向基督。
“用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除了应常有准备之外,还要有良好的态度来回答人的问题。敬虔的生活既使人受感动而来问道,信徒就应当善用这种机会。纵使人的态度是十分无礼而傲慢,也要存一种温柔敬畏的心回答人,因我们的目的不是为自己在人前争荣誉或胜利,而是要使主道传开,被人接受。
“温柔” ,是一种谦卑、柔和的态度,不因自己有好见证而轻视别人。这种态度使人易于接近,又使圣灵易于动工。
“敬畏” ,是对神方面,不敢窃取神荣。在人们看见自己的敬虔生活而追问 “缘由” 时,要将一切荣耀归神,承认一切表现都是出于神的恩典。
16 15,16 节中有三种心:
1.尊主基督为圣的心;
2.温柔敬畏的心;
3.无愧的良心。
这三种心,使我们在各种患难中,可以坦然无惧。
“无亏的良心” 是我们可以刚强壮胆的原因。信徒在世最重要的不是求在人前不会受反对,乃是求在神有无亏的良心,这就是我们的安慰和快乐。
三.应效法的榜样( 3:18-22 )
从 18 节开始,使徒引证基督受苦为例证,以劝勉信徒胜过苦难。上文 2:22-25 已引用过类似的榜样,但上例注重基督之被钉十架受苦,是作我们的榜样,而本处所注重的乃是主的受死与复活的胜利,以鼓励信徒为主受苦。
1.耶稣基督的代替( 3:18 )
18 本节包括救恩的重要原理,和基督教的最大特色,就是 “代替” 。兹分点解释如下:
A.谁“代替”了我们?
基督,神的儿子代替了我们受苦。 “因基督 …… ” , “因” 字表示是解释上文的,说明何以信徒 “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 ,因为基督也曾这样 “行善” 而受苦。基督虽是无罪的,但他仍为神的旨意而受苦;何况我们原本是有罪的,我们受苦原属该当的,这样就更无可怨叹了!
B.基督什么时候“代替”我们?
“基督也曾 …… 受苦” ,这是我们的安慰。因祂既曾凡事受试探而没有犯罪,其结果使祂可以在凡事上体恤我们的软弱。我所受的贫穷、羞辱、孤单 …… 以及种种身心的痛苦,祂都也曾为我们受过(参来 4:15-16 )。
“也曾 …… ” 说明基督曾先为我们受苦,所以我们现今为祂受苦是理所当然的。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学生不 能高过 先生,世人既然曾这样恶待基督,何况祂的门徒?许多信徒在受苦中会问: “为什么主允许我们遭受这样的痛苦呢?” 圣经的答覆就是 “基督也曾 …… 受苦” 。
C.基督怎样“代替”我们?
“一次” ,说明基督受苦的果效是完全的。无论什么事,我们若作了一次还要再作,就证明所作的还未完全,正如世上各种宗教和人的救法,都是不能 “一次” 除罪的。连旧约的犹太教在内,牛羊的血也是不能一次献上就使献祭的人成为完全的(来 10:1-4 )。但基督只一次献上自己,就使信祂的人得以称义,显见祂这一次所付出的赎价,已经足以清偿我们一切的罪债(罗 6:9; 来 10:10-14 )。
D.“代替”我们什么?
“为罪受苦” 圣经小字 “受苦有古卷作受死” ,但不论 “受苦” 或 “受死” 都是指主被钉十字架的事。总之,本句说明罪是必须受刑罚的,基督为罪受苦,就是为解决人类罪刑的问题而受苦的意思。圣经告诉我们,罪的各种恶果基督都为我们代替了:
1. 罪是一种苦,基督为我们受苦(彼前 3:18 )。
2. 罪是一种重担,基督为我们担当(彼前 2:24 )。
3. 罪是一种亏欠,基督为我们偿付(罗 3:23-26;6:23 )。
4. 罪是一种病,基督为我们医治(彼前 2:24 下 ; 太 9:12-13 )。
5. 罪是一种捆绑,基督使我们自由(徒 8:23; 加 5:13 )。
6. 罪是一种咒诅,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加 3:13 )。
E.基督如何能“代替”我们?
“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 , “义的” 就是主耶稣,祂是那 “义者” ,所以祂能代替我们,并且祂既是义者而为我们受苦,祂的受苦就大有价值了。照样今日信徒若因行善而受苦,也是神所看为大有价值的。
圣经中有许多经文证明主耶稣乃是 “义者” :
1. 主自己向人见证(约 8:46 )。
2. 彼拉多向人见证(太 27:24-26 )。
3. 犹太人向人见证(太 26:59-60 )。
4. 彼拉多夫人向人见证(太 27:19 )。
5. 十架旁强盗向人见证(路 23:41-42 )。
6. 犹大向人见证(太 27:3-9 )。
7. 百夫长向人见证(太 27:54 )。
8. 神自己向人见证(太 27:51-53;28:5-6; 徒 2:36 )。
9. 众使徒向人见证(徒 7:52; 林后 5:21 )。
这些经文说明了为什么只有基督能代替我们担当罪恶,因为只有祂是 “义者” 。
F .基督“代替”的重要
“代替” 是福音最大的特点。
“代替” 说明了基督为罪受苦的义意。祂若仅为某种主义而牺牲,不过有伟大的精神而已,对于拯救世人脱离罪恶深渊,却亳无贡献;但祂是代替我们的不义而受苦,这 “代替” 就成为救恩的根基。
当我们背负重担,力不能胜时,就会领略 “代替” 的宝贵了。若有人能代替我们担负我们自己担不起的担子,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和安慰。而耶稣基督就是 “代替” 了我们不义的罪担的救赎主,使我们在神面前可以站立得住。
这 “代替” 不独是救恩的重要原则,也是已经得救的信徒奔走灵程的力量;我们不论在痛苦、疾病、贫穷、或患难 …… 中,都不要忘记主耶稣乃 “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 (参诗 68:19; 太 11:29-30 )。
G .基督“代替”的目的
“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 。这是祂为我们受苦的目的与结果,使我们这些从前远离神的人,现今得以亲近神。人若要见今世的君主大官,尚且不能贸然擅自去求见,必须有引见的人;这样,一个满身罪恶的人,如何能见神?就是凭基督的引见。而祂能引我们到神面前的根据,就是祂曾为我们受死,代替了我们的不义;所以凡靠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祂不但自己是义的,也使那些靠祂的人成为义。
“引 …… ” 表示祂曾经走过我们所要走的路,祂已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 10:20 ),又在前面引领我们走这条路,为我们解决走这条路的一切疑难。我们这些被引导的人,对于引导我们的主最重要的本分,是全心信赖祂、跟隋祂。
“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复活了” 。在此 “按着灵性” 原文是 to(i)
pneumati 即 by The Spirit “藉那灵” (指圣灵)的意思。下节第一句 “祂藉这灵” 原文是 en
ho{(i) 即 in which “在那灵里” 。所以这 “按着灵性” 绝非表示基督只不过灵性复活,而没有身体复活。
何以基督能引我们到神面前?因祂不但按肉身说为我们死了,且由圣灵而复活了(罗 1:4 ),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罗 4:25 )。注意,彼得在此引证基督受苦的例证,是要勉励信徒受苦,说明基督虽然为我们受苦而被 “治死” ,但却由圣灵所复活,不但不是一种可怜的结局,反倒成就了神奇妙的拯救,显明是神的爱子。照样信徒若为主受苦,纵使受死,也不过是肉身的死而已。这肉身的死,不但不是我们痛苦的终局,反倒引我们进入更美好的属灵境界中活着,并且使我们获得身体复活的美好盼望,因为没有死就不能有复活。
2.挪亚方舟与洪水的表明( 3:19-22 )
从 19-21 节所论似乎与上文题目不连贯,其实并不离题;因为这几节所论是由 18 节末句引出的。彼得既在 18 节末句讲及基督之死而复活,便以挪亚时的洪水与洗礼为比较,略为解释信徒的死而复活之道。因洪水与洗礼可以表明信徒灵性的死而复活,为将来身体复活之缩影。并且这几节的解释足以证明,基督的复活是我们将来复活的盼望。
所以本段记载的主要意思,完全不是要讨论基督曾否下阴间的问题,它不过是被附带提起的,而且十分简单。现今神学家对这问题的解释颇有争论,但事实上这种争论不会得到绝对性之正确而完满的答覆,因为圣经并未要讨论这个问题,也未供给足够作决定性结论的资料。所以我们对这种问题,不可作太主观而绝对的结论,只可说某种解释为比较正确(参申 29:29 )。
19 “祂藉这灵” ,上文己经讲过原文在此没有 “灵” 字,仅是 “在这里面” ,英文圣经译作 in which ,就是在上节那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里的意思。
“曾去传道” ,就是藉着那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中的灵听。换言之,此句主要意思在于说明,祂曾藉以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中之灵听的 “灵” ,和那使祂从死死里复活的 “灵” 是同一个灵。
亦有解经者认为上节的 “按着灵性说” ,应译为 “在灵性里” ,这就是说,上节的 “灵性” 是指一种灵性的状态,而不是指圣灵,这对于我们以上的解释并无妨碍。因为本节中的 “这” 既是 in which 的意思,指上节的 “灵性” ,则基督在灵性的状态中 “曾去传道 …… ” 和藉这灵 “曾去传道 …… ” 并无冲突之处。
“传道” 可作 “宣告” ,中文新旧库译本译作 “宣传” 。
“监狱里的灵” 之灵字是多数式的,即那些已经在监狱中的诸灵。但这 “监狱” 是什么地方?按原文 phulake(i) 是一种拘禁的地方,绝非如天主教所讲的炼狱。该字亦与太 \cs314:1;25:36; 徒 5:19,22;8:3;12:5 等处经文所提及的 “监” 同字,所以在此译作监狱不能说不合。不过这里完全未提这监狱的情形如何,它是否像阴间或黑暗哀哭之所,我们无从知道。但按下节说这些在监狱的诸灵乃是 “不信从的人” ,这些人在未正式进入 “火湖” 之前(启 20:14 ),是在有火烧的阴间中的(路 16:19-31 )。有解经者推想这里可能是一个临时拘禁灭亡之灵的所在(参彼后 2:4; 犹 6; 启 20:7 )。
20 本节紧接着解释那些在监狱中的诸灵是什么灵,就是挪亚时代的不信者。
挪亚的时代是一个普遍作恶背判神的时代。那时代的不信者,当彼得写这书信时,已经是在监狱里的灵。在此略提教会中对于基督曾否下阴间的两派主张:
A.主张基督曾在阴间
主张基督曾在阴间的人,认为基督死后三日未复活之前曾到过阴间,而这里 19 节就是基督曾下阴间的明显证据。至于基督到阴间工作,主张基督下阴间的人又有几种不同见解。
1. 认为是对挪亚时代的人宣告救恩成功。但何以主耶稣需要在死后特别向这班人宣告救恩成功?而这种 “宣告” 的目的是否要使他们再有机会悔改,抑或仅仅宣告而已?那些人既已听过挪亚所传的义道(彼后 2:5 ),何以到了监狱中还要再听?这派主张对于这一类的问题难于答覆,以获得有力的圣经根据的支持。
或以为向那些人宣告救恩成功,并非为赦罪乃为定罪,这和救恩的本质相背,因救恩从不以定罪为目的而宣传的。(虽然不信者将因不信而定罪。)并且,按路 16:19-31 及约 3:18 的记载,不信者 “罪已经定了” ,他们等候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只是等候一种律法上的程序,而进入火湖而已。所以这种宣告,不论是否为定罪,都是多余的。
2. 认为不只对挪亚时代的不信者,亦包括旧约的信徒。根据撒上 28:8-9; 路 16:19-31 的记载可知善恶人均在阴间,中间隔着深渊。主耶稣到阴间不仅对不信者宣告定罪,亦对旧约信徒宣告救恩成功,并且将旧约信徒带到乐园(或说将善人从阴间移至天上)。这种解释等于补充第一种见解。但这种解释的难题是:太多的附会与想像而缺乏圣经根据。例如所引的撒上 28:8-9; 路 16:19-31 并未足以断定旧约信徒是在一个不受苦的阴间(或快乐的阴间)。因撒母耳之从阴间上来是扫罗用交鬼的法术所召来的,是否真撒母耳仍成问题,而路加福音并未说拉撒路和亚伯拉罕在阴间。况且按照经文汇编所记,细查圣经中用 “阴间” 一字,从未用作代表一个快乐的所在。
又如:怎么知道主耶稣是在死后到阴间去将旧约信徒带到乐园?或将阴间搬上天上成为乐园?这些都是难有可靠根据的。按主耶稣尚在世上时,曾有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中与祂谈话。以利亚乃是被神接取升天的,以诺是有信心的人,因与神同行而被神取去,与神同在;这些人在希伯来书 11 章中都同被列为信心伟人,他们死后理当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他们所在的方不可能是阴间。
3. 认为耶稣下阴间是对那些堕落的天使,就是挪亚时代那些 “神的儿子们” (创 6:2-4 ),宣告福音。他们是堕落的天使与人结合。所以这里 19 节 “监狱里的灵” 不是指普通人的灵魂,乃是指这些天使(犹 6; 彼后 2:4 )。这种解释必须先肯定创 6:2 的 “神的儿子们” 是指堕落的天使。但创 \cs36:2 的 “神的儿子们” 是否指堕落的天使,仍是神学家争论中的问题。因为主耶稣曾明言天上的使者不嫁不娶,并且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太 22:29-30; 约 3:6 ),灵不能与肉身结合,而生出属血气的人。
况且,纵使这些监狱中的灵确就是堕落的天使,何以基督要向他们宣告救恩成功?因为神并不为天使豫备救恩(参来 2:16 )。所以若凭彼后 2:4; 犹 6 的话便肯定彼前 3:19 “监狱里的灵” 是堕落的天使,是不很妥当的。
B.主张耶稣没有下阴间
主张耶稣没有下阴间的人认为:这里根本没有提到主耶稣下过阴间。因 19 节的 “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并非指基督死后才去;使徒乃是追述基督尚在灵性的状态中(未道成肉身前的时代),曾藉那现今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传道给挪亚时代的不信者听,而那些不信者,在彼得写这书信时已经是 “监狱里的灵” 。
这种解释的弱点是 19 节的 “曾去传道 …… ” 虽然指过去的事,但并非绝对地只可以解作指过去的挪亚时代 ── 远古的时代,它也可以被解释为主耶稣死后的过去(即按当时受书人而论是不久的过去)。但这种解释的长处颇多 :
1. 这种解释不必加上许多附会与推测。
2. 20 节的话 ── “就是那从前在挪亚豫备方舟 …… 的时候,不信从的人 …… ” 可以作为理由,证明 19 节的 “曾去传道 …… ”是在挪亚时代曾去传道。
3. 与上下文的意思连贯:上文是劝勉信徒为主受苦,在此彼得用挪亚一家的人与当时代的不信者作一种比较,说明挪亚如何在当时代忍耐传道,而全家得救,成为新世界的主人;照样当时的受书人也应当为主忍耐,因为那逼害他们的犹太人必像挪亚时代的不信者一样,受到应得的报应。
这种解释比较妥当而完满。照样这解释,显示使徒在这里所讲的,都是受书人所熟识的旧约历史,而不是一些他们从未知道的新事。但若这里是指基督下阴间,就不会是当时信徒所熟知的,使徒不致那么简单而突然地提起一件他们从不知道的事为例证。
总之,不论基督是否曾下阴间,这个问题,是不能以这里简单的记载为根据的。因使徒只不过在引用历史中的一个实例,向受书人解明基督既曾在旧约时代藉祂的灵向当时代的人工作,照样祂也必在这时代藉祂的灵作工而已!
“当时进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 , “藉着水得救” 即藉着方舟经过洪水而得救。
“只有八个人” ,即挪亚一家八口。这句话表示挪亚经过一二零年的传道,所得的果效何等微小,可见其工作之艰苦;但他的工作却有极大的价值,因为这八个人就是一个新世代的创始人。
彼得提这件事,是要使信徒领悟到那忠心遵行神旨意的古代信心伟人,也同样会遭当时人的反对。挪亚虽然为后世的信徒所敬重,却不为当时代的人所欢迎。
21 本节论及洗礼有两方面:
A.洗礼所表明的意义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 注意在此不是洗礼拯救我们,乃是 “基督复活” 拯救我们,但 “洗礼” 郥表明这死而复活的拯救。
使徒将新约信徒之洗礼与旧约挪亚时代的洪水相提并论,说明洪水如何对不信者是一个审判,对挪亚一家人是一个拯救;洗礼所表明之死而复活的福音亦同样对不信者是一项审判,对信徒是一项拯救。
另一方面,洪水表明一切在方舟外的旧造都毁灭了,一切在方舟内的,都得以开始新生,洗礼亦同样表明一切在亚当里的旧造都已经与主同死,一切在基督里的新造都因与主同复活而开始新生了。
B.洗礼的功效
“ …… 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这下节解明上半所讲的洗礼,只是一种 “表明” ,并不能除罪。洪水如何不能洗去挪亚心中的罪,洗礼亦不能洗除信徒心中的污秽。所以洗礼的功效只在乎 “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因为主耶稣也曾这样尽诸般的义(太 3:13-17 ),又吩咐门徒如此行(太 28:19-20 ),这样我们理当照主吩咐,在人的面前表示我们信仰的抉择。
“无亏的良心” 包括信徒在信仰礼仪方面的遵从;虽然它们不是最重要的事,但会使我们在良心上感到有亏欠,为求良心的 “无亏” ,信徒亦当遵从一些外表方面的礼仪。
22 本节的讲论回复到 18 节的题目上, 18 节论到主耶稣受苦的结果,将我们引到神面前。在此则指明,引导我们的主耶稣自己已经进到神的
“天堂” 指神所在之处,原文无 “堂” 字,加上 “堂” 字是按中文方面的习惯,比较顺口,新旧库译本只译作 “天” 。其实 “天堂” 更清楚显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天空,乃是神所在之处。但也有解经者厌恶 “天堂” 有佛教的背景,而不想加上 “堂” 字。总之,不论是 “天堂” 或 “天” ,这里所指的就是神所在之处,因下句明说: “ …… 在神的右边” 。
“右边” ,表示其尊荣(参王上 2:19; 诗 20:6; 太 20:21 )。圣经中亦曾多次提及主是在神右边(徒 7:56; 罗 8:34; 弗 1:20; 西 3:1; 来 1:3;8:1;10:11-12 …… )。
“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 。本节与主在太 28:18-20 的话互相映照。基督既已得着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所以门徒就应当去使万民来作祂的门徒,就当勇敢无惧地为祂的旨意而受苦了。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彼得前书第三章
四.以妻子的身分对待丈夫(三 1 ~ 6 )
三 1 彼得重说明了基督徒有责任顺服政府和地上的主人,现在开始讨论 妻子 对 丈夫 的顺服。
每一个妻子都 要顺服自己的丈夫 ,不管他是信徒与否。神已经将领导的位置给男人,衪的心意是要女人承认男人的权柄。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跟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类同。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教会要顺服基督。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这种观念已经过时了。女性的地位已提升,甚至可以管辖男性,我们的社会已变得愈来愈由女性当权。在很多教会里,女性看来比男性更活跃,又更有恩赐。然而,神的话语屹立不倒。男人作头是神所设立的秩序。不管论据听来何等合理,女性取代男性的领导地位,最终只会造成困扰和混乱。
纵使丈夫并不是信徒,妻子仍要尊敬他为自己的头。这是妻子向丈夫所作的见证,表明她在基督里的信仰。妻子表现出顺从、关爱、专一的 品行 ,可以吸引丈夫归主。
她甚至可以令 不听道 的丈夫归主。即是说,妻子毋须不断向丈夫说教。妻子喋喋不休地向丈夫讲说褔音,硬要将道理塞进丈夫的脑袋中,可能会弄巧反拙,产生很大的反效果。这里所强调的,是妻子应让丈夫看见她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让丈夫被吸引过来。
要是丈夫干预妻子的信仰生活,妻子又应当如何呢?丈夫若要妻子违反圣经中一个明确的命令,她就应当不服从丈夫,而对主保持忠诚。然而,如果事情只关系基督徒的权利,而不是一个责任,她便应当顺从丈夫,放弃所拥有的权利。
虽然彼得谈到基督徒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但这样并不表示他容许信徒与非信徒结合。这决不是神的心意。彼得所处理的情况,主要是指妻子在婚后才成为信徒。妻子的责任就是顺服,纵使丈夫并不是信徒。
三 2 不信主的丈夫,可能会因为妻子的敬虔和 贞洁的品行 受感动。神的灵可以藉此使他体会自己是个满有罪污的人,他可能因而归信基督。
穆勒曾讲述一个关于一名德国富人的故事,他的妻子是一位热心的信徒。这个德国人嗜酒如命,经常在酒馆流连至深夜。他的妻子会吩咐仆人先去休息,自己一直等待丈夫回来,服侍他,从不责骂或埋怨他。有时,她甚至要为他更衣,扶他上床。
一天晚上,这人在酒馆对他的友伴说:“我敢打赌,如果大家跟我一起回家,一定会看见我的太太坐等我回来。她会出来开门,热烈地欢迎我们。如果我要求的话,她还会为我们做一顿晚饭。”
他的朋友起初不大相信,后来还是决定跟他一起去看看。他的话果然非虚,他的妻子来应门,礼貌地欢迎他们,并且很乐意为他们预备晚餐,没有丝毫不满之意。招呼他们入座后,她便回自己的房间去。她一离开,其中一位朋友便责备这个作丈夫的,说:“你这样刻薄一个那么好的妻子,算男子汉吗?”晚餐还未吃完,这位友人就起身离开了。随后,其他人也一个接一个说了同样的话,而且晚饭还没有吃完,他们就全都走光了。
不到半个小时,这位丈夫已深深地体会自己的恶行,尤其他对自己的妻子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他走到妻子的房间,求她为他祷告,他又认罪悔改,并向基督降服。自此之后,他便成了主耶稣忠心的门徒。不听道的已被吸引归主了!
穆勒于是劝勉说:
假如你要忍受未信主之亲人的恶待,不要气馁。主可能很快会使你所想的成真,应允你为他们所作的祷告。不过,在目前,应找机会将真理表达出来。这并不是因他们对你的所作所为而斥责他们,而是向他们彰显出主耶稣基督的谦虚、温柔与慈爱 21 。
三 3 好像笔锋一转,谈论到归女的服饰,然而实际上,彼得所处理的,主要是妻子取悦及服侍丈夫的最佳方法。妻子的外表对丈夫产生的影响力,远不及她内心的圣洁和顺服的生命。
有几种外在的 妆饰 是要避免的:
1 . 辫头发 :有人认为,根据这里所说的,就连端庄正派的辫子也不可以。不过,似乎彼得所反对的,是层层叠叠,繁复不已的辫子发饰,这在古代的罗马是很流行的。
2 . 戴金饰 :有人认为这表示要完全禁止佩戴金首饰。有人却认为是表示不应佩戴奢侈炫耀的饰物。
3 . 穿美衣 :明显地,所禁止的并不是穿衣服,而是卖弄炫耀衣饰。请参考以赛亚书三章 16 至 25 节,看神对各种奢华服饰的观感。
附篇──基督徒的衣
有关信徒的衣和佩带饰物方面,有些指示是适用于所有信徒的,不管是男或女。第一个原则是关于开支方面的。我们花费多少金钱在衣服上呢?这是必须的吗?这些金钱可以有更好的用途吗?
提摩太前书二章 9 节阻止我们穿昂贵的衣服:“不以……贵价的衣裳为妆饰。”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负担得起。基督徒将金钱花费在昂贵的衣服上是有罪的,因为神并不准许我们这样做。同情心也不容许我们这样做。贫穷国家交煎的困境,在属灵上和物质上大量的需要,指证将金钱不必要地花在衣服上,是何等的麻木不仁。
这不单是指衣服的品质方面,也指我们所购买的数量。有些基督徒的衣橱,跟服装店大同小异。他们出外度假的时候,带很多的裙子、衬衫和套装,看来就像一个周游四境的衣服推销员。
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是不是为了个人的荣辱呢?原因在于我们都喜欢别人称赞我们有出众品味和优雅外表。在我们选择购买什么衣服时,开支的考虑只是其中一个原则。
另一个原则就是正派与否。保罗说,衣要“廉耻、自守”。“廉耻”这个词的一个意思,就是“端庄正经的”。衣服的一个用途就是要遮盖人的身体。起码在始袓的时候是这样的。然而,现今衣服的设计,却愈来愈趋于要将人体暴露出来。换句话说,现今的人正以自己的羞辱为荣。不敬虔的人这样做,并不足为怪,但连基督徒也仿效,就叫人感到惊讶了。
正派的衣饰有雅观吸引的意思。换句话说,基督徒应该衣履整洁。衣衫褴褛,不修边幅,一点也不可取。章伯斯曾说,不修边幅是对圣灵的侮辱。信徒的衣服应该是清洁的,熨贴的,完好的、称身的。
一般来说,基督徒应避免穿一些吸引别人注意自己的服装。他生命的意义并非如此。他并不是要做人世间的装饰品,而是要做结满果实的葡萄树枝子。事实上,有很多方法可以令我们吸引别人的注意。其中之一就是穿旧款的衣服。基督徒应避免穿过于朴素,或俗艳,或奇怪的衣服。
最后,基督徒不应穿挑逗撩人的服装──这个可能特别是年轻信徒的问题。我们已讨论过关于暴露的衣服。然而,一些遮盖整个身体的衣服,也足以引诱别人产生不洁的欲念。现今的时装,不是要设计来促进人的灵命。相反地,时装潮流正反映当今时代性泛滥的情况。信徒所穿的衣服,不应是刺激他人的情欲,或影响别人的基督徒生活的。
当然,信徒要面对的大问题,就是来自潮流风尚的巨大压力。信徒历来都面对这问题,将来仍要面对。基督徒要抗衡盛极一时的风尚,跟众人的意见逆流而上,在服装方面与褔音相称,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只要我们让基督成为我们衣橱的主,一切就会妥当。
三 4 使信徒能真正吸引人的衣饰,是 里面 的美丽。时尚的发式,昂贵的首饰,以及华丽的衣服,都会消逝。彼得将这样强烈的对比摆在我们跟前,是要挑战我们作出选择。迈耳说:“有很多人,外面衣饰华丽,内里却褴褛不堪;但有一撮人,外面的衣履破旧,内心却美不胜收。 22 ”
在人的眼中,珠玉是宝贵的;但 神 却认为 温柔、安静的心 才是 宝贵的 。
三 5 旧约圣经中属神的妇女妆饰自己的方法,是培养内心的道德和属灵的荣美。其中一种美就是恭敬地 顺服自己的丈夫 。这些都是 仰赖神的圣洁妇人 。她们过以神为中心的生活。她们渴望在凡事上讨神的喜悦,因此接受神所命定的家庭次序, 顺服自己的丈夫 。
三 6 撒拉 是其中一个例子。她 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我们翻看创世记十八章 12 节时,得知撒拉是在“心里”这样称呼亚伯拉罕的。她并没有四出张扬,公开地称呼亚伯拉罕为主,以表示对他的顺服。她是在心里承认他是自己的头,且用行动来表示。
凡仿效撒拉榜样的,都是她的女儿。犹太女子生下来就是撒拉的后裔。不过,如果要真真正正成为她的女儿,就必须效法她的性情。儿女当然有家族的特征。
她们应当 行善 ,并且不受任何阻吓。意思就是,基督徒妻子应尽力扮演神所派定的角色,做一个顺服的协助者。而且,纵使因未信主的丈夫不合理的行为而受苦,仍不受阻吓;当然这并不包括面对暴力或生命受威胁的时候。
五.以丈夫的身分对待妻子(三 7 )
彼得转过来向丈夫说话,并说明他们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应体恤妻子,用爱心、尊重,并按情理对待她们。他们应当用爱惜的态度对待妻子,因为知道女性是比较软弱的。
在高呼归女解放的今天,圣经将妇女形容为软弱的器皿,似乎是落伍了一点。然而,平均来说,女性在体质上确实较男性软弱,这是浅显的事实。再者,一般来说,女性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比不上男性,而且较常受情感牵动,并不常由理性逻辑思维来引导。思考深奥的神学问题,并不是她们的专长。而且,一般来说,她们较男性需要有所倚赖。
不过,归女在一些方面较为软弱,并不表示她较男性为次等;圣经从来没有这样暗示。这亦不会否定女性在某些方面可能比男性强,更能干。事实上,妇女在信仰上一般都较男性热心。她们通常较能忍受长期的痛苦和逆境。
男人应该明白,他的妻子是与他 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这是指夫妻都是信徒的情况。虽然归女在一些方面较男性软弱,但她们在神面前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并一同得永远的生命。而且,在生产新生命方面,她们比男性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夫妇不和,祷告就受到难阻。贝格说:“妻子受到伤害而发出的哀叹,令神不听丈夫的祷告。” 23 再者,如果夫妇的关系受到破坏,他们就很难一起祷告。为要建立和平幸福的家,夫妇要遵守几个基本的原则:
1 .要保持绝对的诚实,以建立互相信任的基础。
2 .维持沟通。两者都必须愿意透过沟通来解决问题。蒸气若封闭在气锅里,迟早必会爆发。透过沟通解决问题,包括双方面都愿意说:“对不起”,以及彼此饶恕──可能是无限次的饶恕。
3 .不要计较小过失及习性癖好。爱能遮盖许多的罪。自己既不完美,就不要求别人十全十美。
4 .务求在财政上有一致的原则。应避免挥霍,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物,也不要忙在物质上赶上别人。
5 .须谨记相爱乃是命令,并非一种不能自制的情感。爱是指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所说的一切。例如,爱是不作害羞的事;这样,夫妇就不会在其他人面前批评或反驳自己的伴侣。爱亦会阻止夫妇在子女面前吵架,因为夫妻吵架会使儿女失去安全感。透过上述及其他种种途径,以爱为家庭带来愉快的气氛,避免冲突和分离。
六.以弟兄的身分与信徒相交(三 8 )
本节劝勉大家要同心并相爱如弟兄,可见所讨论的,主要是基督徒与信徒相交的关系。其余的三样劝勉,会有更大的应用范围。
总而言之 这句,并不表示彼得将要结束他的书信。他已经对几方面的人说了话,包括仆人、妻子和丈夫。现在,他对你们说话,作为这一段的结尾。
你们都要同心 。这并不表示,基督徒在每一件事上都要意见一致;那只是划一不变,并不是同心。以下一段为人熟识的话,是同心的最好方程式,在基本原则上──同心;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爱心。我们要 彼此体恤 \cs8 。按字面的意思,这是指“一同忍受”;这劝勉对于那些正在经历逼迫的人来说,特别合适。这劝告在任何时候都适用,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信徒是免于受苦难的。
相爱如弟兄 。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写道:
上天没有询问我们喜欢谁人作我们的弟兄,这已经是派定了的;但却吩咐我们要爱他们,不管我们本性的好恶和品味。你会说:“这是天方夜谭吧!”然而,不要忘记,真爱并非出于情感,而是源于意志;不是一种感觉,而是实践;不是一时的情绪,而是行动;不在于婉约的言语,而在于高尚而又无私的行为。
存慈怜……的心 ,就是对别人的需要和感觉敏锐。纵使受到恶待,亦不会以冷漠、麻木不仁或尖酸刻薄来回应。
存……谦卑的心 24 ──教导基督徒要有谦卑的品性,是最恰当不过的。谦卑的主要意思是为他人想,以他人为先,言谈举止满有仁慈。谦卑就是先服侍他人,乐于帮助别人,并懂得立刻回谢别人的善待。谦卑的人不会粗鲁、鄙俗,也不会无礼。
七.以受苦者的身分面对行逼迫的人(三 9 ~四 6 )
三 9 这书信的背景,正值信徒受逼迫与受苦之时。由本节起至四章 6 节,所讨论的主题就是基督徒与逼迫他们的人的关系。彼得再一次劝勉信徒为义受苦而不要报复。我们不应 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 。相反,我们应当祝褔那些对我们不好的人,并以仁慈回应侮辱。基督徒不是蒙召去伤害他人,而是要造福他人,不是要咒诅,而是要祝褔。这样,神就会将 福气 赐给这样行的人。
三 10 从本节到 12 节,彼得引用诗篇三十四篇 12 至 16 节上,来确证神的祝福会归与那些避免恶言恶行、反而行善好义的人。
本节的要点是:任何人如要彻底地享受 生命 及经历 美福 ,就应 禁止 口出 恶言 或 诡诈的话 。他不应以同样的话回应侮辱和虚谎。
约翰褔音十二章 25 节指责 爱惜生命 的人,但那节经文的意思是指人只为自己活,而忽略了生命的真正意义。这里却是指按神所喜悦的方式生活。
三 11 信徒不但不可口出恶言,更不可以行 恶 。报复只会加深纠纷。用世人的方法来招架回敬,只是一种屈从的态度。信徒应以 善 报 恶 ,并谦卑地忍受伤害,藉以促进 和睦 。没有人可以用火来扑灭火。
胜过恶行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加以抵抗,听任其自行消亡。抵抗只会火上加油,制造更多的恶。恶行没有遇上反抗及阻力,对方只是默默地忍受,恶就会尖锋尽失,这时,恶所遇上的,确是一个无可匹敌的对手。当然,受害人要放弃任何一点的抵抗,并完全否定报复的意图,这才可能发生。恶行找不到目标靶子,就不能衍生更多的恶,而自行消亡了。
~选录
三 12 主 以嘉许的眼光看行义的人。衪留心 听他们的祈祷 。诚然,主听衪所有子民的祷告。对于那些为基督受苦,而又没有以恶报恶的人,衪会特别照顾他们。
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 。这主要是针对逼迫神子民的人,然而,也会包括以暴力和恶言反击敌人的信徒。 恶 就是恶,神抵挡所有的恶,不管是得救的人还是失丧的人作的。
彼得引用诗篇三十四篇 16 节时,漏了结尾的一句:“……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这并不是疏忽遗漏了,而是有用意的。我们正活在神施恩的时代,是耶和华收纳之年。神施行报应的日子尚未来到。主耶稣以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身分回来时,就会惩罚一切作恶的人,并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
三 13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彼得以问题的方式再展开讨论。这问题的答案自然是:“没有。”然而,殉道者的历史似已证明,褔音的仇敌确会加害于诚信的门徒。
这样的矛盾,至少有两种解释:
1 .基本上,走在义路上的人是没有人会加害他们的。实行不抵抗的方针,使反对者手足无措。会有例外,但基本上那些渴望行义的人,会因自己的义行而不致受害。
2 .敌人对基督徒所能做的,无论多恶劣也不会是永恒的伤害。敌人可以伤害他的身体,但决不能伤害他的灵魂。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一位十二岁的基督徒男孩拒绝参加一个在欧洲推行的运动。那些人说:“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有权把你处死吗?”他却安静地回答:“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有权为基督而死吗?”他深信没有人能真正伤害他。
三 14 不过,如果基督徒因对主尽忠而被逼迫 受苦 ,那又如何呢?结果有三个:
1 .神为自己的荣耀支配这苦难。
2 .衪透过这苦难将褔气带给别人。
3 .衪祝褔那因衪的名而受苦的人。
不要害怕人,也不要因 人的威吓 而惊慌。殉道者都是这方面的典范!坡旅甲知道只要他肯亵渎基督,就可以得释放时,他说:“我服侍了基督八十六年,衪从没有亏待我。我又岂能亵渎我的王、我的救主呢?”罗马总督恐吓他,要把他交给猛兽时,他回答说:“能够俐落地脱离这痛苦的人生,确是件好事。”最后,执政者恐吓要把他活活地烧死时,坡旅甲说:“这焚烧一时的火,不足畏惧;你可知道那永远不灭的火是何等可怕?”
三 15 在 14 节下半部分和本节,彼得引用以赛亚书八章 12 节下和 13 节,经文说:“他们所怕的,你们不要怕,也不要畏惧。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有人曾说:“我们不大畏惧神,是因为我们过于惧怕人。”
这段以赛亚书的经文指出,应当畏惧的对象是“万军之耶和华”。彼得引用这段经文时,圣灵向他启示,他说成只要心里尊主基督 25 为圣。
尊敬主的意思,就是以衪为我们生命的主宰。我们的言谈举止,都必须合乎衪的心意,讨衪喜悦,并使衪得荣耀。基督应当主宰我们生命的每一范畴,包括我们的财产、职业、收藏、婚姻、闲暇,无一不包括。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基本上这是应用在基督徒因信仰而受逼迫的时候。信徒体会有主基督的同在,他们就有从神而来的胆量,引导他们作美好的见证。
本节也适用在每一天的生活上。许多时候,别人会问一些问题,令我们可以颇自然地与他们谈论关于主的事。我们要 常作准备 ,将主为我们所成就的大事告诉他们。在任何情况之下,我们都当存温柔和敬畏的心来作见证。谈到我们的主和救主时,绝不可有半点苛刻、苦涩或轻率。
三 16 信徒必须 存 无亏的良心 。如果他自问没有犯过任何罪行,是清白的,那么当他经历逼迫时,就可以胆壮如雄狮。但他若是良心有愧,就会受罪疚感所缠绕,在敌人面前站立不住。事实上,即使信徒在生活上是无可指摘的,褔音的敌人仍会找他的把柄来诬陷他。但当对簿公堂,发觉有关的指控是毫无根据时,举报的人便会 自觉羞愧 。
三 17 有时,神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受苦;基督徒若有必要受苦的话,就必定是 因行善 的缘故。但他不应因过失而为自己带来痛苦,这并没有什么可取。
三 18 本章余下的部分,介绍 基督 是为义 受苦 的典型例子,并提醒我们,在衪来说,受苦是通往荣耀之路。
衪的受苦有六方面值得留意:( 1 )衪的受苦有赎罪的功效,使罪人因信可以从 罪 的惩罚中得释放。( 2 )衪的受苦有永远的功效。衪一次受死,就永远解决了 罪 的问题。救赎的工作已经完成。( 3 )衪是代替世人受苦的。 义的代替不义的 受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五三 6 下)。( 4 )衪的受苦有和解的作用。透过衪的死,我们被带 到神面前 。那使人与神隔离的因素已经消除。( 5 )衪所受的苦是很残暴的。衪乃是遭处决而 死 的。( 6 )最后,衪的受苦以复活作结。衪在第三日从死人中复活。 按 灵性说他复活了 一句的意思,是指透过圣灵的大能而复活。
三 19 本节和 20 节,是新约圣经中最令人感到费解的经文之一。一方面,这段经文被利用来支持炼狱的教训,另一方面又被利用来支持所有人都得救的说法;但这些教训都是不合乎圣经的。然而,在褔音派的圈子中,这经文有两种较受大众接纳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认为,基督在受死之后、复活之前,灵魂曾到过阴间,并宣告衪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伟大工作。提倡这解释的人,对于“ 在监狱里的灵 ”到底是指信徒、非信徒,还是二者,意见不一。不过,有一点是颇为众人所接纳的,就是主耶稣并没有向他们宣讲褔音。否则,就牵涉有第二次得救机会的教义,那是圣经从没有提到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喜欢将这段经文与以弗所书四章 9 节一起理解;那里形容主曾“降在地下”。他们认为那是另一个证据,说明主曾在身躯以外,下到阴间去,宣告衪在各各他所成就的胜利。他们也引用使徒信经中的一句话──“降在阴间”。
第二种解释则认为,彼得所形容的,是挪亚时代的情况。基督的灵,曾藉挪亚向洪水之前不信的世代传道。当时,他们并不是在身躯以外的灵,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不信挪亚的警告,结果遭洪水所灭。因此,他们现在都是在阴间 监狱里的灵 。
第二种解释最能配合这段经文的上文下理,所引起的问题也最少。让我们逐句研究本节经文。
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所说的这灵,是指 18 节末的 按 灵性说 。这灵应理解为圣灵。一章 11 节指出“基督的灵”,就是圣灵,曾透过旧约的先知说话。神又在创世记六章 3 节指出,衪的灵,即圣灵,对洪水之前的人已近乎忍无可忍的地步。
他……曾去传道 。正如上述,传道的是基督,不过衪是透过挪亚去传的。彼得后书二章 5 节将挪亚形容为“传义道的”。这里提到基督传道时,也用了相同的字根。
给那些 如今 在监狱里的灵听 。他们都是挪亚传道的对象,是仍活的男男女女,他们听见洪水要来的警告,以及凡进入方舟者可得救的应许。可是他们没有接受警告,结果就给洪水淹没了。他们现在都离开了肉体,成为 在监狱里的灵 ,等候最后的审判。
因此,本节经文可以扩充成为:“ 他 (基督) 藉这 (圣) 灵曾 (透过挪亚) 去传道给那些 (如今) 在监狱里 (阴间) 的灵德 。”
然而,我们可以根据什么来假定 在监狱里的灵 就是挪亚时代的人呢?答案就在下一节。
三 20 本节清楚地指出了在监狱里的灵是谁。他们到底是谁呢?他们是 从前……不信从的人 。他们在什么时候 不顺从 呢?就是 在挪亚豫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 。他们结果怎样呢? 藉 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
我们也应在这里稍为停顿下来,重温整卷书信的思想发展。这卷书信写成之时,信徒正备受逼迫。彼得去信的对像,正因他们的生命与见证而受苦。或许他们会感到疑惑,如果基督徒的信仰是正确的,他们理应得胜,为什么这时却要受苦呢?如果基督的信仰是真理,为什么世上只有这么一小撮的基督徒?
彼得指主耶稣,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基督也曾为义受苦,甚至被杀害。但神使衪复活,并使衪在天上得荣耀(参看 22 节)。荣耀之路,必经受苦的幽谷。
然后,彼得提到 挪亚 。这位忠心的传道者,花了一百二十年的时间,警告当时的人说神即将用洪水毁灭世界。然而,他所得到的回应,是耻笑和拒绝。神拯救了他和他的一家,免受洪水淹没,证明他是正确的。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是对的,为什么会这样势孤力弱?”彼得回答说:“曾经有一个时候,世上只有八个人是对的,而其余的人都错了!”人类历史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大多数的人都没有站在正确的一边。真正的信徒通常都只是一小撮余剩的人;因此,纵使得救的一群只属小数,但信心仍不应动摇。在挪亚的日子,只有八个信徒;今天的信徒已是数以百万计。
本节末这样说: 藉 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他们不是靠水得救,而是 藉 水得救 。洪水并不是他们的拯救者,洪水是审判;神带领他们平安地经过这洪水的审判。
如果要正确地理解这句话及随后的一节经文,我们就要先明白方舟与洪水的象征意义。洪水说明了神的审判。方舟则是唯一得救的途径。当洪水涌到时,只有在方舟内的人可以得救;所有在外面的都灭亡了。因此,基督是唯一的拯救;凡在基督里的,就安稳如在神的手里。那些在基督以外的,则彻底地失丧了。
这洪水并不是得救的途径,因为一切在洪水中的都被溺毙了。方舟才是避难所。这方舟经过了审判的洪水,完全承受了风暴的冲击。那些在方舟内的人,一滴洪水也没有沾上。同样地,因我们犯罪的缘故,基督承受了神忿怒的审判。凡在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受审(约五 24 )。
方舟之下是洪水,雨水又打在方舟之上;方舟的四周都是水。然而方舟却盛载这几位有信心的乘客,经过洪水,平安抵达新世界。同样地,那些相信救主的,就得蒙带领,经过死亡与幽暗,平安地到达复活及新生之境。
三 21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 。到这里,我们又再一次要面对困难与争议了!提倡透过洗礼得救的人,与否定洗礼有任何拯救能力的人,在本节上争论不休。
附篇──洗礼
首先,让我们看看本节所说的可能是指什么,然后考虑它不可能指什么。
事实上,一个使我们得救的洗礼确实存在──并不是在水中的洗礼,而是差不多在二千年前发生在各各他的洗礼。基督的死就是洗礼。衪乃是在审判的大水中受洗。当衪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一二 50 ),正是指这个意思。诗篇的作者也形容了这洗礼:“你的瀑布发声,深渊就与深渊响应;你的波浪洪涛漫过我身。”(诗四二 7 )基督受死,受神波涛汹涌般的忿怒洗礼,而这洗礼也正是救恩的基础。
然而,我们必须亲自接受衪的受死代赎。正如挪亚和他的家人必须进入方舟才可以得救,我们也必须接受主作我们唯一的救主。我们这样做,就是在衪的受死、埋葬和复活上与衪连合。这样,我们就实实在在地曾与衪同钉十字架(加二 20 ),与衪一同埋葬(罗六 4 ),一同出死入生(罗六 4 )。
这一切都在信徒的洗礼中反映出来。水礼的仪式,是将在属灵上所发生的一切,在象征的意义上表达出来;我们已经受洗归入基督的死。我们没入水中,是承认已经与衪一同埋葬。我们从水中上来,是表示已经与衪一同复活,并希望一举一动能有新生的样式。
这预表的洗礼如今拯救我们──这洗礼是指基督受洗以致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我们在这洗礼上与衪联合了,而水礼正代表这种联合。
基于下列的原因,本节的意思,不可能是指我们透过水礼的仪式而得救:
1 .我们的得救若是透过水礼,拯救我们的就不是主耶稣,而是水了。可是,衪说:“我就是道路。”(约一四 6 )
2 .这也表示基督的死是枉然的。如果人可以藉水而得救,主耶稣又何必受死呢?
3 .实际上,这样做并不奏效。很多人虽然已经过水礼,但他们其后的生活表现证明,他们并未重生得救。
本节也并非表示,我们要透过相信和水礼才得救。
1 .若要加上水礼才可得救,救主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作就不圆满了。根据这种见解,当主说:“成了”之时,实情却并非所说,因为在救赎工作上,还须加上水礼。
2 .如果人必须受洗才可以得救,那么,为何主从没有亲自给任何人施洗呢?约翰褔音四章 1 至 2 节说明,耶稣并没有亲自替跟随衪的人施洗,乃是衪的门徒施洗。
3 .使徒保罗感谢神,为的是他很少替哥林多的信徒施洗(林前一 14 ~ 16 )。如果洗礼是得救的必须条件,这位褔音的使者竟会作出这种感谢,就确实令人大惑不解了!保罗确曾替部分信徒施洗,显示他有将洗礼的道理教导信徒;但他只是替一小撮人施洗,证明他并不认为水礼是得救的必须条件。
4 .那个在十字架上悔罪的强盗,虽然并没有受洗,基督却肯定表示他要与主同在乐园了(路二三 43 )。
5 .于该撒利亚得救的外邦人,在相信的时候,就有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徒一○ 44 ),证明他们是属基督的(罗八 9 下)。他们受了圣灵(即已经得救)之后才受洗( 47 , 48 节)。由此可见,水礼并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他们是先得救,然后在水中受洗的。
6 .在新约圣经中,经常与水礼并提的,是死亡而不是属灵的新生。
7 .新约圣经有差不多一百五十处经文教导说,救恩是单凭相信而得的。虽然有两三节经文似是指出水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但不足以推翻这教训。
因此,当我们读第 21 节: ……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 时,并非指我们所受的水礼,而是指基督所经历的死亡的洗礼,以及我们在这洗礼中与衪联合。
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 。念这书信的犹太基督徒,对旧约圣经的仪式上的敬拜很熟悉;这些仪式能够提供外面的洁净,却不能够使祭司或百姓在面对罪的时候,有一个无亏的良心。彼得所说的 洗礼 ,并不是指肉体上或仪式上的洁净。水诚然能够清洗身体上的污垢,但却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只有亲自与基督的死、埋葬、复活联合,我们才可以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我在神面前怎样才算为义?我当怎样才能够在衪面前有无亏的 良心 ?”答案就是彼得一直所说的洗礼──即基督在各各他所受的死亡的洗礼,以及人亲自接受衪所成就这洗礼的功效。因基督的死,罪的问题便一笔勾销了。
藉 耶稣基督复活 。我怎样知道神已经感到满意?我知道,因为神已经使 基督 从死人中复活了。无亏的良心,与 耶稣基督复活 是不可分割、息息相关的。这复活告诉我们,神对衪儿子所完成的救赎工作感到完全满意。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就永远无法肯定我们的罪已被清除了。衪的死,或许跟一般人无异。然而,复活的基督是我们绝对的确据,我们的罪价,已经全数在神面前偿还了。
正如圣诗作者戴雅各所写:“我们的良心有平安,那是永不会消失的,在于高天宝座上的羔羊。”
因此, 这……洗礼,现在藉 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我可以享有无亏的良心,完全是基于主耶稣的受死、埋葬和复活。次序如下:
1 .基督为我在各各他受死亡的洗礼。
2 .当我相信衪,以衪为主为救主时,我在灵里就与衪的死、埋葬、复活联合了。
3 .既知道衪已复活,我就可以有无亏的良心。
4 .透过水礼,我在形式上表达了我在灵里所经历的释放。
三 22 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主耶稣基督不单从死人中复活,更进了天堂,回到衪原本居住的地方。衪今天就在那里,并不是看不见,没有形质的灵体,而是一个永活的人子,有荣耀的躯体。这躯体永远带衪在各各他受苦所留下的伤痕──清楚而又永远地表征衪对我们的爱。
我们的主乃是 在神的右边 ,这位置代表了:
能力 :右手一般都比左手强壮,因而叫人联想起能力(太二六 \cs16 64 )。
尊荣 :基督被“高举在神的右边”(徒二 33 ;五 31 )。
安息 :基督既已作完了工,“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 3 ;也参看八 1 ;一○ 12 )。这安息是因满足惬意的缘故,并不是要从疲劳中恢复过来。
代求 :保罗指出,基督现今在神的右边,替我们祈求(罗八 34 )。
超越 :“……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一 20 , 21 )
统治 :在希伯来书一章 13 节,父神对圣子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彼得前书三章 22 节所强调的,正是统治权:“ ……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 ”
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 ,无疑是包括在天上各阶级的灵体。他们全都听从复活及得荣耀的基督的差使。
这就是我们的主因行善而受苦的经历。世人拒绝衪,不管是衪在降世之前透过挪亚所作的见证,还是衪以人子的身分第一次降临的时候。衪在各各他接受死亡的洗礼。然而,神叫衪从死人中复活过来,并使衪得荣耀,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在神永恒的旨意里,荣耀之先是受苦。
这教训不但适用于彼得原来的读者,也适用于我们。我们若因行善而遭遇反对甚至逼迫,也不用沮丧,因为救主在世上时也有同样的经历,我们不配比衪受较好的对待。神既应许,我们若与主一同受苦,就必定和衪一同得荣耀,这样我们便应因此得安慰(罗八 17 )。再者,现在的受苦,与将来我们要得的荣耀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罗八 18 )。现在的苦楚是轻微而又短暂的;那荣耀却是永恒的、极重无比的(林后四 17 )。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D 作好夫妻(三1-7) 1.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三1-6)
1. 正如所有基督徒应当顺从掌权者(二13-17),以及所有仆人应当听从主人(二18-25)一样,彼得现在要求妻子要顺从丈夫(三1-6)。然而有一点与先前教训不同:本段也对掌权柄的一方,就是丈夫,有所指示(三7)。但彼得写了七节教训妻子的话,对丈夫却只写了一节。我们不该因此以为彼得的读者中,有七成是姊妹而弟兄只占一成(Kelly, p.127)——经文长是因为他需要多些字来解释他的信息,并非因读者较多的缘故!
照样(homoiōs)(此字中文圣经从缺)原文通指“由于类似原因”,但到底原因有多么相近则不一定(参,路十32、37,十六25;林前七22;雅二25)。这节开头语可以有三种意义:(1)类似基督的榜样(彼前二21-25);(2)类似仆人顺服主人的方式(二18);(3) homoiōs可能有“也”的意思,其目的是要在原来的主题上引进新题材。原来的主题是对掌权者之态度。新的题材是另一种顺服方式(参看BAGD, p.568,以及彼前三7,五5)。
而其中以第(2)种意义最有可能。照样是指在顺服的方式上类似前面举的例子。读信者自然会联想到彼得才在二18提到“顺服”(hypotassō):“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顺服主人。”……照样,“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三1)。(在原文中,这两节句构完全一样,两句都特别地用了一个分词来代表一个教训。)
然而彼得用加强语气如kathos(正像、同样方式),也不说“凡事(kata panta,来四15)要像仆人对主人一样顺服。”(当然妻子并非凡事都作仆人!)所以两处教训相近之点为:动机(二13提到的“为主的缘故”),适用的范围(二18系针对所有主人,并不分善恶,三1则针对丈夫),态度(避免痛苦后果的正常愿望,加上敬畏神之态度,二18和三2),和对掌权者顺服之观念(二18及三1,并参,二13有关圣经对顺服权柄的一般原则)。
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意思是心甘情愿地服膺丈夫的权威和领导。从三5、6两节可以看出这种顺服乃是出自内心。彼得说,“撒拉听从亚伯拉罕”就是一个“顺从自己丈夫”的典范。撒拉的顺从(hypotassō,此字曾在三1出现过)表现在她听从(hypakouō)亚伯拉罕的领导。
有时hypotassō(顺从)也可解为“(为人)设想和体贴,是带着爱心的行为”130。但这不是它的原意。在新约中,此字总是指对掌权者的顺服。例如耶稣顺从父母(路二25);鬼服了门徒(路十17——不是鬼体贴门徒);百姓顺服政府(罗十三1、5;多三1;彼前二13);万物服在基督脚下(林前十五27;弗一22);灵界活物服了基督(彼前三22);基督顺服父神(林前十五28);教会肢体顺服教会领袖(林前十六15-16;革利免前书四十二4;彼前五5);妻子顺服丈夫(西三18;多二5;彼前三5;另参,弗五22、24);教会顺服基督(弗五24);仆人顺服主人(多二9;彼前二18);以及基督徒顺服神(来十二9;雅四7),所有这些顺服都是单向的。经上从没有说丈夫要顺服(hypotassō)妻子,政府要顺服百姓,主人要顺服仆人,或门徒要顺服鬼。经外文献也用此字形容士兵对长官服从,例如约瑟夫着犹太战役(Josephus War)2.566,578; 5.309;还有革利免一书(1 Clement)37.2的助动词;另外LSJ, p.1897,定义hypotassō(被动式)为“顺服”。
不过我们须记住,我们虽顺服掌权者,但我们与掌权者却有相等的重要性,同荣同尊。耶稣既顺从他父母,也顺从父神。另外基督徒虽受神极大的尊荣,却仍要服从不信神的政府和主人。妻子顺服丈夫绝不意味着妻子居次等地位或灵性较差或份量不重。彼得相反地还说,妻子与丈夫“一同承受生命之恩”(7节)。更广泛说,本节的顺服是指除了在被迫犯罪情况下(参,二13注释),基督徒应顺服一切掌权者。
当然,在正常婚姻里,妻子要顺服丈夫,但不一定只有服从命令(有时必须如此行)。一个丈夫有时会要求妻子帮助,或寻求妻子的建议,或与妻子商量行事的步骤(如:门8-9)。这时丈夫就需要妻子合作。妻子对丈夫顺服可以表现在每天的话语和行为上。妻子要力求尊敬丈夫的领导。当讨论结束后,妻子当让丈夫作最后决定,因他负着影响全家的重责。
彼得提这种顺服的目的是: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有些注释者认为彼得的读者中,有很多妻子的丈夫是不信神的。但从原文中,我们看到相反的情况。原文的意思是,“这样,就是在你们中间有不信的……”。“就是”的原文为kaiei,表示下面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由此可知彼得知道大部分基督徒妻子的丈夫都信神。
那些不信从(apeithousin)道理的丈夫,他们的生活方式既与福音教训相违背,也不合神设立的标准。“道理”一词不只是“神的话”(NIV译文),更是圣经的标准。“不信从道理”,包括明目张胆地违抗神的标准(参,二8有关apeitheō“不顺服”的注释)。其中有些丈夫(不是所有丈夫)会虐待他们的基督徒妻子。但彼得说,就是这样的丈夫也能被妻子的好行为感化,被神的国“得着”(在哥林多前书九19-22,“得”字出现五次,“得”也出现于马太福音十八15。另外马太福音十六26,二十五20、22;和雅各书四13中的“得”和“赚”是指生意上的获利)。
不信的丈夫,即使不听道,也能被感化。“听道”代表聆听讲道或有关福音的讲论。他们是被妻子的品行感化131,并受基督徒的良好生活方式感动(参,一15有关anastrophē“行为、品行”的注释)。这种强调妻子藉品行而不藉讲道感化丈夫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场合,包括基督徒平常在各种情况下(工作、家庭、学校)与非基督徒之接触。彼得虽未明说基督徒不要贸然向不信的配偶或朋友传福音,但他却指出神藉以“得”人的方式不是靠“讲道”而是靠人的好品行。我们即知道这秘诀,就当多祈求神的恩典,帮助我们过义人的生活,并求神感动配偶的心。
2. 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原文是“当他们看见”,也可解成“经由看见……”132。这段经文重复强调看得见的好行为是感化不信者的钥匙。“贞洁”在原文有两个形容词。一是en phobō,有畏惧之意。请看二18有关“敬畏”的注解。它也可解成“避免痛苦后果的正常心态”。它也有“敬畏神”的意味。所以对此词我们很难给一确切注解。但因彼得在下面第6节叫妻子不要因恐吓而害怕伤害,所以本节就没有“害怕受伤”的意思。
另外一词是hagnos,代表“纯洁、未曾被玷污”。再一次彼得提醒读者,顺服绝不包括顺从行恶事的命令。
妻子若能顺服不信的丈夫是令人钦佩的。这表示在婚姻中神早在双方心里放下不同的感觉,而顺服的妻子就彰显了这种婚姻关系优美的一面:丈夫在家庭里居领导地位,是家长;妻子则居于顺从的地位,并响应丈夫的决定。也许有人以为不信的丈夫喜欢妻子顺服他,只是因为他有私心,想在家中掌权,或因他认为这样才符合夫妻关系的传统教条。但两样原因都不合神为理想婚姻定下的计划,和角色的分配。彼得更不会叫妻子去顺服丈夫,好让丈夫专权或力求符合文化的模式。这种顺服,反而隐藏着罪。彼得不会叫人用带着罪的生活去引人归主。不信者的回转是因为“贞洁”的行为,不是因为带罪的生活。“贞洁”的行为尤其能在妻子顺服丈夫一事上表现出来。不信的丈夫看到妻子的好行为,便感到婚姻美好的一面。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理所当然的,是合神旨意的夫妻关系。于是他才认定妻子所信的一定是真实的。
3. 到本节主题变成妻子的美容。妻子的美容不在乎外表的、可见的,却会朽坏的妆饰,而在乎看不见的,却属乎永恒的美好灵性。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这话十分明显,也为第4节提到的“内在妆饰”作一引言。妆饰为要吸引其他人的注意,所以是用以使自己变得美丽的手段。基督徒妻子应当表现自己特有的美好本质,但不是靠辫头发,戴金饰,或穿美衣打扮自己。基督徒妻子所有的是内在的生命特质,特别是那“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三4)。
RSV和NIV都把最后一项外表打扮译为穿美衣(fine clothing),但原文中并没有“美”,只有“衣”(himation)。所以照原文意思是“你们的妆饰不该在辫头发,戴金饰或穿衣服上”。所以若用这节经文去禁止妇女辫头发,戴金饰是不正确的。若叫妇女不可“穿衣服”更是荒唐。彼得不禁止这类事,却叫妇女不要看重外表妆饰。
4. 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指妻子的内在本质,也是她真实的特性。这类特性不如外表妆饰明显,却从话语和行为中表现出来。长久是不会朽坏之意,在新约中总是指属天的事物。这些事物不会因这世代过去而衰败(参一4注释)。本节照原文意思是“只要以人心中隐藏的温柔与安静的心做不会朽坏的(……),这在神眼中是极宝贵的”。彼得在“不会朽坏”后面未加名词,所以各英文译本自创名词。例如:RSV译成“不会朽坏的‘珠宝’”(imperishable jewel):NIV译成“不会衰败的‘美容’”(unfading beauty):NASB译成“不会朽坏的‘特质’”(imperishable quality):NEB译成“不会朽坏的‘妆饰’”(imperishable ornament)。然而这几种译文意义都相近。一颗温柔与安静的心可以持续到永生,但钻石珠宝或美衣华服的装饰只是短暂的美容。
温柔(praüs)在新约其他地方只出现三次(太五5,十一29,二十一5)。其中有两次指基督。它的相关名词则出现较多次(加五23,六l;雅三13等)。它表示“不求自己的权益”,“不急促”,“不自作主张”,“不求照己意行”。这样温柔与安静的心在别人看起来是美的,甚至不信的丈夫(三1-2)也会以为美。但更重要的是,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为什么?因为这样的心必然是安静而持续不断地仰望神供应的果效,而神也喜悦人如此信祂(参,一5、7、8-9、21,二6-7、23;三12,五7)。
5. 为了强调内心信靠神的宝贵,彼得引用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作例子。他指的是旧约圣经里许多敬虔的妇人,但他只在第6节举出撒拉作例子。这些妇女“仰赖神”(动词为现在分词,表示长时间不断仰赖),她们正是以此为妆饰。“正是以此”原文为houtōs,“因此”之意,指用温柔安静的心。此处妆饰原文为动词,与三3的名词相关。它的不完全时态代表过去持续的动作。所以更明确的说法是“她们过去不断如此妆饰自己”。
顺服自己的丈夫,这话重复三1-2的主题。顺服与里面的温柔安静(三3-4)是有关系的。一个妇女若能安静信靠神,就会生发温柔宁静的灵性,这是不会朽坏的美容。她因此也能勇敢的顺服她丈夫的权威,并不害怕受任何心理或实质的伤害。
6. 撒拉是一个敬虔妇女顺服丈夫的好榜样。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所以妻子们也应当如此顺服丈夫(三5)。彼得的意思似乎是不分时地场合,妻子都要顺服,因为主动词和三5的两个分词都指出顺服是人一生要不断遵循的生活原则133。撒拉顺服的例子对很多读信的妻子是一种鼓励,因为撒拉是旧约时代神子民的祖母(赛五十一2;并参,加四22-26)。撒拉跟从亚伯拉罕,在许多不安定、不愉快,甚至充满危险的状况下(创十二1、5、10-15,十三1,二十2-6、12及二十二3),也表现出顺服。彼得接着说,你们……是撒拉的女儿了。“女儿”或作“子女”,代表撒拉属灵的后裔。彼得指的是教会(就像在一1和二4-10也指教会)不是亚伯拉罕和撒拉肉身的后裔。教会才是亚伯拉罕真正后裔,也是神的真子民。作撒拉的女儿,就能承受神赐给她和亚伯拉罕的应许及尊荣。作撒拉女儿的条件是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行善”与“害怕”的原文又是现在分词,代表持续一段时间的生活方式。所以原文更明确的意思是:“你们若一直行善,并一直保持勇敢的心,不因恐吓而害怕,你们便是(或更正确的说,你们就成了)撒拉的女儿。”彼得加上“行善”的条件,为要提醒读者不要效法撒拉偶然不顺服的例子(参,创十六2、6,十八15,二十5)。彼得推崇撒拉既顺服丈夫,又信靠神。“你们若不因恐吓而害怕”是另一种信心的表现。一个妇女若有“温柔安静的心”,又一直“仰赖神”,是不会被外在的不利情况吓倒,也不会因不信或不顺服的丈夫威吓而惊慌失措(创二十6)。
2.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三7)
7. 彼得接着以同样强有力的态度教训丈夫。你们作丈夫的,“也”……,表示丈夫同样要对妻子有适当的尊重。“也”代表“同一方式”,或“继续讲论同一主题”(BAGD,p.568 ,并参,彼前五5)。“也”并不代表丈夫也要顺服妻子(与二18或三1不同)。彼得乃是命令丈夫要适当运用权威。同住并非今天通称的“同居”(男女未经法定程序而同住)在七十士译本中,原文曾有数次被用来代表“丈夫与妻子一起居住”134。
按情理和妻子同住,照原文意思为“按照知识同住”(其中用分词作命令式,请参,一14)。彼得并未说明他指的是何种“知识”,所以用笼统的译法比较通顺合理:“按通达的方式”(in an understanding way, NASB)。若把原文译为“体贴地”(considerately,照RSV和NIV译法),便过分强调情感上的体贴而忽略了彼得注重“知识”的要点。彼得所说的“知识”可以包括任何足以促进夫妻关系增进的知识。例如神设立婚姻制度的目的与原则,妻子的愿望、目标以及日常生活中受的委屈;妻子在肉体、感情和灵性上的优点与弱点;等等。丈夫若能照这些知识去与妻子相处,他就能享受丰盛的婚姻生活——然而这种知识只能藉不断的读经得到,并且夫妻需要常有隐密相交的时间135。
因她比你软弱……,所以要敬重他。这是新约中一再出现的教训。神常愿意抬举那些被世界轻视的软弱人(参,太五3-12;林前一26-30,十二22-25;雅二5,四6;彼前五5)。同样,丈夫要敬重妻子,不论在公开或私下的场合,都要说宽容与鼓励的话,并尽量拨出时间陪她,花钱在她身上。(NIV译成“尊敬他们”,treat them with respect这译法不达意,因为丈夫可以用冰冷又生硬的态度对待妻子,这也算“尊敬”,其实是“敬而远之”,并没有给妻子特别的尊荣)。然而丈夫也不可放纵无度。丈夫若命令妻子违背神,她可以不理睬丈夫(参,二13和三1之注释)。同样,丈夫也不可用爱妻子作藉口而犯罪。所罗门王在这事上失败了,因他宠爱嫔妃,为她们向偶像献祭(王上十一3-8);亚哈王也失败了,他受耶洗别耸动而去拜偶像(王上二十一25)。甚至人类的始祖亚当也因听了夏娃的话而犯罪(创三6)。
敬重他,原文是“敬重妇人”。“妇人”原文为一冷门字,照字义是“女性”。彼得的重点在于女人本性原属柔弱,所以她应该从丈夫得尊荣。
彼得并不说明妇女软弱之处。但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彼得是说丈夫不可利用妇女任何弱点欺侮她们。妇女的弱点必然包括肉身的软弱(只要男人一动手,他们通常都能制服女人)。但经文的意思尚包括妇女在婚姻关系中,为较弱的一方(三1及三5-6)。彼得因此指示丈夫们不要自私地滥用领导权,反而要“敬重”妻子。妇女另一项弱点是她们比男人容易受感情上伤害(这也是丈夫要谨慎之处)。妇女的敏感有时也是她们的长处,但她们常因婚姻不和谐或丈夫鲁莽的行为而深受伤害。所以基督徒的丈夫不可“苦待”(西三9)妻子,也不可常常苛责或谩骂,反而要包容与鼓励妻子,“用通达合理的态度相处”,并“敬重她们,因她们比较软弱”。
他比你软弱原文作“他是软弱的器皿”。“器皿”原文是skeuos,常用来指“容器、缸”。在新约中,这字也被用来指人是神所造的“器皿”,要被神所用(徒九15;罗九21;林后四7;提后二21)。这儿说,妇女是“器皿”,毫无轻视的意思。“他(是)比你软弱(的器皿)”表示男士也是“器皿”。所以讲到器皿,就使人想起神从一本造万人,不分男女皆神所造,并且人都是软弱的,都欠造物神的债。
另外,“敬重妇人”和“软弱器皿”也可与“同住”有关联。换句话说,丈夫要“按知识与妻子同住,敬重她为妇人,因她是比较软弱的器皿”(参,NASB和TEV译文)。这样,重点就在“同住”,而不在“敬重”。从原文文法上看,这样说也符合原文的精意。从上下文看,它也尚称连贯。其实“按知识同住”和“敬重妇人”两者都属一个大原则,但实行起来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丈夫能够认识妻子为“妇人”,是“比较软弱的器皿”,就容易行出这大原则。
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这话提醒丈夫们,虽然丈夫在婚姻关系中是较有权威的一方,但妻子在领受属灵恩典与在永恒中的地位绝不逊于丈夫,所以她们“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新约作者每当提到夫妻角色区分时,常直接或间接地肯定夫妻在地位上与功能上的平等(参,林前十一2-3、7-12;弗五22-23;西三18-19)。有人说保罗已废除了婚姻角色与权责的区分,因他说男人与女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又都“照着应许承受产业”(加三28-29)。但彼得一方面肯定妻子为“同受生命之恩的”,一方面仍强调妻子要顺服丈夫的“权柄”。
原文在“与你一同”之前有一连接词。RSV把它译为因为,表示“同受生命之恩”与本节其他经文的关联。但它可以解成“敬重妇人……‘如同’敬重那些同受生命之恩的人”。这样便稍偏重于敬重的方式,而不讲敬重的原因,不过其间差别不大。
最后,彼得又加上一段警告: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有人说,你们的祷告只限于夫妻一起的祷告。这种看法没有根据。彼得在本节只对丈夫说话,并未对夫妻一起说话。“你们的”应该指彼得在本节的对象,就是丈夫。所以“你们的祷告”便是丈夫的祷告。祷告有“阻碍”是一种神的管教。希伯来书十二3-11提醒我们,神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所以神管教祂“所爱”的。(NIV很不幸的忽略了神管教的含义,因为原文动词为被动式,“受阻碍”。NIV用另一种意思,“没有任何事能阻碍你们的祷告”。读者因此容易误解,以为彼得指人的干扰,包括人事纠纷或感情困扰,等等。)
神极重视基督徒丈夫的态度,祂期望这些丈夫用一种通情达理,充满爱心的方式对待妻子。如果丈夫们没有这么做,祂会阻止丈夫与她亲近。基督徒丈夫绝不可武断以为没有有效祷告也能得属灵的祝福。除非他们“按情理”与妻子同住,敬重妻子,他们也不要想过有效的祷告生活。花时间保持良好婚姻关系就是合神旨意,就是服事神,也是祂所喜悦的属灵心志。
E 基督徒的生活原则(三8-22)
1.存慈怜谦卑的心,并要同心(三8)
8. 本段以一般性原则作结束,教导我们如何与人相处,特别是那些怀有敌意的人。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同心的意思是“有同样的心思意念,互补互助”。很少教会能达到这样的目标。相爱如弟兄,是NIV的译法,但原文的主要意思是“亲爱教中的弟兄”。慈怜(a tender heart)原义为“关心、同情”,不只在行动上要表现对人的关心,更要在感情上显出怜恤(弗四32也用了这字)。谦卑的心,指在想法、态度,及整个心理状况上都要谦卑,与箴言二十九23的“骄傲”相反。
2.不以恶报恶,倒要祝福(三9-12)
9.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彼得的读者中,有许多已受到迫害。所以他鼓励他们不但要继续相信神必顾念人的需要,更要在行为上表现这种信心,效法基督在世时留下的榜样(参,二23有关“辱骂”的注释,“辱骂”就是毁谤和羞辱的粗话,也是侮蔑他人的言语)。基督徒不可用同样的粗话去回报别人的欺负。相反的,却要效法基督的样式,遵循他的教训(太五44;路六27-29、35,二十三34;另参,罗十二14、17-21;林前四12)。这样做的理由是他们应该效法神的良善,因为神也同样爱不配的罪人(太五45、48;路六35-36)。神是良善,为要引导罪人悔改(罗二4;参,徒十四17)。这是为什么我们要向每个人行善的充足理由。我们甚至要向那些害我们的人行善。(但在二14却提到政府的责任是惩罚恶人。所以有时基督徒身为公职人员,必须代表政府处罚恶人,非因私人恩怨,乃是秉公行善。我们若比较罗十二14、17-21和十三1-5,也可发现前者禁止私人报仇,但后者却支持政府尽力刑罚恶人。)
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这是另一项彼得教训的原因。行善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从神得福气的途径。从文法上看来,“为此”可以指上文教训(不要辱骂,倒要祝福,以及其他在三8-9出现的教训)。“为此”也可指下文的子句(“好叫你们承受福气”)。(NEV、NASB,和NEB都否定指前面教训的可能性,但其他译本如RSV和NIV则正确地照原文译,并不指明“此”为何者。)
然而本段精意似乎指第8-9节所说行善为蒙召的目的。原因如下(1)二21也讲到蒙召(“你们蒙召原是为此”)。若把它与本节比较,则两者无论在用字、内容与目的上都十分相近。在二21,“为此”明显指上文的行善(本节句构既然类似二21,则其意义也当相似)。(2)后面第10-12节系出自诗篇三十四12-16。它明显指出神应许义人的福气(12节讲到神的眼看顾义人,祂的耳听义人的祈祷)。义人既不讲恶言,也不行恶,反而凭正直行事为人。所以第10-12节就成为第9节很好的根据,因为人行善为要得到神的祝福。如果基督徒蒙召只为享福(不需离恶行善,寻求和睦),则第10-12节的经文就无意义了136。
我们因此可以把第8-12节的大意综合如下:“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合意,彼此相爱,体恤人,存心谦卑(8节),不以恶报恶,不以辱骂还辱骂,相反的,还要祝福对方,因为你们蒙召是要过义人的生活。惟有过义人的生活,才能在今生得祝福(9节)。因为在诗篇里,神曾应许义人要享福(10-12节)”。
最后一点,福气是指永恒救恩或是指今生神所赐的祝福?福气可以指永恒救恩,因为“承受”原文为klēronomeō,有“继承、获取、得着”的意思。这动词常与“产业”连用,代表“继承产业”或“得着基业”(一4)。(这继承是在未来要发生的,因为产业现在暂时为我们存留在天上。)但klēronomeō也能用在今生的“获取”(参,来十二17;相关名词出现于太二十一38;路十二13;来十一8)。彼得用这字可能系受旧约的影响。在诗篇三十七篇(9、11、22、29节)讲到义人在恶人前面“倚靠耶和华而行善(另参,诗三十七3),就必承受地土(这主题正好配合本节的精义)。”
此外,第12节所讲的祝福明显与今生有关。“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这话出自诗篇三十四篇。但彼得把这话用在本段比在诗篇更能彰显“义人”的蒙福。诗篇三十四篇就是在讲那些能信靠祂,敬畏祂的人,必在今生得祂眷顾(4、6、7、10、17和19节)。
彼得虽曾提过未来属天的赏赐(一4-7、13,四13,五4),但他也强调善行会导致今生的祝福。彼得前书中有不少神应许行善就能在今生得福的例子:
经文 义行 今生的祝福
一8 爱基督 说不出来的大喜乐
一9 持续的信心 得更多救恩果效
一17 敬畏神,过圣洁生活 免去父神的管教
二2 爱慕灵奶 渐长以致得救
二19-20 信靠神,因行善受苦 神的喜爱
三1-2 妻子顺服丈夫 丈夫受感化信基督
三7 丈夫按情理和妻子同住 祷告没有阻碍
四14 为基督的名受辱 神荣耀的灵常住在身上
五7 将一切忧虑卸给神 神顾念你们的需要
五9-10 抵挡魔鬼 神要成全、坚固,赐力量给你们
第8-12节乃是教导我们,行善的正确动机是因我们预知义行能带来神在今生的祝福。神的祝福可以有多种不同方式,但从诗篇三十四篇我们看出其中包括爱生命,喜好存活,神的眼目常在我们身上,看顾我们需要,神的耳朵常听我们的祈祷(另参,雅五16;约壹三21-22)。然而在彼得前书的大前题之下,这类祝福并不包括免去受苦与迫害的自由。新约时代的福气一般说来比较偏重于属灵上、精神上和人事上的祝福。物质上和肉体上的福气反而较不受重视。(参,附录:有关新约提到的赏赐,彼前一4)。
10-12. 有关第10到12节的作用已经在第9节的注释中讨论过了。第10-12节为第8-9节提供了一项理由。这段出自诗篇三十四篇12-16节。在此我们只讨论某些词语的意义。
爱生命不表示爱那没有苦难的生命。在第9节讲到生命中有“邪恶的事”,也有“辱骂”。在诗篇三十四篇(19节)讲到“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爱生命是指享受生命,满足于神赐的生命,不受境遇的影响(参,弗五20;腓四4、7、11;帖前五16-18)。“诡诈”的意义已在二1讨论过。
寻求和睦,一心追赶使人想起耶稣的话:“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太五9)。在人际关系上不以恶报恶,反而寻求彼此和谐相处是神喜悦的。
主的眼看顾义人间接指出神不但注意义人所做的事(这并不希奇,因为神注意每个人的事),神更一直照顾保守他们,并接受他们的祈求,供应他们的需要(诗篇里提到许多神及时照顾的例子,参,诗三十四7、8、10、17、18、19-20、22)。相反的,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这话在诗篇三十四篇明显是审判的判决,因为下文接着说:“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诗三十四16)。
第8-12节绝没有靠善行得永生救恩之意。这段是向着已成为基督徒的人说的。他们已经有不朽坏的“产业”为他们存留在天上(一4)。这段也大胆肯定义人要得到神在今生所赐的祝福。所以它一针见血的警惕任何时代那些随便敷衍的基督徒,也是鼓励所有“蒙召”的基督徒过圣洁生活。
3.为义受苦时,当如何行?(三13-四19)
a.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三13-14a)
13. 彼得另起一段,特别讨论不信者迫害基督徒的问题。前面已经约略提过这个题目(一6,二12、15、19,三1和9)。但本节是彼得第一次明确地以受迫害为主题,深入讨论。
第一句话讲到害你们,也可译为“有谁害你们呢?”(NIV和中文版如此译)。这是有力的修饰问句:“你们若是热心行善,真会有人想害你们吗?”它间接指出人行善不应该受害,因为通常行善的人都得报偿,不会受罚。(这是神“普遍恩典”的见证。神约束人不去行恶,祂在人的良心上产生影响,又设立政府管制人民。)
14a. 其实,事情并非一成不变。虽然迫害义人的事非比寻常,它还是会发生。彼得承认基督徒有可能为义受苦。但“受苦”的动词是祈愿式。这表示作者讲述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就是为义受苦”愈发强调它是不可能的。(人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苦难,但为义受苦照常理而言仍是不可能的。)然而彼得必然知道他的读者正受着“不可能”的迫害,他必须告诉他们如何应付。
也是有福的(或作“你们要受祝福”。原文没有动词,却有复数式形容词。这话是说,那些读者“若受苦……(就是)受祝福的人”,它也指出受祝福与受苦是同时临到的,而非先受苦后受祝福,这是顺理成章的。)这项祝福包括神一般性的恩惠,但更确切的说,读者会想到它是指第12节应许给“义人”的福气。“有福的”(makarios)其意义为“受祝福、喜乐的”,它特指受神祝福(参,太五11-12)。
b.心里尊主基督为圣(三14b-15a)
14b. 彼得特别提到迫害者。他说:不要怕人的威吓。这一段取自以赛亚书八12-13(LXX),但不是逐字逐句的。希伯来文的原意是警诫我们,不要像小信的人一样怕这怕那(参NIV)。但这段经文却不是叫我们避开那些不信者所怕的,而是叫我们在面对敌意与迫害时不要害怕。所以它有“不要怕他们所怕的”或“不要怕他们”的意思。这样翻译比较合原文意思137。
虽然我们遇到新约引证旧约经文时,应当尽量忠于旧约原文意思,但新约经文意思若明显与旧约原文稍有不同,我们就必须照新约经文意思解释。(特别是在本节,新约经文并非明显引自旧约,只是在意思上相近而已。)彼得显然是借人所熟知的一段旧约经文,把它用在不同的场合。
也不要惊慌,原文中有tarassō,意思是“受到猛烈摇动,受搅扰,受惊吓”,常指情绪上的骚动(请注意它在太二3,十四26;约十三21,十四1等节的用法)。
15a. 取代害怕的方法是转移注意力。所以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尊的原文是hagiazō,常指“圣化,或分别为圣”。在这儿却有“尊主为大、恭敬”的意思(在太六9也有类似意义,“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或“愿你的名受尊敬”)。本节同时也是从以赛亚书八13摘录出来的。“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所当畏惧的。”所以以赛亚书强调的,是不要怕人,却要敬畏主。但彼得并没把以赛亚书八13“敬畏主”的教训变成“敬畏基督”。其实尊主基督为圣的意思是相信基督掌管万事,而非敌人在控制事态的进行。心里代表这种尊主基督为主为王的信心要一直不断地深植在人心里,因为基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手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三22)。
c.把握机会,行善作见证(三15b-17)
15b. 然而基督徒对不信者的态度绝不能只是消极忍耐或保持中立。彼得也不只教训人不要害怕。他紧接着便鼓励基督徒准备好要积极作见证,这样才能为基督得人。彼得看到基督徒面对敌人的指控时必须有所行动。所以他说,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回答(apologia)总是指“为一项指控答辩”(参,徒二十二1,二十五16;林前九3;腓一7、16)。虽然有人坚持说,这儿所讲的指控是一种法律上的控告(Beare,p.164),祁理却认为“常作准备”和“回答各人”暗示一般性场合(Kelly,p.143)。后者是一般人接受的原则。所以本节意思是,基督徒不论在法庭或私下的场合受到控告,都要随时随地准备好答辩。〔祁理举出哥林多前书九3;哥林多后书七11;和柏拉图着政治论(Plato,Politicus),285e,作例子,说明apologia也被用在其他法律以外的场合。〕
但因盘问的主题是心中盼望的缘由,这就显示基督徒内心的盼望使外在的表现与一般人大不相同,以致于不信者产生好奇,进而问为什么这么独特(参,四4)。基督徒因此要作好准备回答。保罗自己就作了很好的榜样。他在法庭上受审时便抓住机会为基督作见证(徒二十二1-21,二十四10-24,二十六1-23、25b-29)。在不利的情况下,作见证的机会常是突然临到的。没有准备的基督徒便会失去机会作见证。
然而这一类见证必须出于温柔敬畏的心。作见证不是靠个性刚强或侵略性态度去制服不信者,而是信靠圣灵自己会在不信者身上动工,暗中感动他们。(有关温柔的名词与形容词的意义,在三4的注释中有讨论。)
16. 存着无亏的良心(或作“良善讲求道义的心”,agathos)这话所要求的远超过表面的道德行为。这不表示人能达到无罪的境界,但它却间接指出基督徒当力求在神面前保持“清洁的良心”。这可以有两方面意义:(1)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故意或有心去违背神,(2)一旦意识到自己犯罪,马上悔改认罪,藉祷告求赦免(才能洗净良心)。
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也提到清洁的良心使祷告有功效(约壹三21-22),敬拜有充足信心(来十22)。但在本节,维持清洁良心的动机是作见证。有了清洁的良心,才能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在二12、15和三1-2也有叫人行善的类似动机。)毁谤原文是katalaleō是指言辞上的侮蔑(讲坏话),而非肉体上的欺负。(同样的字也出现于二12,雅各书四11用了三次。)诬赖是指侮辱性或威胁性的言辞,而品行(anastrophē)是彼得常用来代表生活行为的字(参,一15注释)。叫对方自觉羞愧并不是一件好事,但这样可以使毁谤止住,然后他们也有机会思考福音,相信福音(参,二12、15;太五16;罗十二20-21)。
17. 彼得再一次强调为义受苦的价值。本段的主题是他先前教训仆人(二19-20)时提过的。中文版和RSV译成“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it is better to suffer for doing right...... than for doing wrong)。但原文并未指明受苦乃是因为行善。这观念乃是根据本书的一般宗旨(见14节,彼得说到“为义受苦”。)神的旨意若是……,原文再一次用到不常见的祈愿式动词(14节曾用过),代表彼得把“因行善受苦”当作不太可能发生的事。
然而为什么因行善受苦胜过因行恶受苦?从上文可以看出耐心忍受冤枉的苦是极不寻常的,所以是强有力的生活见证,可以带领不信者得救(参,二12,三1-2)。这种说法可由下面的经节获得证实。基督自己也为罪受苦,“为要引我们到神的面前”。(第18节以hoti起首,作“因为”解,代表下面的经文是第17节的理由。)彼得的想法是,正如基督已为我们的得救忍受了不公平的苦难,我们若像他一样能为别人的得救而忍受苦难,便会蒙神祝福。
当然,我们的受苦远逊于基督的受苦。他的受苦不但是见证,实际上也为我们赢得救恩,因为他代替我们而死(见一19和二24的注释)。相反的,我们却不能代替别人忍受犯罪招致的刑罚。不过基督自愿为我们的罪受苦的榜样对我们却是莫大的鼓励。我们因此愿意在作见证时受苦,好叫别人得救(参,西一24)。这种受苦比因作恶受苦为“强”,因为一人作恶不能算是见证。
(i)基督一次为罪受苦,为要引你们到神面前(三18)
18. 本节的主旨已在第17节讨论过。有的抄本讲基督“受死”(apothnēskō),而另外许多抄本则讲基督“受苦”(paschō)。后者与第17节的“受苦”相衔接。不过基督的为罪受苦一直到死,所以“受苦”与“受死”意义相差不远(从经文意义看,“受死”比较恰当,一次“受死”与希伯来书七27:“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意义相符。但也有人以为这样说太突然。)古抄本还有另一项不一致的地方。有的讲“引我们到神面前”(RSV和NASB),有的讲“引你们到神面前”(NIV),但两者之间意义差别不大,不影响整段的语气。
彼得说基督一次受死(原文是hapax,代表“一次”、“一度”)。由次数与受死的动词时态,我们可知基督的为罪受苦以致于死是已经完成的事。RSV的译文加上“成全”(for all)。一次成全意思是指时间上,“至此为止,事已成就”,而不是指“一次为所有人成全了”。在原文里,for all不是多加的字,乃是包括在“一次”(hapax)的含义中。
基督的死是为罪。这是一种简洁的说法。祂为我们的罪付上了身体受刑罚的代价。彼得接着说,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这话原文的意思是“那一位义的代替了所有不义的人”。正因基督自己没有罪(祂是“义的”),祂才能代替我们受死,背负了我们当受的刑罚。
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代表耶稣的“肉体”已被处死(NIV译成“他的肉身内被治死”(He was put to death in the body)。虽然“肉体”(sarx)在新约有广泛的含义,但在这儿,“肉体”与“灵性”(pneuma)相提并论。只要有这种情形,通常经文意思是指今世可见,属物质的与将来天上不可见的却是属灵的对比(见四6;参,太二十六41;可十四38;约三6;罗八4-6;以及提前三16等)。
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参照上文的对比,这话必然指“他在灵界活过来了,就是在圣灵活动的领域他活了”。这儿特指基督的复活。“复活”与上文的“治死”是两个极端。“基督从死里复活乃是发生在灵界,在圣灵的领域”。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在新约里指的“灵界”通常代表“长存”、“持久”、“永恒”的事物。
NIV译成“但靠圣灵活着”(AV类似)。这种译法也可能对,因在原文“灵性”与“圣灵”没有区别。但是这一句比对在希腊原文文法上结构完全一样,若说彼得认为读者可以看出同一句话中文法结构完全相同的比对其实有不同的含意(在肉身上被治死,圣灵却使他活了),那就相当不寻常。
在肉身中他被治死,但在灵中他却活了(NIV译文;译注:中文和合本在此作: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但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这话与全书的信息相符,因为它也间接指出今世短暂的苦难比起来世要承受的永恒基业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参,一6-7、8、11、13、23,二11,三3-4、14,四1-2、6、13、14、16、19,五1、4、10)。我们的主自愿受肉身的苦,以致于死,为的是在永恒的属灵界里有得着——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的读者若发现自己正“跟随祂的脚踪行”,就该高兴,不必惊讶。
(ii)另外一例:挪亚受迫害时仍作见证(三19-20)
19. 他藉这灵指上文所说“按着灵性”138,就是“在那属灵领域”之意。它不一定指“在复活的身体中”139。(彼得若有意指耶稣复活的灵体,他可以直说。)它也指“在圣灵的领域里”(就是基督从死里复活的领域,参,18节)。
彼得常常用相对代名词作为转折点(“藉着它”或“藉着人”)。由此我们知道下面的经文虽与整段论点有关,却是不同的主题。彼得这样改变主题,也曾出现在一6、8、10,二4、22和三21。这些经文中,前后主题虽相关联,却有明显区别。另外较不明显的转换也出现于一12,三3、6b,四4和五9 140。
原文另有一字kai,是“又”,“也”的意思。它跟在“藉着这灵”后面,其意义为:“他藉着这灵,又去了……”。所以这字更加显出主题已经转换了。新的主题是:基督按着灵性已经复活了(18节),他并在灵界行了一些事(19-20节)。
他在灵界做了什么呢?他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许多人为这段经文争论。下面是一些争论的要点。
1.监狱里的灵是谁?
—是先前死的不信者吗?
—是旧约时代已死的信徒吗?
—是堕落的天使吗?
2.基督传什么道呢?
—第二次悔改的机会?
—救赎工作已完成了?
—最后的审判?
3.他何时传道?
—挪亚时代?
—在他死与复活中间?
—他复活以后?
这些问题各有不同答案。在本注释末了的附篇列了五个最普遍的看法。下面的论述代表第一种意见:基督藉着挪亚,在造方舟时向人传道(请参考附补)141。
如果单看本节,则监狱里的灵可以是地狱里人的灵魂,也可能是地狱里堕落的天使灵魂。彼得后书二4和犹大书6节都讲到被监禁受刑罚的犯罪天使。路加福音十六23-24和彼得后书二9则讲到不义的人要留在刑罚之下。灵可以指天使的灵,包括好天使与恶天使(太八16;来一14)。灵也可指已死之人的灵魂(太二十七50;路二十三46;约十九30;徒七59;林前五5;来十二23;传十二7)。“灵”在经外文献也是这两种解释。〔例如,以诺一书中,“灵”(pneuma)用作天使的灵有二十次,用作人的灵有十七次,它们出现的所有场合都是指被监禁等候最后审判的灵。塞温(Selwyn)和道尔顿(Dalton)用以诺一书作附篇中第五种看法的主要根据。有人争辩说,“灵”若没有适当地定义(如:人的“灵”),通常指天使或邪灵,而非人的灵。这论点不正确,因为pneuma本身含义模糊,总要看上下文来决定它是指“天使的灵”或“人的灵”。
20. 监狱的灵是那些从前……不信从的人(较佳的译法是“违抗”,因为原文有主动背叛的意味)。他们的时代是在挪亚豫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以上的经文指出这些灵是人的灵。圣经以及犹太人的经外文献从未提说天使曾在“豫备方舟”的时候违背神。创世记六5-13也明白指出神降洪水于地上,审判世人,是因世人的罪惹动祂的怒气。此外犹太人的经外文献更常描写挪亚在造方舟时必须忍受周围人的讥笑。例如:“他们讽刺他说:‘老头子,你这方舟有啥用啊?’”(b. Sanh. 108b)。彼得读者可能也熟悉这类文献。神容忍等待的时候是指神容忍人的悖逆,而不是天使的反叛。神一直忍耐着,等候人的悔改,直到祂不能再忍了,才降下洪水,施行审判(经外文献也有许多这类故事)。只有罪人才有机会悔改,天使就没有这种悔改的特权(参,彼后二4;犹6)。
彼得必然知道挪亚时代不信的人是有“灵”也有“体”的,却为何仍说这些人是“灵”呢?其实经文意思是说“现在在监狱的灵”(“现在”指彼得写书的时候)。这些“灵”是先前在挪亚时代住在地上的人,他们都听过基督藉挪亚传的道理(NASB译成“如今被关在监狱里的灵”,the spirit now in prison)。在四6也有类似语句:“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意思是,“福音曾传给已死的人。”(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还活着。)用个比方,我们就可更加了解。“伊莉莎白女王生于一九二六年。”这话似乎并无不妥。但我们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她出生时并不是女王。所以这话的意思是“现在作女王的伊莉莎白生于一九二六年”。
从前……不信从的人是那些古代违抗神的人142。那时,基督“在灵里”向这些人传道。神也在挪亚豫备方舟的日子带着耐心等这些先前违背祂的人悔改。彼得曾在一11说过,基督的灵藉着旧约时代众先知说话(参,林前十4)。这与基督“在灵里”藉挪亚传道是一样的意思。
虽然彼得在彼得后书二5并未称挪亚为先知,却称他为“传义道的”。他所用的名词为kēryx,与彼得前书三19的动词kēryssō同源,都是传道的意思。
彼得不只说基督传道,而是说基督曾去传道。这表示基督并非留在天上,而是亲自到那些违背神的人中间,藉挪亚的口传道。祂所传的不是最后审判的信息(附篇第三和第五种看法),也与成就赎罪之工无关(附篇第二和第四种看法)。祂所传的是悔改信神得救恩的信息。挪亚那时向周围人传的可能就是这信息(我们并无经外文献支持这说法,但从彼得后书二4,我们知道神未曾宽容犯罪天使,却暂时宽容罪人)。当神宽容等待,而罪人背叛神之时,传道人应当传的就是叫人悔改的信息(参,彼后三9)。
这样的解释也与三13-22的大前题相吻合。彼得的读者所处环境与挪亚时代有几点类似:
(1)挪亚与他家人只是一小撮人,被含有敌意的不信者包围。读彼得信者也是这样(三13-14,四4、12-13)。
(2)挪亚是邪恶世代中间的义人。彼得也要求他的读者要在邪恶不信的人中间做义人(三13-14、16-17,四3-4)。
(3)挪亚大胆向周围人作见证。彼得也鼓励他的读者向周围的人作美好见证(三14、16-17),要情愿受苦,领人归主。(正如基督情愿受苦以致于死,“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三18)。
(4)挪亚意识到审判很快要临到那个时代。彼得则提醒他的读者,神的审判必然临到,万物的结局已近(四5、7;彼后三10)。
(5)基督在看不见的“灵界”,藉挪亚传道给周围的人。彼得也用这例子提醒读者,基督在“灵界”仍然作工,且住在他们身上,加添他们作见证的能力,使他们结出属灵的果子(参,一8、11, 12、25,二4)。所以他们不要怕(14节),却要心中“尊基督为主”,并“常作准备”,向人述说心中的盼望(15节)。
(6)神在挪亚的时代宽容等待不信者悔改,到最后忍无可忍了,才降下审判。同样,神也在彼得的时代宽容等待不信者的悔改(参,彼后三9),到了末日才要降下审判(参,彼后三10)。
(7)挪亚最后只与“少数人”一同得救。彼得藉此鼓励读者们,不要因人少而觉孤单,他们却是最后得救的一群,因为基督已经得胜,万物也已服了祂(三22,四13、19,五10;彼后二9)。
这一段虽有许多误解,但它们一旦被澄清,则我们也可把其中教训用在今天,来鼓励我们要大胆作见证(如同挪亚一般)。我们要有信心,也许我们人数不多,神也必然救我们(如同祂救挪亚)。这段并提醒我们,在挪亚时代,洪水最后还是降下了。今天,最后审判也必然会来临,基督至终必将战胜宇宙间一切恶势力。
在第20节的末了,彼得提到当时进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虽然这是一般人接受的译法,其实这段话若译成“进入(方舟)的不多,只有八个人经水而逃”143更为恰当。原文动词为diasōzō〔不定被动式或相异动词;参,创十九19;约十20;士三26;王下十九37(LXX),A抄本;赛三十七38;以上诸节经文都用了diasōzō加eis,作为“逃亡”解释。另外徒二十七44,二十八1、4也用这字〕。若说挪亚与家人“经水而逃”,则符合创世记七13的记载:“正当那日(神降大雨在地上),挪亚和他三个儿子闪、含、雅弗,并挪亚的妻子和三个儿妇,都进入方舟。”从文法上看,前置词dia的意义通常作“经过”(through),而eis则表示“进入”(最普遍之意义),并非“在里面”。(若解成“在里面”,一般会用en)。
这儿提到得救的有“八人”。新约有很多这类把旧约细节当作史实的例子。彼得引用了挪亚与他妻子并三儿、三媳进入方舟的细节(创六10,七7),而再次加以肯定其真实性。神向义人的家属显出祂的怜悯(甚至向儿女的配偶施恩),叫他们在那不信又极邪恶的环境里,都能听到并接受挪亚的信息,以致得救144。
(iii)神也会拯救你们(如同祂拯救挪亚,并叫基督复活一般)(三21-22)
21. “经水而逃”(20节)使彼得转到洗礼的主题。“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的复活,也拯救你们。”原文的文法令人困惑,但RSV的译文则充分表达强有力的语气。若把第20节后半解成“经水而逃的不多,只有八人”,则本节开头的连接代名词(ho)必定指“经水而逃”这事。也就是说,洗礼所表明的是经过水而得救,而洗礼用的水在某些方面象征挪亚经历的洪水。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彼得时代的洗礼是采浸水方式(就是全身泡在水里),而全身入水的洗礼更生动地代表人的灵魂一度进入死亡的坟墓中,如同身体被洪水淹没而死。(如果彼得时代的洗礼是在头上点水,则本节后半的“除掉肉体的污秽”就与洗礼的表征不合。一点点水洒在头上怎能除去肉体污秽呢?另外罗马书六4也指出:“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表示洗礼有被埋葬之意。)
洗礼用的水又好比神施行审判用的水——洪水,显明我们犯罪所当受的刑罚。我们受洗时从水中出来,就象征经历过洪水而得救。这洪水本是神因人犯罪而施行的审判。我们出了洪水得救,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见罗六4)。洗礼因此表明,一方面我们“死了”却又“复活”,另一方面,我们从水里出来,心知我们仍活着,好像我们从神的审判之下安全逃脱。挪亚逃入方舟,我们则逃入基督的怀抱。在祂保护下,我们得以免受审判的刑罚。
然而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是什么意思呢?洗礼的意义,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145(就是说,洗礼不同于一般人日常生活中的沐浴净身。沐浴并不能说洁除灵魂的污秽)。洗礼的意义,乃是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是人与神之间隐密且属灵的交易,这交易的外表象征就是洗礼。)所以综合起来说,洗礼现在能救人,不是因它外表的仪式,而是因洗礼代表的属灵意义。彼得之目的在于破除“洗礼的仪式本身有一种救人魔力”这种错误想法。
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等于说,“求神赦罪并赐下新心”。神若叫罪人觉得无亏欠,那人便得了确据,知道他每样罪都得了赦免,且与神恢复了和好的关系(希伯来书九14和十22也同样讲到人能藉基督洗去天良的亏欠)。所以受洗等于向神祈求,说:“神啊!我现在受此洗礼,一方面我的身体得到外表洁净,另一方面,我也恳求您洁净我的内心,赦免我的罪,叫我在您面前重新显得正直”。这样,洗礼就象征一个基督徒新生命的开始。我们若明白洗礼的含义,我们也能体会初代教会传福音者的心意。使徒行传二38讲到:“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这与本节的主旨相符。
有人以为,求字更好的译法是“誓言”。(NIV译为the pledge of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s God,向神保持一颗无亏良心的誓言。)“求”字原文为eperōtēma,通常作“问题”(名词)解释,并没有用来作“恳求”的例子。晚期的希腊纸草文把它当作“誓言”(但在第二世纪以前从未如此解释,参LSJ, p. 618)。这是为什么NIV 用“誓言”(Selwyn,pp.205-206)。不过我们需记得,“誓言”一义是在新约写成以后才通行的。
此外,我们虽找不出把eperōtēma当作“恳求”的例子,但其相关动词则被用作“请求、申请”。(马太福音十六1讲到:“他们‘请’他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所以对彼得的读者而言,这字的意义偏向“请求”。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誓言”的解法带出神学上的困难。洗礼若只是在神面前“誓言”保持一颗无亏良心(或说从无亏的良心发出誓言——要过顺服生活),则它强调的不再是靠神赐下救恩,而是靠自己的努力或意志力去行善。但本节无疑地与基督徒新生命的开端有密切关联,因它提到洗礼“现在救你们”,此处若译为“誓言”,似乎与新约中因信得救的教导冲突;而且,它也会成为新约中唯一的经文,说应许成为义人会使人得救。虽然eperōtēma的字义不能确定(两种解法都有可能),但译作“恳求、祈求”与新约的教训比较相符。
有人说,接受洗礼的人必须年龄够大,才能宣告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或许可从本节得一些支持。他们可以说,只有心志成熟的人才会“恳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然而我们救恩的根基并非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基督已为我们赚得了救恩。洗礼代表的救恩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功德而获取,乃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复活而得着。祂的复活表明祂一次藉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释放了受罪辖制的人(来二14-15)。所以我们若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神就会赐下新生命(罗六4-5,并参,彼前一3之注释)。在洗礼中,受洗的人从水中出来,就象征那人与基督一同从死里复活。我们得以从“审判的水”中安全出来,乃是靠基督的复活,神也藉此赐下无亏的良心(无亏的良心即是神赐的,就不是我们凭起誓守得住的)。
22. 以耶稣升天结束这段讨论。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虽然不少近代神学家不接受这类观念,但古代的新约作者毫不含糊地指出天堂也是有空间的。
耶稣升上天堂,得了权柄与荣耀,这是祂道成肉身时所没有的(先前祂是神的儿子,祂也享有永恒的无限权能,但祂尚未降世为人。如今祂已在人世完成工作,回到天上。祂既是神又作过人。祂本着这种身分施行祂的权能。)彼得因此特别强调耶稣现在在神的右边。古代臣宰若坐在君王的右手边,就代表他有君王的权柄(参,诗一一○1,和弗一20-21,两者都强调在神右边的享有极大权柄。)新约中屡次提到耶稣“高居”神的右手边(太二十二44,二十六64;徒二33-34,五31,七56;罗八34;西三1;来一3、13,十12,十二2;以及诗一一○1)。新约作者常用这事指出基督已掌管了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祂救赎之功已经完成,祂完完全全地配得我们颂赞(见腓二9;提前三16;启五12)。更有甚者,基督升天也预表我们将来也要升入天堂与祂同治理世界(帖前四17;启二26-27,三21)。
彼得在此注重基督在不可见的灵界中的权能: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这三类天使或人包括善的与恶的。经上既无特别指明,则其意义就是宇宙间一切的属灵活物,有善也有恶。保罗在以弗所书二6也说:“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就是现在,基督徒已经有分于基督的属灵权柄了。这权柄在属灵的争战中已大大发挥了它的功效(林后十3-4;弗六10-18)。基督徒靠这权柄脱离邪灵势力(弗六13;雅四7;彼前五9;约壹四4),又靠这权柄在必要时斥责仇敌魔鬼(路十17-20;徒十六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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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
彼得前书第三章
3:1-2
本节至7节是家庭中行为守则(参弗5:22-6:4;西3:18-21;提前2:9-15;多2:4),只及夫妇相处之道,且大半为教导作妻子的(1-6节),不及子女;这可能因为教会中女性较多。在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女人在家中等同附属物,假如妻子归主而丈夫仍未信,所遇信仰与生活上的困难不难想象,这里提出的劝勉和《提前》2:9-11极相似。
本节教导做妻子可以用好品行来感化不信的丈夫,温柔顺服就是其一,纯洁、朴实、诚恳都属贞洁的品行,还有敬畏神的心。丈夫看见了信了主的人确与一般人不同,也愿意接受真道,可见身体力行证道胜过千言万语。
3:3 圣经并非禁戴饰物(比较传9:8),而是要做妻子的注意培养内在美德,勿重外表衣饰。若能做到内心圣洁、温柔、安静,虽布衣粗服,也能容光照人。
从本节可推知,女信徒中有不少家境必十分富裕。
3:5-6
教会刚刚建立,尚无可资钦式的妇女,因此作者引古代圣洁妇人为例。这些属神圣洁子民中的模范女性,以温柔顺服为妆饰。他特别提到撒拉,当作好妻子的榜样,《创世记》18:12记有撒拉称她丈夫亚伯拉罕为“我主”的事。保罗以信徒为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罗4:11;加3:7,16,29),作者把信主的妇女算为撒拉的女儿(参赛51:2);鼓励教会中的妇女象撒拉一样一心行善,专心仰望神,不要因为与丈夫信仰不同而担忧害怕(看箴3:25)。
3:7
本节是为教导做丈夫的而写。既说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可见是对夫妻同为信徒而说。丈夫对妻子虽有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参弗5:25;帖前4:4)。“软弱”不是指智力、道德,而是体力。妻子体力上比丈夫软弱,却是一同承受永生之恩的终身伴侣,应该敬重她、爱她,因为“身体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做丈夫的若忽略这教训,难免妨碍到与神和信徒间的灵里交通,因为人与神的关系不能独立于他与信徒间的关系之外(参雅4:1-4;约壹4;19-21)。
3:8
本节至12节为信徒生活的一条通则,适合全体信徒,勉励大家在五方面培养与人圆满相处的美德:1,同心(罗15:5);2,体恤(罗12:15);3,相爱如弟兄(罗12:10);4,慈怜(弗4:32);5,谦卑(弗4;2)。这是基督徒新生命的美质,是教会内信徒间相处之道。
3:9-12
主耶稣的教训在这里回响(路6:27),保罗书信中也以此谆谆告诫信徒(罗12:14;帖前5:15)。“祝福”辱骂的人,不止于说好话,还要为他祷告,求神施恩给他。信徒蒙召不是去以恶报恶,而是以善报恶,接上的两节更引用《七十士译本》中的《诗篇》34:12-16来加强这教训。凡遵守的,生活一定美满;主会一直看顾他,并且听他的祈求。
3:13 本至4:19是为受到逼迫的教会而写的教训,神的子女应在苦难中学习功课。
神厌恶行恶的人,行恶的人也不能真正加害信徒。基督徒更新了的生命,决不会因受到逼迫而改变以善报恶的立场;神所应许的天家的产业(1:4),也决不会失去,因此谁也不能害他。
3:14-16
为义受苦是绝少的事,但却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为了在世上度正当的生活,做正直的人,不同流合污,因而受到威吓,已是许多信徒的经历。神的恩佑随着受逼迫的人,保守看顾祂;他也最有资格成为神国的子女(太5:10)。
“不要怕人的威吓”也可作“不要怕人所怕的”,因为神的子女对事物的看法与一般人不同。当年神告诉先知以赛亚,不可象以色列人那样畏惧人;应该畏惧的是神,祂才是信靠者的保障(赛8:12-13)。作者要求信徒放下畏惧,不因逼迫而惊慌,让心里充满主,作好真理的装备;到了必须为所信的而说话,为信仰作出辩护时,有充分的准备可以一一回答。但回答时,不问对方如何凶狠,仍须出乎爱心,发乎谦卑,这是敬畏神的人应有的态度。能如此,态度一定温柔;这样反叫对方觉得惭愧。
3:17 信徒宁可现在因行善而受苦,好过将来(在审判的日子)因偏离神的道而受苦;何况现在受苦也有神的旨意(可14:36)。
3:18
自本节至4:6为本书较难明白的一部分。18-22节为17节的注脚,作者用基督的受死作榜样,勉励信徒学祂,预备为行善受苦;同时提到基督对世人的救赎。可是基督受难是一个历程,须从这过程中去明白其意义,作者于是用18-22节的经文说明,顺便提到洗礼。
19节有好些解释,综合起来大意是说,基督死后与复活之间曾向已死的人传道。(经文中特别提到挪亚时代洪水中死去的人,据圣经记载,这些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都是罪大恶极的人。这些灵被囚在地狱中。)
“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也可译为“藉着灵他复活了”。基督的复活包括肉身,但祂复活以后不再在肉体里活着,而是在灵里活着。“灵性”指的是基督的灵,也是藉这灵,祂向受监禁的那些灵灵传道。
3:21-22
“洗礼”表明与耶稣同死、同埋、同复活(罗6:1-3)。洗礼不能救人,拯救人的是耶稣受苦、受死和复活的救赎工作(罗4:25)。“除掉肉体的污秽”指旧约洁净条例中的洗濯(来9:10),洗礼的作用与此不同。
3:22
“众天使”、“有权柄的”、“有能力的”都是指能影响人生命的超人力量。新约时代以前,相信天体影响人生命运之说盛行。可能信徒中有的认为在偶像敬拜背后的那超自然的力量也是让他们受逼害的来源。作者要信徒明白,这一切的力的力量都已伏在基督的脚下,信徒若热心行善,无物能害他们(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