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五章
第 5 章
徒 5 章 > 人生充满问题,处理都来不及──你说,最重要的只有一样?那是……
5 章 我们看到教会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况中:内部方面,教会出现了瞒骗的事情( 5:1-11 )及行政上的问题( 6:1-7 );外来方面,教会要承受逼迫的压力。然而,他们只专心在最重要的事情上──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今天,教会要满足来自各方面的期望,也要处理内部问题。信徒也要完成本人的各种责任,然而最重要的使命只有一样: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
徒 5:3> 我已经信了,就不用提防撒但,只管做我的事……
5:3 即使圣灵已经降临,信徒仍不能免除撒但的试探,它仍要极力地绊倒信徒(参弗 6:12 ;彼前 5:8 )。你有没有保持警觉,免得撒但藉着你性格上的弱点,进入你的内心,控制你的行为呢?
徒 5:5> 既已拿出了这许多,只留下一点点,就要死?我不理解……
5:5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所犯的罪并不是吝啬或是留下部分金钱;变卖田地以及奉献多少乃是出于自己的抉择。他们的罪是欺骗神和神的百姓。这种罪行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欺骗和贪婪会破坏教会,影响圣灵工作的效果。
徒 5:11> 其实我也很害怕,主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神?
5:11 神对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惩罚叫信徒战兢害怕,认识到神是如何恨恶教会中的罪恶。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神是公义的,祂的审判是公正的。
徒 5:14> 去教会,有好的弟兄姊妹、好的讲员,有──你到教会就是为这些?彼得那时的人又如何?
5:14 基督教究竟为什么有这样的吸引力呢?我们也许是因为聚会的形式、规模、美丽的设施、优秀的讲员或亲密的团契而到教会去的。但初期教会吸引信徒却是因为神的能力和神迹,教会弟兄姊妹的慷慨、真挚和诚实合一以及领袖的品格。我们的标准是否偏差了?神是要人加入祂的“教会”里,而不是仅仅为了日新月异的聚会内容或日趋完善的教会设施。
徒 5:16> 那时候为什么有那么多治病神迹?没有这些,他们不信吗?
5:16 这些治病的神迹对初期教会有什么帮助呢?( 1 )能吸引人来信主;( 2 )能证实使徒教导的真确性;( 3 )显明那位被钉十字架,并且复活了的弥赛亚的能力正与祂的门徒同在。
徒 5:17-18> 你说信主以后就可以平顺?也许不是,你看那些门徒;可是他们仍传主道,为什么?
5:17-18 使徒得着能力去行神迹,放胆传道,并且生活中有神同在;然而,他们却并非可以免受憎恨和迫害。他们被捕入狱、被打、遭社会上的领袖们毁谤。信心并不会叫困难消失,但它叫人能用正确的态度来面对困难。当你与别人分享基督里的信心时,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有很好的反应,有些人会妒忌你,会感到害怕,或觉得受到威胁,但是要记着你必须重视神的看法超过别人的反应( 5:29 )。
徒 5:21> 也许你不知道,传讲神的话语也可以很有力的,是谁叫我们可以这样?是口才?是才干?
5:21 使徒虽然被有势力的宗教领袖恐吓、捉拿、收监,可是后来神奇地被领出监之后,他们仍然继续去传道,这正好显明神的能力通过他们工作( 4:13 )。当我们确信基督复活的大能,并经历了圣灵的能力,我们便可以有信心传讲基督。
徒 5:29> 不顺从人的代价,顶多很孤单;不顺从神……你选吧……
5:29 使徒知道自己应先顺服谁。我们应当与每个人和睦相处(参罗 12:18 ),但作为一个基督徒,有时候又无可避免地与世界产生矛盾(参约 15:18 )。在某些情况下,你不可能同时既顺服神、又顺服人,这时,你必须顺服神,并相信祂的话。主耶稣曾说:“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路 6:22-23 )
徒 5:34> 迦玛列也不是真的想帮助使徒,神却用他,主行事真……
5:34 迦玛列也许不赞同使徒的教训,但他却是一位使徒意想不到的伙伴。他是犹太公会中一位德高望重的成员,也是一位教法师。或许他是救了使徒的性命;然而,他真正的目的可能是避免公会分裂、惊动罗马政府。使徒受群众欢迎,杀了他们极可能会引致一场骚乱。从这里你可看到神会使用你意想不到的一些人物来成全祂的旨意。出于神的,人不能败坏祂的工作;出于人的,哪怕他声势再浩大,最后也必归于无有。
徒 5:39> 是出于人?还是神的工作?真难分辩,应怎样分?
5:39 有关如何对待不同的属灵运动,迦玛列提出了合理的见解:除非他们公开赞同一些危险的教义或礼仪,否则,较明智的方法是容忍而不是压制,因为惟有时间才能辨出他们究竟只是人的工作呢,还是神要藉着他们说些什么。当你下次遇上有人提倡不同的属灵思想时,考虑一下迦玛列的忠告:“恐怕你们倒是攻击神了。”
徒 5:40-42> 我愿意去传福音──你肯定?是啊!但如果要像他们一样受苦呢?这让我想想……
5:40-42 彼得和约翰多次被警告不可再传道,但是他们不理这些威吓,仍继续工作。我们也应该照基督所吩咐的去生活,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分享我们的信仰。我们也许不会被打或被关进监狱里,但可能遭人嘲笑、排斥或毁谤。为了与别人分享福音,你究竟愿意受多少苦呢?
徒 5:41> 受苦就是祝福?一定的?但我真怕受苦──
5:41 你曾否想过逼迫是一种祝福呢?彼得和约翰所受的鞭打,是使徒中首次因信仰而忍受的皮肉之苦,他们知道耶稣曾经怎样受苦,所以赞美神让他们像主一样受逼迫。假如你因为信仰而遭人嘲笑或迫害,这并不是因为你犯了错,而是神认为你“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徒 5:42> 不是在礼拜堂才可以听主话语吗?怎么他们在家里……
5:42 家庭查经会并不是新鲜的事。每个初信者都需要灵命成长,家庭查经会能够配合他们的需要,也能引领新朋友成为基督徒。后来在信徒受逼迫期间,家庭聚会成了传授圣经知识的最主要途径。当面对逼迫的时候,各处的基督徒仍然采用家庭查经会这种方式来坚立信徒。──《灵修版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五章
圣洁的教会(五 1 ~ 16 )
.欺哄圣灵( 1 ~ 11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犯了欺哄圣灵的罪,这其实是某类型假冒为善的罪。一方面他们想效法其他人的做法,卖了田产,把价银全放在使徒面前;另一方面又舍不得,故私自留下几分,以便既得好名声,同时又可保留利益。彼得却说他们是欺哄圣灵,因为当时圣灵才降临,教会刚开始,一切都顺利美好;然而他们却犯罪,欺骗这个有圣灵在其中的信主群体,因此是得罪圣灵。他们的惩罚是那么的严厉,一方面欺哄圣灵是不能赦免的罪,另一方面神要让当时教会看到祂的圣洁,并祂对教会圣洁的要求。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我们在很多方面都有假冒为善的危险:个人的灵性上可以摆出属灵的模样,但内里却是枯干;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用道貌岸然的姿态出现,但其实却屈服于不少试探之下。求神怜悯,不单叫我们表里一致,更是能够顺从圣灵而行,不叫圣灵担忧。
.多行神迹( 12 ~ 16 )
使徒所行的神迹奇事,是在以下的处境中行使的:
① 是主藉他们的手而行的( 12 );
② 是他们在聚集并祈祷之时行出来的( 12 );
③ 行使后便有人归信,换言之,是在传福音的前提下进行的;
④ 结果是“全得了医治”( 16 )。
这些特点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今天的神迹奇事。神是超自然的神,施行超自然的事是理所当然的,但祂亦会“藉”我们的手而行。不单藉一小撮自称拥有“治病恩赐”者,若然如是,到他们面前的人应是“全得了医治”,但事实并非如此。另更藉所有信徒的手,在以信心恒切祷告、传福音、蒙主怜悯的前提下行使出来。
祈祷 神啊,帮助我可以信行一致,被使用。
顺从神抑顺从人(五 17 ~ 32 )
.使徒遭迫害蒙救( 17 ~ 26 ):使徒被拿收监,主要是因为大祭司及撒都该人“满心忌恨”。大祭司见众人归信主耶稣,心里甚不是味儿,因为传讲道理本是祭司分内的事,现在竟然有人前来竞争;撒都该人反对是因为他们不信死人复活。他们把使徒收监,目的是禁止他们传扬基督的福音。当使徒被收监后,神有奇妙的作为,祂差遣使者救他们出来( 19 );劝勉他们当倚靠神,传扬福音,因为撒但必然会挑起反对的势力,企图禁止福音的广传,并且加以迫害。然而神有奇妙的安排,不单会作超然的拯救,并且“叫万事互相效力”,使迫害的程度受到限制。
.顺从神不顺从人( 27 ~ 32 ):彼得面对审问时,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为福音作见证。因此他的见证亦变成福音的传扬。福音既是真理,因此就要坚持,即使当权者下令亦不能妥协。彼得可以如此,因为他经历主耶稣所成就了的恩典,又亲尝了圣灵的浇灌及充满,更亲身经历到神超然的保守,知道不用听从一些不合真理的命令。今天我们可以从彼得的经历有所学习:把握每个机会将福音传开,甚至面对反对的势力时,亦可把握申诉的机会来传扬福音,并顺服神差遣的使命,确信神的保守及使用,甚至因反对一些不合真理的命令而遭遇逼迫亦不妥协。也许我们有一天会活在极权政治底下,面对无神主义的管治,以致遇到一些不合真理的命令,遭遇到来自掌权者的逼迫,只要我们明白所有逼迫的本质,都是要禁止福音的广传时,便可以放心的顺服神,不用理会那些不合真理的命令,在遇到逼迫时可以放心倚赖祂的保守。
祈祷 神啊,帮助我有充足信心,顺服而不顺服人不合真理的命令。
与主同受苦难(五 33 ~ 42 )
.释放使徒( 33 ~ 40 ):当使徒申诉完毕,公会中的人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
.公会中多是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占少数;然而法利赛人的意见却受到相当的尊重,缺少了他们的支持,公会便没法通过杀害使徒的建议。此时法利赛人中,一个德高望重的教法师迦玛列提出另一个意见。迦玛列是当时最有学问及最受尊重的一位领袖,扫罗(又名保罗)也受教于他们的门下。他引用杜达及加利利的犹大作例子,指出若使徒所行的不是出于神,他们的结局必会败亡。但若是出于神,便不能抵挡他们,因为抵挡他们便是抵挡神,故建议公会暂不采取行动。因此公会以低调的姿态来处理,施行一个较轻的刑罚,就是鞭打,每人四十减去一下,并且吩咐他们不可再传福音。从整件事件中,我们看到神由始至终的保守:首先是差派使者以超然的方法救使徒出监;继后是以百姓的反应来抑制官长使用暴力,最后是以公会中不同意见的制衡,免得使徒遭受杀害。神会使用不同的方法来保守顺服祂、行祂使命的信徒们。
.继续传道( 41 ~ 42 ):使徒被释放后,有两个反应:
① 为受苦欢喜,他们所受的苦与主耶稣所受的苦比较,便显得微不足道,但至少却在主耶稣的受苦上有分。他们的受苦不是自讨苦吃,而是为主的名受苦。
② 继续传福音,不理会公会的不合理命令,不单申诉时不接受,释放后更以行动来显示不接受,继续传扬福音。我们若能为主的名受逼迫,也不用介怀,反而可以喜乐,因为主始终会得胜,福音始终是会传遍天下,救恩终必临到万民。
祈祷 神啊,帮助我心里坚定,不怕逼迫及苦难,努力传扬主的福音。──《新旧约辅读》
使徒行传 第五章 注释
3-4 亚会尼亚夫妇私自留下银钱原无不可(4上),
但他们宣称已
把全部款项奉献出来(8),这便是欺哄神和瞒骗人的行动,
不能容於稚嫩的教会(参书7:10-26)。
信徒犯大罪致肉身死亡的其他事例,见林前11:29-30; 约一5:16。
5:12-42 使徒受监禁、遭毒打
12-16 前因
使徒大有能力施行神迹奇事,引领更多人归信主,引起撒都该人的忌
恨(见 17)。
12 「在 ...... 廊下」:见3:11注。
13 「其余 ......
贴近他们」:不信的犹太人因亚拿尼亚夫妇的例子
,不敢轻率与使徒为伍。
15
病人得医治是因为他们对使徒的权柄和所传的道大有信心。
17-42 事由
公会再次捉拿和审问使徒,但因教法师迦玛列的劝阻,只把他们打了
。这次的迫害仍没法制止使徒传扬耶稣的热心。
17 「忌恨」:见4:2注;
5:12-16注及28。
18 「外监」:即囚禁一般犯人的监房。
20 「生命的道」:关乎救恩的道理。
21 「叫 ......
长老」:或作「叫齐全公会的人──即以色列的众长
老」(参新译本)。
26 「并没有 ......
打他们」:参4:21-22注。
28 「想要 ......
身上」:使徒的宣讲等於指公会的人杀死无辜的耶
稣。
29-32 内容综合了先前几次的讲论。
使徒与圣灵的双重见证,见约15:26-27。
34 「法利赛人」:见路20:27注。
36 「自夸为大」:指自称为先知或弥赛亚。
这「丢大」身世不详,从下文可知他是在加利利的「犹大」以
前起而作乱。
37
主後六年叙利亚总督居里扭对犹太地区定下新的课税条例,引
起许多虔诚爱国的犹太人不满,认为此举是罗马政府奴役百姓
的开始,是对真正统治犹太人的神不忠不敬,他们在加利利的
犹大率领下遂起来反抗;叛乱虽被罗马政府平息,但反抗的势
力仍然存在,形成日後的奋锐党(参路6:15注)。
38-39 迦玛列论神的主权的这番话,是典型法利赛派的看法。
41 「心里 ......
受辱」:见太5:11-12。
思想问题(第五章)
1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死对初期教会有什麽影响?
对今天的教会又有什麽警惕?
2 使徒施行的神迹证实他们所传的福音是怎样的?
神迹起了什麽作用?
3 为什麽使徒会再被捕及遭囚禁?
主分别藉天使和迦玛列令使徒两次得释放,这对神工作的方法有
何提示?
这两次的後果是怎样的?
4 天使为何营救使徒出监牢?
使徒对天使的命令有何反应?
他们的「立即」行动和「不迟延」在我们的生活中产生什麽影响?
5 使徒在受逼害苦打时仍抱什麽态度?
这给我们什麽榜样?
使徒行传第五章
教会的风波(五 1-11 )
在使徒行传中再没有比这个故事更生动的了。我们不必把它当神迹,可是它给我们说明在早期教会中一些流行的气氛。据纪录,爱德华一世有一次对一个朝臣大发雷霆,那人就顿然因惊惧而死了。这故事说明两件关于早期教会的事:人心的期望与使徒所受到的非凡的敬重。彼得的责难就在这种气氛底下执行出来。
这是说明圣经坚持诚实的故事之一。这一段很可以略去,因为它说明在早期教会便已经有了很不完美的基督徒;可是圣经不肯给任何事物一个理想化的形像。有一次,一个宫庭画家为克伦威尔( Oliver Cromwell )画像,他脸上的疣使这个大人物破了相。这画家为了讨好这位大人物,略去了使他破相的疣。克氏看到这像,说:‘把它拿走,给我绘上疣,也绘上一切!’圣经伟大的好处之一,就是给我们看到英雄,看到疣,也看见一切。
这故事有某些鼓舞的性质,因为它告诉我们,就在教会的最伟大的时代,也有善与恶的份子混厕其中。
彼得坚决认定,犯罪便是得罪上帝。我们特别在某些方面要好好地记取这事。(一)不勤奋而失败便是得罪上帝。凡对人类的健康,幸福与安宁有益处的,事无大小,都是为上帝作的。小提琴的伟大制造者史屈第化黎( Antonio Stradivari 意大利人)说,‘我的手要是松懈了,我便是劫掠上帝。’这是人人应有的座右铭。(二)不善用我们的才能便是得罪上帝。上帝赐给我们有这些才能!我们要在受托的身份上把它用出去;而且我们对祂有好好使用它的责任。(三)不真诚乃是得罪上帝。当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落入虚伪时,我们便是得罪我们心中那指导我们的圣灵。
基督教的吸引力(五 12-16 )
这里把初期教会的情形作了一个轮廓画。(一)它告诉我们教会在那里聚会。他们聚会的地方乃是环绕圣殿区的两个大廊之一的所罗门廊。早期基督徒经常参加‘上帝之家’的聚会,总渴望多认识上帝,并且为他们的生命与生活支取祂的力量。(二)它告诉我们教会如何聚会。早期基督徒在人人可以见到的地方聚集。他们都知道使徒的遭遇和很可能落在他们身上的事;但是他们决心要对所有的人,表示出他们属谁,他们的主张是什么。(三)它告诉我们,早期教会是极其有力的教会。事情发生了。教会以医治服务为最突出的工作,那时代已经过去了,虽然很可能会恢复。但是教会依然存在,要使坏人变好;而人们常常挤往那改变人生命的地方──教会──去。
这一段结束处提到那些被污鬼缠磨的人。古代的人把一切疾病都归到这些鬼的作为上去。例如埃及人相信人可以分成各别的部分,而每一部分都可能住上一个污鬼。他们通常相信这些污鬼乃是那些坏人的灵,这些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却仍在继续他们的恶行。
再度被拿受审(五 17-32 )
使徒第二次被捕是无可避免的。公会严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教训人,而他们却公然的置之不理。这在公会乃是加倍严重的事。这些使徒不只是异端者,更是扰乱太平的潜伏份子。巴勒斯坦常常是一个易受激动的地区;如果对这事不加制止,很可能会变成一种 众暴乱;而祭司与法利赛人最怕的便是众暴动,因为众一暴乱起来,罗马政府便会干预。
彼得约翰得以出监,不必一定要有神迹。 Aggelos 这字有两个意义。它指天使,但是也是“使者”的正规字眼。即或使徒得释放是要出于人为的手段,那使他们得释放的仍然是主的 aggelos 。
在使徒出监后的事实的叙述当中,我们清楚地见到这些早期教会中,属上帝的人的伟大特质。(一)他们是勇敢的人。主的使者命令他们迳直回去,在圣殿讲道:在慎重的人看来,这差不多是难以入信的。遵行这种命令简直是一种鲁莽的匹夫之勇。然而他们去了。(二)他们是坚持原则的人,而他们的主要原则乃是在任何情形之下,顺从上帝乃是首要的。他们从来不问,‘这样行安全吗?’他们问,‘这是上帝要我作的吗?’(三)他们对于自己的任务有清楚的观念。他们知道他们是基督的见证人。见证人根本上乃是根据直接的知识说话的人。他从亲身的经验上知道他所说的是真的;我们不可能阻止这样的人,因为不可能阻止真理。
一位意外的盟友(五 33-42 )
在第二次到公会前受审时,使徒获得一位意想不到的援手。迦玛列是个法利赛人。这件事的同谋者撒都该人,一向就求保全自己的威望;法利赛人却没有政治野心。他们的名字本来是“分别开来的人”,而他们把自己从凡俗生活中分别开来,为的是要专志于遵行律法的一切细节。这些细节约末六千之数,而他们的严肃生活使他们受人们高度的敬重。
迦玛列却不只受人敬重,他更受人爱戴。他为人慈祥,而且远较他的同人为宽大。例如,他是极少数不以希腊文化为有罪的法利赛人之一。他是极少数的,得到 Rabban 头衔的人。人们称他为‘律法俊才’( The Beauty
of the Law )。他死时有人说,‘迦玛列既然死了,对律法再没有敬虔了;而纯洁与禁欲也同时逝去了’。
当公会似乎要用暴烈手段对付使徒时,迦玛列出面干预了。法利赛人有一种由命运与自由意志揉合的信仰。他们相信万物都在上帝手中,但是人要对自己的行动负责。他们说:‘一切都预知,但是仍有选择的自由。’因此迦玛列的观点乃是他们一定要当心,如果他们运用自由意志去反对上帝的话。他主张,如果这事不是出于上帝,结果总不会有什么?他引用两个例子。
他首先引述丢大。在那个时代,巴勒斯坦有一连串的煽惑 众的领袖,自命为救国者,有时甚至自立为救世主。这丢大是何许人,我们不知道。若干年后有一个名叫丢大的,他领了一班人出到约但河,许下海诺,说他能将水分开,而他可以过水不湿,他的叛乱很快便被平息了。丢大是一个普通名字,无疑地,这不过是另一个煽动份子。
他的第二例子是犹大。他在主后六年,居里扭作巡抚时举行人口调查为要改编税制的时候造反了。他主张上帝是以色列的王,以色列人只要纳税给上帝,其他的税项都是邪恶的,而纳这种税便是亵渎,他企图进行革命,可以失败了。公会的人听从了迦玛列,于是又一次威吓了使徒之后,便释放了他们。
他们回去,为了受苦而欢喜。他们在受迫害中欢喜,有两个理由。(一)给他们表示忠于基督的机会。俄国在实施共产主义初期,那些把手镣的痕迹和背上的鞭痕给人看的人便受人尊崇,因为他为主义受苦。‘真理的勇士’得意的夸耀的话是,“我的印记和伤痕我都带 。”(二)给他们分享基督的经验的真正机会。有分背十字架的人也有分戴冠冕。 ──《每日研经丛书》
使徒行传 注释 5:3
欺 哄 圣 灵: 为 了 个 人 的 名 誉 和 荣 耀,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在 奉 献 上 欺 哄 教 会, 神 视 之 为 欺 哄 圣 灵, 乃 是 极 大 之
罪。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的 死 是 一 个 很 好 的 鉴 戒, 显 明 神 对 那 些 自 称 被 圣 灵 充 满、 重 生 得 救, 但 内
心 却 满 怀 欺 骗 诡 诈 的 基 督 徒 的 态 度。 欺 哄 圣 灵 就 是 欺 哄 神 (3~4 节;参 启 22:15 注; 参 “ 圣 灵 ” 一 文 ) 。
专题论文 50 :圣灵
徒 5:3~4 “ 彼 得 说:亚 拿 尼 亚, 为 甚 么 撒 但 充 满 了 你 的 心,叫 你 欺 哄
圣 灵, 把 田 地 的 价 银 私 自 留 下 几 分 呢。 田 地 还 没 有 卖, 不 是 你 自 己 的 么? 既 卖 了, 价 银 不 是 你 作 主
么? 你 怎 么 心 里 起 这 意 念 呢? 你 不 是 欺 哄 人, 是 欺 哄 神 了。 ”
信 徒
能 够 认 识 圣 灵 在 神 救 赎 计 划 中 的 重 要 性 是 一 件 非 常 要 紧 的 事, 可 惜 许 多 基 督 徒 并 不 知 道 这 世 界
若 没 有 圣 灵, 将 是 何 等 不 同。 若 没 有 圣 灵, 就 没 有 创 造,没 有 宇 宙, 也 没 有 人 类 ( 创 1:2 ;伯 33:4) ; 若 没 有
圣 灵, 就 没 有 圣 经 ( 彼 后 1:21) , 没
有 新 约 ( 约 14:26:15:26~27 ;林 前 2:10~14) 也 没 有 传 福 音 的 能 力 ( 徒 1:8) ; 若 没 有 圣 灵, 就 没 有 信 心, 没 有 重 生, 没 有 圣 洁, 世 上 也 绝 不 会 有 基 督 徒。 本 文 就
是 要 探 究 一 些 关 于 圣 灵 的 基 本 教 训。
圣 灵 的 位 格
综 观
圣 经 的 启 示,圣 灵 有 位 格、且 有 其 独 特 性 ( 林 后 3:17~18 ;来 9:14 ;彼 前 1:2) ;正
如 圣 父、圣 子 一 样,他 有 神 圣 的 位 格。因 此,我 们 切不 可 认 为 圣 灵 只 是 一 种 影 响 力 或 一 种 能 力 而 已。 他 有 自 己 的 特 别 属 性,因 他 会 思 想 ( 罗 8:27) 、感
受 ( 罗 15:30) 、定 意 ( 林前 12:11) ,他 能 够 爱, 也 喜 爱 交 融。他 被 圣 父 所 差, 带 领
信 徒 与 耶 稣 亲 密 相 交 及 同 在 ( 约 14:16~18, 26 ;参 “ 耶 稣 和 圣 灵 ” 一文 ) 。 根 据 这 些 真 理,我 们 当 肯 定 他 的 位 格,尊 他 为 无 限 广
大、永 活 在 我 们 里 面 的 神,配 受 我 们 的 敬 拜、爱 慕 及 降 服 ( 参 可 1:11 ,有 关 三 位 一 体 的
注 释 ) 。
圣 灵 的 工 作
1. 旧 约 圣 经 对 圣 灵 的 启
示:
有 关
对 神 的 灵 在 旧 约 时 代 工 作 的 论 述, 参 “ 旧 约 中 的 圣 灵 ” 一 文。
2. 新 约 圣 经 对 圣 灵 的 启
示:
(1) 基 督 借 着 圣 灵 施 行 拯
救。 圣 灵 使 我 们 知 罪 ( 约 16:7~8) ,
启 示 我 们 有 关 耶 稣 的 真 理 ( 约 14:16, 26) ,
使 我 们 重 生 ( 约 3:3~6) 又 使 我 们
加 入 基 督 的 身 体 ( 林 前 12:13) 。 当
我 们 悔 改 信 主 时, 就 接 受 了圣 灵 ( 约 3:3~6 ; 20:22) ,
得 以 与 神 的 性 情 有 份 ( 彼 后 1:4 ;参 “ 门 徒 的 重 生 ” 一 文 ) 。
(2) 圣 灵 使 我 们 成 圣。 当
人 悔 改 时, 圣 灵 便 住 在 他 里 面, 并 使 他 成 为 圣 洁 ( 罗 8:9 ;林 前 6:19) 。 请 注 意 圣 灵 住 在 我 们 里 面 所 作 的 工
作。他 使 我 们 成 圣, 也 就 是 说 他 洁 净 我 们, 引 导 并 激 励 我 们 过 圣 洁 的 生 活, 又 从 罪 的 捆 绑 中 释 放 我
们 ( 罗 8:2~4 ;加 5:16~17 ;帖 后 2:13) 。他 告 诉 我 们, 我 们是 神 的 儿 女 ( 罗 8:16) , 帮 助 我 们 敬 拜 ( 徒 10:46;) 和 祷 告, 当 我 们 向 神 呼 求 时 他 又 为 我 们 代 求 ( 罗 8:26~27) 。 他 在 我 们 身 上 造 就 像 基 督 那 样 满 有 恩 惠 的 美 德, 好 荣 耀 基 督 ( 加 5:22~23 ; 彼 前 1:2) 。他
是 我 们 神 圣 的 教 师, 引 导 我 们 进 入 一 切 真 理 ( 约 14:26 ; 16:13; 林 前 2:9~16) ,
将 耶 稣 显 明 给 我 们, 并 引 导 我 们 更 深 地 与 耶 稣 相 交 合 一 ( 约 14:16~18 ; 16:14) 。 他 又 不 断 将 神 的 爱 赐 给 我 们 ( 罗 5: 5) , 使 我 们 得 着 喜 乐、安 慰 及 帮 助 ( 约 14:16 ;帖 前 1:6) 。
(3) 圣 灵 推 动 事 奉, 他 赐
给 信 徒 事 奉 及 见 证 的 能 力。 圣 灵 的 工 作 与 圣 灵 浸 或 圣 灵 充 满 是 息 息 相 关 的 ( 参 “ 圣 灵 浸 ” 一 文 ) 。
当 我 们 领 受 圣 灵 浸 后, 便 能 得 着 能 力 为 基 督 作 见 证, 并 且 不 论 在 教 会 内、 还 是在 世 人 前, 工 作 都 更
具 成 效 ( 徒 1:8) 。 我 们 所 领 受 的 和
降 在 基 督 ( 约 1:32~33) 及 门 徒 ( 徒 2:4 ;参 1:5) 身 上 的 是
同 一 样 属 天 的 恩 膏, 使 我 们 有 能 力 宣 讲 神 的 话 语 ( 徒 1:8; 4:31) 并 行 神 迹 ( 徒 2:43 ; 3:2~8 ; 5:15;
6:8 ; 10:38) 。 神 的 计 划 是 要 这 个 世 代 所 有 的 基 督 徒 都 经
历 圣 灵 浸 (2:39) 。 在 事 奉 中, 圣 灵 又 把 各 样 属 灵 的 恩 赐 赐 给 教 会
中 的 各 个 信 徒, 好 使 教 会 得 到 造 就 和 坚 固 ( 林 前 12~14 章 ) 。 圣 灵 透 过 个 人 将 这 些 恩 赐 彰 显 出 来, 使 信 徒
团 契 实 实 在 在 地 体 现 出 基 督 的 同 在、 仁 爱、 真 理 和 公 义 的 标 准, 让 众 人 都 得 益 处 ( 林 前 12:7~11) 。
(4) 圣 灵 使 信 徒 同 归 于 基
督 的 身 体 ( 林 前 12:13) , 他 住 在 教
会 内 ( 林 前 3:16) , 建 造 教 会 ( 弗 2:22) , 激 发 敬 拜 ( 腓 3:3) , 引 导 事 奉 ( 徒 13:2, 4) ,
设 立 工 人 ( 徒 20:28) , 加 添 教 会 恩
赐 ( 林 前 12:1~11) , 膏 抹 传 道 者 ( 徒 2:4 ;林 前 2:4) , 保 守
福 音 的 纯 正 ( 提 后 1:14) , 并 且 发
扬 公 义 ( 约 16:8 ;林 前 3:16 ; 6:18~20) 。
3. 圣 灵 的 各 样 工 作 是 相
辅 相 成 而 不 互 相 抵 触 的, 它 们 彼 此 紧 扣, 不 能 分 割。 圣 灵 赐 给 我 们 的 各 样 经 历 —— 如
在 基 督 里 丰 盛 的 新 生 命、 公 义 的 生 活 方 式、 为 主 做 见 证 的 大 能 和 肢 体 相 交 等 —— 不 是 互 不 相 干 的, 我 们 不 可 能 只 经 历 其 中 一 方 面 而 毫 不 涉 及 其 他 方 面。 比 如 说, 圣 灵 若
不 在 我 们 里 面 造 就 公 义, 引 导 我 们 认 识 并 委 身 于 圣 经 真 理, 圣 灵 浸 的 果 效 就 不 可 能 长 存。
5:4
你 怎 么 心 里 起 这 意 念
呢: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的 罪 根 在 于 他 们 对 钱 财 和 他 人 称 赞 的 贪 爱, 以 致 欺 哄 圣 灵 (9 节 ) 。 人 若 存 心 贪 爱 钱 财 和 他 人 的 称 赞, 他 的 灵 便 向 万
恶 敞 开 大 门 ( 提 前 6:10) , 一 个 人
不 能 又 事 奉 钱 财 又 事 奉 神、 爱 神 ( 太 6:24 ;
约 5:41~44) 。
5:5
亚 拿 尼 亚 …… 断
了 气: 神
严 厉 地 击 倒 了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5, 10 节 ) ,
显 明 他 对 神 国 里 的 一 切 诡 诈、 欺 骗 和 不 忠 的 憎 恶。 教 会 里 最 可 恶
的 一 项 罪 就 是 利 用 自 己 与 神 的 关 系、 神 的 工 作 和 事 奉 来 欺 骗 神 子 民。 犯 如 此 罪 的 人 乃 是 借 用 基
督 的 宝 血 来 高 抬 自 己, 严 重 地 蔑 视 基 督 的 苦 难 和 受 死 ( 弗 1:4 ; 来 13:12) , 没 有 敬 畏 神 的 心 (5, 11 节 ) , 藐 视 圣 灵 (3 节 ) , 必 然 遭 致 神 公 义 的 审 判。
5:11
全 教 会 …… 都
甚 惧 怕: 神 的 审 判 临 到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的 身 上, 全 教 会 和 听 见 这 事 的 人 都 甚 惧 怕, 众 人 也 更 有 谦 卑、 惧
怕 和 敬 畏 之 心。 如 果 缺 乏 对 这 位 圣 洁 的 神 的 敬 畏 和 他 对 罪 的 震 怒 的 认 识, 神 子 民 很 快 就 会 滑 向
不 虔 不 义 世 界 的 老 路, 圣 灵 就 不 再 浇 灌 下 来, 神 奇 妙 的 同 在 也 会 消 失, 他 们 将 从 神 恩 典 的 国 度 中
被 剪 除。 敬 畏 神 是 新 约 信 仰 和 圣 经 必 不 可 少 的 要 素 ( 参 “ 敬 畏 神 ” 一 文 ) 。
5:16
全 都 得 了 医 治: 使 徒 行 当 日 主 所 行 的 神 迹 奇 事, 医 好 那 些 被 鬼 附 的 ( 参 可 1:34) 。 这 是 神 国 的 大 能 在 人 身 上 的 奇 妙 彰 显 ( 参 “ 胜 过 撒 但 和 鬼 魔 的 能 力 ” 一 文 ) 。
无 论 何 时, 信 徒 都 可 以 祷 告, 求 主 让 我 们 借 着 圣 灵 的 大 能 去 行 善,医 治 那 些 被 疾 病 和 撒 但 辖 制 的
人 (4:30 ; 参 “ 神 的 医 治 ” 一 文 ) 。
5:29
顺 从 神 不 顺 从 人, 是
应 当 的: 摆 在 每 一 位 信 徒 面 前 的 问 题 不 是 “ 作 这 件 事 有 利 吗? 安 全 吗? 舒 服
吗? 讨 人 的 喜 欢 吗? ” 而 应 当 问 自 己 “ 这
在 神 眼 中 是 看 为 对 的 吗? ” ( 比 较 加 1:10) 。
5:32
神 赐 给 顺 从 之 人 的 圣
灵: 人 如
果 没 有 真 正 顺 服 基 督, 恳 切 寻 求 神 的 国 和 神 的 义 ( 太 6:33 ; 罗 14:17) , 那 么 任 何 得 着 圣 灵 充 满 的 声 称 都 是 枉
使徒行传
注释
四 32 至五 11 初期教会的伪善
路加在上文中已经描写了教会如何开始受到外来的攻击,现在他要告诉我们这群体的内部也有不完美的地方。这段经文以一总论为开始,与二章 43 至 47 节相似,只是此处带出教会群体中一件不太好的事件,就是关乎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故事。
第 32 节正如第二章所示,财物属于谁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信徒对财物的态度。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出卖田产房屋不是入会的条件,而是为了当时的需要( 34 节)。
第 34-37 节居比路来的巴拿巴正确态度的模范例子,他后来成为这卷书的一位重要人物。
五 1-11
第 1 节可惜第二个例子却叫人失望,他们就是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这一对夫妇。
第 4 节从彼得的质问中,我们知道这对夫妇的罪不是因为他们私下留着金钱,而是他们欺骗的态度。
第 8 节从撒非喇的行径中可见他们的谎言是预先同谋。
第 11 节这对夫妇所受的严厉惩罚,不但驳倒当时的人( 5 节),也令我们感到困扰。这第一宗惩罚事件的审判,似乎不是来自彼得或教会,而是出于神自己(后来彼得惩罚人的时候,他首先给对方一个悔改的机会,参八 20-22 )。我们必须明白这儿的重点并非神要求我们在财务上有条理,而是神恨恶任何伪善的事,何况存心设计试探圣灵( 9 节)。
路加并没有以一个理想教会的典范来替初期教会作宣传;当时教会中有缺乏(二 44-45 ),虽然这些缺乏借着彼此分享得以解决(四 34 ),但是在这分享过程上,亦不是毫无问题的(六 1 )。
五 12-42 再次面对公会:迦玛列的决议
第 12 节使徒在四章 29 至 30 节所作的祷告得蒙应允,他们「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并且继续在圣殿所罗门廊下聚集教训人。
第 13 节无人敢公开来听道,除非他们已下了决心加入成为信徒。
第 15 节「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希望彼得的影子掠过,可以得医治。显然彼得当时名声甚高,但他的影子是否果真可以医病?还是经文只是记述人们见到彼得之前的期望而已?这个我们不得而知(参下面的注释)。第 14 节邻近市镇的人也把他们的病人和被鬼附的带来,「全都得了医治」。
附注
魔术与神迹
马可福音六章 56 节和使徒行传十九章 12 节的经文都分别记载了一些医病的事件,在我们看来似乎有「魔术」的意味在其中。不过从其它经文中,我们清楚知道,新约作者把基督教与当时的魔术邪术明显地分别出来(参八 9-25 行邪术的西门之例子)。最可能的解释是:神愿意用人所能了解的言语来迎合人的需要,为要更进一步教导他们祂愿意满足人的期望。从这角度来看,人对神的能力若有迷信的期望,例如在路加福音八章 43 至 48 节,那摸耶稣衣裳繸子的妇人,神也容许他们得到心中诚信的期望,并且超过他们的期望。反过来说,那些企图控制超自然能力,而不愿投向神的人,反而一无所得(参八 9-25 ,十九 13-14 )。
第 17 节人们对基督徒的拥戴引起犹太领袖们的「忌恨」,以致采取行动,而不只是由于他们与耶稣的关系所造成。在这个地步,门徒受逼迫不是因为他们是「基督徒」,而是因为他们太成功了。
第 18 节正如四章 3 节一样,使徒被捕,关在监里,待翌日才被押去受审问。
第 19 节可是这一次神介入干涉此事:「主的使者夜间开了监门」。大概这使者随后又把监门关上,因为第二天早上守殿官发现「监牢关得极妥当,看守的人也站在门外」,只是「里面一个人都不见」。
因为使徒服从使者的吩咐,所以官员很容易就把他们找出来。
第 28 节「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一句所指的是四章 18 节的前事。犹太领袖以为基督徒的教训是要指控他们:「叫这人〔耶稣〕的血归到我们身上」,这说法实在是忽略了三章 14 至 17 节或下文五章 30 至 32 节的事实,基督徒在此并非像公会所想,要挑唆百姓。
第 29 节公会复述禁令,彼得也复述四章 19 至 20 节的回应。
第 30-32 节彼得又把领袖们以前没有完全听懂的信息再说一遍,他所强调的也不是要追究钉十字架的罪,而是要宣告神已经逆转了人对耶稣的判决。
钉十字架这回事被形容为:「挂在木头上」,本来这句子是对基督信息不利的,因为这话把基督的死连系于申命记二十一章 22 至 23 节的咒诅上,或许这句话是当时敌对福音的人用来描写耶稣被钉之事的。姑勿论如何,神为耶稣所做的事情在相形之下,更成为一个强烈的对比。
第 33 节大部分公会人士只看到自己被这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指控,宣称他们具有神圣的权柄,所以官员们都甚为恼怒,想把对方处死。
第 34 节我们从基督教或犹太人的资料中,认识迦玛列是当时「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他是一个法利赛人,或许这点也有其重要性,不过教会历史上这段时期最重要的敌人来自撒都该党派(五 17 ;参四 1 )。迦玛列是历代最伟大的拉比──希列( Hillel )的学生,他是保罗的师傅(二十二 3 )。这伟人似乎把使徒「逆转」的道理听进耳内,他提议暂且相信使徒的话,以使徒所力争的原则来处理这件事,这原则就是:神在耶稣的事情上逆转了人的判决,既然如此,就让神在这事件上自行审判好了。当然迦玛列心中深信神并不是站在基督徒那边,所以他们的运动也不会弄出一个甚么名堂出来,正如他所举出来的两个前例一样,必归于无有。
附注
迦玛列讲辞所引起的难题
着名的犹太历史家约瑟夫曾告诉我们有关迦玛列所提及的叛徒领袖,但是二个记载的年代不太相符。第 37 节说加利利的犹大是在杜达之后,而约瑟夫却把这次序颠倒。更大的难题是:约瑟夫把杜达之变连于罗马巡抚腓达士( Fadus ),而腓达士当巡抚的任期却在这事件后 10 年。所以最可能的结论是:迦玛列所提及的杜达与约瑟夫所说的并非同一人;前者比后者早期,而后者极可能是故意取前者之名字,步其后尘。〔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参 C.
Hemer, The Book of Acts in the Setting of Hellenistic History ( Mohr,
1989 ) ,
pp.162-163, 223-224 〕。
第 40 节公会的人「把〔门徒〕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这事实说明公会不敢严加追究以避免引起群众暴乱。
第 41 节使徒刚从监中被神迹性地释放出来,隔天却马上被打,当时使徒一定免不了感到迷惑,但是他们却欢喜快乐,「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使徒行传第五章
六 亚拿尼亚与撒非喇之罪(五 1 ~ 11 )
教会生活的第二个范例是消极的。故事是两个教会成员为想沽名钓誉,使人觉得他慷慨牺牲,把卖田产的一部份拿出来,却宣称全部拿出来了。亚拿尼亚的诡计被人发现了,被指责为欺骗圣灵,他随即仆倒而死。他的妻子也同样存心欺骗,死刑的判决也临到她头上,她也死了。
这故事恐怕是当今使徒行传的读者最难接受的一段。这里把彼得描绘成一个有超然透视力的人,能对罪人宣判咒诅,立刻生效,正如保罗在十三 8 ~ 11 一样。这故事把圣灵的工作刻划得近乎魔术。亚拿尼亚与撒非喇显然没有悔改的机会,而且在埋葬前者之前,竟未让他的妻子知道,这种做法似乎太无情,也似乎不太可能。因此这故事往往被视做传说;其历史真象可能是企图解释亚拿尼亚的暴毙,而他妻子的死则只是传说,目的在加强对罪人的警诫。
不错,这故事的确带我们进入了一个与今日迥异的世代 102 。那时,罪是十分严重的事;人若被指控顶撞圣灵的罪,就会吓死,以为自己冒犯了禁忌。至少亚拿尼亚的死可以如此解释;至于彼得咒诅撒非喇,她受的震惊也许也产生同样的效果。至于没有机会悔改,则亚拿尼亚的例子可以解释得通,因为他死于惊吓。至于他妻子,彼得其实已经给她机会改变态度(第 8 节),关于她不知道丈夫已去世并且埋葬的消息的这个难题,我们要记得,“假定一个作者看不出自己作品中自相矛盾之处,是很冒险的方法” 103 。这里若有疑难的话,路加必然知道。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在东方炎热的气候,必须快快收殓(虽然九 37 不是这样),又或当时另有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无法通知撒非喇。更可能的是德瑞特( Derrett )的见解,认为像亚拿尼亚这样被神降罚而死的罪人,应该随即不殓而葬,没有仪式,也没有人举哀。早期教会相信罪行会带来严重的审判(林前五 1 ~ 11 ,十一 27 ~ 32 ;雅五 14 ~ 16 ),这就是故事的背景。
1 ~ 2. 开始的但是(译注:英文有 But ), 把亚拿尼亚、撒非喇 与巴拿巴互相对照。他们卖了田产,把价银的一部份留下 104 ,其余的带给使徒,作为教会公款之用。把钱拿来 放在使徒脚前 ,意思是拿出来作为一项基金,不是个人的礼物。 留下 一动词,与亚干收起耶利哥的掠物,完全相同。亚干留下了该拿到神的殿,或加以毁灭的东西(书七 1 )。这两个人的故事,他们犯的罪,和所受的刑罚,还有其他类似的地方;不过并不足以证明后者是根据前者的形式而创作出来的,或许只能说路加也体会两者有预表上相似的地方。
3 ~ 4. 彼得有一种属灵的领悟力,能分辨谎言;神赐他能力洞察人心(来四 13 )。彼得说,亚拿尼亚的行径是出于撒但的鼓动,撒但是邪恶的,是圣灵的对敌。 充满你的心 这讲法,可能是犹太人的成语,意思就如“壮了你的胆”(斯七 5 ;传八 11 ;麦子格 p .327f )。彼得说得很清楚,亚拿尼亚要保留或出卖产业,他完全可以自主。因此,他的罪在 欺哄圣灵 ,不在只把部份价钱交出来公用,他的罪在说这是全部价银,而没有说这是价银的一部份,他所欺哄的不单是教会的领袖,这些领袖既被圣灵所感,就是神的代表。
5. 彼得的宣判一出,亚拿尼亚就立刻倒毙。他的死无疑是神对罪的审判,虽然彼得的话并没有定死罪的字句。从医学眼光来看,可能是震惊带来的心脏病突发;“对相信神灵的人,冒犯这班会众的圣灵,真是一件恐怖万分的事”(邓恩 p.166 )。看见这事的人,一定大为惶恐, 甚惧怕 一词太普通了,表达不出当时势必产生的惊恐。哈尔斐( Harvey p.417 )说,其他团体对这类罪行也有同样可怕的刑罚。昆兰集团会把犯错的人驱逐出去,而那人若仍按照规定只能吃该团体所预备的食物,他势必会饿死。另外在西班牙的一个集团,对私自收藏财物的人,处以死刑。德瑞特则认为在犹太人的观念中,这类罪人的死,可以当作赎自己的罪。不过,这看法甚为可疑。
6. 死后便是埋葬,把身体用布 包裹 ,带到坟墓去,多半是在城外。这里的 少年人 ,未必是教会中特设的职员,专门负责琐事杂务,更不会是昆兰体系中的“新丁”之类。
7. 约过了三小时,可以从死或埋葬开始计算,这里说撒非喇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评论者坚持说这是不可能的,这番细节必定是未经思考就搬上去的,为要制造局面,好带出以下的对话。其实,当时可能没有按照殡葬举哀的常规进行丧事,因为这是罪人暴毙,而且似乎明明出于神的手。
8. 彼得的话强调出事态的严重性。他没有告知她新寡的悲剧,反而直截了当指出了她的罪。古代社会对这种罪非常惊惧,因此我们不必引以为怪;虽然我们今日因文化背景不同,会有不同的观点。撒非喇这时有自白的机会,可以对以往的态度表示懊悔。可是彼得问她,是否所拿来的是全部的价钱,她仍坚持说是。赫肯( pp .238f )说,这一节的意思并不是要给她机会悔改,只是让她表白自己在丈夫的罪上同等同当;他的见解缺乏根据,与他一向鄙视路加的动机同出一辙 105 。事实上,彼得在第 8 节所提的价银数额,可能是卖价的实额,这样,撒非喇的回答就是招认了。
9 ~ 11. 这对犯罪夫妇的作为,是同心 试探圣灵 ,就是试探神(正如以色列人在旷野一样,出十七 2 ;申四 16 ),要看看到底能骗得过神多少。彼得用犀利的辞锋,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接着,就不留余地的宣判,埋葬她丈夫的人正好埋葬她。这等于是宣判死刑,撒非喇随即就地仆倒。我们不要忘记,在原始的社会里有不少这类例证,咒诅一经宣布,立刻产生剧烈的效果,对方惊吓而死。这次双重的刑罚深深影响了信徒和所有听见的人。
在这不祥的背景下,路加首次使用 教会 (希腊文 ekkle{sia )来指信徒的团体。这字是会众的意思,就是指组成团体的人。过去“被召出来之人”的旧解释,应该完全废除;那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字义变化而作的解释。这字应该是根据犹太人对 ekkle{sia 和 synago{ge{ 的用法,他们用这两个字翻译旧约中指神百姓聚集的会众。 Synago{ge{ 一字已专用来指犹太人敬拜的地方,而它往往与犹太律法相提并论,因此基督徒不宜使用。他们就用了另外一个字,用来表示自己是属神或属基督的人。路加在这里用这个字,当然是编写时选用的字,并不表示在历史上当时开始启用这字。不过,依据他的判断,当时门徒已经形成一个特殊的集团,他们宣称自己是属神的子民 106 。
102 见 J. D. M. Derrett, 'Ananias, Sapphira,
and the Right of Property', Downside Review 89, 1971, pp.225-232, for
several important insights incorporated in what follows.
103 R. E. Brown, The Birth of Messiah ( London , 1978),
p.307.
104 这里可能当作是那妻子的 Ketubah ,即她在丈夫产业中的份( Derrett )。
105 Haenchen 认为,使徒彼得在亚拿尼亚死后三小时,一直坐在椅子上,钱银仍放在脚前,这想法纯属狂想。
106 见 further I. H. Marshall , 'New Wine in Old Wineskins: V. Ekkle{sia ', ET 84, 1972 ~ 73, pp.359-364; L. Coenen, NIDNTT , I, pp.291-307.
七 教会继续增长(五 12 ~ 16 )
路加叙述下一次犹太当权者对教会的逼迫之前,再一次概述教会的活动怎样大大增加,以致当权人士不得不再采取行动对付。当时一般的情况,就是教会的医治事工大有能力,在民间产生很深的印象,福音因此从耶路撒冷传开到各地。同时,因着亚拿尼亚与撒非喇的死,百姓对教会又爱戴又惧怕,许多人加入教会。这两种态度同时存在并非不可能──相信神灵的人会觉得,福音由使徒大能的神迹证实了,虽然这大能表现于对罪的刑罚。可是这几个句子接连起来的形式( 13 节前半与 14 节连接得很粗略,而 15 节的加添也很松散),表示路加写这段概览,引用了好几个不同的传说。
12. 这一段直接与四 30 的祷告相连,他们所求的是神以 神迹奇事 支持教会的见证。亚拿尼亚与撒非喇的事,可算是其中一例,路加在这里记述的是医治的工作,不单彼得曾如此行(三 1 ~ 10 ),其他使徒也照样行;可惜我们读不到这些人工作的详细记述。医治的工作在第 15 、 16 节继续记述,因此有人认为,早期有人把节数的次序整理过(司达林 p.186 )。第 12 节下半开始一个新的主题,记述 他们 ──应该是指信徒会众,不单是使徒──聚集在 所罗门的廊下 (三 11 )。
13. 其余的人 甚是难解。有人提议此处本来是指犹太官长们,与本节下半的百姓互相对照。但路加福音八 10 却用这字来指不作门徒的人,它似乎已成为未信者的专用词(帖前四 13 ,五 6 ),因此,这里也应该是这个意思。另一个困难为译作“ 贴近 ( Kollaomai )”的字,尤其是与第 14 节连在一起,更难明白。布查德( C.
Burchard )指出它解作“近前来” 107 ,此这里只是说那些不信的犹太人避开信徒,不接近他们。他们也许害怕,不全心的效忠会招致审判;可是,他们虽因恐惧而回避,对信徒所行的却大感惊叹,禁不住赞许他们。
14 ~ 15. 虽然百姓感到惊恐,不敢加入信徒的集会,但信主的人依然不断增加(十一 24 ),结果,信徒的声誉日广,来求使徒医治的人越来越多,彼得尤其出名。人们把病人抬到 街上 ,等彼得经过(参可人 56 类似的记载)。他们希望只要 彼得的影子 照在病人身上,就可得痊愈。影子有神奇的能力,包括善恶两面,这种观念在古代十分普遍,可以解释当时人们的动机 108 。在十九 12 ,人们也同样相信保罗有这能力。路加记这些细节,为要证明彼得的声望,大家认为他有神奇的医治能力。至于彼得或路加是否也像众人一般迷信,则是另一回事了。参看十九 12 注 。
16. 教会的名声传扬到 耶路撒冷四围的城邑 ,这是一个新的局面。这节暗示当时彼得和其他使徒仍只在耶路撒冷活动,病人是由别人带来见他。后来他们才开始周游作宣教士。
107 C . Burchard, ' Fussnoten zum neutestamentlichen Griechisc h, ZNW 61, 1970, pp .159f .
108 P. W. van der Horst,
'Peter's Shadow: the Religio-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Acts 5:15', NTS 23, 1976 ~ 77, p.204-212.
八 使徒第二次被捕(五 17 ~ 42 )
这一段故事的高潮,是使徒(这次是彼得、约翰)第二次的被捕和受审。这次事件与上次的分别,就是这回使徒夜间从监里放了出来,又在殿里继续讲道。路加显然很欣赏当时的幽默:公会的人坐堂等候犯人提出来,谁知他们已经回到圣殿去了。使徒再度受到了警告,不准讲道,但他们的反应仍然是不肯依从。当时公会可以即时处罚他们──不过法律上是否可以处死,则不能肯定──但被迦玛列从中劝阻了,他建议用缓和的手法,说阻止一件分明从神来的运动,是愚妄的(他的学生扫罗显然不同意他的看法,八 1 ~ 3 ;九 1 )。迦玛列果真认为耶稣复活是神对祂仆人的印证吗?他的意见被采纳了,但庭上的人吞不下被使徒蔑视的这口气,就吩咐人把他们鞭打了。使徒不管刑罚如何,仍准备继续见证。当时他们似乎安全了,因为公会的人若依迦玛列的献议,就无别法可施了。
前文已经简短论及这故事与前一次审询的关系(四 1 ~ 22 注)。除了彼此相似的问题外,这一段有三点被人评论:第一、使徒平安离开监狱。“只是极轻描淡写又相当含糊的,说有天使拯救他们出来,很难令人视作郑重的史实。”(韩森 p.85 )。这故事与十二 1 ~ 11 相似,但不及它详尽。路加没有详细描述,可能是因为他不想成为下面故事的预告,而减弱后者的效果。路加在此只想简单地报导一件超然的事态(这果效分明影响了迦玛列),也许只是神在地上的使者把监门打开,也未可知。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迦玛列的角色,和他那番话的历史价值。赫肯( p .257f )把它当作路加的假造,并说历史上绝无理由可以假定迦玛列会支持使徒,尤其是当时公会已经着手处分了。可是,赫肯忽略了一点,路加所报导的乃是实际发生的历史事实,尽管没有能够证实当时状况的根据,而我们所缺乏的,是迦玛列没有这样说过的根据。我们所知有关迦玛列的资料,显示他是位被人敬重的教师,谨守律法,这一点与他在这里所说的话,并没有相违之处。第三个疑难,是教会的扩展。赫肯( p.258 )顺着德柏柳( p.124 )的见解,认为早期教会实质上只是一小群人,安静地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与当权的人产生剧烈的冲突。路加所描述的几段有声有色的事迹,虽然可能会令我们误以为教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超过了实际的情形,但是我们仍没有任何理由否定教会扩展迅速,并且很快就与撒都该人产生冲突;赫肯的负面看法,不能取代确实的根据。
17 ~ 18. 主动反对使徒的,仍然是 大祭司 和公会中的撒都该集团人士(四 1 );至于以迦玛列为代表的法利赛人,在本段末才出现。 撒都该人 的动机是 忌恨 ,就是不甘教会这样兴旺(十三 45 ;可是这字 ze{los 可解作以“宗教热诚”拒抗一切反对犹太传统宗教的人,参腓三 6 )。他们拿住信徒下在监里。
19. 在夜里,便逃出监狱了。这里说有 主的使者 来解救他们。这是旧约所描述的一位使者(七 30 、 38 ),在新约也曾出现,专为传递重要讯息(路一 11 ,二 9 ),或行奇事神迹(八 26 ;二 7 、 23 )。路加无疑视这件事为神迹,至少他是如此表达。监门神奇地打开,囚犯脚镣解开这一类故事,在古代也不算罕见 109 ,但这些并不能解释本次事件的历史性。
20. 天使充当了神的代言人,吩咐使徒出到圣殿,把 这生命的道都讲出来 。 圣殿 是宣讲这道最合宜的地方,不但因为这里出入的人多,而且因为这是神所拣选要向以色列人显现的地方。这“生命的道”与“救世的道”(十三 26 ,在叙利亚文中,“生命”与“救世”同用一个字)。这字用得很奇特(参廿二 4 ),不过也许只是路加文笔的手法而已。
21. 当时虽然甚早,但使徒在圣殿也有一群听众,这并不足为怪,因为日常的活动一早就已开始。不过,因为这样早,消息还不至于那么快传到公会。“ 公会的人和以色列族的众长者 ”,是一种重叠名辞,意思只是一个集团而已。他们的会议厅在那里,不能确定,不过大概不在圣殿的范围内。
22 ~ 23. 公会派人去监里提使徒出来,差役白走一遭,看见监牢关得极妥当,却不见了囚犯。结论就如十二 18 、 19 一样,囚犯逃脱时守门的毫不知情,门户又重新锁好了,所以他们一点也没有怀疑囚犯会失踪,一直等到这时候才发觉。
24 ~ 26. 这消息令公会的人大惑不解,到底怎么一回事?其中有些人──迦玛列是其一──一定会想到,可能是超自然的力量在运作。直到这时,才有人从圣殿来报讯说,使徒又在继续讲道了。于是他们第二度派人去捉拿,这次成功了。路加说他们没有用暴力,表示当权者知道使徒已得民心,若用暴力怕百姓会反抗。留意这里与其他场合,信徒从未以暴力反抗逮捕,他们已学会了路加福音廿二 50 、 51 的功课。
27 ~ 28. 大祭司一开庭就提醒使徒,先前已禁止他们传道(四 18 );这警告虽然只针对彼得、约翰,但实在是对全教会的。使徒不但没有顺从,而且把这教训充满了耶路撒冷。还有,他们怪责使徒把杀“ 这人 ”的罪咎,归到犹太当权者头上(大祭司避而不提耶稣的名)。信徒既指控犹太领袖杀害弥赛亚,而神已经叫祂从死里复活了。言下之意,实际上就是公然要求神向他们报复。犹太领袖看耶稣的死,是一宗恶人的合法处决;而使徒则看作是一宗谋杀,指控犹太领袖为凶手。
29. 彼得这次的回答,更简单直接,再度肯定他在四 19 所说过的。神的命令,就如五 20 的吩咐,必在人的命令之先。做信徒的代价,就是必须 顺从神,不顺从人 ,并甘愿承担任何后果。
30. 彼得回答了 28 节控辞的前半部,接着针对下半部发言。他重新证实犹太领袖的罪状。他再度提醒道,他们所钉十字架的耶稣,神已经叫祂复活了。这个“ 神已经叫衪复活 ”,是指叫耶稣重新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布鲁斯, Book P.121 ),还是指叫祂从死里复活(参三 26 ,十三 33 、 34 ),则不大肯定。后者似乎更有可能。彼得所要强调的,就是作这一切的,乃是犹太人先祖的神。他们杀了耶稣,就是违背了他们所敬拜的神。若他们企图把责任推卸在罗马人身上,说是罗马人处死耶稣,也不可能,因为是他们要求以类同犹太人行刑的方法把耶稣处决的,旧约的说法就是挂在木头上(申廿一 22 、 23 ;参徒十 39 ,十三 29 ;加三 13 )。我们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暗示凡被挂在木头上,就是被神咒诅的(申廿一 23 );后来保罗曾如此引伸。
31. 可是,这个被钉死的人,正是神要 高举 坐在 衪右边 的一位(二 34 ;诗一一○ 1 ),要做君王、救主,使以色列人因祂可得悔改的机会并领受赦罪的恩。这里乃是向这班钉耶稣十字架的人提供救恩。使徒利用法庭上的机会,向控告他们的人和法官们传讲福音。这里对耶稣的描写,很像七 35 对摩西的描写,用意是说,如今耶稣已经代替了摩西,作以色列得救时的中保。这是福音书以外,第一次用 救主 来描写耶稣之处,虽然前面救恩的主题已经不断出现(二 21 ,四 9 、 12 )。这头衔似乎限于稍后完成的新约书卷(保罗第一次用在腓三 20 );因此,有人认为路加所用的是一个较后期的字。不过,试看初期教会惯用“拯救”、“救恩”等字,这假设就似乎不太可靠了;也许只是因为早期的新约作者没有合适的内容可以运用这个名称 110 。神将悔改的心“ 赐 ”给人,这句话十分重要,意思是,神主耶稣为救主,就是赐给罪人悔改的机会;除此之外,他们绝无别的出路。
32. 这段简短的福音信息,有使徒的见证做佐证,他们见过复活的耶稣。与他们同时作证的,有神的圣灵(约壹五 7 );这里的意思似乎是说,圣灵赐给教会这件事,更加证明了耶稣已被高举,因为大家公认,圣灵是受高举的弥赛亚所赐下的。彼得强调 顺从 神的人( 29 节),才能领受圣灵。
33. 彼得的话并没有说动听众──至少没有说动公会中的撒都该人。他们极其恼怒(七 54 ),想把使徒杀掉。他们有没有合法的权柄这样做,我们不能确定。
34. 可是,这时出现一个相当出人意外的阻拦。在福音书里,法利赛人似乎一向反对耶稣(如路五 21 、 30 ,七 30 ,十一 53 ,十五 2 ,十六 14 ),耶稣本身也曾强烈批评他们的宗教行径为假冒为善(如路十一 39 ~ 52 ,十二 1 ,十六 15 ,十八 9 ~ 14 )。代表法利赛人的文士,在定耶稣死罪的公会中也有份(路廿二 2 ,参太廿七 62 )。不过,路加福音中(路七 36 ,十一 37 ,十四 1 ),似乎有一部份法利赛人对耶稣较为友善。没有一本福音书直接指名他们有份于将耶稣定死罪;而在使徒行传中,我们看见有些法利赛人信了主(十五 5 ,廿三 6 );保罗说,法利赛人的信仰,比撒都该人更接近基督教(廿三 6 ~ 9 ),文士中也有人站在他这方,对抗撒都该人,路加描述他们是信徒真正的仇敌(廿三 9 )。因此一个法利赛人领袖站起来,警告不可对信徒过份严酷,并不足为怪。 迦玛列 一世(犹太传统常将他与他的孙子迦玛列三世混淆不清),是法利赛人首屈一指的教师,属于希勒( Hillel )所创较温和的教门,以敬虔着称,他提议公会应进行密议。
35. 这里与四 15 ~ 17 的问题一样,即路加对公会闭门商议的消息,是否有直接的消息来源,我们不能视这段为逐字逐句的情况报导。虽然秘密消息很容易变成公开的传闻。但无论如何,迦玛列基本上是要求他们缓和下来,审慎地处理使徒。他提出两个例子,证明人所发动的运动,不必犹太当权者的干预,也会瓦解消散。然而,若这运动是出于神的话,与它对抗就太冒险了。他的论点其实是,群众运动的领袖一死,随从者不久就热心大减;如今耶稣已死,就不必再对他的门徒采取什么行动。
36. 迦玛列所选用的历史例证,引起一点疑难。第一个人称为 丢大,自夸为大 (意即冒充先知,或弥赛亚),附从的约有四百人。他被处死后(被罗马人),附从的人四散,事就不成了。约瑟夫( Ant , 20: 97f )记载:“在法都( Fadus )做犹大巡抚(公元 44 ~ 46 年)时期,有一个骗徒叫丢大,招引了大部份民众,带着全部家财跟从他到约但河。他自称是先知,能命令河水分开,让他们从容渡过。他这番话骗倒好些人。可是,法都却不容他们遂其所愿的妄作妄为,派了一中队骑兵去抵挡他们,乘其不备,大行剿杀,将许多人抓进监牢。丢大也被擒,他们将他斩首,把头带到耶路撒冷去。”这段较详尽的记载显然是指同一件事。但有两个难题:一、迦玛列发言早在公元四十四年以前(就是希律亚基帕一世去世之年,十二 20 ~ 23 ),这时提出约瑟夫所论的丢大,就犯了年代颠倒的口误。二、迦玛列继续提出 此后 兴起的犹大;可是,犹大的兴起在公元六年,远在约瑟夫提的丢大 之先 。因此,有人认为,路加使迦玛列犯了年代颠倒之误,把两故事次序倒置了。有人议论说,路加所以会犯这个错,是因为错读了约瑟夫的记载,其中叙述完丢大的故事之后,就提及犹大的儿子们,中间插入解释这犹大是谁,和他怎样起义反对罗马的事。但这个假设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约瑟夫着作到公元 3 年才出版,而路加也不可能从他那里获得故事的细节(如四百人)。迄今没有人能提出可取的理论解释路加的错误。因此,也很有可能是约瑟夫的日期弄错了,或(更可能)是迦玛利乃是指另一个不见经传的丢大。因为在希律大帝死的时候,无数暴乱兴起,据“约瑟夫的记载,四十年中出现四个叫西门的,十年中有三个叫犹大的,都是叛乱的头子”(诺陵 p. 158 ),故这种解释不能不列入考虑。
37. 加利利的犹大 是一个叛徒,反抗新征税法,就是公元六年亚基老( Archelaus )被贬,罗马人直辖犹大时所推出的税法( Jos. Ant 18 : 4 、 23 , 20 : 102 )。只有使徒行传提到他也被杀,这也是很可能的。关于这里所说为征收税项报名上册,可与路二 1 、 2 的报名上册比较,见路加福音注释。
38. 迦玛列从这两个例引出教训来。公会不应该对信徒们采取行动。赫肯( p.257 )不相信这两个例子有什么证明的作用:丢大和犹大的附从者也需要罗马人来剿灭!不过也许迦玛列的用意,是叫公会的人把行动留给罗马人去执行。因为若基督徒的运动是出于人意的,必要败坏。“ 所谋的 ”,是指使徒谋叛公会的命令;“ 所行的 ”,是指整体信徒传道行医的行动。
39. 另一方面,若基督徒的运动是出于神,就必胜过人的敌对。更糟的,是公会可能会发现自己立于“ 攻击神 ”的地位,以致招来神的审判。有人注意到 38 节下半与 39 节上半的希腊文结构,稍有出入,因此怀疑这两句条件子句,是否重点稍有不同。根据布鲁斯,第一个“若”句,重点在“若结果是”,第二个“若”句则表示路加认为这较有可能,因此较直接地写出来。可是,“我们不能硬说 迦玛列 以第二个可能性较强,因为这种条件式的文句结构互用,是路加的希腊文笔法,不是迦玛列的亚兰语。”( Acts p.149 )。
40. 迦玛列的主张,抑止了公会中的撒都该人。使徒被召回公会,再度受告诫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并且把他们鞭打了。这是犹大的刑罚,“四十下减一下”,公会或会堂负责人可因人违反犹太律法施行此刑罚(廿二 19 ;林后十一 24 ;可十三 9 )。这个处罚并不好受,有人曾因此而丧命(虽然只是少数例子)。这方法的用意是给犯法的人一个严厉的教训。
41 ~ 42. 这刑罚不但没有阻止信徒( 42 节),反使他们满心欢喜。他们遭受凌辱和肉体的煎熬,实际上是无法快乐的。但他们能真的欢喜,因为神认为他们配为福音的缘故受苦;或正如这里所说,配为这名受辱(廿一 13 ;约三 7 ),就是耶稣的名。这是在“患难中喜乐”的实例,是信徒在逼迫中的标志(彼前四 13 ;参太五 11 、 12 ;罗五 3 、 4 ;林后六 10 ;彼前一 6 、 7 )。最后,不出所料,这个经历并没有减低他们见证耶稣是弥赛亚的热诚。公会可能无法禁止他们在家里传福音,但他们仍继续在圣殿活动,暂时显然也未再遭受什么欺凌。
109 J. Jeremias, TDNT , III, p .175f .
110 See further E. M. B.
Green, The Meaning of Salvation ( London ,
1965 ), pp.136-151.
──《丁道尔圣经注释》